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學前幼兒道德發蒙教育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學前兒童處于人生的起步階段,已經有了一定的主體性意識;同時,仍須經過社會化過程,從“不成熟”狀態解放出來,走向“成熟”狀態,成為遵守社會生活準則和行為規范的人。但是,學前兒童不具備相應的邏輯思維和科學驗證能力,只能接受社會準則和行為規范的啟蒙教育。啟蒙教育對于一個人的成長至關重要,良好的開端等于成功的一半。一、學前兒童在道德啟蒙教育中的主體意識思想政治工作的對象必須是自覺的主體,具有主體意識是接受思想政治教育的能力前提。
1.學前兒童主體意識與學前兒童道德意識
人先天不同于動物,在基因中就獲得主體性遺傳,具備主體潛能。皮亞杰認為認知結構是人主動建構起來的;蒙特梭利認為幼兒具有人的完全意義,還具有自發的吸收性能力和創造性能力即吸收性心智,這是人類的一種自然性。兒童的認知是兒童作為實踐主體,以自己的經驗為基礎,與客體相互作用的結果。
在教育實踐中,學前兒童的主體性是不容置疑的。他們已經有了一定程度的社會實踐,現代媒體和信息化交流方式更拓寬了其視野,尤其進入幼兒園,接觸到伙伴、教師、集體、環境等社會實體后,以學習的方式經驗、以直觀的方式認識,初步理解自然與社會,開始意識到自己的主體地位、主體能力和主體價值,盡管不是自覺意義上的。他們以自己接受與否,選擇對人對事的態度,用強烈的集體榮譽感要求自己、要求他人。學前兒童比其他任何時期,都更迫不及待地表現自己的存在、力量和價值。其實,學術界雖然沒有明確承認學前兒童擁有主體意識,但是,在方法論和教育實踐中卻鮮明主張雙主體理論、主體性教育思想,呼吁實現學前教育中兒童主體地位的回歸。
道德意識潛能在一定程度上被認為是人的自然稟賦,人的生物性中包含著合作和自我犧牲的傾向,人在最原始的內心深處就有與人聯系的迫切渴望。可以說,道德意識作為潛能存在于每個人的自然機體中,是人的社會性本能的有機組成部分。但是,原始的道德意識占道德意識的一小部分,而且只是一種潛能,必須經過社會實踐才能實現。學前階段是行為習慣養成的最佳時期,“教子當在幼,養正當于蒙”,應該及時讓生物學意義的道德種子萌發、生芽,生成社會意義的道德之樹。
2.學前兒童主體性在道德啟蒙教育中的重要意義
第一,學前兒童的主體性構成了學前兒童參與道德啟蒙活動的本質特征和根本屬性。思想政治教育以思想觀念、政治觀點、道德規范為教育內容,以指導人們形成正確世界觀和人生觀為目標,也就是塑造思想,因此它的對象必須具有主體意識。否則,就喪失了實踐根據和實踐價值。
第二,學前兒童的主體性構成了道德啟蒙教育的本質。道德啟蒙教育是學前兒童道德意識的自我確立和自我完善。道德意識是主體意識與對象意識在道德世界的統一,它的確立與完善只能由主體自身完成,其他都是條件準備。
第三,學前兒童的主體性決定了道德啟蒙教育的思維方式、指導思想、工作原則和教育模式。道德啟蒙教育必須以學前兒童為中心,以他們的主體性特點作為開展工作的依據。在道德實踐中,要尊重學前兒童的主體地位,強化其主體意識,發揮其主導作用,從而形成主動的、有責任的道德意識。
第四,學前兒童的主體性造就了道德啟蒙教育的學科意義和社會價值。在主體與客體的對象性關系中,主體既有肯定性行為,也有否定性行為。前者表現為主動性行為,即主動做自己想做的事情,體會自由、快樂;后者表現為自制性行為,即克制自己做他人否定的事情,體認責任、規則。道德啟蒙教育就是幫助學前兒童模仿與學習尋找肯定性行為與否定性行為在社會道德規范下的內在統一。
