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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青少年體質問題的嚴峻性和長期性
青少年體質問題的長期性,我國青少年體質問題是20多年日積月累的結果,不是一朝一夕可以改善的,增強青少年體質需要長期堅持。另外,在政府三令五申要保證青少年學生每天體育活動時間以及切實增強青少年體質的情況下,我國青少年體質問題依然突出,改善緩慢,在超重和肥胖、近視率等方面反而愈發嚴重。究其原因,有學者認為主要是缺乏相關責任人,以及缺乏有效的評價、監督環節[7]1-5。也有學者指出,主要原因是政府管理體制不暢和政策執行力不強[8]。此后,為確保政策能落實下去,教育部和國務院都分別再發文(見表2),加強學校體育工作的評估和問責。例如,2011年教育部頒發教體藝[2011]2號文件,圍繞“切實保證中小學生每天一小時校園體育活動”的首要目標,建立了詳細的問責制度、科學評價機制、社會監督機制以及獎懲機制[9]。2012年,國務院下發的國辦發[2012]53號文件,明確規定把“學生體質健康水平納入工作考核指標體系,加強學校體育工作績效評估和行政問責……對學生體質健康水平持續三年下降的地區和學校,在教育工作評估和評優評先中實行‘一票否決’。從2005年以后政府頻發的10多項政府文件,就可以看出,黨和政府對青少年體質問題的態度和重視程度,青少年體質自1985年以來連續下降,但改善甚微,這也從側面說明了我國青少年體質問題的嚴峻性。我國青少年體質連續多年下降,不是某一方面的單獨因素造成,是我國應試背景下的學校體育教育、體育教育根本目的以及社會、學校、家長、學生各方對青少年體育教育的認識等綜合因素造成的。
二、增強青少年體質的阻礙因素分析
青少年體質下降,說到底是因為體育鍛煉不足。從2005年開始,國家就國家三令五申,要保證中小學生每天一小時校園體育活動,以提高學生的體質水平,結果不盡如人意!追根溯源,首先與我國的應試教育體制有直接關系,應試背景下,校長、教師以及家長對體育不重視。其次,對體育的本質和功能認識不清楚。
(一)應試教育體制下校長、教師以及家長對體育不重視
在保證升學率的壓力下,各中小學校教師想方設法提高文化課成績,甚至擠占體育課時間。放學后,本該是學生玩耍的時間,都用來補課了,這就是中國青少年學生的現實。即使國家再三強調“保證中小學生每天一小時校園體育活動”,但最后也流于形式,結果收效甚微。1.“升學至上”在我國中小學校中,優秀教師和優秀學生的評價標準非常單一,就是學生的考試成績。通過考試成績來追求升學率,甚至下達升學指標,這已經是我國傳統教育模式不爭的事實。這種片面追求升學率的教育模式,影響層面極廣,首先對于中小學校的校長和教師們而言,不再是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而是“升學至上”,一切都是圍繞提高學生的考試成績、提高學校的升學率,在這種情況下,作為學校直接管理者的校長,對體育不重視,也是在“情理之中”了,導致學校的日常管理都是以文化課為主,甚至去擠占體育課等。相應地是,迫于升學率的壓力,班主任和文化課教師也是以學生的文化課學習為主,不僅不重視不關心學生參加體育鍛煉,而且以種種理由強制學生多參加各種輔導或補習活動,剝奪了學生參加體育活動的時間。在要上“重點中學”、要考上大學甚至重點大學的社會風氣下,家長也變得唯考試成績最重要,課外強迫孩子參加各種補習班。各種補習班的火爆,究其原因,就是我國應試教育異化到一定程度的結果。久而久之,在校長、教師以及家長對體育不重視的情況下,學生體質下降也是理所當然的,同時還伴隨著各種“高分低能”的產生,學生在心理素質、品格等方面也得不到有效的培養。2.