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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上級會議精神和平安創建工作要求,結合本鎮工作實際,特制訂我鎮平安創建工作方案。
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八大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平安創建的要求,始終堅持“打防結合,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全面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工作措施,充分發揮政法機關的主力軍作用,廣泛發動群眾,全民參與,條塊結合,齊抓共管,在全鎮構建“大穩定、大排查、大調解、大治安、大聯動”的平安網絡體系,為的經濟社會發展創造和諧穩定環境。
組織領導
成立平安創建工作領導小組,由黨委書記同志任組長,同志為副組長,各綜治成員單位負責人和各村(社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吉智取同志任辦公室主任,魏武飛、周軼、戴光源任副主任,負責日常組織協調、督查服務等工作。
工作目標
通過建立維護穩定長效機制、社會治安防控機制、經常性嚴打整治機制和平安創建工作責任機制,不斷提高社會治安防控能力,提高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能力,提高群體性事件和突發性事件的預防處置能力,創“平安村(社區)、平安企業、平安單位、平安學校、平安家庭”。
工作職責
(一)村(社區)職責任務
對照《村級目標管理責任書》實施
(二)綜治成員單位的職責任務
1、綜治辦:制訂全年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計劃和實施意見;全面掌握全鎮綜治和政法工作情況,進行經常性綜合分析,向鎮黨委、政府及上級綜治委提供有價值的信息;牽頭組織協調跨部門、跨單位、跨行業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協助鎮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加強基層單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網絡建設;指導、檢查、督促全鎮各村(社區)、各企事業單位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和系列平安創建工作;按照安全合格鎮的要求規范完善好各類軟件臺帳資料;根據考核要求,對全鎮各個階段的平安創建工作進行督查,及時總結推廣平安和法治建設工作中的典型經驗和好的做法;完成鎮綜治領導小組及上級綜治委交辦的其它各類事項。
2、司法所:制訂全年司法和法治建設工作計劃及實施意見;組織開展法治建設和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做好“普法”宣傳教育;指導管理人民調解工作,建立“兩個排查”督查制度和“四調對接”機制,定期召開工作例會并進行分析;組織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及時調處矛盾糾紛,有效防止矛盾激化;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對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減少重新犯罪;組織開展基層依法治理工作,為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積極配合公安派出所搞好“嚴打”整治斗爭和專項治理工作,積極維護社會穩定;積極開展弱勢群體的法律援助工作,為群眾排憂解難,保護其合法權益,減少糾紛,制止違法行為;辦理鎮綜治辦安排的其它有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方面的工作;接受鎮綜治辦對本單位綜治工作的檢查、考核和驗收;按綜治創安要求規范完善有關軟件臺帳資料。
3、派出所:嚴厲打擊各類刑事犯罪活動;加強流動人口管理;加強槍支彈藥、易燃易爆、劇毒危險、違禁物品以及特種行業和公共復雜場所等方面的治安管理,堵塞漏洞,消除隱患,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加強公安消防、交通管理、努力預防和減少火災、交通事故,維護公共安全;加強安全防范和技術防范措施,加強對內部保衛機構、治保會等基層治保組織的建設和工作指導,組織群眾和各種治安保衛力量,建立多層次的群防聯治和治安防控體系,增強全鎮的預防和控制能力;協助有關部門共同做好群體事件的處置工作;參與組織基層平安創建活動,切實加強社區警務工作;加強對管制、緩刑、監外執行、假釋、保外就醫人員和看守所羈押人員的監管、教育及改造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共同做好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和對有輕微違法行為青少年的幫教工作,配合教育部門做好法制副校長的選派和培訓工作;按綜治創安要求規范完善有關軟件臺帳資料。
4、組織辦: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強化各個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責任;做好綜治、政法干部的配備和教育管理工作;對各單位領導干部抓綜治平安、法治建設工作的能力和實績進行考核。