二、學前兒童道德啟蒙教育的養成
道德意識建構于主體的習慣,既是社會風俗習慣的普遍化和一般化,也是個體自身習慣的養成。著名教育家葉圣陶先生說:“什么是教育?簡單一句話,就是要養成習慣……德育就是要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①
1.學前兒童的人格養成
人格是道德主體對自我的定義,以區別于其他的道德主體。它是道德啟蒙教育的心理基礎和內在根據,獨立存在于精神文化維度里,從心理層面構筑個體的道德規定性。在道德實踐中,主體根據自己的人格歸納、整理道德體驗的表象材料,形成有序的道德意識。人格潛伏在思想最深處,是隱性的、原始的道德意識,而道德意識則是顯性的、成熟的人格表現。人格以其穩定性主導著道德意識的傾向,養成學前兒童理想人格是道德啟蒙教育的首要任務。
人格養成首先在于日常行為習慣的養成。根據結構心理學理論,外在的言談舉止可以直接轉化為內在的人格特征,所以,“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②。個人的生活習慣還會引起他人評價,反過來影響個人的人格。中國傳統“小學教育”就是從灑掃、應對、進退開始,從勞動、接人待物、日常禮節方面培養兒童人格的自覺性。
其次,在于生活方式的養成。正如生產方式決定社會意識,生活方式決定人生觀、價值觀。“昔者紂為象箸而箕子怖。”③箕子認為商紂王有了象牙箸就會想犀玉杯,用牙箸玉杯當然不可能吃普通飯菜,必然追求豹胎美味,吃到豹胎的人當然不可能穿樸素的衣服、住簡樸的房屋。為了錦衣珍饈、玉殿高臺,必然要搜刮民脂民膏,為禍百姓。“故箕子見象箸以知天下之禍”。④
再次,在于心理傾向的養成。良好的心理傾向,要求勤于主動學習,樂于接受新鮮事物,還要有獨立意識和思考能力。同時,良好的心理傾向要與遵守社會規則、服從社會規范結合起來。
最后,在于人際習慣的養成。人際習慣有天然性趨向,表露出一種內在自然力。但是,環境影響、后天矯正,一樣會改變先天趨向。尤其要養成學前兒童和諧習性,消除對抗性心理習性。對抗心理成為人格習性,人際關系就會不可逆轉地惡化,最終可能會仇視社會。
2.學前兒童的道德素質養成
相對于人格的混沌狀態,道德素質則表現出清晰的理性特征。道德素質是道德主體對社會環境的根本承諾,是道德認識和道德水平的綜合反映。學前兒童道德素質教育主要在于家庭美德和社會公德的養成。
家庭美德是個人全部道德素質的基礎,培養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的必要條件。弘揚家庭美德是養成道德素質的關鍵,對社會安定團結也有著極其重要的作用。與“私德”相對,人在社會公共生活中還必須遵守社會公德,遵守人與人之間在公共生活領域交往的規則。只有遵守社會公德,才會被社會接納。兒童的學習就是塑造“社會人”,社會公德的養成顯然是學前兒童的必修課。
3.學前兒童的行為規范養成
社會出于穩定與秩序的需要,衍生出行為規范,調整成員之間的權利與義務關系,具體地體現和延伸著社會關系和社會價值。行為規范是道德主體的自我約束,是人對社會規則的客觀實踐,在個人的現實性上就是主體對自己行為的選擇。行為規范有成文的,以法的形式強制要求人們必須嚴格遵守;有不成文的,如風俗習慣、道德規范甚至部分法律規范和宗教規范,也要求人們遵照執行;還有的只反映了社會情緒的喜愛或厭惡,沒有上升到道德、準則的高度,僅作為“應該”或“最好”的建議,并不給人以外在的壓力或束縛。無論哪一種行為規范,人都不可能先天認知,只能后天養成。學前兒童道德啟蒙教育主要是針對后兩種不成文行為規范的養成。
