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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9〕11號)和《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省全面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晉政辦發〔2019〕32號)文件精神,深入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進一步促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提速增效,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精神,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放管服效”改革和優化營商環境的部署要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牢固樹立改革創新、奮發有為、對標一流的服務理念,針對市場和企業反映的突出問題,堅持問題導向,瞄準痛點堵點,刀刃向內,自我革命,變坐等審批為主動服務,對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進行全流程、全覆蓋改革,構建便捷、高效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服務和管理體系。統一審批流程,統一信息數據平臺,統一審批管理體系,統一監管方式,實現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四統一”,打造“六最”營商環境。
(二)改革內容。實現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服務和管理全流程、全覆蓋改革。改革覆蓋我縣范圍內所有新建、改建、擴建的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礎設施等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水利、交通、能源等重大工程)審批、服務和管理全過程;覆蓋行政許可等審批事項和技術審查、強制性評估、中介服務、市政公用服務以及備案等其他類型,實現流程優化和標準化。
(三)主要目標。2020年8月底前,編制完成“多規合一”的“一張藍圖”,實現“一張藍圖”統籌項目建設,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系統與相關系統平臺互聯互通。配合省市建成全縣統一的上下互通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服務和管理體系。實現政府投資類項目,從申報立項用地規劃許可階段到竣工驗收階段,審批時間控制在100個工作日內;社會投資核準類項目,從申報立項用地規劃許可階段到竣工驗收階段,審批時間控制在90個工作日內;社會投資備案類項目,從申報立項用地規劃許可階段到竣工驗收階段,審批時間控制在70個工作日內;帶方案出讓土地的項目及一般性工業類項目,從申報立項用地規劃許可階段到竣工驗收階段,審批時間控制在45個工作日內。
二、主要任務
(一)統一審批流程
1、取消審批事項。取消無法律法規規章依據或行政機關自行設定的前置審批服務事項及審批涉及的中介事項;取消施工合同(含專業分包合同、勞務分包合同)備案、建筑節能設計審查備案、結建人防工程施工圖備案等備案事項;將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作為告知承諾事項;社會投資的房屋建筑工程,建設單位可以自主決定發包方式;取消施工許可證核發法定前置條件之外的其他條件。
2、合并審批事項。按照“一圖通辦”標準,將由同一部門實施的管理內容相近或者屬于同一辦理階段的多個審批事項,整合為一個審批事項。將用地預審、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合并,將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手續與施工許可證合并,質量安全監督申報不再作為申請事項,核發施工許可時同步安排質量安全監督。(責任單位:縣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縣自然資源局、相關部門配合)
3、調整審批時序。用地預審意見可作為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土地使用證明文件;地震安全性評價在工程設計前完成即可,環境影響評價、節能評價、取水許可審批、水土保持方案審批、洪水影響評價、用地批準手續等調整到施工許可前完成即可,并在審批流程圖和辦事指南中明確所有審批事項的辦理時序。供水、供電、燃氣、熱力、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報裝提前到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批準后即可辦理,竣工驗收后直接接入,報裝辦理不得超過3個工作日,由相關部門在今年7月底前按照“六最”原則明確辦理時限。(責任單位:縣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縣自然資源局、相關部門配合)
4、轉變審批方式。對能夠用征求相關部門意見方式替代的審批事項,調整為政府內部協作事項。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與規劃設計方案審查一并辦理,規劃設計方案審查通過即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責任單位:縣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
