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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強以華周濤單位:湖北大學哲學學院
關于發展倫理學基本問題的討論,可以說自從發展倫理學誕生之日起就一直爭論不休。這一方面意味著發展倫理學基本問題的復雜性,另一方面也表示該問題的重要性。其復雜性在于,發展倫理學是一門新興學科,其話語系統尚處于待建或完善時期;其重要性在于,對發展倫理學基本問題的科學合理定位,關系到發展倫理學學科性質的界定及其當代使命的設定,甚至關系到整個發展倫理學體系的構建。鑒于此,本文試圖在梳理國內外發展倫理學知名學者如劉福森、邱耕田、林春逸和德尼•古萊(DenisGoulet)等對發展倫理學基本問題言說的基礎上,闡明我們的觀點,以期待學界同人批評指正。任何一門學科的研究對象都決定著該學科的基本問題,同樣,發展倫理學也不例外,它的研究對象也決定著其基本問題。
發展倫理學的研究對象意指發展倫理學研究什么,它的內涵是什么;而發展倫理學的基本問題是指對發展的倫理道德問題的總看法,是發展倫理學的所有基本觀點都無法避開并最終都要由它來說明和解決的根本問題,是發展道德問題的世界觀和方法論。在我國最早提出“發展倫理學”這一概念并論證其合理性的吉林大學哲學系劉福森教授認為,發展倫理學首先以當代人類整體發展實踐提出的倫理問題為研究對象。在人類的實踐能力還比較低的歷史時代,人類改造自然界的實踐行為只能勉強維持基本的生存需要,“發展是天然合理的”、“能做的就是應當做的”倫理原則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但是自20世紀以來,人類的實踐活動已經威脅著人類自身的可持續生存和發展,人類實踐中“能夠做”與“應當做”的沖突逐漸凸顯,在人類有能力做的實踐行為中,危及和破壞人類可持續生存的行為便是不應當做的。因此,在當展中,“能夠做的并非一定是應當做的”必然要成為一個重要的倫理原則。因此,現在主要的已不是人類能力的危機,而是一種意義危機、價值論的危機。正如美國學者威利斯•哈曼博士所說:“我認為唯一最嚴重的危機主要是工業社會意義上的危機。我們在解決‘如何’一類的問題方面相當成功,例如如何使人登上月球?如何用遺傳方法創造新的物種?我們幾乎完全可以解決任何‘如何’的問題。但與此同時,我們卻對‘為什么’這種具有價值含義的問題,越來越變得糊涂起來,越來越多的人意識到誰也不明白什么是值得做的。我們的發展速度越來越快,但我們卻迷失了方向。”
發展倫理學的一個根本任務就是要在能夠做與應該做之間作出區分和評價,因此,“能夠做”與“應當做”的關系問題是發展倫理學的基本問題。劉福森的觀點有其合理性,他抓住了發展中一個關鍵性的矛盾即“能夠做”與“應當做”的矛盾,特別指出在科學技術理性日益膨脹的今天,許多“能夠做”的事情由于不合乎人類的根本利益的需要,因而不應當做,如人類克隆、男女變性、安樂死等。但問題是,“能夠做”與“應當做”的關系問題是否為發展倫理學獨有呢?正因為如此,劉福森的觀點受到了來自中共中央黨校哲學部邱耕田教授的批判。邱耕田旗幟鮮明地反駁道,“能夠做”與“應當做”的關系問題并不能成為發展倫理學的基本問題。因為在眾多的應用倫理學的分支學科中都涉及到了“能夠做”與“應當做”的關系問題。例如,在經濟倫理學中,眾多的經營者可能都有條件也有能力干一些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事情,但這顯然是“不應當的”,是不符合經濟倫理道德要求的。那么,發展倫理學的基本問題是什么呢?他認為,發展倫理學的基本問題是發展利益(或發展權益)和發展道德的關系問題。它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發展利益和發展道德間的相互關系問題,二是發展利益間的相互關系問題。邱耕田最后闡明了重新確立發展倫理學基本問題的意義:在理論上,不但能使我們正確地認識和掌握發展道德的起源、本質等問題;而且發展利益和發展道德的關系問題貫穿于發展倫理學其他問題的研究中,成為構建發展倫理學理論大廈的“基石性”問題。在現實實踐方面,我們確立發展利益和發展道德的關系,既為我們開展發展道德建設提供了現實的“著眼點”和努力的方向,更為我們實現科學發展和構建和諧社會,找準了必要的道德規范上的實踐途徑。
