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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群眾滿意為根本目標,通過創新交通管理工作,著力解決中小學校和幼兒園上下學期間校園門前道路交通秩序混亂、交通擁堵突出等問題,切實保障學生交通出行安全;協調社會各方力量共同維護學生交通安全,弘揚志愿服務精神,增強廣大師生和學生家長文明交通意識,進一步營造關愛少年兒童、共建文明交通的社會氛圍;真心實意為群眾辦實事、辦好事,鋪設中小學、幼兒園學生的安全保障線,構筑聯絡群眾的警民親情橋,展示公安交巡警為民服務良好形象,進一步促進和諧警民關系建設,以優異的成績迎接建黨九十周年。
二、工作目標
(一)交通安全設施更加完善。中小學校、幼兒園門前路段警告、讓行標志、人行橫道線等交通安全設施設置率100%。
(二)道路交通秩序更加有序。中小學校、幼兒園上下學期間全部落實護學力量,交通井然有序,交通擁堵明顯改善,機動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隨意掉頭、爭道搶行、亂停亂放等交通違法行為大幅減少。
(三)文明交通氛圍更加濃厚。文明交通宣傳定期進學校,學生交通安全常識知曉率100%,涉及中小學、幼兒園交通事故逐年減少;文明交通志愿服務不斷延伸,文明交通社會化工程深入推進。
(四)警民關系更加和諧。民警、交通協管員舉止文明、形象良好、服務熱情、管理規范,師生和家長滿意度明顯上升。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強“護學崗”建設。根據中小學校、幼兒園門前道路交通狀況,分類安排護學力量。對主次干道路邊、交通流量大、接送學生車輛較多、容易造成交通擁堵的中小學校、幼兒園,公安、教育部門要聯合設立固定的“護學崗”,安排交巡民警、交通協管員、以及學校老師、家長、志愿者和中學生共青團員長期護學;對其他中小學校、幼兒園,協調學校老師、家長、志愿者和中學生共青團員等社會力量護學。“護學崗”的主要職責是:加強上下學期間學校門前道路交通指揮疏導,維護交通秩序,保護學生安全過馬路;宣傳文明交通,號召學生自覺摒棄交通陋習,倡導學生綠色出行方式上下學;配合校園警務室民警、校園保安等維護校園治安秩序等。
(二)設立女警“護學崗”。公安部門要從“護學行動”實際效果出發,建設一批女警“護學崗”,開展護衛天使行動,實行柔性化管理,充分發揮女民警的親和力,努力將女警“護學崗”打造成學生心目中的“安全守護神”,打造展示交巡警風采的窗口,打造成城市一道靚麗的風景線。全市各城市交巡警執勤大隊至少要設立1個女警“護學崗”,安排責任心強、工作能力強、綜合素質高的女民警執勤。城區執勤大、中隊無法安排女民警參加“護學崗”執勤的,要從機關、車管所等部門調劑落實。各地要在現有協管員中選擇或招聘一批相對年輕、素質較好的女性協管員,充實到女警“護學崗”,有條件的可以設立“護學崗”女子協管員中隊,協助民警開展工作。
(三)協調社會力量參與護學。教育部門要發動老師、學生家長加入“護學行動”,公安部門要把“護學行動”作為文明交通行動的一項重要內容,積極協調文明辦發動文明交通志愿者加入“護學行動”,共同探索建立交巡警、交通協管員、學校老師、學生家長、志愿者和中學生共青團員六位一體、共建共管的護學模式。教育部門要動員老師、中學生共青團員結合值日,配合維護校門口秩序,要按照自愿參加原則,組織發動家長參與“護學行動”。公安部門要主動會同文明辦積極倡導社會志愿者加入護學行列,實現自我管理,互幫互助。每個“護學崗”每天參與護學的家長不少于2名。公安部門要對護學家長、志愿者進行交通安全基本常識的培訓,明確護學流程和要點,規范開展“護學行動”。
(四)優化道路交通組織。公安部門要科學組織校園周邊道路交通,做到“一校一方案”,并于4月15日前向社會公布宣傳,根據需要靈活采取限時單行、臨時隔離、設置接送學生車輛臨時停靠點等措施,保障車輛有序通行、即停即走。教育部門要組織學校實行錯時上下學,削減高峰時段交通流量。對學校開學日、家長日、郊游日等,公安部門要采取臨時交通組織措施,加強指揮疏導,要結合日常勤務,加強周邊道路巡查,適時開展交通秩序整治,取締機動車各類交通違法行為,要經常深入校園開展文明交通宣傳教育活動,增強廣大學生文明交通意識。