5、延伸審批服務。將審批服務向鄉(鎮、辦事處)和村(社區)一級延伸,按照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的原則,對上級下放的審批事項,相關部門要加強溝通協調,制定配套措施和培訓方案,完善監管制度,開展指導培訓,在上級部門的指導下做好下放事項的承接工作。(責任單位:縣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
(二)規范審批事項
1、各審批部門按照“一圖通辦”清單總體要求,對審批事項進行全面清理,統一審批事項、法律依據、事項名稱、申請材料和審批時限。明確各審批事項的適用范圍和前置條件,并實行動態管理,及時向社會公布。(責任單位:縣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
2、強化工程建設許可階段的聯合技術指導服務。人防、消防、市政配套設施、園林綠化、海綿城市建設、節水設施建設以及供水、排水、供電、供熱、燃氣、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務等部門在工程建設許可階段主動服務,對后續的施工圖設計工作提出技術指導意見,規劃部門充分吸收各部門的指導意見,統籌協調納入工程規劃許可批復中。(責任單位:縣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縣自然資源局)
3、臨時排水許可事項與正式排水許可事項合并辦理,項目具備現場施工條件后即可申報。在工程建設許可階段的聯合技術指導服務中,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明確提出連接排水管網的業務要求,依職權進行事中事后監管。(責任單位:縣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縣住建局)
4、強化并聯審批機制。每個并聯審批階段均實施“一家牽頭、一口受理、并聯審批、限時辦結”的工作機制,牽頭部門制定統一的并聯審批階段辦事指南及申報表單,并組織協調相關部門按并聯審批要求完成審批。(責任單位:縣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
(三)明確審批階段
審批流程明確為立項用地規劃許可、工程建設許可、施工許可、竣工驗收四個階段。其中,立項用地規劃許可階段主要包括項目審批核準備案、選址意見書核發(限劃撥用地)、用地預審、用地規劃許可證核發等。工程建設許可階段主要包括設計方案審查、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核發等。施工許可階段主要包括設計審核確認、施工許可證核發(開工報告批準)等。竣工驗收階段主要包括規劃、土地、節能、消防、人防、氣象、檔案等驗收及竣工驗收備案等。其他行政許可、強制性評估、中介服務、市政公用服務和備案等事項按照“一圖通辦”流程納入相關階段辦理。
縣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對全部審批階段總牽頭、負總責,組織協調相關部門嚴格按照“一家牽頭、并聯審批、限時辦結”的原則和《縣行政審批事中事后監管辦法(試行)》等相關配套制度完成審批。(責任單位:縣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縣自然資源局)
(四)分類制定審批流程
1、我縣統一按政府投資類、社會投資核準類、社會投資備案類、一般性工業項目類分別制定審批流程圖,縣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要進一步細化審批流程,簡化各類中小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程序,工程規劃許可證核發實行告知承諾制,相關建設條件在土地出讓合同中予以明確。對于帶方案出讓土地的項目,將工程建設許可和施工許可合并為一個階段。(責任單位:縣行政審批服務局管理局、縣自然資源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利局、縣能源局等制定落實我縣政府投資的交通工程項目、水利工程項目、能源工程項目的審批制度改革方案,并梳理公布專項審批流程。制定全縣統一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流程圖示范文本。
(五)實行多測合一、聯合驗收、統一收費管理
1、實行“多測合一”。制定我縣工程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多測合一”工作制度和綜合技術標準。一是將竣工驗收事項涉及的測量項目和產權登記手續涉及的房產測繪、地籍測繪,合并為一個綜合性聯合測量項目,實行“一次委托、統一測繪、成果共享”。二是統一工程建設項目行政審批監管中建筑面積計算規則,明確“多測合一”的內容、精度、成果形式等要求。(責任單位:縣自然資源局)
2、實行聯合驗收。一是制定出臺我縣工程建設項目聯合竣工驗收實施方案,規劃、消防、人防、節能、檔案等參與限時聯合驗收,統一竣工驗收圖紙和驗收標準,統一出具驗收意見,明確聯合竣工驗收的具體參與部門、驗收事項及驗收流程;實現“同時受理、集中實施、統一驗收、限時辦結”。二是在充分落實竣工驗收“多測合一”工作的基礎上,各專業驗收部門進一步加強事中監管,結合自身行政職能和技術職責,主動做好項目建設實施過程中行政指導及竣工驗收前技術檢測,探索逐步取消工程現場核實驗收環節,實現“同時受理、并聯核實、限時辦結”的聯合驗收模式。(責任單位:縣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
3、實行統一收費管理。工程建設項目涉及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基金)、滯納金、罰款等收費項目納入政務服務中心辦理,統一標準,實行一張清單收費管理。(責任單位:縣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