很多學校體育課程被擠占2014年3—5月,國家體育總局進行了《2014年6歲至69歲人群體育健身活動和體質狀況抽測調查》(簡稱《2014抽測調查》),結果顯示,6歲至19歲兒童青少年“每周兩天有體育課的比例為51.6%,3天有體育課的比例為28.9%”,而政府有關文件規定,小學1—2年級體育課程每周為4課時,3—6年級和初中體育課程每周為3課時,高中體育課程每周為2課時,按每周最低2課時的標準,僅有51.6%中小學校,這說明至少有近一半中小學校還存在擠占體育課程的現象。這次調查還顯示,“每周達到3次及以上1小時大強度體育鍛煉的兒童青少年比例僅有8.9%”,這充分說明要保證中小學生每天一小時校園體育活動,在實際生活中的執行結果是差強人意的[11]。張綽庵教授(2014)對河北省部分中小學進行的調研與訪談發現,“中小學體育課被文化課占用現象嚴重,達到了67%”,“90%的學校每周安排1—2次體育課,每次40—45分鐘”,而且學生在體育課上的運動量、運動時間等都無法保證[7]1-5。
(二)中小學生課外體育鍛煉無法保障
目前,中小學生在課外開展體育活動的軟硬件都不足。國家體育總局《2014抽測調查》顯示,首先,中小學生課外參加體育鍛煉缺乏指導,6歲至19歲學生課外體育活動主要是“自己練”,占總人數的78.1%。其次,適合中小學生鍛煉的場所和設施也極度缺乏。國家體育總局通過這次調查指出,符合青少年身體特點的鍛煉場所和設施、體育運動項目俱樂部、校外體育活動中心的缺失,導致青少年校外體育鍛煉的主要場所一般為適于老年人健身的社區健身場所或者適于成人鍛煉的公共體育館[11]。張綽庵教授(2014)對河北省部分中小學進行的調研也發現,學生課外體育活動的開展也存在條件不足,主要是沒有鍛煉場所、鍛煉設備,87%的學校沒有體育運動項目俱樂部[7]1-15。國家和政府再三強調要“保證中小學生每天一小時校園體育活動”。根據現有教學安排,各中小學校每周只有2—3次45分鐘左右的體育課,而且不能保證學生在體育課上的體育鍛煉時間和運動量。在沒有體育課的其他天數里,就是要加強學生的課外體育活動時間,而目前中小學生課外參加體育活動的軟硬件都不足。在這種背景下,中小學生“每天一小時體育活動”很難落到實處,必須從根本改善阻礙青少年參加體育活動的各種不利因素,比如改革應試教育體制、學校和家長對學生參加體育鍛煉要引起重視,以及成立青少年體育運動項目俱樂部等。鑒于10多年國家和政府一直在致力于改善青少年學生體質,但是收效甚微。盡管青少年體質問題非常嚴峻,但在應試教育的大環境下,各中小學校迫于升學率或者升學指標等壓力,對學校體育依然不重視。這說明不改變以應試為目的的教育模式,僅從政策層面監督,是起不到令人滿意的效果的。
(三)對體育與青少年身心健康、學習等的促進關系認識不清楚
體育作為一種事物或方法的存在,必須對其本質功能加以認識,才能發揮其最大作用。認清其本質功能,也是我們制訂體育相關計劃的前提。體育,顧名思義,是對身體的教育,即“育體”。強身健體,是體育的本質功能,但是基于人體是身心統一的有機體,身心在一定程度上互相影響。從這方面來說,體育對于學生心智方面的培養是有一定影響的,也就是說體育在其本質功能外,還有衍生功能,即“育心”[12]。陳大為(2002)指出,體育活動可以對人的情緒產生影響,參加適當的體育活動,可以使人擁有良好的心態和情緒,能減少憂郁和焦慮等不良精神狀態[13]。楊宗義(1991)通過研究認為,體育對人的心理健康的影響,主要是通過神經系統,而神經系統是心理發展的物質基礎[14]。王則珊(1994)認為,通過參加體育活動,能使身體分泌腦腓肽,并刺激下丘腦,下丘腦作為身體內分泌方面的神經中樞,可以控制和調節腺垂體各種激素的生成,比如生長激素的生成,促進人體成長[15]。劉洪全(2007),周忠岐(2012),徐志剛和劉盎(2003)等人主要研究了體育活動對學生心理健康的作用,一致認為,通過體育活動可以使學生身心愉快,樹立學生的自信,提高抗壓能力,磨煉思想意志,減少抑郁、孤獨、不合群等[16-18]。