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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級預算執行審計工作,要認真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及中辦國辦《關于完善審計制度若干重大問題的框架意見》等,全面履行審計監督職責,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與監督,以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觀調控部署落實情況、預算執行情況、財政資金安全和績效情況為重點,一手抓重大違法違紀、重大損失浪費、重大風險隱患、重大履職盡責不到位等問題的查處,一手抓促進深化改革、推進法治、促進發展,推動實現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更好發揮審計服務“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作用,促進我縣經濟平穩健康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
一、總體目標
(一)推進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觀調控部署貫徹落實。發揮好政策落實“督查員”作用,推動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政策措施落實到位,促進重大建設項目加快推進、資金統籌使用和制度規定健全完善。
(二)推進深化財政改革。根據新修訂的預算法和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推動加強預算執行、資金分配、收入征管、決算編制、國庫管理、績效評價、責任追究等方面的制度建設,促進提高決算草案的完整性、規范性和真實性,積極推進預決算公開。
(三)推進部門預算績效管理。圍繞部門單位“三定方案”確定的職責,檢查部門單位參與預算資金分配和項目支出的管理、績效情況,揭示部門單位資金績效管理和履行經濟責任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推動健全完善“花錢必問效,無效必問責”的預算管理機制。
(四)推進廉政建設。規范財政收支行為,嚴肅揭露和查處騙取套取、貪污侵占、損失浪費等重大違法違紀問題,推動構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機制,促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
二、審計項目安排
根據部門審計時限、輪審計劃和保持一定審計覆蓋面的要求,按照預算執行審計、穩增長等政策措施落實情況跟蹤審計、經濟責任審計相結合的原則,共安排預算執行審計部門單位6個,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2項,擬匯入“兩個報告”的2015年度審計成果2項。
(一)預算執行審計單位
縣財政局、縣地方稅務局、縣農業局、縣教體局、縣文廣新局、縣商務信息中心。
(二)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項目
1.財政支持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政策落實情況審計調查;
2.精準扶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審計調查。
(三)擬匯入“兩個報告”的2014年度審計成果
1.政府投資項目審計情況;
2.穩增長等政策措施落實情況跟蹤審計。
三、審計的重點內容
(一)縣財政局具體組織預算執行情況
以推動新《預算法》貫徹落實,建立全面規范、公開透明的預算制度,完善財政管理,優化支出結構,促進穩增長等政策措施落實,提高財政資金績效為目標,重點審計以下內容:
