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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繼續強化我市水上交通安全工作,鞏固和拓展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內河鄉鎮船舶專項整治成果,進一步整治和規范水上運輸秩序,改善通航環境,確保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現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以下整治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安全發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認真貫徹落實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以開展“安全生產年”和“責任落實年”活動為主線,以落實運輸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三年行動為重點,著力從整治渡口渡船安全管理、整治內河鄉鎮船舶、整治水上運輸秩序、整治通航環境等四個方面下功夫落實、攻堅,全面提高我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預控能力。
二、整治目標
通過專項整治,確保我市水上運輸安全有序,船舶適航、船員適任、船廠適檢,通航環境明顯改善,違章行為明顯減少,逐步建立以企業(船主)主體責任為基礎,以“三長”責任制為核心,以交通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行業管理為重點,以海事、漁監執法監督為保障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長效機制,確保我市水上交通無重特大安全事故。
三、組織機構
為加強對專項整治工作的領導,市政府成立以副市長為組長的水上交通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日常指導、協調、督查工作。
四、整治時間和步聚
整治工作從年月日起至年月31日止。分宣傳動員、檢查整治、驗收總結三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動員階段(月日至6月30日)。
結合全國安全生產月活動,以印發宣傳資料、有線電視宣傳、召開企業領導、船東船員大會等形式,層層動員,大力宣傳整治活動的意義及相關法律法規,讓廣大船舶業主、經營者、船員及人民群眾充分理解、熱情參與、積極配合,努力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確保整治工作順利開展。
(二)檢查整治階段(7月1日至11月30日)。
1.深化整治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各部門、各鄉鎮要積極整治工作的開展,要強化行業監管職責,嚴厲取締非法私渡,切實落實“三長”責任制和四級安全管理,促進全市渡口渡船管理規范,渡運安全。
2.深化整治內河鄉鎮船舶。嚴把準入:嚴格水上客運企業、船務公司、船舶經營資質審查。嚴格船舶修造企業資質審核及技術條件認可,對不按圖紙建造、不按程序建造,對無證從事船舶修造的,應依法予以查處,堅決從源頭上堵住低質量船舶流入運輸市場。優化服務:繼續落實船舶檢驗、船員發證,規費征收減免等優惠政策,督促“三無”船舶辦理船舶檢驗登記,督促內河船員持證上崗,健全完善鄉鎮船舶管理體系,把責任真正落實到村、船舶所有人、經營人及駕機人員。
3.整治水上運輸秩序。以規范經營秩序為重點,結合企業安全生產級別評定,敦促企業在主體合法、組織保障、宣傳教育、安全權益、規章制度、安全條件、隱患治理、事故管理和行業特殊要求等十個方面得到有效落實。對安全責任制不落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混亂的企業堅決責令整改,對整改達不到要求的堅決依法取消經營資格。整頓船舶秩序,以快速客船、采內河砂船舶為重點,加強現場監督檢查,嚴把船舶簽證檢驗關,對證件不全、船員配員不足的,不予離港。堅決打擊超員、超載、超航區、超抗風等級等違法經營行為,保證航行安全。
4.整治通航環境。交通海事、海洋漁業、公安邊防等有關部門要定期開展航道整治活動,依法清除設置在航道及航道兩側規定范圍內的水產養殖、捕撈網具等礙航物,治理非法采砂、抽砂等礙航行為,規范水上水下施工作業,為九江3000噸級航道工程建設提供保障。要加大對通航水域的巡查力度,提高監控能力,維護良好的通航環境,促進船舶航行安全。
(三)驗收總結階段(12月1日至年月30日)
由市政府組織對有關部門、鄉鎮工作開展、措施落實、整治情況等進行驗收、考核整改和總結。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開展水上交通安全專項整治活動,徹底解決我市水上交通安全存在的熱點、難點問題,是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構建和諧社會、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舉措,各單位、各部門要切實提高對專項整治活動重要性的認識,進一步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強領導、精心組織,通力協作,齊抓共管,確保整治取得實效。
(二)履行職責,落實責任。各鄉鎮、各部門要按照專項整治活動的工作目標和要求,依法履職,狠抓落實。各鄉鎮政府要加強鄉鎮船舶的行政管理和日常監管,落實安全責任制,開展經常性的安全檢查;安監部門負責綜合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考核;交通主管部門負責水上交通安全行業管理工作,負責水運企業和營運船舶的資質管理,規范市場經營行為;海事部門依法監督管理水上交通安全秩序,核發、檢查船舶和船員的證書、船舶簽證,培訓船員和渡工,負責現場安全監督檢查,查處違反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行為;漁政部門負責漁業船舶安全監管和整治工作,加強源頭管理,嚴肅查處漁船非法載客行為;水利部門負責采砂的統一管理,對非法采砂場點予以取締;工商部門配合查處無證經營,灘涂造船。公安部門負責配合水上交通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采取措施,依法查處阻撓抗拒專項整治的行為。
(三)糾建并舉,整改提高。整治工作要堅持邊整、邊改、邊建的原則,針對水上安全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突出對重點船舶、重點通航水域、重大安全隱患進行整治整改,全面落實各項安全防范措施。要完善水上突發事故應急預案,開展應急救援演練,提高水上突發事故快速反應和應急救援能力。對專項整治取得的成果要認真進行總結,并形成制度加以鞏固,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安全責任體系和工作機制,切實提高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