主辦單位:吉林大學
主管單位:吉林大學
《當代法學》由李建華擔任主編,由吉林大學主辦的一本政法類CSSCI南大期刊、北大期刊。該刊創刊于1987年。主要刊登政法學科方面有創見的學術論文,介紹有特色的科研成果,探討有新意的學術觀點提供交流平臺,擴大國內外同行學術交流。本刊為雙月刊,A4開本,全年定價¥228.00元。郵發代號:12-342,歡迎廣大讀者訂閱或投稿。
《當代法學》是一本由吉林大學主管,吉林大學主辦的一本面向國內外公開發行的政法類期刊,該刊主要報道政法相關領域的研究成果與實踐。該刊已入選CSSCI南大期刊、北大期刊。 影響因子為5.45 《當代法學》主要內容欄目有《刑法修正案(十一)》專題、民法典專題、民事訴訟繁簡分流改革專題。
《當代法學》主要發文機構有:吉林大學(發文量767篇),該機構主要研究主題為“法律;犯罪;法學;權利;刑法”;南京大學(發文量158篇),該機構主要研究主題為“法律;司法;合同;公司法;行政”;中國政法大學(發文量147篇),該機構主要研究主題為“法律;訴訟;刑事;司法;行政”。
《當代法學》主要發文主題有法律、訴訟、司法、犯罪、行政、法學、刑事、民事、權利、合同。其中又以”法律(1062篇)”居于榜首,發文量第二的是“訴訟”(451篇),發文量第三的是“司法”(439篇),發文主題最少的是“合同”,僅發文269篇。
1、來稿要求:
本刊歡迎下列來稿:政法及相關學科領域的研究方面的論著,反映國內外政法學術動態的述評、論著、綜述、講座、學術爭鳴的文稿,以及有指導意義的政法書刊評價等。文稿應具科學性、先進性、新穎性和實用性,內容翔實,簡明扼要,重點突出,文字數據務求準確,層次清楚,標點符號準確,圖表規范,書寫規范。本刊不接受已公開發表的文章,嚴禁一稿兩投。對于有涉嫌學術不端行為的稿件,編輯部將一律退稿,來稿確保不涉及保密、署名無爭議等,文責自負。
2、作者簡介:
述評、專家論壇、指南解讀欄目來稿請附第一作者及通信作者的個人簡介及近照。個人簡介內容包括職稱、職務、學術兼職、主要研究領域、主要研究成果、所獲重大榮譽獎項等,字數以 100~300 字為宜。近照以 2 寸免冠彩色證件照為宜,格式為“.jpg”,像素不得低于 300 dpi。
3、文題:
文題力求簡明、醒目,反映文稿主題,中文文題控制在 20 個漢字以內。題名中應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縮略語、字符、代號以及結構式和公式。有英文摘要者同時給出英文文題,中英文文題含義應一致。
4、圖表:
文中所有圖表均需為作者自行制作而非引用他人文獻中的圖表。圖表力求簡明,設計應科學,避免與正文重復。凡能用少量文字說明的數據資料盡量不用圖表。正文與表中數據應認真核對,準確無誤,表內數據同一指標的有效位數應一致。
機構名稱 | 發文量 | 主要研究主題 |
吉林大學 | 767 | 法律;犯罪;法學;權利;刑法 |
南京大學 | 158 | 法律;司法;合同;公司法;行政 |
中國政法大學 | 147 | 法律;訴訟;刑事;司法;行政 |
中國人民大學 | 139 | 法律;民法;司法;訴訟;法典 |
北京大學 | 131 | 法律;司法;訴訟;民事;經濟法 |
大連海事大學 | 117 | 法律;階級;權利;主義;社會主義 |
武漢大學 | 116 | 法律;司法;行政;訴訟;憲法 |
西南政法大學 | 116 | 司法;法律;訴訟;民事;刑事 |
清華大學 | 73 | 訴訟;民事;民事訴訟;民法;司法 |
湘潭大學 | 69 | 訴訟;法律;刑法;司法;刑事 |
資助項目 | 涉及文獻 |
國家社會科學基金 | 476 |
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基金 | 108 |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業務費專項資金 | 41 |
吉林省社會科學基金 | 34 |
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度重大研究項目 | 34 |
中國法學會部級法學研究課題 | 34 |
國家法治與法學理論研究一般課題 | 33 |
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重大課題攻關項目 | 22 |
中國博士后科學基金 | 22 |
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 | 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