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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切實保障全鄉漁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扭轉當前漁業安全生產的嚴峻形勢,鄉政府決定在全鄉開展今冬明春漁業安全生產專項檢查活動,具體指導方案如下:
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為切實保障廣大漁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為目標,以漁船持證情況、漁船適航情況、船員適任情況、安全設備配備情況、船舶裝載情況為檢點,按照東海區《關于開展今冬明春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緊急通知》和全省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緊急會議精神,在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齊心協力,狠抓責任落實,盡最大努力消除安全事故隱患。
目標任務
1、目標:通過開展今冬明春漁業安全生產專項檢查活動,確保相關責任部門監管到位,有效遏制漁業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
2、任務:(1)檢查漁船持證情況,打擊“三證不齊”漁船,取締“三無”漁船。(2)查漁船技術指標,禁止船體漏水漁船出海。(3)查培訓開展情況,禁止無證船員出海。(4)查是否建立編隊生產制度,責令單獨作業的漁船盡快落實編隊生產制度。(5)查安全設備配備情況,禁止救生衣、救生筏、消防、導航、通訊設施設備不齊漁船不出海。(6)查漁船定員情況,禁止不按規范超員或職務船員配備不足的漁船出海。(7)查作業方式、禁止擅自改變作業類型的漁船出海。(8)查簽證情況,打擊未經簽證擅自出海漁船。(9)查操作規程,責令不按安全生產操作規程的漁船限期整改。(10)查漁船及船員保險情況,動員未投保漁船和船員盡快投保。(11)查跨海區作業漁船,打擊未經審批跨海區作業違規漁船。
職責分工
1、鄉安辦:主要負責檢查港口、澳口、碼頭、漁船各項安全指標任務,嚴格把好漁船安全出海關。
2、鄉海洋與漁業站:根據高危作業漁船分布情況,劃分責任片區,確定安全監督責任人,對其實行跟蹤監督;負責召回轄區違規跨界生產漁船,對拒不回港的要及時通報縣海洋與漁業局。
3、沿海村委會:幫助作業漁船建立編隊生產制度;結合實際情況,組織好漁民、船民參加安全知識培訓;動員未參保漁船和船員盡快參保,并成立漁船安全生產專項檢查組。
工作步驟
專項檢查活動時間:2011年12月21日—2012年2月19日,歷時60天,具體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宣傳發動階段。鄉政府組織召開全鄉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緊急會議,對下一階段的全鄉漁業安全生產專項檢查工作進行動員和部署。進一步加大《漁業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宣傳,通過印發宣傳小冊子、制作宣傳標語、通告等形式,深入漁村、澳口、碼頭廣泛宣傳;轉變部分漁民群眾重生產輕安全、重效益輕防范的意識,樹立安全第一、生命第一的觀念,實現其自我管理、自我約束,真正承當起漁業安全生產的主體責任。
第二階段:組織實施階段。堅持采取邊宣傳、邊檢查、邊整改、邊培訓相結合的辦法,相關部門各負其責,港口和海上同步檢查。通過開展港口漁船安全生產專項檢查,引導和落實建立漁船編隊編組生產制度;做好船東參保動員工作。督促漁船按規定配齊救生衣、救生筏、消防、導航、通訊設備、并嚴格要求漁民按照規定穿戴救生衣具、正確使用救生筏等安全器材,提高自救、互救能力;根據本轄區漁船的實際情況,科學安排好漁民、船員參加安全知識和職務船員培訓;嚴禁“三無”或“三證不齊”的漁船出海生產,嚴禁破舊漁船出海生產,把安全生產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鄉海洋漁業站要積極配合好省、市、縣海洋執法隊伍在海上開展拉網式安全生產檢查和執法工作。檢查中重點對籠壺作業漁船加強穩定性知識宣傳教育;對單拖船事實最低配員制度,避免人員不足過疲勞;對燈圍漁船適當控制上船人員。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漁船,責令其立即回港,要求限期整改。要嚴厲查處擅自改變作業類型、超航區超抗風力等級生產、漁船非法載客等違法行為。對檢查到外省外縣進行違規跨海區生產的漁船,立即召回,加強整頓。
第三階段:檢查總結階段。鄉政府對沿海各村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全面檢查驗收,建立長效機制,對排查出來的漁業安全隱患要登記建檔,嚴肅整改;對認識不到位、行動遲緩、隱患嚴重、事故多發、排查治理走過場的單位,要建立“黑名單”監控,依法追究責任,確保安全隱患整改落實到位,不留后患,使漁業生產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常態化、規范化、制度化。
工作要求
1、加強宣傳教育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種有效手段加強漁業安全生產宣傳,以重大事故和血的教訓強化警示教育,努力提高漁民的安全生產意識與防范事故能力,做好安全意識不松懈,安全生產警鐘長鳴。
2、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針對近期出現個別漁船擅自跨海區、更改作業方式現象,加大檢查措施。對船證不符、非法買賣、老舊漁船進行淘汰取締,有效消除各類安全隱患。
3、推進漁船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按照《省漁業船舶水上安全時間應急預案》要求,完善本級應急預案,建立健全24小時值班制度,確保應急值班網絡暢通;隨時了解和掌握海上生產狀況及各種漁業險情,并及時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嚴格按規定程序和時限,及時,準確上報事故情況,堅決杜絕遲報,漏報和瞞報的現象;落實和強化船舶搶險救助措施,做好各類災害事故和土法時間的防范準備和應急處置工作。
4、注重船員培訓工作,為提高我鄉漁船船員持證率,進一步加大對職務船員及基本技能培訓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