由此可以看出,參加體育活動,對青少年的身心發展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當青少年體育鍛煉不足時,不僅可以造成身體體質的下降,還會對青少年的心理健康帶來影響。2013年《中國青少年健康人格工程調研報告》指出,我國青少年體質下降,還伴有青少年心理問題頻發和人格不健全等,青少年人際交往能力都比較差,容易抑郁、自卑[19]。美國的一些專家學者研究發現,通過體育活動鍛煉,更能增進學生思維能力、記憶能力,并且體育鍛煉能使學生情緒更高昂,精神更集中,行為也更規范,提高學習成績的機率更大。因此,專家呼吁,學校應該優化配置體育活動和文化課程[20]。先生早就說過“要學就學個踏實,要玩就玩個痛快”。目前,國內外對于學生要參加多長時間的體育活動才能對學習有促進作用,沒有統一的說法??梢钥隙ǖ氖?,讓學生適量參加體育活動,會促進學生學習效果的提高。我國中小學校擠占學生體育活動時間,去學習文化課程,其根本原因是對體育與青少年的心理健康和學習效果的促進影響,缺乏足夠的認識。事實證明,青少年體育鍛煉不足,不僅不利于身體健康,還會造成一定的心理問題,甚至會影響學習。
三、增強青少年體質的策略研究
引起我國青少年體質連續20多年持續下降的因素,是多層面的,既有應試教育體制下社會、學校、家長等對學校體育不重視的原因,也有青少年開展課外體育活動軟硬件都不足的原因。造成應試教育體制的,并不是考試,而是在此背后形成的利益驅動。只有在考試成績成為衡量學生優秀是否的唯一的一個標準時,例如高考決定了學生的命運時,應試教育才由此而生??荚?,應該是衡量一個學生對于某一時期學習效果測評的工具,是必不可少的,問題是我們怎么看待考試這個工具而已。目前,中小學校片面追求“升學率”的情況下,造成了學校、教師、家長都對體育不重視,體育課被文化課擠占現象嚴重,同時,青少年學生課外時間,大部分用來參加補習班,參加體育活動也很難保障?;谶@種狀況,要把體育成績納入升學考核范圍,并建立青少年課外體育活動保障機制,才能真正實現青少年每天一小時體育活動。
(一)體育成績納入“中考”、“高考”的“雙刃劍”
每年高考,都牽動著整個社會的心。高考已經成為決定學生命運的關鍵點,其重要性,不言而喻。面對青少年體質問題的迫切性和嚴峻性,已經有很多學者提出,把體育納入“中考”、“高考”[21,22],但這是一把“雙刃劍”。首先,在應試教育背景下,體育成績納入“中考”、“高考”,的確不用政府再三令五申,就可以馬上引起老師和學生家長的重視。但是,很可能會出現的一個結局就是,體育成績成了有些家長彌補其他文化課成績不足的有效武器,轉變成逼迫學生過量進行體育鍛煉,以獲得高分。其次,體育考試究竟要考哪些科目,怎么測評?能否保證公正性?畢竟學校體育不等同于競技體育,由于個體存在差異,對于天生身體帶有殘疾的學生無疑缺乏公平。再者,強制性進行體育考試,是否違背體育鍛煉的內在規律?體育活動,應是一個自主參與并親身體驗的活動,被迫式的訓練,不會激發學生的興趣,也很難引起學生的愉悅體驗,進而影響其認知、品格的形成。鑒于此,強制性體育考試,利弊好壞難以評述。雖然說把體育納入“中考”、“高考”是解決當前青少年體質問題一個比較直接的辦法,但可能其負面影響也比較多,比較折衷的一個辦法,就是制定“中考”、“高考”體育成績合格線,只要合格了,就可以參加“中考”、“高考”,不合格者,不能參加“中考”、“高考”,目的是讓學生進行適量的體育鍛煉,保證身體健康,同時又避免過量鍛煉的可能。
(二)學校、家長、社會要重視體育的促進作用
