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村委農藥經營監管方案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農藥監督管理工作事關國家糧食安全、農產品質量安全和農業生態環境安全。根據國家《農藥管理條例》、農業部等十部委《關于打擊違法制售禁限用高毒農藥規范農藥使用行為的通知》、《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意見》和省農業廳、省工商局《關于進一步加強農藥市場監管工作的通知》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保障農業生產安全、農產品質量安全為目標,以規范農藥經營企業為主線,以禁限用高毒農藥監管為重點,建立健全農藥監管體系,創新管理機制,完善管理措施,構建誠信守法、規范和諧的農藥行業新秩序。2011年全縣農藥產品質量合格率要達到90%,農藥標簽合格率要達到80%;農藥生產、經營企業要100%納入監控范圍,假冒偽劣農藥重大案件執法查處率要達到100%;努力實現高毒農藥銷售信息100%可查詢、流向100%可跟蹤、質量100%有保證。確保糧食、蔬菜、水果、茶葉質量安全,不發生因農藥殘留引發的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不發生因農藥使用事故引發的群體事件。
二、工作重點
(一)開展農藥經營條件審查。由縣農業局行政審批股(設在縣政務服務中心四樓)按照國家《農藥管理條例》第十九條的規定,對農藥經營單位進行審查。申請經營農藥的單位,須向縣農業局行政審批股提出審查申請,并提交從業人員學歷及技術證明、營業場地及倉儲條件、安全防護措施、環境污染防治設施和措施、規章制度等證明材料。經審查符合條件的,縣農業局行政審批股出具《農藥經營條件審查確認函》。經營的農藥屬于化學危險物品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經縣工商局注冊分局(設在縣政務服務中心二樓)審查,符合條件的,依法辦理營業執照。
(二)全面清理農藥經營單位資質。由縣農業局會同縣工商局、縣質量技術監督局等部門對全縣農藥經營單位進行一次拉網式全面清理、登記造冊。現場檢查經營資質和范圍、經營場地設施、管理制度等,對無照經營和不符合條件的堅決依法取締。符合條件的農藥經營單位,應建立購銷臺賬,承諾質量安全,指導科學用藥。加強農藥經營單位分類監管,對被國家、省通報農藥質量或標簽不合格的單位,實行“黑名單”管理。
(三)推行高毒農藥定點經營。縣農業、工商部門按照“嚴格標準、控制范圍、限制數量”的原則,擬定各鄉鎮銷售高毒農藥定點單位。由縣農業部門按照“安全第一、合理布局、方便群眾”的原則,對高毒農藥經營申請者條件進行嚴格審核,出具《高毒農藥經營條件審查確認函》。經縣工商部門審查,符合規定條件的,依法辦理營業執照,并在經營范圍中注明準許經營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單位必須設立高毒農藥經營專柜,明確專人負責,建立進貨查驗、實名購藥等高毒農藥經銷臺賬,臺賬應保存3年以上備查。為了便于管理,減少高毒農藥用量,一個鄉鎮限定1-2個高毒農藥定點單位。
(四)做好農藥市場產品質量專項抽查。2011年7-10月,縣農業部門應做好農藥產品標簽檢查,全縣檢查農藥產品標簽500張。查處擅自擴大使用多個商標,使用說明中不標注注意事項,產品標簽只標注商名稱、地址而不標明生產企業名稱、地址,以及隨意標低用藥量或用藥量不明確等農藥標簽問題。并做好農藥質量專項監督抽查,進一步了解農藥質量水平,掌握使用農藥中是否添加隱性農藥成分,對茶葉、柑橘用藥進行抽檢,每種作物抽檢5-10個農藥品種,檢測有效成分和添加隱性農藥成分狀況。農藥管理部門要做好主要農作物用藥情況和前期農藥市場調研工作。縣農業執法大隊應隨時查處銷售假冒偽劣和過期失效農藥行為。
(五)健全農藥市場監管信息報送制度。各鄉鎮要加強農藥市場信息收集、報送,及時、準確報送農藥市場信息。年底,各鄉鎮要統計轄區內農藥經營企業情況以及水稻、蔬菜、茶葉、柑橘等主要農作物農藥使用情況。縣農藥管理站根據省農藥管理部門信息化系統的要求,采集農藥信息,匯總數據,建立農藥信息電子檔案庫。
(六)加強農藥安全使用指導。要充分利用廣播、網絡、報刊等傳媒,深入開展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安全用藥宣傳、培訓和咨詢指導,增強農藥經營、使用人員安全意識和社會責任感,提高農民對假劣農藥、標簽不合格農藥的識別能力。加強對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種糧大戶等用藥行為監管,督促其嚴格按標準使用農藥,嚴格執行農藥使用安全間隔期規定。開展低毒和生物農藥補貼示范,大力推廣綠色防控和高效、安全施藥技術,引導農民轉變購藥、用藥習慣,全面提高用藥水平。同時,建立完善農藥重大藥害事故報告、專家評估和處理機制,妥善處理農藥藥害等突發事件,保障農業生產安全和農村社會穩定。