5、紀檢、監察室: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宣傳教育工作,積極開展有關社會治安狀況的調查研究,著重從反腐敗和廉政、勤政建設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結合方面提出意見和建議;對各村、單位、部門落實綜治創安和法治建設工作進行效能監察;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的重大惡性案件和事故的調查,重點查處單位、部門領導嚴重官僚主義和失職、瀆職行為,追究其黨紀、政紀責任。
6、財政所:按照鎮人大財政預決算報告以及黨委、政府的相關規定,負責綜治方面各項經費的保障;按綜治創安要求提供有關軟件臺帳資料。
7、民政辦:加強村、社區建設,健全基層治保會、調委會,積極開展平安社區創建活動。全面落實綜治工作各項措施;貫徹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充分發揮群眾自治組織在深化基層創安活動、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方面的作用;認真做好擁軍優屬、優撫安置工作,繼續做好救災救濟、社會福利以及“低保”工作;大力開展社區建設,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警務進社區、法律進社區、文化進社區、綜合治理進社區活動;按綜治創安要求提供有關軟件臺帳資料。
8、信訪辦:配合有關部門和責任單位做好矛盾疏導和化解工作,有效控制越級上訪、集體上訪和重復上訪。積極會同有關部門和責任單位處理好各類重大信訪突發事件以及重大活動期間的信訪工作;按綜治創安要求規范完善有關軟件臺帳資料。
9、文化站:加強文化市場的管理,組織開展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動,豐富人民群眾的文化生活;加強對文化娛樂市場、演出市場、藝術品市場,互聯網以及對外文化交流等活動的監督管理,制止和取締各種反動、淫穢、色情、暴力、封建迷信的文化經營活動及有害信息;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網吧和音像市場的管理,依法查處網吧和音像制品經營活動中的盜版等違法行為;按綜治創安要求規范完善有關軟件臺帳資料。
10、人武部:宣傳貫徹《兵役法》,教育適齡青年積極應征入伍,保衛祖國;積極組織預備役民兵參與維護社會治安,確保轄區的安全與穩定;組織民兵會同轄區的治安巡防組織和群防群治組織參與夜間巡邏和治安保衛工作;配合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維護轄區的社會穩定,協調處置各類突發性事件,做好應急工作,防止事態的擴大與蔓延;增強對重點區域、重點部位的安全防范意識,積極協調有關部門打擊各類治安、刑事案件的違法犯罪活動;積極組織抗災搶險,保護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辦理鎮綜治領導小組安排的其它有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方面的工作。
11、團委: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維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促進青少年健康成長;樹立遵紀守法、見義勇為的青年先進典型,開展向先進人物學習的活動;配合派出所、司法所,開展“掃黃打非”等專項整治斗爭,做好失足青少年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有效預防和減少青少年犯罪;辦理鎮綜治辦安排的其它有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方面的工作。
12、婦聯:加強對婦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強”教育和法制宣傳教育,幫助婦女提高依法保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組織開展“平安家庭”和“十星級文明戶”等多種形式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活動;積極調解民事糾紛,疏導家庭婚姻矛盾;配合公安、司法、工商、文化等社會力量做好兒童少年工作,參與打擊拐賣婦女兒童犯罪和查禁取締、吸食、封建迷信等專項斗爭,協助解救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組織指導基層婦女組織和婦女群眾自治組織配合公安、司法等部門做好群防群治和安置幫教工作;辦理鎮綜治辦安排的其它有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方面的工作。
13、企業辦:按照綜治創安的工作要求,開展“平安企業”創建活動;加強企業職工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會同各企業動員和組織職工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開展積極向上、健康有益的文體活動,陶冶情操,抵御各種腐朽思想和文化的侵蝕;做好勞動爭議的調解工作,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理順職工情緒,疏導、化解內部矛盾,做好后進職工的教育轉化和有輕微違法犯罪行為職工的幫教工作;協助企業制訂、推行各種形式的安全保衛責任制,健全治安保衛組織的群防群治隊伍,深入開展綜治創安活動,維護企業治安秩序;按綜治創安要求規范完善有關軟件臺帳資料。做好失業人員和企業下崗職工職業培訓和就業服務工作;協助做好失業人員和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為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就業積極提供幫助;協助調解和處理勞動爭議。