邱耕田將發展倫理學的基本問題界定為發展利益或發展權益和發展道德的關系問題,實際上取決于他對發展倫理學研究對象的設定。他在《發展倫理學是關于發展善的學問》一文中明確指出,發展倫理學以發展善為研究對象。發展善包含兩層含義:一是人類在發展實踐中所追求的有益于自身各方面需要(經濟的、政治的、文化的和生態的等等)得到實際滿足的功利價值,即發展價值;二是發展實踐的倫理制約性,指發展活動在道德上要合乎規范(即合乎正當的要求),即發展道德。因此,發展倫理學實際上是研究發展價值和發展道德及其相互關系問題的科學。只是后來他認為發展價值難以準確定位,才把發展價值替換為發展利益,于是得出結論:發展倫理學的基本問題是發展利益和發展道德的關系問題。我們認為,邱耕田的觀點是對中國正統倫理學基本問題的“嫁接”和拓展,這從邏輯上而言有一定的道理。但問題是,發展倫理學畢竟不是原來意義上的倫理學。利益和道德的問題在上世紀80年代確實是學術界討論的熱點問題,并且一直作為國內主流倫理學教科書的基本問題。但時至今日,利益和道德的問題似乎已不再成為問題了,因為任何一個理智正常的人都知道物質利益決定道德,個人利益和集體利益是密切聯系的,當二者發生矛盾時應該以集體利益為重。既然如此,把發展利益和發展道德的關系問題作為一門新興學科即發展倫理學的基本問題就顯得不合時宜了。另外,借用著名學者魏英敏教授的話來說,這犯了教條主義的錯誤。
他在接受《倫理學研究》特約記者的訪談時指出,在倫理學研究中,教條主義者把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的某些論斷、觀點當做千古不變的真理到處套用。例如,把哲學基本問題即社會存在和社會意識的關系問題套用到倫理學基本問題上,硬說倫理學的基本問題就是物質利益和道德的關系問題。這樣的倫理學就不像倫理學,倫理學就失去了它的個性。同理,邱耕田把倫理學的基本問題即利益和道德的關系問題套用到發展倫理學的基本問題上,認為發展倫理學的基本問題就是發展利益和發展道德的關系問題,應該也是犯了教條主義的錯誤。被國際發展倫理學協會(IDEA)譽為“發展倫理學之父”的美國圣母大學榮譽教授古萊認為,“發展倫理學批判地探討互有競爭的發展目標、達到這些目標的不同戰略以及對于追求所想望的社會變革而付出代價的評估標準”。他指出,發展把三大基本的道德問題推向前沿:1.生活美好與物品豐富之間是什么關系?2.社會內與社會間公正的基礎是什么?3.社會對自然力與技術的態度應由什么標準來加以決定?雖然他沒有專門討論發展倫理學的基本問題,但實際上這三大問題就是古萊發展倫理學的基本問題,其根本原因在于它們是貫穿古萊發展倫理學自始至終的問題。那么,是什么原因把這些基本的道德問題重新推向前臺呢?從消極方面而言,其原因是發展的異化,表現為發展使手段絕對化;發展模式使價值物質化;發展產生結構決定論,國家很容易成為其神話和利益的囚徒。從積極的方面而言,其原因是出現了一批獨特的現代情況:大部分人類活動的規模宏大;技術的復雜性以及由此帶來的專業分工;相互依存的網絡把地方性事件轉變為全球性事件,使地方命運遭受國際沖突的沖擊;向有需求的人類社會提出或實施變革與這些社會以保護自身完整的方式對變革作出反應之間的時限日益縮短。
古萊敏銳地洞察到了現代性發展所帶來的根本的倫理道德問題,并因此比較合理地論證了發展倫理學的基本問題。國內研究發展倫理學的后起之秀,即廣西師范大學政治與行政學院的林春逸教授,就是在古萊和劉福森思路的啟發下于發展倫理學的基本問題上又向前推進了一步。林春逸指出,發展倫理學是以當代人類整體發展實踐提出的倫理問題作為對象,對過去的發展進行哲學反思和價值評價,對當下的發展進行倫理規范和約束,對未來的發展進行展望和價值引領,是發展倫理學的主要使命。發展倫理學的產生是奠基在人們對發展中出現的人與自然、人與人、人與自身的關系緊張所引發的倫理問題的嚴重關切以及擺脫由此而引發的發展困境的強烈愿望之上的。