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部門職責。成立縣2011年農藥市場監管工作領導小組,由縣政府副縣長任組長,縣政府黨組成員、副處級干部任副組長,縣政府辦公室黨組成員、紀檢組長、縣政府督查室主任和縣財政局局長、縣農業局局長、縣質量技術監督局局長、縣安監局局長、縣環保局局長、縣公安局副局長、縣衛生局副局長、縣工商局副局長,以及27個鄉鎮人民政府鄉(鎮)長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農業局,由縣農業局副局長任辦公室主任,縣農藥管理站站長任辦公室副主任。各鄉鎮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班子,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依法履行各自職責,建立健全責任追究制度,加大經費投入,將農藥監管工作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扎實做好農藥監管工作。各鄉鎮分管農業工作的領導為農藥監管員,各村村委會主任為農藥監管信息員,各鄉鎮農技站站長為農藥監管聯絡員,隨時將本轄區農藥監管情況報送縣農藥管理站。
縣農業局負責依照《省農藥經營條件審查實施辦法》對農藥的經營單位條件進行審查,加強農藥質量管理,對農藥標簽使用進行規范,對農藥含量不達標、超范圍使用農藥現象進行查處,強化農藥安全使用指導。縣安監局對農藥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措施進行檢查,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縣工商局對符合規定條件的依法辦理營業執照,對無照經營和不符合條件的依法取締,加強農藥市場監督管理,建立規范農藥市場體系。縣質監局主要監督農藥質量標準的制定和執行,負責農藥計量檢查。縣公安局負責查處因農藥殘留發生重大農產品的質量安全事故、重大農藥藥害事故,以及妥善處置因農藥使用事故引發的群體性事件。縣環保局負責加強對農藥包裝廢棄物的管理,指導農藥污染治理,確保農村水源不被農藥包裝廢棄物污染。縣衛生局負責農藥中毒人員的搶救工作。縣財政局負責將農藥監管工作經費列入財政預算。
(二)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加強工作協調。建立縣政府領導,縣農業局牽頭,縣工商局、縣質量技術監督局、縣公安局、縣安監局等縣直部門參與的農藥監管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聯席會議,研究部署農藥監管重點工作,加強協調配合,形成監管合力。
(三)建立監管體系,建立工作檔案。各鄉鎮要建立和完善以下檔案:=1\*GB3①建立農藥經營檔案。各經營單位要建立購銷臺賬,特別是對高毒農藥必須建立進貨查驗、實名購藥經銷臺賬。=2\*GB3②建立農藥經營單位信息檔案。應實時記錄所有經營單位的基本信息和經營信息,基本信息包括經營單位名稱、地址、營業面積、經營方式、法人代表等,經營信息包括各類農藥的銷售量和銷售額等。=3\*GB3③建立農藥使用檔案。應逐年統計轄區內殺蟲劑、殺菌劑、除草劑等各類農藥施用量和品種種類,以及水稻、蔬菜、茶葉、水果四類作物的農藥使用情況,包括施藥品種、防治對象、用藥面積、畝用藥量、抗性及環境影響等。=4\*GB3④建立農藥管理工作檔案。應實時統計轄區內所有農藥管理機構的基本信息和工作動態信息。基本信息包括機構名稱、類型、掛靠單位名稱、批準文件、在崗在編人數、工作經費、負責人和聯系方式等,工作動態信息包括開展的重點工作、工作成效和存在的主要問題。
(四)廣泛宣傳發動,營造監管氛圍。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絡、雜志、宣傳小報等各種媒體,采取多種宣傳形式,廣泛宣傳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農藥監管工作進展和工作成效,曝光違法案件和非法經營行為,充分發揮輿論的導向和監督作用,營造全社會關注和支持農藥監管工作的良好氛圍。2011年7-8月,由縣農藥管理部門聯合縣工商部門對全縣農藥經銷單位舉辦1-2期培訓班,增強相關人員的安全意識和社會責任感。
(五)加強督促考核,落實責任追究。將農藥市場監管工作納入縣農藥市場監管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和鄉鎮年度績效評估考核內容。年終由縣政府組織考核,對考核評選的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予以表彰獎勵,對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影響農藥市場監管工作的單位,予以通報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