14、安監站:宣傳貫徹《安全生產法》,執行國家和上級人民政府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制度,指導、督促和檢查全鎮安全生產工作,防止各類事故發生;對全鎮范圍內危險化學品和花炮生產經營企業跟蹤排查,建立危爆品的管理檔案。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有關職能單位和部門對鎮內各類企業、單位、食品產銷行業、網吧、休閑公共娛樂場所等進行安全檢查和管理,發現問題隱患及時責令限期整改,并進行復查,直至消除隱患。
15、廣電站:做好綜治創安工作、法治建設工作的宣傳報道,會同有關部門加強接收衛星電視節目的管理,切實防止邪教組織利用廣播、電視進行非法活動;按綜治創安要求規范完善有關軟件臺帳資料。
16、衛生院:開展“平安醫院”創建活動,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禁毒宣傳教育,加強對醫用毒麻藥品的管理監督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破案查獲的鑒定工作,依法打擊制售假劣藥品及醫療器械的違法犯罪活動;按綜治創安要求規范完善有關軟件臺帳資料。
17、城建、城管、交通:協助開展法制宣傳,集鎮商販、出租戶和流動人口的管理,建筑安全,交通安全;重點加強流動商販的管理,防止集中逢場造成交通阻塞,引發交通事故;按綜治創安要求做好相關工作。
18、學校:開展“平安學校”的創建活動,配合相關部門開展法制宣傳工作,協助公安、綜治搞好學校周邊環境的治理,學校大門要有專門保衛人員24小時值班,校車要安排一名副校長負責安全工作,食堂工作人員要辦健康證,加強食堂和小賣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訂校園突發事件的處置預案并每學期進行兩次以上的演習;同時明確工作責任,按綜治創安要求規范完善有關臺帳資料。
19、馬尾皂水庫、南康水庫管理所:加強飲水安全管理和灌區矛盾糾紛的調處;按綜治創安要求搞好相關工作。
20、國土管理所:嚴格土地的使用審批,防止土地的流失和地質災害的發生;按綜治創安要求搞好相關工作。
21、電力、電訊:負責電力、電訊安全管理,協助轄區內電力、電訊的矛盾糾紛的處理;按綜治創安要求搞好相關工作。
工作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2013年4月—2013年5月)
召開村(社區)、單位動員大會,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會議精神,圍繞創建活動,結合綜治宣傳月深入廣泛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把平安創建方案和標準印發下去,出動宣傳車,張貼標語,刊出宣傳欄、簡報,營造氛圍。
(二)深入創建階段(2013年5月—2013年9月)
1、簽訂目標責任狀。按“誰主管,誰負責”,明確職責任務,發揮各自職能,層層簽訂責任狀,共同參與平安創建活動,形成全鎮上下齊抓共管、群策群力的工作格局。
2、深入開展平安村(社區)、平安企業、平安單位、平安學校、平安家庭創建,開展警員、治保員、巡防隊員、人民調解員、維穩信息員、消防安全員、司法員、法律服務員等進村(社區)、進企業、進單位、進學校、進家庭活動,大力開展“十無”(即無重大矛盾糾紛、無治安事件、無消防隱患、無黃、無賭、無毒、無刑事犯罪、無違法青少年、無刑釋解教人員重新犯罪、無家庭暴力)等形式多樣的“平安村(社區)”、“平安單位”、“平安企業”、“平安學校”、“平安家庭”創建活動,發現和培養典型,要通過召開平安創建工作現場經驗交流會,推動和鞏固全鎮的創建成果。
3、突出主力軍的作用。綜治辦、派出所要始終保持嚴懲犯罪分子的高壓態勢,加大對案件的偵破力度,特別加強對“二搶一盜”、“黑惡勢力”、村痞地霸、車匪路霸等各種刑事犯罪和職務犯罪的打擊。同時,要加強治安巡防隊等群防群治組織建設,在106國道、淳烏公路、開元路段、淳沙公路沿線、集鎮等重要地段組織巡邏,完善內保設施設備,提高內部防控能力,嚴厲打擊賭博、買碼,全力維護社會穩定,構建和諧。
4、建立長效防控機制。加強對邪教分子和刑釋解教人員的幫教監控措施,建立一人一檔管理機制,加強對流動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管理,加強對青少年犯罪預防,加強普法宣傳教育,加強對學校周邊環境整治,加強對交通、消防、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力度。
(三)檢查驗收階段(2013年10月—2013年11月)
將平時督查與季度考評、年終考核結合起來,科學準確地對創建工作進行考核驗收,對工作成績突出的村(社區)、單位、企業、學校、家庭授予平安榮譽稱號,對不落實創建工作責任,考核不合格的,視其問題的嚴重程度,作通報批評、黃牌警告、一票否決的處理,未達到創建標準的不能參加綜治工作評先評優。
工作要求
1、夯實基礎、全面掌控。各單位、各村(社區)要從發展、穩定全局的高度,充分認識平安創建重要性,積極行動起來,成立創建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創建方案,共同努力,真正擔負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各村(社區)、各單位要迅速熟悉本單位的管理人員,對重點管理人員進行全面的摸底清查,建立管理臺帳和各類工作機制,增強工作責任,按照干部“五聯”工作要求,落實“三為”服務,形成全面掌控、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積極面對、重點防范。各村(社區)、各單位治安形勢不一,各單位要積極面對發展中的存在問題,對重點問題要專門研究,突破解決;同時加強治安防范措施和預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確保創建效果。
3、加大投入、主動打擊。政府已成立綜治巡防隊伍,四月份就啟動巡防工作;要求各單位、村(社區)加大投入,成立巡防隊,配備服裝、器械,在轄區內進行定期或不定期巡防。部分重點單位建立警務室;對違法犯罪、黑惡勢力公安機關要嚴厲打擊;對黃、賭、毒等各綜治成員單位要積極配合,主動打擊;確保和諧、穩定、平安的發展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