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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國已進入風險時代,高考改革也面臨著風險。高考改革的風險有著一系列表征,風險來源多種多樣,主要來自社會各方面制度,通過決策公開、強力反腐、公平優先、配套改革和風險補償可以降低風險。
關鍵詞:高考;改革;風險;化解
當前,中國正處于社會轉型期,不穩定因素增加,個人權益意識高漲,社會矛盾和問題交織疊加,也即進入風險時代。風險本存在于社會發展的每一個階段,可分為一般風險和治理風險,只是當前的治理風險突顯,特別是制度改革風險。高等學??荚囌猩贫龋ㄒ韵潞喎Q“高考”)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一個重要議題,在當前的社會環境下面臨著一系列風險。研究其風險表征,挖掘其根源,并采取有力的措施進行防范化解,對于全面深化教育改革有著重要的意義。
一、高考改革的風險表征
風險即為可能發生的不良結果,其基本特征一是不良結果,二是不確定性。高考改革進入深水區,從簡單的技術層面轉入理念、制度層面,由此引發了諸多風險:
(一)應試加強?!爸灰獙W不死,就往死里學!”類似駭人的標語在校園隨處可見,整個基礎教育界及社會充斥著一種“考上一流大學才有出息、才是英雄”的氛圍(現在讀大學已不是問題,問題已轉向如何考上一流大學)。為了多考幾分,從早上六點上課到晚上十點,補課屢禁不止,寒暑假補,周六周日補,很多地方高中一周只有半天休息。禁止補課也不能得到家長的支持。《中國教育報》載,武漢家長集體請愿取消“禁補令”(2015-11-14)。即便是學校不補,家教也會頂上,作業練習一大堆,超量學業負擔嚴重損害學生身心健康,學生自殘自殺事件不斷。同時,不考課程一律取消,無關活動一律禁止,素質教育淪為空談。而且,這種應試強化已逐漸漫延至初中、小學,甚至幼兒園教育。教育觀的畸變,早已令應試超越觀念層面,固化為實實在在的、盤根錯節的制度!在被綁上高考戰車的家長的強大壓力下,一些憂患意識較強的學者很無奈地口頭上吶喊改革,行動上卻在附和應試。
(二)心態對抗。當高考改革的權力下放后,各地方改革舉措風起云涌。這些改革的風險在合理范圍內是可以承受的,問題是許多有關高考的改革忽視或者說漠視人民群眾的容忍度。當人們的呼吁沒有效果,不安全感和不確定性發展到一定程度,特別是當全社會意識到這種風險分布的體制性,就會形成一種普遍的受害者心態:仇富、仇官和對公權力及官方話語的不信任。[1]家長對老師教學不放心,老師認為學校管理不合理,學校埋怨家長不配合,如此惡性循環,不同利益群體在應對高考上難以達成共識,均成為改革的“風險群體”,時有群體沖突事件見諸媒體。群體之間感情和理性都被割裂,不信任成為群體之間的常態。更可悲的是教育者們正在把一些社會不良心態傳遞給下一代。君不見到處懸掛的高考動員條幅赤祼祼地渲染著對抗與不滿:提高一分,干掉千人!沒有高考,你拼得過“富二代”嗎?考過高富帥,戰勝“官二代”!……
(三)集體抗爭。社會情緒和心態的對抗很容易轉化為現實的行動:1.棄考。近5年,全國高考棄考率基本穩定,約為10%,那就意味著全國每年有上百萬考生棄考。棄考,一方面表達對當前高考制度的不滿,另一方面則是權衡利弊后的無奈之舉。進入高校讀書的收益未必高于其他投資,放棄高考是相當一部分考生“明智”的選擇。2.留學。留學人員基本上來自富裕家庭,本來就在社會階層金字塔的中上部甚至頂部。考慮到自身的條件和高考制度,中國高等教育的質量和用人單位“崇洋媚外”的現實,在棄考中有高于五分之一的學生依靠家境條件優越或學業成績突出到國外留學。教育部公布的數據顯示,2016年棄考人數接近100萬,其中因出國留學而選擇棄考者的比例達21.1%。[2]留學也沒什么,能為我所用是好事,問題是大部分留學生滯留當地就業,造成巨大人才流失。3.抗議。每年高考季,都有一些民眾抗議高考制度改革的新聞。如,2016年5月江蘇、湖北等地家長抗議跨省調劑生源計劃。2015年7月北京部分民眾在教育部門口游行示威,反對異地高考,要求擴大北京生源高考招生名額。甚至還有高考作弊考生家長毆打監考老師,跑到市領導面前抗議監考太嚴的新聞(2013年6月湖北鐘祥市)。為了小群體的利益,不顧大局,不顧道德,不顧法律,幾近瘋狂!