(五)完善交通管理設施。公安部門要結合“啄木鳥行動”,把校園及周邊道路交通管理設施作為重點進行排查治理,主動征求老師、家長意見,進一步完善交通管理設施,改善道路交通出行條件。要設置醒目的警告、限速等交通標志、“立體斑馬線”,根據需要設置交通信號燈、行人觸摸式過街信號燈等管理設施,提醒過往車輛注意避讓學生。教育部門要組織有條件的學校利用操場設置地下停車位,緩解接送學生車輛停車難問題。
(六)強化校車源頭管理。教育部門要組織學校按照“一車一策”要求,切實加強校車源頭管理,落實學校主體責任,定期對校車進行安全檢查,加大對校車駕駛人培訓教育。公安部門要對校車駕駛員違法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排查,凡一年內駕駛校車發生兩次以上交通違法行為的,要促請學校取消其駕駛校車資格。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青少年和兒童是祖國的未來,青少年和兒童的健康成長關系千家萬戶,保障青少年和兒童交通安全是公安交巡警部門職責和使命。開展“護學行動”是貫徹落實省委“爭創群眾滿意的窗口服務單位”活動的一項具體內容,是貫徹省政府常州會議精神、緩解城市交通擁堵的一條重要措施,也是創新交通管理措施、為民辦實事的一項民心工程。各地要統一思想認識,迅速組織部署,狠抓措施落實,確保取得實效。
(二)加強組織領導。全市成立由市公安局副局長高超、市教育局紀工委書記劉軍任組長的“護學行動”領導小組,并在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隊設立全市“護學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由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隊政委方先友任辦公室主任,加強對行動的組織指導、協調指揮和檢查督促。各地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將“護學行動”作為一項長期工作來抓,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實施方案,細化工作措施,明確工作要求,落實工作責任,確保“護學行動”順利開展。
(三)統一建設標準。各地公安交巡警部門要將“護學崗”建設與重要交通節點、堵點的緩堵保暢工作結合起來,將“護學崗”作為固定崗點納入“示范標準崗”創建活動,加強規范化、標準化、精細化建設。“護學崗”要設置全省統一的標牌(式樣見附件二),明確責任單位、責任人員、護學時間和監督電話,接受社會各界監督。要為“護學崗”交通協管員統一配發口哨、印有“護學”字樣的反光背心和小紅旗,為護學家長、志愿者統一配發印有“護學”字樣的紅馬甲,以及紅帽、小紅旗(式樣見附件三)。4月10日前,各地第一批交巡警“護學崗”要全部到崗到位開始執勤市轄區、縣(市)城區至少設立2個由交巡警民警固定執勤的“護學崗”(含女警“護學崗”)。今后,要根據需要及時調整、增加交巡警“護學崗”。
(四)嚴格檢查督導。要加強“護學行動”工作情況的檢查督促,特別是各地公安部門要加強“護學崗”日常勤務檢查考核,及時發現和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確保“護學崗”管理力量到崗管事,確保“護學行動”取得實效,真正讓學校滿意、家長放心。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隊將把“護學崗”工作納入全市交通管理業務考核內容,市教育局將把“護學崗”工作納入考核,并適時組織聯合檢查組對各地“護學崗”建設、護學情況進行明查暗訪,及時通報發現的問題。
(五)大力開展宣傳。要組織新聞媒體大力宣傳報道“護學行動”、“護學崗”情況,特別是女警“護學崗”的事跡,充分展示公安交巡警親民、愛民、為民的良好形象,在全社會倡導文明交通,進一步促進和諧警民關系建設。第一批“護學崗”建成后,各地要組織開展集中宣傳。今后每學期開學前后,要集中組織開展“護學行動”宣傳報道。要注意培養挖掘先進典型,對工作表現突出的,以民警姓名命名“護學崗”,激發民警工作熱情,弘揚爭先創優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