(六)推行區域評估,強化項目策劃生成
由縣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與縣自然資源局牽頭,其余各相關縣直部門配合。
1、統一制定區域評估實施細則,由管理機構牽頭組織區域綜合評估評審。
2、市政配套設施、園林綠化方案、交通影響評價、節能評價、地質災害影響評價、地震安全性評價、壓覆重要礦產資源評估、環境影響評價、水土保持方案、水資源論證、防洪影響評價、建設項目安全評價等事項,將原來需企業分頭進行的各項評估評審,改為由政府統一組織,按區域統一編制評估,將建設項目評估評審由單體把關轉變為整體把關,區域內工程建設項目共享區域評估評審結果,項目無需單獨編報評估評審。
3、強化項目策劃生成。一是對于劃撥用地項目,強化項目儲備,進一步深化前期工作。做深做細項目策劃生成階段“多評合一”工作,提高項目決策的科學性、合理性;自然資源部門提前開展農用地轉用、土地征收等工作,將“生地”轉變為“熟地”。經策劃生成的項目,在審批階段不允許擅自改變建設條件。二是對于公開出讓用地項目,強化土地出讓前指標控制。在用地出讓前,各職能部門須對涉及的城鄉規劃、生態環保、節能減排、水土保持、城市景觀等指標要求進行細化分解,并作為用地出讓條件納入土地出讓合同;公開出讓用地項目的用地規劃許可不再作為申請事項,轉為將用地規劃許可指標作為土地出讓合同的附件核發給項目業主。三是帶方案出讓用地項目,日照分析工作不再由項目業主負責,在項目策劃生成階段由規劃部門完成并納入建設條件或者出讓指標中,且規劃部門要明確項目工程規劃許可各項指標要求,作為出讓條件納入土地出讓合同,申請人憑土地出讓合同及地價款繳清證明申報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許可部門應當場核發。
(七)推行告知承諾制
制定并實施工程建設項目告知承諾制管理辦法,明確實行告知承諾制的審批事項,對通過事中事后監管能夠糾正不符合審批條件的行為且不會產生嚴重后果的審批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申請人按照審批部門告知的具體要求作出書面承諾并提交資料的,審批部門直接作出審批決定。
1、對已經實施區域評估范圍內的工程建設項目企業可按條件和標準作出書面承諾。(責任單位:縣發改局、縣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
2、建筑工程施工許可部分前置條件中的建設資金落實、施工現場具備施工條件實行告知承諾制。(責任單位:縣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
3、易燃易爆等特定場所防雷裝置設計事項可實行告知承諾制。(責任單位:縣氣象局)
4、應建防空地下室民用建筑項目報建事項可實行告知承諾制。(責任單位:縣住建局)
5、社會投資備案類中的中小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相關建設條件在土地出讓合同中予以明確,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核發實行告知承諾制。(責任單位:縣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縣自然資源局)
(八)統一信息數據平臺
1.積極配合建設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管理系統。(責任單位:縣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
2.將審批流程各階段的審批事項全部納入審批管理系統,通過審批管理系統在線監管審批部門的審批行為,對審批環節進行全過程跟蹤督辦及審批點控制,杜絕體外循環。(責任單位:縣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
(九)統一審批管理體系
1、“一張藍圖”統籌項目實施。統籌我縣各類規劃,劃定各類空間控制線。建立健全項目前期策劃生成機制,實現“多規合一”的“一張藍圖”統籌項目實施。(責任單位:縣自然資源局)
2、依托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統一協調各部門提出的項目建設條件及評估評價事項,與“多規合一”業務協同。各部門審批管理系統等信息平臺互聯互通,做到審批過程、審批結果實時傳送。(責任單位:縣自然資源局)
(十)“一個窗口”提供綜合服務
加強政務服務中心建設,發揮服務企業群眾、監督協調審批的作用。整合各部門和各市政公用單位分散設立的服務窗口,設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綜合服務窗口。建立完善“前臺受理、后臺審核”機制,綜合服務窗口統一收件、出件,實現“一個窗口”服務和管理。要統一制定本縣“一窗受理”的工作規程,鼓勵為申請人提供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咨詢、指導、協調和代辦等服務,幫助企業了解審批要求,提供相關工程建設項目的申請材料清單,提高申報通過率。(責任單位:縣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
(十一)“一張表單”整合申報材料
牽頭部門按照“一圖通辦”標準,細化“一張表單”,整合申報材料。進一步強化各審批階段“一份辦事指南、一張申請表單、一套申報材料、完成多項審批”的運作模式,各審批階段牽頭部門制定統一的辦事指南和申報表格,每個審批階段申請人只需提交一套申報材料,不同審批階段的審批部門應當共享申報材料,不得要求申請人重復提交。(責任單位:縣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
(十二)“一套機制”規范審批運行