(四)迷信泛起。“很少有哪個國家的高校招生考試制度像中國這樣變化頻繁的。”[3]當改革過于頻繁,高考的結果具有很大的偶然性時,人們便轉向迷信活動。廣西某中學近幾年都維持派老師到湖南衡山燒香拜佛、祈求高考順利的傳統。這也不是個案,每年高考臨近,在各大寺廟都能看到高三老師和家長們“虔誠”的身影。有些單位和個人加大宣傳,趁機斂財。2014年6月6日,武漢新洲二中門前,送考家長沿街跪拜燒香,放鞭炮,為即將去邾城街參加高考的千余名考生送行。2015年6月1日,安徽省六安市毛坦廠中學,近千名高三陪讀家長搶燒“頭炷香”,引燃了祈福帶,火勢一時間難以控制,險象環生?!逗{都市報》呼吁:最該去“燒香”的,是教育制度的設計者、主導者,他們應該趕緊為“素質教育”開開藥方,燒出一把火或三把火什么的。跟高考有關的一大堆禁忌和做法也堂而皇之,愈演愈烈。例如,考生媽媽穿旗袍、爸爸騎馬送考寓意“旗開得勝”“馬到成功”;不坐車牌號“0”“4”結尾的出租車等。為了一個高考,“三觀”盡毀。
(五)違紀作弊。受社會環境和長期農業社會帶來的“稀缺心理”的影響,在許多人觀念中,高考是“一考定終身”,高校又普遍實行“嚴進寬出”,故利益相關者不惜以身試法,利用各種手段多考幾分,以圖進入更理想的學校,在未來的就業中占據優勢。即便是“史上最嚴高考”,部分考生試圖作弊的決心仍禁而未絕。一部高考史,也是一部考試反腐史。從早期的小抄偷看,到現在的高科技作弊,由個別行為進化到專業團伙作案,手段和技術令人難以想象。媒體曝光:有的考生使用“口腔骨傳導耳機”,只需牙齒咬住耳機,就能通過振動知道場外傳來的答案;東北某省甚至發現過作弊者將接收器植入頭皮,利用身體晃動接收信息的案例!傳統觀念中,金榜題名是人生四大喜事之一,似乎作弊并不可恥,落榜則使得全家人抬不起頭來。這種榮辱觀根深蒂固,誘導著一批又一批人鋌而走險。每年高考期間,作弊丑聞不斷:2015年江西省南昌市“6•7”高考替考作弊案,涉及面大,后來有42人受到黨紀國法處理;2017年山東省高考查處違紀16人、作弊25人。
(六)就業困難。表面看起來,大學生就業與高考無直接關系,但實際上關系線性化?;谥袊咝W生按期畢業率接近100%,招生數約等于畢業數,換而言之,當年的招生規模就決定了日后的就業數量。例如,2013年全國高考共招生700萬人,2017年全國高校畢業生就有795萬人(含暫緩歷年就業人員)。其實,人力資源并不過剩,只是教育的長期性與經濟發展的短期性難以匹配,在大學生失業中,結構性失業占大頭。由于高校轉專業轉學校限制多多,調劑人數占總量比例非常低,招生專業的分布就基本上決定了就業人數的專業供給。這也是高考改革中取消分科錄取和延遲分科教育的緣由。所以,制定一個適應經濟結構的高考專業人數比例是個有難度的技術活。
二、高考改革的風險來源
上述風險,可分別納入技術風險、環境風險、非理性風險、理性風險和道德風險,其中既有人的有限理性的原因,也有改革本身風險和紅利相生相伴的因素。本文僅就高考改革風險的制度性根源進行探究:
(一)分配制度。中國共產黨報告指出:“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苯逃绞侨嗣袢罕娮铌P心的利益問題之一。而基礎教育不均衡不充分發展直接影響了高考環節的教育公平(每個人不受性別、種族、出身、經濟地位、居住環境等條件的影響,均有相同的接受高等教育機會)。不同省份招錄比例、同一區域社會財富和權力的分配也在強勢地影響高考。有研究表明,自高校大幅提高收費以來,經濟水平較低的家庭在高等教育入學機會上面臨困難,占社會20%的最低收入家庭高等教育入學率最低。[4]社會底層人口最多,承擔的社會風險最大,卻缺乏應有的社會保障,還要面對不完全的市場競爭。社會資源分配不公引發的社會問題,使高考承擔了太多的社會責任,人們寄希望通過高考來調節社會階層的流動。有學者做過一個粗略的統計,得出我國自解放以來實行的35次高考促成了1354.05萬人的向上流動。故高考在整個社會中處于軸心地位,國家以舉國之力保障高考順利實施,以維護高考的機會公平。所以,家長們公開抵制學業減負,其實反對的不是減負本身,而是對公平的渴求。但也有調查表明,高考促進階層流動的影響力正在減弱,階層正在固化,教育的機會公平、結果公平正受到嚴峻挑戰。
