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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鎮直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全國、省、市、區質量工作會議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全國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省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和《市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精神,切實解決當前我鎮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按照國務院、省、市、區政府的統一部署,鎮政府決定從現在起到年底,在全鎮范圍內開展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特制定如下行動方案:
一、總體目標
通過對重點產品、重點單位、重點區域的集中整治,有效解決當前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建立健全從產品設計、原料進廠、生產加工、出廠銷售到售后服務的工業品生產使用全過程監管鏈條,建立健全從種植養殖、生產加工、流通銷售到餐飲消費的食品生產食用全過程監管鏈條,建立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的追溯體系和責任追究體系,建立覆蓋全社會的產品質量監管網絡,強化廣大企業和生產經營者的質量責任,增強全社會的質量意識,增強人民群眾消費信心,把我鎮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為加快海峽西岸經濟區新興工貿城市建設做出積極貢獻。
重點產品包括食用農產品、食品、藥品、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產品、進出口商品;重點單位包括蔬菜生產基地,規模畜禽、水產品養殖場,肉聯廠、屠宰場,飼料加工廠,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及小作坊,農副產品批發市場、生鮮產品超市、小食雜店、小型餐館,以及藥品生產經營企業等;重點區域包括農村和城鄉結合部,食品生產比較集中的區域,無證照生產經營問題突出的區域,以及制假售假屢打不絕、反復發生的區域。
二、實施步驟
專項整治工作分三個階段開展。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4年3月10日前)
各村(居)、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區政府的統一部署,通過集中培訓、媒體宣傳等形式,向相應市場主體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廣泛宣傳全國、全省、全市和全區質量工作會議精神,使其了解國家保障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的各項要求,以及其作為產品質量安全“第一責任人”應當承擔的責任和應當履行的義務。同時要開展摸底排查工作,根據專項整治行動的主要任務和工作目標對相關經營主體進行拉網式檢查,摸清經營主體底數,全面掌握經營主體基本情況,建立經營主體的質量安全檔案。在調查分析、清查梳理的基礎上,針對區域特點和存在問題,從實際出發,確定整治重點,制定整治方案,全員動員,全面部署。
(二)集中行動階段(2014年3月10日至10月30日)
繼續開展拉網式檢查,根據拉網檢查結果進一步確定整治的重點產品、重點單位、重點市場、重點區域,明確整治目標,完善整治方案。通過打擊、整治、幫扶、規范,集中解決專項整治行動中發現的行業性、區域性問題,建立長效監管機制,促進區域經濟和優勢行業健康發展。
(三)總結驗收階段(2014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區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領導小組將于12月上旬,組織檢查驗收組,對各村(居)委會及各部門的整治工作進行驗收。對整頓治理工作開展好進行表揚,對整頓治理工作開展差的通報批評,限期整改,跟蹤督辦。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為加強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工作,鎮政府決定成立區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領導小組,由負責統籌協調全鎮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重大問題,統一部署有關重大行動,督促檢查各村(居)、各部門貫徹落實情況。鎮政府黃舜仁任組長,衛生、農業、外經工作的相關部門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督促檢查工作進度,分析輿論動態,研究應對措施等,并負責與市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工作對接。各鄉鎮、街道、管委會也要成立相應機構負責此項工作,并根據本地區的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狀況,制定本轄區專項整治的行動方案,抓好組織實施。
(二)協同配合,形成合力。各村(居)、各部門要樹立大局觀念,相互支持,協同配合。要按照鎮政府的統一部署,圍繞整治方案的目標和重點,做到令行禁止,密切配合,建立起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監管網絡,建立上下聯動、部門聯動、區域聯動的工作機制。對重點產品、重點單位和重點區域,集中時間,集中力量,聯合打擊查處。
(三)明確責任,嚴格追究。鎮政府對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負總責,各村(居)委會對本行政區域內食品生產小作坊的監督管理負責,監管部門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檢驗檢測機構對出具的檢驗報告負責,生產經營者是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把發現和消除質量安全隱患的責任落實落實到企業和店鋪。嚴格責任追究,對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突出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或因此發生惡性事件的地方,要依法依紀追究主要負責人的責任;對在專項整治中失職瀆職、包庇縱容制假售假活動的地方、部門負責人和有關責任人,要予以嚴肅查處;對出具虛假檢驗報告,造成嚴重后果的,要吊銷其檢驗資質,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對重大制假售假違法行為和造成嚴重后果的違法犯罪分子,要依法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