三、學前兒童道德啟蒙教育的心理過程
1.認識過程
學前兒童處于生理和心理的成長黃金期,樂于接受新鮮事物,富有學習和創造能力。教育的責任就是協助兒童發揮自身潛能進行自我發展,這就是教育的真諦。
學前兒童抽象思維尚不夠健全,囿于感性認識。對于他們而言,詞語與其說是邏輯概念,不如說是符號,而且是感性的、可經驗的符號。啟蒙教育不能成人化,抽象的道德和社會理念只會造成兒童思維混亂,灌輸只能教會孩子撒謊。
經驗直觀是學前兒童的主要認知手段,他們直接通過感知認識事物,通過實踐把握世界。兒童是最積極的“實踐者”。實踐會幫助他們完成感覺、知覺、記憶、想象和思維等認識過程。同時,學前兒童的認識直接、孤立、靜止、片面,反思僅停留于直接的、表面的因果。他們只能接受啟蒙式教育,而且必須是直白的正面教育。
學前兒童傾向于借助想象力把思維與存在統一起來,用簡單的認知結構暫時應付復雜的外部世界。擬人性是幼兒認識過程最為有趣的特點,他們仿佛信仰萬物有靈論,賦予萬物思想和靈魂,想象一切事物都和自己一樣有知覺、有意識,也賦予世界以人性的尊嚴與人性的光輝。學前兒童比成年人更加遵從自己的經驗和理解,反而造就了豐富的想象力和自由創造性。
2.情感過程
在認識的過程中,客體一定會引起主體意識的波動和感染,出現情緒、態度等情感過程。學前兒童知覺與感情尚未完全分化,總是以情感的經驗直觀世界、把握世界,表現出無遮掩的人性。情感過程最能夠激蕩學前兒童的心靈,學前兒童道德啟蒙教育在本體論上應該是一種情感存在和情感力量。
學前兒童在認識過程中會用主體意識灌注對象意識,直接地讓世界統一于自己,實現與世界的情感交流。針對學前兒童情感過程的教育應該是正面的教育、愛的教育,而不能讓他們通過否定恨來反思愛。否則,我們就在不善于反思的兒童心中培育了恨的種子,兒童將來的情感走向會令我們大吃一驚,就像馬克思感嘆的:“我播下的是龍種,而收獲的卻是跳蚤。”
3.意志過程
意志是主體對自由的實現,反映了主體運用本質力量對客體施加作用,創造新的價值。自由是道德的基礎。自由不是為所欲為,而是被約束。自由是對享有權利的尊重,但不是放縱。
自由必須被限制在義務里面,以不侵害他人的自由,換取他人尊重自己的自由。所以,真正的自由是有規則的自由。自由還是自我約束。自由意志在選擇時,遇見了這樣的二律背反:我是自由的,自由是無限的,所以我選擇;可是選擇的對象和結果都是有限的,所以選擇不是自由的。選擇是自由的也是痛苦的,意志侵犯了自己的自由,減少了自己的自由。所以,意志是自我意識,也是自我控制。
道德啟蒙教育的意志過程最關鍵的就是讓學前兒童學習選擇,并學習為自己的選擇承擔后果。
4.審美過程
審美是人把握自然、把握社會尤其把握自己的一種特殊形式,是知、情、意的統一,是一個評判的過程、主觀的心理過程。在審美過程中,主體與客體形成一種超功利的、形象的和情感的關系狀態,在理智與情感、主觀與客觀的具體統一上追求真理、追求發展。在這個主觀的心理過程中,主體對客體不再強調客觀的認識,而偏重于主觀的理解。所以,審美過程同時也是一種預期、理想和超越,從而促使人生超脫世俗的平庸和鄙陋,“詩意般地棲居”①。
學前兒童知、情、意等心理過程的特點,使其審美過程傾向于直觀的優美,很難理解反思踐踏生命的丑陋而獲得的崇高。在兒童看來,戰士英勇殺敵與惡狼吃羊,都是對生命的踐踏,并沒有本質的差異。
四、學前兒童道德啟蒙教育的引導藝術
德育是主體的心理體驗和意識生成,學前道德啟蒙教育應該以引導為主要方法。
1.學前兒童道德啟蒙教育的傳統理論與傳統方法
