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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事件的發生,根據國務院《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和民政部《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規定,結合我街實際,制定今冬明春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的實施方案如下:
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為民解困、為民服務”的宗旨,按照“自愿救助、無償救助”的原則,以保障流浪乞討人員基本合法權益為目標,加強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和管理,切實保護特殊困難群體人員的合法權益,確保今冬明春救助管理工作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實施辦法
(一)統一部署,主動救助。流浪乞討人員是特殊的社會弱勢群體,需要全社會的共同關心和幫助。各村(社區)、街道各有關部門要本著對人民群眾高度負責的精神,把落實民生放在突出位置,將救助管理工作擺在重要議事日程,切實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做到早籌劃、早部署、早行動,想方設法幫助他們克服困難,解決問題。要進一步強化組織領導,指定一名領導和工作人員負責此項工作,精心組織,迅速在本轄區開展全面而徹底的排查。入冬時節注意天氣變化和災害預警,發現街頭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立即實施救助,使其有吃、穿、住有保障,安全過冬。
(二)加強巡查,專項救助。各村(社區)、街道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強化服務意識,針對災害性氣候,迅速組織開展“寒冬送暖”集中救助專項行動,以車站、繁華地段、橋梁涵洞、街邊巷角等生活無著落人員集中活動和露宿區域為重點,加大巡查和救助力度,更要注重做好夜間巡查救助。要積極勸說,引導街頭生活無著落人員接受救助,對未成年人、殘疾人、老人要及時安排護送,對精神病人、危重病人要遵循“先救治后甄別救助”的原則,采取積極有效措施應對。要建立綠色救助通道,對尋親不遇、務工不著、離家出走等原因遇到困難的人員,按實際需求進行分類救助。對不愿到救助管理機構接受救助的人員,要提供必要的御寒物品和適量的食品,對其基本信息進行登記,同時要向區相關部門報備,努力做到發現一個,救助一個,杜絕流浪乞討人員挨餓受凍情況發生。
(三)明確職責,強化救助。各村(社區)、街道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宣傳救助政策宣傳,在社會上形成關心和關愛弱勢群體的濃厚氛圍。街道社會事務辦負責救助管理日常工作,不斷完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機制,不斷規范完善救助管理工作制度,努力提升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水平。積極開展主動救助勸導工作,做好街頭生活無著人員的勸導和救助。指導各村(社區)做好此項工作;街道財政所要將救助管理工作所需經費列入年度財政預算,確保經費足額及時到位;羅星派出所負責依法嚴厲打擊針對流浪乞討人員的各種違法犯罪行為,在執行公務時發現流浪乞討人員的,應當告知其向救助管理站求助,對其中的殘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動不便的其他人員,還應當引導、護送到救助管理站。積極協助街道社會事務辦維護救助管理站治安秩序,做好流浪乞討人員戶籍查詢、信息采集等工作。街道市容辦工作人員執行職務時發現流浪乞討人員應當告知,并協助羅星派出所或街道社會事務辦將其護送到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羅星學區要加強“防流控輟”和扶困助學工作,建立“控輟保學”機制,為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提供保障。要配合街道社會事務辦做好流浪未成年人心理矯治、教育幫助工作。街道司法所要負責加強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的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為涉及法律事務的流浪乞討人員提供法律援助,維護其合法權益。街道文化服務中心、綜治辦、婦聯、團工委、殘聯等其它相關部門要結合自身職責,主動做好與救助管理有關的工作。
(四)健全制度,規范救助。各村(社區)、街道各有關部門要不斷創新救助方式,提高服務水平,完善內部管理,加強規范化建設。街社會事務辦要落實好工作值班制、領導帶班制,首接負責制、崗位責任制等制度,實行24小時服務接待,對求助人員及來電等方面,要熱情對待,及時辦理,積極開展救助工作,切實維護好街頭生活無著落人員基本權益。各村(社區)要組織人員加強日常和夜間巡查和護送救助,確保責任落到實處。對因思想麻痹、工作疏忽、責任落實不到位而造成嚴重后果的,將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是社會救助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近年來,街道高度重視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管理工作,出臺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為救助管理流浪乞討人員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但是,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特別是隨著我街外來人員的大量增多,給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帶來新的壓力和挑戰。為此,各村(社區)、街道各有關部門一定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充分認識做好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的重要意義,有效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二)加強領導。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為做好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必須建立統一領導,街道社會事務辦牽頭,綜治辦、學區、派出所、財政所、司法所、市容辦和團工委、婦聯、殘聯等部門、各村(社區)協作配合,全社會共同參與的救助管理工作機制,統籌協調本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相關工作。
(三)密切協作。做好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是各村(社區)、街道各相關部門的一項重要職責,各村(社區)、街道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管理工作。要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積極做好本轄區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管理工作,充分發揮基層組織的作用,組織動員群眾積極提供線索,勸告、引導流浪乞討人員向公安機關、救助管理站求助。同時,要引導社會各界積極參與,組織群防群助網絡,要加強對家庭履行監護責任的指導和監督,建立健全隨訪工作制度,對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的行為予以勸說、制止,防止外出流浪或乞討。工作中,遇到困難和問題要及時向街道社會事務辦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