(二)教育體制。教育體制“考試型、封閉式、行政化”特征非常明顯,不僅有違教育發展規律,而且也很難滿足全社會的教育需求。例如,分科錄取制度,導致學生片面發展,同時因教育部門對轉校轉專業有嚴格限制,部分省份是先估分再填報志愿而不是查分后再決策,學生對專業和學校的選擇承擔了巨大的風險。2017年浙江高考改革就出現“高分低就、落榜”情況。由于教育是沉淀性投資,其中的時間和精力等不可逆,重復性購買代價重大,故盡量不要讓考生過早進行教育選擇。而高考制度,往往由中央和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定,高校和考生沒有話語權。高考制度的制定者們制造出來的風險,又利用各種學說作為辯護之利器進行“有組織地不承擔真正責任”的活動,風險基本上由高校和考生來承擔。如出于經濟目的的1999年高校大擴招,改革主導者面對批評進行了全方位的辯解。為了大幅度提高高等教育收費,搬出教育成本分擔理論、公共產品理論等作為托辭。多年后,就有學者指出:當年基于教育投資收益率持續增長而提出的教育成本分擔機制沒有充分考慮教育投資風險因素。[5]另外,高等教育具有“底部沉重”的特點,高考改革作為一項探索性活動,本身就意味著不確定性。高考改革也是一個動態生成的過程,結果與目標總會有一定的差距,更何況“許多改革從理論上說都沒有錯,但在實踐中就是行不通,典型的如標準分的行廢”[6]。
(三)就業制度。自1995年開始實施高校畢業生“雙向選擇、自主擇業”的就業制度以來,大學生就業壓力越來越大,高等教育投資呈現“高風險”特征。二十多年過去了,就業市場離公平競爭、信息透明還有不少距離。就業數據造假,信息嚴重不對稱,導致考生和家長報考決策失誤,怨氣就撒在高考上。這既浪費了人才和資源,又增加了改革風險。部分用人單位單純注重學歷,要求本科學歷以上,環衛工人招研究生已不是新聞,人才有被過度消費的現象。從近年來政府部門的招聘情況看,??茖W歷幾乎都被擋在了門外,更有甚者圈定畢業學?;蛘邔W歷“上查三代”,非名校不要。例如,2013年5月6日,湖南省長沙市望城區政府雇員(第一批)招聘公告,11個職位明確學歷要求為985、211學校全日制本科以上。一普通高校碩士生投訴也無效。[7]另外,中國是一個人情社會,不可否認,社會資本在就業中的影響還廣泛存在,就業不公依然是個大問題。相信,隨著法治中國建設的推進,就業腐敗的空間會越來越小。
三、高考改革的風險
化解風險所在之處,也是化解風險的癥結所在。為了降低風險可能給我們造成的損失,我們首先要采取各種措施降低損失發生的機率;其次要通過事先控制或事后補救來降低損失的程度。
(一)決策公開。有限理性理論認為,每個人的理性是有限的,沒有全知全能的人存在;人們總是在有限理性的情況下做出決策。故決策應公開,匯集眾人智慧,以便考慮周全,降低風險。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也要求:“健全依法決策機制,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確定為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序。”高考改革,屬于重大行政決策,應讓社會各階層參與。高考改革,有專業知識,也涉及普遍利益,參與權和決策權要分享,各個階層應有自己的一席之地。我們不反對決策者和專家們的閉門協商和醞釀,特別是在改革草案階段,但一定要經歷征求意見階段,并將人民群眾的意見在定稿中有所體現。整個決策過程應當是公開透明、遵循法規的。這樣,信息越公開,考生及其家長的決策越充分,承擔風險的能力就越強。同時,我們也要強化各階層或利益團體“有區別的責任分擔”,不能讓得利最少的承擔最大的風險。
(二)強力反腐。高考反腐是一個全方位的戰斗。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讓社會各種力量,如政府、學校、考生、媒體等組合成一股力量,實現無間隙監督。高考反腐要德治先行。由于中國不是一個理性社會,民眾缺乏內省的人格,一直講究“個人的評價由他人擬定”的原則,導致羞恥感強于罪惡感。反映到現實生活中來就是違紀不可怕,怕的是被公眾知道。中紀委就是根據違紀人員“不怕處分怕通報丟人”的心理,采取“不處理也要曝光”的措施,有力地扼制腐敗現象。所以,我們要大力提倡輿論監督和社會監督,充分發揮人民群眾的力量。中紀委原書記同志也非??隙ā巴ㄟ^微博、微信、媒體等這些自下而上的監督方式”。當然,在德治高考的同時,還要佐以法治。制定專門的法律法規,提高執法質量,培養相關人員的法治思維。換而言之,我們在強化考生的羞恥感的同時,要培養作弊的罪惡感,以利于法治的順利實施。2015年11月“考試作弊入刑”為法治高考提供了法律基礎。近兩年的實踐發現,作弊人數已大量減少。當然,風險問責有可能鼓勵教育主管部門“懶政”,所以還要區分是改革失誤還是失職瀆職。
