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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和全國農業工作會議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切實保護農民利益,保障農業生產安全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根據《2011年全省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圍繞全市全年農業發展目標,服務農業生產安全和農產品質量安全,堅持“標本兼治、著力治本、打防結合和屬地管理”原則,開展全市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打擊假劣促生產,嚴查違禁保安全,監督抽查提質量,案件查處懲違法,信用體系建長效,全力推動農資市場秩序持續穩定好轉。
二、工作目標
通過各級農業部門的共同努力,努力確保不發生因假劣農資和禁限用農業投入品引發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農資生產經營主體監督檢查率達到100%,主要農資產品抽檢率達到100%,假劣農資重大案件查處率達到100%,農資生產經營行為更加規范,農資信用體系更加完善,農民群眾質量安全意識和維權能力明顯提高,放心農資下鄉進村覆蓋面進一步擴大,農資監管長效機制進一步完善,農民群眾滿意度進一步提高,農資市場秩序持續穩定好轉。
三、監管重點
(一)重點產品
種子:嚴厲查處生產經營假劣種子、套牌侵權、無證生產經營、未審先推、包裝標簽不規范等違法行為。
農藥:嚴厲查處非法添加高毒農藥等未登記成分、有效成分含量不足等假劣農藥,生產、經營和使用甲胺磷等禁用高毒農藥,無證生產、一證多用、套用或冒用登記證等違法行為。
肥料:嚴厲查處復混肥料、有機肥料、有機無機復混肥料及水溶肥料等產品中有效成分不足、未經登記、一證多用、假冒偽造登記證、肥料產品標稱具有農藥功能等違法行為。
獸藥和疫苗:嚴厲查處生產經營假劣獸藥、無證無批準文號生產經營、非法生產獸用生物制品等違法行為,加大禽流感疫苗、豬藍耳病疫苗、口蹄疫疫苗等重大動物疫病疫苗的質量監管,嚴厲打擊生產經營使用違禁藥物和有毒有害化合物的行為,堅決取締國家禁用的獸藥。
飼料和飼料添加劑:嚴厲查處生產經營假劣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等違法行為,嚴查在飼料加工和養殖環節添加“瘦肉精”、“三聚氰胺”、萊克多巴胺、孔雀石綠等違禁藥物和非法添加物。
農機:加強農機試驗鑒定、農機質量投訴監督和質量調查工作,突出對財政資金補貼購置機具的監管,聯合相關部門著力清查農機及零配件“三無產品”,堅決打擊制售假劣農機、零配件以及盜用冒用轉讓農機推廣鑒定證書、證章等違法行為,加大農機質量監督力度。
水產苗種:加大水產苗種生產監管,嚴厲查處水產養殖過程中特別是苗種生產階段違法使用硝基呋喃類、氯霉素和孔雀石綠等違禁藥品和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的行為,提高水產苗種質量。嚴厲打擊以次充好和銷售帶病水產苗種的行為。
(二)重點單位
農資批發市場、專業市場和集散地,具有多次違法行為記錄的經營戶以及鄉村流動商販,列入重點監控名單的生產經營單位,非法制售假冒偽劣農資的小作坊和黑窩點。
(三)重點區域
農資主要生產、銷售和使用地區,小規模農資產品生產主體聚集地區,農資問題突出、反復發生的區域,假劣農資重大案件多發地區。
四、工作任務
(一)開展農資生產主體整頓
各縣(市、區)農業部門、局屬相關單位要嚴格許可條件,嚴禁降低標準和越權審批。要全面開展農資生產經營主體清查,進一步健全完善農資生產經營主體檔案,全面掌握轄區內生產經營主體的基本情況。要組織對被許可人從事行政許可事項活動情況開展檢查,對不符合法定條件或者有嚴重違法行為的,要依法予以清理、取締。
(二)加大農資市場監管力度