新中國剛成立,就提出了“健康第一”,要求學校重視體育。蔡元培也提出了“完全人格,首在體育”。目前,學校、家長對學校體育不重視的根本原因,是對體育的作用和功能認識不清楚。正如,楊江南老師所指出的,阻礙素質教育實施的不是應試教育,而是學校、教師、家長、社會文化對素質教育的認識,對于德智體美勞之間關系的清楚認識[23]??茖W研究已經證明,適量地進行體育活動,不僅可以提高青少年思維能力、記憶能力,還可以集中精力、保持良好精神狀態(見圖1)。體育,不僅“育體”,還“育心”。人體的身心可以互相影響,通過體育活動,人體的身心相互“轉換”影響,共同提升到一個比較高的階段。在《體育之研究》中說到,“體者,載知識之車而寓道德之舍也?!保?4]因此,體育應是德育、智育的基礎,建議學校和家長對此進行深刻認識,可以進行特殊的實驗,研究體育活動時間與學習時間的最佳配比,優化配置體育活動和文化課程。圖1
(三)課內課外改革相結合,建立青少年課外體育活動保障機制
從時間角度來說,青少年體育鍛煉有課上和課外兩種,每周有2—3課時的體育課,為了保證每天一小時體育活動,青少年課外體育活動為主要途徑,而青少年自主進行課外體育活動的基礎,就是他們在體育課上所學到的運動技能和培養起來的運動項目的愛好。那么,學校體育課面臨的改革,首先就是要提高學生的運動技能,正如王登峰司長所說,我們的學校體育在教了學生14年后,學生依然一項運動技能都沒掌握。因此,他提出,提高學生的運動技能是學校體育課程下一步改革的方向,把運動技能的測試納入體育課程考試,并進行等級區分,通過提高學生的運動技能等級,使學生喜歡上這項運動。其次,學校體育課的教學方法也要進行創新。要充分利用短暫而有限的體育課時間,開展豐富多彩的體育活動和運動技能教學,增強對學生參加體育活動的吸引力,培養他們對某項運動技能的愛好[25]。從場域角度來說,青少年進行體育鍛煉的場所有學校操場、社區健身場所、公共體育館。青少年課外體育活動保障機制,首先要有指導員或者教練,可以由專業運動員擔任,或者具有專業知識的某個學生家長,甚至警察等,以公益性為主;其次,以社區或學校為單位,成立青少年俱樂部,主要是進行一些體育項目的培訓,每個學生可以象征性地收取會員費,以支付教練吃住、來回路費、鍛煉場地費用。第三,體育有關單位,設立針對青少年的體育賽事,按年齡進行分組,可以借鑒美國經驗,每種體育項目設立賽季,以社區或學校為單位進行比賽,在賽季里,合理安排好比賽場次,每周都進行組隊培訓。青少年的體育賽事,其實質應是以培養興趣為主,注重參與。說過,“興味者運動之始,快樂者運動之終,興味生于進行,快樂生于結果?!敝挥杏辛伺d趣,使孩子們真正喜歡上體育運動,才能體驗到進行體育活動的快樂,才能長久堅持。從體育課上學習,到賽事、培訓,形成完善的青少年課外體育活動保障機制,不僅可以選拔體育人才,還可以促進青少年體育生活方式和團隊精神的養成,以及良好的人際溝通、良好的自信等等。
(四)完善社會測評、用人機制
目前,我國人才評定標準不完善,缺乏系統而全面的考評體系,造就了名牌大學、重點大學、普通大學、職業技校等畢業生的地位差異,而且人才培養模式雷同,各公司招聘時爭相搶奪名牌大學或重點大學的畢業生,由此社會上逐漸形成了一股風氣,“考上好大學就有好工作”。在此利益驅動下,各家長想盡了辦法,讓孩子考上重點大學,高考就成了象征廣大學生唯一出路的獨木橋。與此相適應的傳統教育模式中,考試成績就成了選拔人才的唯一衡量標準,學校一味追求“升學率”,各補習班的火爆,也側面反映了廣大家長的要求。目前的高考,儼然成了現代的“八股文”考試,只注重學生應試成績,忽視具有長遠意義的全面發展,培養出了很多“高分低能”、人格不健全的人才。在某些工作崗位,認真、嚴謹的態度和品格,比起學習成績更重要,因此考試成績,不應是成為衡量人才的唯一標準。我國應試教育模式的形成,不是考試造成的,也不僅僅是由于學校追求“升學率”造成的,背后根本原因是,我國缺乏完善的人才測評系統,不能有效甄選出合格的人才,社會用人機制不完善,考試成績才成了衡量人才的唯一標準。如果不改變和完善我國現有的人才測評、甄選體制,社會任用人才唯重點大學為瞻,應試教育將很難改變,隨之而來的是素質教育也很難推行。
作者:張麗艷單位:東北師范大學體育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