(三)公平優先。高考制度改革,一直在公平和效率之間平衡。我們以為,首先應關注弱勢群體,面向普通大眾,公平優先,堅持統考統招制度。中國有著和其他國家不同的歷史傳統和社會現實,社會資本無孔不入,“民不患寡而患不均”,分數在高考中的權威性大于一切。在配套措施和民風社情尚未有大的改變之前,我們要特別強調高考的公平。2014年9月3日,國務院頒布的《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明確要求:“把促進公平公正作為改革的基本價值取向,加強宏觀調控,完善法律法規,健全體制機制,切實保障考試招生機會公平、程序公開、結果公正?!备呖嫉钠瘘c公平在于基礎教育的均衡發展,加大薄弱地區的基礎教育投入,盡可能讓考生站在同一起跑線上。在起點公平和結果公平暫時無法實現的情況下,保證機會公平。刪減或規范高考加分政策,排除外界影響因素。穩定高考試卷的信度、難度和區分度,使考試能真實地反映考生水平,不因年份而有大的波動,消除考生的僥幸和投機心理。廣泛宣傳高考改革政策,規范、透明高考招錄過程,使填報志愿環節更加合理,不讓錄取學校與分數“大失水準”。
(四)配套改革。高考改革的風險,基本上來自各種社會制度,屬于內生型,如分配制度、戶籍制度、就業制度等。相關配套制度不一起改革將會產生制度沖突或制度真空。以戶籍制度為例,大城市的戶籍居民極力阻止進城務工人員的子女在當地參加高考,因為在大城市高考是一個巨大的優勢。北京市戶籍的高考考生就能以相對低的分數考入北京大學這樣的名牌大學,他們當然不愿意與進城務工人員分享這一特權。中央應繼續推行異地高考,全國統一用卷,維護教育公平。而高考只是為階層流動打開了第一道門,就業則是第二道門,而且是最關鍵的門。麥可思的調查證實:來自社會底層的大學生未就業率遠遠高于中上層家庭子弟。這也警示我們,當下的高考制度,不僅這代人要經受風險,下一代或再一代也將受到影響。規范就業市場從教育部門做起。教育部在近幾年的《關于做好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中就一直強調:不得含有歧視性內容的招聘信息,嚴密防范招聘欺詐、求職陷阱等。但這僅限于校園,需要其他部門跟進,最好是制定出臺反就業歧視法律,并完善相關配套機制,健全反就業歧視的政策與制度保障,設立救助熱線,為遭受就業歧視的公民提供法律咨詢和法律援助。
(五)風險補償。研究顯示,自1999年高校擴招以來,社會優勢階層擴大了獲得優質高等教育資源的優勢。[8]高校本是一個學術性組織,現實環境偏要他承擔不屬于他的使命。那么,我們就要竭力對考生進行風險補償。風險補償增進了社會的公平與和諧,有利于社會穩定,降低改革的風險。對于因社會變革引發的高考招生區域失衡與生源階層差距擴大問題,教育部聯合有關部委實施“貧困地區專項招生計劃”和“支援中西部地區招生協作計劃”等一系列政策,調劑各省生源計劃,調控各地招生規模;同時,要求各地完善“異地高考”政策,在成人高考和高等職業教育等方面進行補償。針對高校學雜費大幅提高,國家實施“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對貧困學生進行了“獎、貸、助、免”,當前的問題是力度和透明度有待加大。高等教育的收益體現在人的發展和就業上。改善大學生就業環境,特別是中西部貧困地區就業條件,提高大學生就業質量也就相對降低了高考改革的風險。鑒于風險可以規避但不能完全消除,我們要宣傳“高等教育也是一項投資,有收益就會有風險”,讓考生和家長們明白:僅僅通過投資取得更高級別的教育水平來減少收入不平等是不現實的,提高利益相關者的風險意識和精神追求。我們研究風險,并不是要停止改革,而是要更好地改革創新,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風險的攻堅戰(報告語)。2015年5月,在浙江調研期間就指出,謀劃“十三五”時期發展,要清醒認識面臨的風險和挑戰,把難點和復雜性估計得更充分一些,把各種風險想得更深入一些,把各方面情況考慮得更周全一些,搞好統籌兼顧。[9]高考改革關系到千家萬戶的利益,影響幾代人的發展,需要我們持審慎的態度,把改革的風險降至最低。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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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系統謀劃“十三五”:調研最關注哪六個問題?[EB/OL].
作者:賴星華 單位:河源職業技術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