各縣(市、區)農業部門、局屬相關單位要切實加大日常執法巡查力度,保證農資監管工作不留死角。完善農資市場監管工作檔案,記錄好日常檢查工作情況,對監管中發現的問題及時依法處理。要根據當地農業生產實際,突出重點農時、重點地區、重點市場、重點品種,有針對性地開展專項整治。要深入開展禁限用農業投入品整治,繼續加大禁限用農業投入品清繳力度,加強農資使用環節監管。對不具備農資經營資格的物流企業等變相經營農資等違法行為要及時向有關部門進行通報,要配合有關部門加強對農資交易會、展銷會的監管。
(三)加強農資產品質量監督抽查
各縣(市、區)農業部門局、屬屬相關單位要進一步完善農資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制度,科學合理地制定農資產品質量抽檢計劃。要擴大監督抽查范圍,提高監督抽查覆蓋率,把群眾反映強烈、市場檢查中問題突出的區域、市場、產品和企業納入重點監測范圍,提高監督抽查的針對性、實效性。加強對監督抽查結果的分析和運用,提高農資質量預警能力。要堅持和完善檢打聯動機制,健全監督抽查檢驗結果的通報、反饋、共享機制,執法機構要參與組織實施監督抽查工作,并及時對違法生產、經營不合格農資產品的進行立案,確保違法行為得到有效查處。要追溯制假售假源頭,并按照“五不放過”的原則一查到底。
(四)嚴肅查處違法案件
各縣(市、區)農業部門、屬屬相關單位要高度重視案件線索排查、梳理工作,要建立案件線索月報制度,特別要加強對投訴和舉報案件的核查工作,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農資產品、侵犯知識產權等違法行為。對涉及面廣、造成重大農業生產事故、群眾反映強烈的制售假劣農資案件和區域性制假售假案件,要及時成立專案組限期查辦。切實加強案情報告和通報,對制假售假源頭不在本轄區的,要及時向上級農業部門報告,制假售假源頭所在地農業部門要對制假售假者追查到底。對涉及到多個部門或者其他部門的案件和線索,要及時做好通報、移送工作,案件的查處牽頭工作由假劣農資生產地農業主管部門負責。涉嫌構成犯罪的案件,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對于線索明顯,事實清楚的案件,要商請當地公安機關提前介入。同時,要繼續抓好毒鼠強防范和清繳工作,克服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緒,防止毒鼠強危害反彈。
(五)深入推進放心農資下鄉進村示范縣建設
認真總結開展放心農資下鄉進村示范經驗,推廣有效模式,進一步擴大示范范圍。制定和完善引導扶持措施,鼓勵和支持農資連鎖企業加快推進農資連鎖網絡建設。引導連鎖企業開展農業技術服務,實現農資銷售與技術服務緊密結合。要制定“放心農資店”建設標準,按照公開操作、自愿參與的原則,扎實推進“放心農資店”建設,特別是鄉鎮和村級“放心農資店”建設,充分發揮先進典型的示范帶動作用。通過構建新型農資經營網絡和“放心農資店”建設,實現放心農資產品的覆蓋面和銷售率穩步提高。
(六)推動農資信用體系建設
各縣(市、區)農業部門、屬屬相關單位要鼓勵并支持龍頭企業、行業協會、中介組織等社會力量參與農資打假和監管工作。引導農資生產經營主體加快行業協會等行業自律組織建設,強化農資生產經營主體誠信自律意識。根據監督檢查結果、市場主體資格審查情況、消費者投訴狀況、公眾評價等信息,建立農資生產經營信息管理平臺和誠信檔案,構建信用管理平臺,實行分類監管。完善失信懲戒和守信褒獎機制,對失信違法企業,加大監管和曝光力度。對誠信守法企業,加大扶持和宣傳推廣力度,進一步引導農資生產經營者把追求經濟效益與承擔社會責任結合起來,自覺維護廣大農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七)強化對農民的服務指導