鑒于此,他認為,發展倫理學的基本問題實際上就是“我們應當如何生活”這個“蘇格拉底問題”的當代轉換。它包括三個相互關聯的基本道德問題:一是“人類在有限而脆弱的地球上應當如何生活”的問題,亦即“能夠做”與“應當做”的關系問題;二是“我們應當如何共同生活”的問題,亦即發展中的公平公正問題;三是“人們應當如何幸福生活”的問題,亦即發展中生活美好與物品豐裕的關系問題。為什么這三大基本道德問題會在同一時空成為發展的基本問題呢?林春逸認為,隨著現代化的迅猛發展,人們對數量的關注已經取代了對質量的關心;科學技術飛速發展的同時,沒有伴隨人類生活和生存智慧的提升;“時空壓縮”使人類在這個“地球村”中越來越成為一個真正的生命共同體;在享受現代生活方式與保有傳統生活方式之間的矛盾也隨著“時空壓縮”而變得越來越尖銳,如此等等,所有這些都把一切社會過去所面臨的道德問題推向前沿,成為當代的發展問題,成為發展倫理學的基本問題。如果用一句話概括發展倫理學的基本問題,那就是在發展中人類于有限而又脆弱的地球上應當如何共同幸福生活的問題。
林春逸關于發展倫理學基本問題的觀點,可以說是對以上學者觀點的新領悟和新概括。第一個問題涉及到人與自然的關系問題,把劉福森的觀點即“能夠做”與“應當做”的關系問題只看做是發展倫理學基本問題的一個方面,并且與古萊的第三個問題即社會對自然力與技術的態度應由什么標準來決定相關;第二個問題涉及到人與人之間的關系問題,與古萊的第二個問題即社會內與社會間公正的基礎是什么相關;第三個問題涉及到人與自身的關系問題,與古萊第一個問題即生活美好與物品豐富之間是什么關系相同。他對發展倫理學基本問題的最后概括即發展中人類在有限而又脆弱的地球上應當如何共同幸福生活的問題,也與邱耕田的觀點即發展價值(后替換為發展利益或發展權益)和發展道德的關系問題的倫理旨趣不謀而合。
我們認為,發展倫理學乃是對包括發展的目的、手段、過程、結果及其標準等在內的發展領域中所存在的倫理道德問題進行道德評價和規制的一門規范性和應用性的學科。其規范性在于,發展倫理學要從發展實踐中制定出發展的道德規范、道德原則,以約束發展行為,使之朝向更加合乎人性的方向發展;其應用性在于利用哲學、倫理學的基本理論指導我們的發展行為,使發展的代價降至最低限度。發展倫理學是以發展倫理(或發展道德)為研究對象。所謂發展倫理,不僅“是一種新的發展理論和新的倫理形態,是發展的倫理化和人性化,是對發展中的倫理關系的新領悟和新治理,是人類從自身發展走向自覺發展的標志,是當代中國現代化的倫理選擇,是和諧社會的倫理支撐”導論7;而且也意指合乎道德的發展,合乎人性的發展,把發展代價降至最低限度的發展。換言之,發展倫理是發展和倫理的辯證統一體,它包括兩個互相聯系的方面,即發展的倫理和倫理的發展。因此,發展倫理學的基本問題便是發展和倫理的關系問題,即發展的倫理和倫理的發展之間的關系問題。所謂發展的倫理,是指發展中需要不需要道德,如果需要道德,那么需要什么樣的道德規范和原則,換言之,發展的道德律是什么。所謂倫理的發展,是指什么樣的發展是善的發展,是真正合乎人性的發展,換言之,評價發展的倫理道德標準是什么。一方面,關于發展的倫理。發展需要不需要道德?我們的回答是肯定的,因為發展如果離開道德,那么發展也就失去了其自身的價值和意義。此外,發展過程中本身就包含著道德因素,因為發展就是為了人類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或者說是為了享有幸福的生活。一旦發展脫離了道德,發展也就不能稱之為發展,那么這樣的發展也就是惡的發展。因此,為了規制和約束發展,使之更合乎人性,必須設定發展的道德原則,換言之,必須預設發展的道德律。
