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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我市交通運輸(民航、鐵路、郵政和水上交通)和漁業船舶安全專項整治,根據《省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和《交通運輸(民航、鐵路、郵政、水上和城市軌道交通)和漁業船舶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機構
按照《省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和市政府安委會《關于成立全市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工作專班的通知》要求,成立全市交通運輸(民航、鐵路、郵政和水上交通)和漁業船舶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組)。
組長:市交通運輸局局長
常務副組長:市交通運輸局黨組成員
副組長:市公安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自然資源局、市水利局、市公路分局、市郵政管理局、市民航管理局、分管負責人擔任。
成員:相關單位科室負責人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交通運輸局,負責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市交通運輸局黨組成員兼任。
二、時間安排
2020年至2022年。
(一)整體推進階段(2020年8月)。
1.安排部署階段(2020年8月)。各級各部門各單位要按照專項整治行動統一安排部署,根據本方案要求,結合本地實際,聯合進行部署,細化實施方案,進一步明晰目標任務、細化工作措施,層層壓實責任,確保責任到人、措施到位。
2.整體推進階段(2020年8月—12月)。各地、各有關部門對本行政區交通運輸(民航、鐵路、郵政和水上交通)和漁業船舶安全風險隱患進行全面排查,建立公路、水路、郵政、民航和鐵路運輸企業、車輛、駕駛人、道路及管理等方面制度措施清單、問題隱患整改責任清單、重大隱患掛牌督辦清單、追責問責清單“四個清單”,制定時間表、路線圖,明確整改責任單位和整改要求,堅持邊查邊改、立查立改,實施閉環管理、對賬銷號,加快推進實施,推動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3.督查檢查階段期間(2020年11月—12月)。市交通運輸局組織有關單位對各級、各部門對交通運輸(民航、鐵路、郵政和水上交通)和漁業船舶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督查檢查。并將專項整治工作納入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考核中,對工作不及時、不到位的單位,進行通報。
(二)重點推動階段(2021年)
1.再安排再部署階段(2021年1月—2月)。領導組組織召開年度專題會議,對上一年度工作情況進行全面總結回顧,研究解決督查檢查中發現的突出問題,安排部署下一階段工作重點。
2.重點推動階段(2021年3月—12月)。各級各部門各單位要健全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責任考核細則。積極推進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建設,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隱患排查和安全防控體系,隱患治理取得顯著成效。
3.督查檢查階段期間(2021年11月—12月)。市交通運輸局組織相關單位對各級、各部門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及安全生產工作責任考核細則制定情況進行督查檢查。對制度不健全、考核細則制定不到位的單位,進行通報。
(三)完善提升階段(2022年)
1.分析研判階段(2022年1月—2月)
領導組組織召開年度專題會議,總結兩年來道路運輸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分析研判當前安全生產形勢,提出具體的落實要求。
2.集中整改階段(2022年3月—10月)
對照督查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逐條梳理,制定整改臺賬,形成問題整改清單,逐項明確整改措施,落實整改時限和責任人。
3.總結經驗階段(2022年11月—12月)
結合交通運輸(民航、鐵路、郵政和水上交通)和漁業船舶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情況,總結一批典型經驗和制度成果,在全市進行宣傳推廣,加強示范引導,推動全市安全生產整體水平不斷提升。
三、主要任務
(一)進一步完善安全責任體系。
1.健全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堅持“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按照《地方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要求,厘清安全生產監管職責邊界,制定并公布安全生產權責清單,進一步明確有關部門安全監管職責分工,嚴防失控漏管,細化履職行為規范,推動行業安全監管規范化標準化。(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公路分局、市郵政管理局、市民航管理局、原平車務段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督促企業主要負責人切實落實責任,健全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嚴格管理。嚴格規范安全生產經費提取及使用,強化從業人員安全意識教育和技術能力培訓,扎實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著力補齊安全生產能力短板。(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公路分局、市郵政管理局、市民航管理局、原平車務段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加快推進安全生產信用管理。加快健全完善交通運輸與漁業船舶領域安全生產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推動行業全面實施安全生產信用管理,對存在嚴重失信行為的單位和個人采取公開曝光、聯合懲戒等綜合治理措施,不斷凈化交通運輸與漁業船舶市場環境。(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公路分局、市郵政管理局、市民航管理局、原平車務段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強化風險隱患預防控制。