1.預算編制情況。審查上報人大審查批準的預算是否全面、完整,程序是否合規。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是否全面、完整,所有政府收入和支出是否均納入預算,有無編制內容不完整、項目不細化、政府性資金收支未納入財政預算管理等問題。支出預算是否按功能和經濟性質分類編列到相應的款、項。對下級政府的轉移性支出預算是否規范、適當,專項轉移支付是否分地區、分項目編制。是否按規定在人大會議舉行30日前,將本級預算草案的初步方案提交縣人大預工委、財經委進行初步審查。
2.促進穩增長等政策措施落實情況。重點檢查財政部門盤活財政存量資金,統籌財力安排,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加快財政支出進度,安排項目資金到位,保證重大項目建設情況。
(1)優化財政支出結構方面。重點關注加大對扶貧、“三農”、民政、社保、教育、醫療、環保等民生領域的投入力度情況。重點對民辦教育、文化、衛生、體育、養老等新上項目財政貼息資金管理使用情況,分析財政資金投入與項目進展、事業發展以及政策目標實現情況,重點揭示應投未投、該用未用、虛報項目騙取財政補貼資金等問題。
(2)專項資金整合和統籌使用方面。對比分析四類預算分配的投向類似的資金,是否調入一般公共預算統籌使用,或制定統一的資金管理辦法,實行統一的資金分配方式,形成政策合力,有無各行其是,交叉、重復安排資金,專項補助支持對象相同、項目內容基本類同等情況。是否加大重點科目資金優化整合力度,對科技、教育、公共文化、醫療衛生等專項資金進行優化整合。選擇部分整合后專項資金進行重點審查,分析設立的合理性,檢查相關制度辦法是否健全,執行是否到位;項目申報和分配方式是否科學,績效評價制度是否健全,評價辦法是否科學合理,績效評價工作是否規范有效;有無分配標準不統一,項目確定隨意性較大,擠占挪用和閑置浪費,以及績效評價不科學、流于形式,評價結果運用不到位等問題。檢查財政資金跨部門和部門內部統籌情況,是否對同一工作事項,明確由一個部門負責,資金相應列入其部門預算;對確需由多個部門負責的,是否按照項目和資金性質明確牽頭部門,并按照部門預算管理規定分別列入各自部門預算。推進部門內部資金的統籌使用。結合部門預算執行審計,審查部門管理的專項資金設置管理情況,有無同一支出方向重復設立專項資金,同一政府支出功能分類項級科目下繼續拆分成不同專項資金等問題。
(3)盤活存量資金方面。核實截至2015年底縣級預算凈結余、預算結轉資金、財政專戶結存資金和其他財政存量資金規模,分析存量資金的成因、結構、閑置時間和資金性質,有無結余資金和連續2年未用完的結轉資金未及時收回,清理收回的存量資金未及時安排使用形成二次沉淀等問題。對政府性基金預算結轉資金規模超過該項基金當年收入30%的部分,是否補充預算穩定調節基金統籌使用。
(4)促進創業創新方面。開展財政支持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政策落實情況審計,檢查加大小微企業創業創新扶持力度,發放一次性創業補貼;支持創業孵化基地和創業園區建設,發放一次性獎補資金;支持實施“就業+”工程,加大職業培訓力度,提高補助標準;擴大失業保險基金援企穩崗政策范圍等政策措施執行情況,重點揭示應投未投、該用未用、虛報冒領騙取財政補貼資金等問題。
3.預算執行管理情況。審查是否嚴格控制代編預算規模,代編預算事項是否在6月30日前下達;逾期未下達的,是否收回同級財政總預算統籌使用。預算安排的一般性轉移支付和專項轉移支付,除據實結算項目外,是否在人大批準之日起30日和60日內正式下達。中央下達的轉移支付是否在30日內正式下達到區、縣。測算提前下達轉移支付比例,按因素法分配且數額相對固定的轉移支付提前下達比例是否達到90%以上。有關事項是否按規定調整預算,調整預算程序是否合規。檢查對部門支出進度監督管理情況,對整體支出進度慢、存量資金規模較大的部門,有無繼續安排項目資金增量。對財政撥款結轉占當年財政撥款預算超過10%的部門,是否按一定比例相應核減其下年公用經費或項目支出規模。對當年預算下達后由于政策調整或項目發生重大變更等因素,年內難以形成有效支出的項目,有無未及時調減預算,導致形成新的結轉。檢查財政暫付款管理情況,是否建立暫付款回收機制和問責機制,出借庫款是否履行審批程序,當年是否收回,有無違規對非預算單位及未納入年度預算的項目借款和墊付財政資金。2015年年底暫付款規模是否比2014年壓減20%以上。