充分發揮“12316”三農服務熱線的作用,做好投訴舉報受理工作,為農民群眾提供信息和技術咨詢服務。推介主推品種,推廣先進農業適用技術,開展技物結合配套服務。要充分利用電視、廣播、網絡、報刊等多種媒體和手段,通過舉行放心農資下鄉進村現場會、舉辦培訓班、印發宣傳資料、現場指導等多種形式,普及農資法律法規,推介誠信企業和產品,曝光典型案例,傳授農資識假辨假和科學使用知識,引導農民群眾科學、理性購買農資產品,提高農民群眾質量安全意識、識假辨假維權能力和科學安全生產的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縣(市、區)農業部門、屬屬相關單位要高度重視農資打假和監管工作,進一步健全完善由農業部門主要領導親自負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的統一指揮、職責明確、功能齊全、反應迅速、運轉高效的指揮系統。要切實轉變思想,由“注重抓生產”向“抓生產和抓監管并重”轉變。樹立正確的農資打假和監管工作政績觀,嚴肅查辦制售假劣農資等違法案件,堅決曝光嚴重的制假售假行為,促進農資市場秩序持續好轉。
(二)落實監管責任
農資打假和監管工作要堅持屬地管理原則,各縣(市、區)農業部門要將農資打假和監管責任分解到具體機構,落實到崗到人。大案要案和區域性問題及時向地方政府和上級農業部門報告,上級農業部門要加強對基層農資打假工作部門的監督指導,幫助解決實際問題,提高監管能力。
(三)強化綜合執法
今年是農業綜合執法三年目標的收尾之年,農業綜合執法的目標任務要在今年年底全面完成,并加快實現綜合執法由“數量與質量并重”向“著重提高質量”的轉變,推進農業綜合執法規范化建設。要明確綜合執法機構的性質和職能,加強執法裝備建設,不斷改善執法條件。要積極爭取將農資打假和監管工作經費納入地方財政預算,保證農資市場日常監管、農資產品質量監督抽檢和辦案經費,將監管工作落到實處。加大執法人員培訓力度,提高執法水平,規范執法行為;健全信息報送、投訴舉報受理、監管工作記錄、案件查處督辦等各項工作制度,加快農業執法信息化建設步伐,提升快速反應能力,提高執法監管效能。
(四)強化聯動協作。各縣(市、區)農業部門,要在當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積極履行牽頭協調職責,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協作,完善農資打假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健全部門分工明確、職責清晰、各負其責、密切配合的協作機制,充分發揮整體聯動優勢,形成打假合力,各縣(市、區)農業部門、屬屬相關單位要明確農資打假聯絡員并報市農業局,完善案件通報、協查、督辦和重大案件聯合查處等制度,利用典型交流、內部通報、經驗介紹等方式,促進農資打假工作的上下聯動和橫向互動。健全突發性案件、重大案件和農業生產事故處置機制,確保調查處置工作迅速到位。充分發揮輿論宣傳在農資打假與監管工作中的導向和監督作用,加大農資打假和監管工作的宣傳力度,形成全社會關心和支持農資打假與監管的工作氛圍。
(五)加強督查考核。各縣(市、區)農業部門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嚴格落實打假責任制,加強對農資打假和監管職責落實情況的督查考核。要堅決打擊地方及部門保護主義,對農資市場長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群眾反映強烈的地區,監管不力、工作失職、造成重大損失和責任事故的,在查辦制售假冒偽劣農資產品案件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要嚴肅追究責任。對工作措施得力、成效顯著的,要通報表揚。
六、重點工作安排
(一)2月,組織收看全國全省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電視電話會議。
(二)3月,召開全市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會議,組織開展全市“放心農資下鄉進村宣傳周”活動。
(三)2—4月,組織開展農資打假專項治理春季行動。
(四)7月,召開農資打假工作座談會。
(五)9—11月,組織開展農資打假專項治理秋季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