傳統思想政治教育視兒童為被動的教育對象,視兒童心靈是可以任意涂畫的白板,灌輸成為思想政治工作的根本手段。教師向兒童傳達思想戒律,兒童則像機器一樣錄制教育內容和教育過程。整個教育缺乏民生與科學精神,嚴重制約了兒童的自由發展,不利于兒童的身心健康。形而上學的傳統思想政治教育割裂了自身與其他學科內在的、必然的聯系,也把思想政治工作從生活中孤立出來,學校(幼兒園)獨自承擔起兒童的教育工作。教師的教育經常與家庭或社會的價值觀相左,兒童迷惑于其間的矛盾,無法從中取舍,最終形成不正確的道德觀。
2.學前兒童道德啟蒙教育的創新性思維
學前兒童道德啟蒙教育應該既獨立于其他教育學科,又與其他學科相互交融。因此,需要重建思想政治教育的概念,用合理的內涵和相應的外延,指導我們探索學前兒童道德啟蒙教育的新思維。
思想政治教育從本質上說,就是培養主體性道德素質。思想政治教育應該以有序地引導清理道德體驗的無序性,以理性思維整理感性道德經驗,以自覺的道德意識替代自發的道德表象。學前兒童道德啟蒙教育應該堅持以人為本,協助孩子發揮自身生命潛能,健康地發展。
學前兒童道德啟蒙教育必須充分尊重兒童的主體地位,尊重主體的自由意志。理性的、抽象的道德理念要讓位給經由反省的生活經驗以及人的自我建構。教育尤其要將個人轉型為主體,覺醒其自我的自由和責任。
學前兒童道德啟蒙教育必須還原德育的學科本質,將其置于歷史進程中,尊重自然、尊重社會,去除物化的非歷史的概念,轉換到批判、反思、自由等人性的歷史的概念。恢復學前兒童主體地位,尊重其主體意識,使其自覺體認權利與義務的統一,學習社會批判、權利意識和公共參與,堅持自我價值和社會正義,朝著道德覺醒和人性尊嚴方向發展。
學前兒童道德啟蒙教育要統合思想與行動、理論與實踐,讓他們在道德實踐中領悟道德力量和道德真諦。因此,要積極統籌各類主體,分析并批判壓制學前兒童的社會結構,讓學前兒童生活、生長在真實、統一、開放、公正的社會環境中,不會因為學校(幼兒園)、家庭和社會的分歧而導致兒童思想的迷茫和人格的分裂。
3.學前兒童道德啟蒙教育的創新性方法
實踐證明,道德啟蒙教育必須尊重學前兒童的生命規律,尤其是學前兒童的敏感期。在敏感期,學前兒童的特定能力和特定行為對環境特別敏感,這些能力和行為正處于發展的最佳狀態,有的放矢地引導和教育會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道德啟蒙教育更要遵循學前兒童的心理特征,有效地引導其道德認識和道德實踐。學前兒童處于如饑似渴的社會學習階段,社會模仿是主要學習方法,因此,言傳不如身教。道德啟蒙教育應該堅持正面教育,學前兒童更能體會對方的滿意、高興,與其告訴他們對錯,不如直接表達主觀感受。當然,學前兒童的道德啟蒙教育不可能一蹴而就,應該反復體驗、練習和實踐。
道德是生活的規范,生活本身就是對道德的體驗,道德體驗是建立個人道德意識最終的通道。體驗有別于經驗,它具有強烈的情感和生命體會。道德啟蒙教育要為學前兒童提供有目的、有計劃、有組織的情境與內容,有序地人工強化學前兒童的道德體驗。
道德啟蒙教育歸根結底在于學前兒童的道德實踐。家長和老師監管著兒童實踐道德,這種監管和實踐必須也必然延伸到整個社會、整個生活。我們不應該害怕社會對兒童的污染,而應該培育兒童的防疫能力。積極的道德實踐可能會引導兒童得到在家庭、學校無法得到的道德體驗和道德意識,并明晰和鞏固老師、家長引導的道德意識。經過道德實踐,才會使之轉化成為自己的道德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