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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露天燒烤、炸串等飲食攤點安全監管,切實保障人民群眾飲食安全和身體健康,按照《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開展露天燒烤炸串等飲食攤點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本著“政府主導、屬地管理、部門聯動、社會參與”的原則,各級各部門緊密配合,明確目標、責任到人、注重實效,加大對露天燒烤、炸串等飲食攤點整治力度,堅持突擊整治和日常盯守相結合,同時要完善長效監管措施,確保專項整治行動取得實效。
二、時間步驟
此次整治行動從即日起到8月31日止,各鄉鎮政府、管理區管委、街道辦事處和縣直各相關部門依照職責分工具體組織實施,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準備階段(2014年7月22日至7月24日)。各級各部門要在認真調查摸底的基礎上,排查梳理熱點、難點問題,確定整治重點內容、重點路段、區域場所,制定具體整治方案,進行專題安排部署。充分利用新聞媒體搞好宣傳教育,積極進行正面引導,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集中曝光。堅持依法行政,向廣大經營業戶和人民群眾宣傳有關政策法規,引導全社會共同關注并積極參與到露天燒烤、炸串等飲食攤點專項整治行動中。
(二)集中整治階段(2014年7月25日至8月25日)。突出縣城區、南戴河旅游景區、留守營鎮、牛頭崖鎮、杜莊鎮等重點部位,對露天燒烤、炸串等飲食攤點進行拉網式檢查,對檢查出的食品安全隱患,采取斷然措施,逐一治理整頓。
(三)總結提高階段(2014年8月26日至8月31日)。各級各部門對整治行動開展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和回頭看,認真查找問題和不足,進行再整治、再規范,努力遏制反彈現象。
三、工作任務和責任分工
(一)縣食安委辦:負責協調各有關部門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定期或不定期對整治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及時匯總整治成果。
(二)城管部門:負責露天燒烤、炸串等飲食攤點的規劃設置和審批工作,對符合條件已登記備案的露天燒烤、炸串等飲食攤點要依法加強監管,嚴禁在店外經營,燒烤爐具及相關的經營設備必須進入店內,并配置必要的排煙設施,對經勸導、教育不改的燒烤經營戶加大懲處力度;要合理設置燒烤規范區,將無序分布在各處的流動燒烤攤點、炸串等飲食攤點疏導至規定場所集中經營,加強管理,避免擾民。對不服從疏導、管理的,堅決依法予以取締。
(三)工商部門:負責露天燒烤、炸串等飲食攤點公平交易、經營秩序的監督管理。
(四)食藥監部門:負責符合審批手續的露天燒烤、炸串等飲食攤點的飲食安全的監督管理。嚴格落實肉品采購索證索票、從業人員健康證明、環境衛生等相關制度,嚴厲打擊采購、使用非定點屠宰廠屠宰的肉品、未經肉品品質檢驗或經肉品品質檢驗不合格的肉品及來源不明的肉品加工食品、加工過程中添加非食用物質等行為。
(五)公安部門:負責協助相關部門依法打擊對露天燒烤、炸串等飲食攤點等違法犯罪行為。
(六)各有關鄉鎮政府、管理區管委、南戴河旅游度假區管委、各街道辦事處:負責本轄區露天燒烤、炸串等飲食攤點的日常監管,加大檢查力度和頻次,對肉品來源不明、環境衛生差的餐飲單位,要積極協調有關部門依法予以取締。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強化保障。縣政府成立由副縣長黃悅華任組長,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呼云鳳、食藥監局局長劉鐵銀任副組長,城管辦、工商局、公安局等部門和各鄉鎮政府、管理區管委、街道辦事處負責同志為成員的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食安委辦。各級各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層層分解任務、責任落實到人,確保露天燒烤、炸串等飲食攤點專項整治工作順利開展。
(二)加強配合,協調聯動。城管、工商、食藥監、公安等部門要進一步強化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既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又要加強協作、密切配合,確保露天燒烤、炸串等飲食攤點專項整治行動取得實效。
(三)加強宣傳,營造氛圍。各級各部門要加大對露天燒烤、炸串等飲食攤點從業人員的宣傳教育,深入宣傳食品安全法及配套法律法規,提高他們的守法誠信經營意識。同時,也要向社會廣泛普及食品安全知識,加強正面引導,提升人民群眾自我保護意識,并積極參與監督露天燒烤、炸串等飲食攤點的專項整治工作,形成社會共治,同心攜手維護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圍。
各級各部門要將專項整治進展情況納入食品安全工作周報告內容及時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