4.決算草案編制情況。關注決算編制的真實性、規范性和完整性,重點檢查決算草案編制制度是否健全,編制范圍是否完整,編制程序是否合規。決算草案與預算在口徑、范圍、科目等方面是否銜接,是否完整反映預算執行過程中的預算科目、預算級次變更等事項,收支范圍是否完整、金額是否真實準確,有無決算草案未如實反映預算執行結果的問題。決算報告及附表信息披露是否完整充分,是否按照人大批準的預算所列科目編制,按預算數、調整數或者變更數以及實際執行數分別列出,對按規定實行權責發生制核算的特定事項等是否按規定作出說明。決算草案收支和部門匯總決算收支是否存在差異,分析存在差異的原因。
5.預決算公開情況。檢查經人大批準的預算、預算調整、決算、預算執行情況報告及報表,是否在批準后20日內向社會公開,是否對本級政府財政轉移支付安排、執行情況及舉借債務情況等重要事項作出說明。
6.上下聯動數字化專題審計。根據省廳要求,結合對縣財政局的預算執行審計,繼續開展省、市、縣三級聯動的數字化專題審計,組織開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等專項資金審計,審計過程中重點關注對個人補貼合規性、真實性,核查的審計結果分別在“兩個報告”中予以反映,實現成果共享。
7.縣財政局本身經費按本方案“(三)縣直部門單位預算執行情況”要求進行。
(二)縣地稅局稅收征管質量情況
以推動稅收政策落實,促進地稅系統嚴格履行稅收征管職責,推進法治稅務建設,提高稅收征收質效,持續優化納稅服務和激發民間投資活力的職能作用為主要目標,并結合減輕和公平企業稅負政策措施落實情況,重點審計以下內容:
1.稅務部門貫徹執行稅收政策落實情況。審查地稅部門貫徹執行稅收優惠政策落實情況,重點審查小微企業營業稅和所得稅減免、棚戶區改造、養老服務業等稅收優惠是否落實到位,是否起到了減輕企業負擔、激發企業活力、促進就業的作用;審查地稅部門稅收減免緩政策執行情況,重點審查減免緩稅理由、依據、范圍、期限、數量、金額等是否符合規定;審查退稅政策執行情況,重點關注是否存在應退未退和違規退庫問題;審查稅務機關稅務稽查辦理情況,重點審查稅務機關有無濫用行政自由裁量權應處罰未處罰、應加收滯納金未加收滯納金等問題。
2.稅務部門稅收征收管理情況。審查稅收收入真實性,對2015年度稅收計劃執行、稅收任務完成及稅收增減變動情況進行全面分析,審查稅收收入是否及時、足額入庫,關注是否存在延緩入庫、混淆入庫級次等問題;有無應征未征或征收“人情稅”、“關系稅”以及提前征收、延緩征收等調節稅收收入等問題,關注有無利用財政資金虛收空轉稅款的問題;審查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征管情況,重點關注企業有無購置房產不入賬,導致少繳納稅款情況,關注企業土地使用稅繳納情況,是否存在土地未減少情況下,少繳納土地使用稅情況;審查房地產開發企業營業稅、土地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征管情況,重點關注房地產企業營業稅和土地增值稅信息匹配情況,有無不按規定確認預售收入造成預繳營業稅和土地增值稅稅款不足或少繳稅款行為,稅務機關是否存在多征稅款情況,關注房地產企業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繳納情況,關注兩者信息是否匹配,有無繳納了營業稅而未繳納企業所得稅的情況。
3.稅務部門發票管理和使用情況。審查發票管理情況,重點審查稅務機關發票調撥、保管、核銷、發售、繳銷等管理情況,是否存在管理不規范、執行發票管理制度不力等問題;審查發票使用情況,重點關注稅務機關對勞務公司發票使用的監督是否有效,有無勞務公司開據發票金額與營業稅納稅基數差異過大,因監督不到位導致稅收流失的問題;審查稅務機關代開發票情況。分析稅務機關代開發票規模、結構以及占比變化情況,重點關注申請人提供的代開發票申請資料是否完備,稅務機關是否對申報資料的真實性進行了審查;有無行政事業單位或稅務機關利用代開發票套取財政資金私設“小金庫”問題;關注稅務機關在代開發票過程中是否只征收了主稅種而未征收附加稅的情況。
4.縣地稅局本身經費按本方案“(三)縣直部門單位預算執行情況”要求進行。
(三)縣直部門單位預算執行情況
以促進預算管理制度貫徹落實和預決算公開,加強部門預算績效管理,優化資源配置和財政資金高效安全使用,促進厲行節約和守法守紀守規盡責為主要目標,對6個縣直部門單位2015年度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審計。重點審計以下內容:
1.部門單位預算執行審計。一是部門單位機構編制和“吃空餉”問題。二是部門單位非稅收入項目設立和收支兩條線情況。三是預算執行率不高,財政資金大量結轉結余問題。四是違反規定擴大開支范圍,提高開支標準,無預算、超預算支出問題。五是關注部門單位對往來款項管理情況,分析往來款長期掛賬原因。六是部門單位購買社會服務情況。
2.部門單位決算(草案)審計。一是部門單位決算(草案)編制的完整性。審查全部收支和資產、負債、非稅收入等是否全部編入決算(草案)。各部門單位是否將應編報決算的所屬單位全部納入匯總決算。二是部門單位決算(草案)編制的真實性。審查決算報表的收支、資產、負債、非稅收入等數額是否真實、準確。三是分析決算與預算差異情況及原因。
3.預決算公開情況審計。審查部門單位是否按照預算法的規定,在財政批復預算和決算后二十日內向社會公開,預算和決算公開的內容和口徑是否符合有關規定。重點揭示預算公開不完整、不細化,人為調整決算公開數及其他公開信息不真實等問題。
4.資產管理情況。一是資產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按規定程序和方式進行了采購、管理、處置、出借、對外投資,有無違規新建、改擴建和裝修樓堂館所等情況。二是摸清各縣直部門單位及其下屬單位銀行賬戶開設使用情況,是否存在未經批準自行開設銀行賬戶情況,是否存在將零余額賬戶資金轉入其他銀行賬戶和下屬單位賬戶等問題。
5.中央八項規定等政策執行情況。對比部門單位2014年和2015年“三公”經費和會議、培訓費、差旅費決算報表數,摸清總體情況,審查部門單位“三公”經費和會議培訓費支出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四)專項審計及專項審計調查情況
根據市審計局對貫徹落實國務院穩增長等政策措施情況的要求,安排結合穩增長等政策措施落實情況專項審計或審計調查6項(實行“雙報告”制度,分別出具審計調查報告和政策跟蹤審計報告,審計調查報告反映截止到2015年末情況,政策跟蹤審計報告反映截止到審計時的情況),重點審計內容以上級審計機關下達的具體專項方案為準。
開展專項審計或審計調查必須達到以下要求:一是樹立科學的績效審計理念。著眼于服務大局,著眼于促進發展,全面反映各項政策落實的情況。二是靈活運用各種審計方法。對于一些上下級聯系緊密、往來密切的資金,在實施調查過程中,要充分利用現有的審計資源,做到縱橫結合、信息共享,進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對上下聯動的審計調查項目,要嚴格按市審計部門下發方案的要求指導具體工作,同時做好與市審計部門業務牽頭處室的溝通與銜接。
四、時間安排
縣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工作,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審計準備階段(2016年2月22日前)。成立預算執行審計工作領導小組,組成審計小組,搞好審計人員的學習培訓,落實各審計組的具體審計任務,做好各項審前準備工作。
(二)審計實施階段(2016年2月23日—4月20日)。全面完成所有被審計單位的審計實施任務。對縣地稅部門的審計,于4月20日前,將審計報告、審計決定、統計報表、審計方案、審計通知書以及審計工作底稿、調查取證材料等材料上報市審計局。
(三)審計報告階段(2016年4月21日—5月10日)。進行全面匯總、整理,向縣政府提交2015年度縣級預算執行及其他財政財務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7月20日前向縣人大常委會提交審計工作報告。11月30日前向縣人大常委會提交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報告。
五、審計實施要求
審計人員應加強學習研究,切實提升審計能力;強化成果意識,提高審計成效;創新審計技術方法,擴大審計的廣度和深度;突出政策跟蹤審計,做好結合文章;嚴格遵守廉政紀律,依法文明審計,自覺維護審計機關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