康德為我們設定了純粹實踐理性的絕對命令,即道德律:“要只按照你能夠同時愿意它也應該成為普遍規律的那個準則去行動。”或者“要這樣行動,使得你的意志的準則任何時候都能同時被看做一個普遍立法的原則”。康德認為,這條道德律有三種表達形式,它們按照由低到高的順序排列:一是你應當如此行動,就好像你的行為準則要通過你的意志而變成普遍的自然規律;二是你的行動應把人性,無論是你自己人身中的人性或是他人人身中的人性,始終當做目的而絕不僅僅當做手段來對待;三是每一個理性存在者的意志的觀念都是作為普遍立法的意志的觀念。這三種表達方式依次可以簡稱為:作為自然律的道德律;人是目的;意志自律。其中,第一種表達形式是道德律的通俗的表達,它只是從行為的自然后果方面來考慮的,因而只考慮到行為得以實現的普遍形式,而忽視了行為的實質性動機,這就極有可能被利用以掩蓋某種并非理性的目的;第二種表達形式雖然涉及了人的動機,但并未點出人們選擇該動機就是服從自己的意志,而不是服從外來的命令;只有第三種表達形式使前面的兩種表達方式都獲得了自己最牢固的根基,并且把它們都包含于自身之內,從而表明這些法則都是每個意志的立法者自己為自己制定的,因此,只有這種表達形式才使行動的主體具有人格的尊嚴,從而激起“敬重”(achtung)的道德情感。
如果說康德為我們設定了發展中的主體即人的道德律,那么古萊可以說為我們預設了整個發展的道德律。古萊指出,發展倫理學有四條道德命令即道德律:第一,所有的人類行為都是道德的。他認為,人類的行為從來不是非道德的,因為它們總是屬于道德善或道德惡,盡管善和惡明顯地具有不同的程度。第二,人們必須考察提出任何正式的和非正式的倫理體系的來源。第三,在普遍的和可普遍化的價值觀之間作出必不可少的區分。第四,發展倫理學是“作為手段之手段”的倫理學。
另一方面,關于倫理的發展。我們應當追求什么樣的發展?顯然,我們應當追求一種好的發展,而好的發展就是指真正的發展、善的發展、道德的發展、合乎人性的發展。簡言之,我們應當追求一種“倫理型”的發展,或者說“道德型”的發展。在這一方面,古萊的導師勒布雷特(Lebret)對發展的描述性的界定堪稱經典。勒布雷特把發展界定為價值觀的基本問題和新文明的創造,并認為他的定義聯系到人類的重要價值觀,最終適用于一切文化和社會群體。勒布雷特把發展描述為:“一個特定人群及構成它的所有近鄰人群單位,以可能的最快節奏,以可能的最低代價,并考慮到存在于(或應當存在于)這些人群與近鄰人群之間的團結紐帶,從較少人道向較多人道階段的一系列過渡。”古萊實際上就是沿著勒布雷特的思路繼續前行的。他把發展描述為一個經濟的、技術的、社會的、政治的,特別是價值變革的過程:“發展最重要的是人的價值觀和態度、由社會自我界定的目標、以及在變革過程中確定什么是得以產生的可容忍的代價并由誰確定這些代價的標準的問題。”從規范性上來理解,古萊所謂的“真正的發展”“包括把[不發達的受害者]變成主體,即他們歷史的有意識和積極的塑造者”。盡管在一定的環境下外部的“變革行為者”起到積極的作用,但是真正的發展從根本上說是自我的發展。xvii由此可知,真正的發展應當是主動的而非被動的發展,是有價值的發展而非破壞性的發展,是有意義的發展而非無意義的發展,是合乎人性的發展而非違反人性的發展。
具體而言,古萊認為倫理型的發展就世界范圍而言,包括三個方面:其一,消滅貧困而不是取得豐裕。不發達國家的當務之急是消滅貧困,因為貧困是非人性的,會使人失去自由、喪失做人的尊嚴。而已經實現豐裕的所謂“發達”國家的異化現象說明,它們的發展并不是真正的發展,而是反發展、假發展。其二,無論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必須厲行自愿節約。其三,保護文化的多樣性。
在這里,需要特別說明的是,發展倫理的兩個方面是密切聯系、辯證統一的。發展的倫理側重于發展的道德原則、發展的道德規律;而倫理的發展主要關注的是發展的倫理道德性質。它們如車之兩輪、鳥之兩翼、幣之兩面共同構成發展倫理這一概念的完整內涵。既然發展倫理是發展倫理學的研究對象,而發展倫理是發展和倫理的有機統一,包括發展的倫理和倫理的發展兩個方面,因此說發展倫理學的基本問題就是發展和倫理的關系問題,即發展的倫理和倫理的發展之間的關系問題。
明確發展倫理學的基本問題對理解發展倫理學的學科性質和歷史使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對于這些問題,我們將另文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