進一步建立健全工程建設項目立項用地規劃許可、工程建設許可、施工許可、竣工驗收等四個并聯審批階段配套制度,明確各環節各部門職責,明晰工作規程,規范審批行為,確保審批各階段、各環節無縫銜接。建立跟蹤督辦制度,實時跟蹤審批辦理情況,對全過程實施督辦。(責任單位:縣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縣自然資源局、縣住建局、縣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
(十三)統一監管方式。
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對于實行告知承諾制的審批事項,審批部門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對承諾人履行承諾的情況進行檢查,對未履行承諾的要依法撤銷行政審批決定并追究相關承諾人的責任。(責任單位:縣直各相關單位)
(十四)加強信用體系建設。
依托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建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信用平臺。建立“紅黑名單”制度,明確應當列入“黑名單”的違法違規行為,實行信用分級分類管理。將企業和從業人員違法違規、不履行承諾的不良行為向社會公開,構建“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聯合懲戒機制。(責任單位:縣發改局)
(十五)規范中介和市政公用服務。
由縣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牽頭,縣直相關部門配合,2020年8月底前完成。
1、建立健全中介服務和市政公用服務管理制度,實行服務承諾制,明確服務標準和辦事流程,規范服務收費。
2、依托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建立中介服務網上交易平臺,對中介服務行為實施全過程監管。
3、整合市政公用服務事項。為確保審批流程全覆蓋,供水、排水、供電、燃氣、供熱、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務納入流程管理,與相關并聯階段同步推進。制定市政公用管理制度,規范市政公用行業管理。各市政公用服務單位制定具體實施辦法,進一步明確服務環節、辦理流程、服務時限和服務標準,簡化辦理手續、內部設計、審查流程,加強技術力量,全部入駐政務服務中心,實施統一規范管理,為建設單位提供“一站式”服務。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縣政府成立縣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改革工作的組織推進與統籌協調,研究重大問題,明確目標要求,完善工作機制,壓實工作責任。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
常務副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行政審批局,辦公室主任由擔任,負責改革工作的具體實施。
各部門要密切協調配合,加強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投資審批制度改革等“放管服效”各項改革任務的協同聯動,形成改革合力。各責任部門要高度重視,按照本方案明確的工作任務分工,切實承擔本部門的改革任務,制定具體改革實施方案,明確工作目標和措施,主動協調解決改革推進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及時出臺相應的配套制度,抓本級帶系統,全面落實各項改革措施,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二)強化溝通培訓。牽頭部門要建立上下聯動的溝通反饋機制,及時了解各部門的改革工作情況,與縣級業務部門和縣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時溝通,指導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針對工作重點、難點,采用集中培訓和專題培訓等方式,加強業務培訓,對相關政策進行全面解讀和輔導,提高改革能力和業務水平。
(三)嚴格督促落實
1.建立評估評價機制,重點對工程項目審批制度全流程、全覆蓋改革和“四統一”進行評估評價。對于工作推進不力、影響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進程,特別是對未按時完成階段性工作目標的,要依法依規嚴肅問責。
2.建立考評考核制度,出臺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考評辦法,加大考核力度,定期對改革工作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對未按照相關規定和要求履行職責、完成工作任務的進行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依照相關規定問責,并在年度考核中予以體現。建立健全容錯糾錯機制,鼓勵創新,允許試錯,寬容改革過程中出現的工作失誤。
3.建立信息公開制度。明確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的改革方案、審批流程圖、審批事項清單、改革配套制度、評估評價標準、改革工作進度、評估評價結果等通過政府網站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四)做好宣傳引導。縣直有關單位要通過多種形式及時宣傳改革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加強輿論引導,增進企業和群眾的了解和支持,及時回應群眾關切,提升企業獲得感,為順利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