1.深化重大風險防范化解。進一步健全完善重大風險防范化解四項工作機制,積極推進將行業安全生產重大風險納入同級政府重大風險防范化解工作內容,進一步摸排行業重點領域系統性、區域性、突發性安全生產風險,建立重大風險基礎信息、防控責任、監測監控、防范措施、應急處置5個清單,確保底數摸排到位、責任分工到位、防控措施落實到位。(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公路分局、市郵政管理局、市民航管理局、原平車務段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深化重大隱患排查治理。嚴格按照隱患整改責任、措施、資金、時限、預案“五到位”要求,嚴格實施重大隱患掛牌督辦、整改銷號,強力開展重大隱患清零行動。指導督促企業建立風險隱患排查、評估、治理的長效機制。(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公路分局、市郵政管理局、市民航管理局、原平車務段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深入開展典型事故教訓汲取。分析查找各領域近三年來發生的典型生產安全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問題,深刻汲取教訓,舉一反三,以案示警,制定切實有效整改措施,逐項抓好整改落實。及時組織開展典型事故整改措施實施情況評估,切實發揮事故教訓汲取對交通運輸與漁業船舶安全生產的“堵漏洞、補短板、強弱項”的重要作用。(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公路分局、市郵政管理局、市民航管理局、原平車務段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開展重點領域專業化治理。
1.開展民航安全專項治理。一是強化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突出機制建設,工作落實到人員、設施設備、管理制度等所有安全生產要素,更新隱患清單和危險源清單,執行隱患掛牌督辦制度。二是按照民航局關于季節運行、重大保障任務、安全專項工作等部署,突出跑道安全、機坪運行、危險品運輸等重點安全風險,結合實際完善風險防范程序和管控措施。三是針對機場凈空保護、鳥擊防范等開展專項整治,嚴厲打擊燃放煙花禮炮、焚燒秸稈垃圾、黑飛無人機、放飛孔明燈和氣球、建筑及施工機械超高、放養鴿子等破壞機場凈空環境的行為。(市民航管理局負責)
2.深化鐵路沿線環境安全專項治理。一是鐵路沿線輕飄物及危樹整治。重點整治鐵路兩側500米范圍內的彩鋼板、防塵網、塑料薄膜、廣告幕布等輕體飄浮物和傾倒后影響鐵路設備設施的高大樹木,防止在大風天氣時被刮起后侵入鐵路限界。二是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違法行為的整治。重點整治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擅自建造建(構)筑物、取土、挖沙、挖溝、采空作業、堆放懸掛物品、上跨下穿管線施工作業等違法行為。加強鐵路護坡檢查和維護,及時消除事故隱患。三是全面劃定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對既有鐵路,全部完成劃定;對新建鐵路,在工程初步設計批準30日內完成劃定。所有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均按規定設立標樁。四是鐵路沿線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整治。重點整治鐵路沿線兩側建造、設立生產、加工、儲存、銷售易燃易爆和放射性物品等危險品的場所、倉庫,治理不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防護距離隱患。(原平車務段負責)
3.開展“公鐵水”并行交匯地段安全專項治理。一是防護設施不良整治。重點整治公鐵并行交匯地段防護樁(墩、墻)、公跨鐵立交橋防拋網和橋梁防撞設施、限高防護架、安全警示標志等安全防護設施沒有按照規定設置安裝,或安全防護設施的防護等級標準過低、不能滿足安全防護要求的;安全防護設施維護管理不到位,導致缺失、破損、松脫墜落的。整治公跨鐵橋梁上路燈桿、交通監控等支撐裝置設置位置隱患,防止撞擊后墜落鐵路線路可能造成的二次事故。二是加大對機動車的嚴重交通違法整治。嚴查機動車在公鐵并行交匯地段超速、超載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三是公跨鐵立交橋移交不到位整治。整治公跨鐵立交橋未組織固定資產移交,導致維護管理責任不明確、不落實的。(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市公路分局、原平車務段按職責分工負責)
4.開展郵政寄遞安全綜合治理。健全行業安全監管體制機制,落實中央及地方安全監管共同事權,穩步推動安全監管支撐機構建設實現市級全覆蓋。完善寄遞渠道安全聯合監管機制,加強部門合作和資源共享,完善部門間違法線索通報、案件移送與協查機制,推動形成齊抓共管工作合力。充分發揮寄遞渠道平安建設(綜治工作)考評“指揮棒”作用,壓實部門監管和屬地管理責任。督促郵政快遞企業做好風險點和危險源排查管控工作,規范寄遞協議服務安全管理,重點加強郵件快件處理場所、營業網點火災、車輛安全、作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落實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市郵政管理局負責)
5.開展水上涉客運輸安全治理。強化涉客運輸安全監管,嚴禁旅游、渡運等水上涉客運輸企業及船舶超經營范圍經營,嚴禁客船超碼頭靠泊能力停靠。嚴格執行客船惡劣天氣條件下禁限航規定,嚴格落實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安全管理、船員培訓和船舶維修保養。(市交通運輸局負責)
6.開展漁業船舶安全生產專項治理。對漁船、漁船船員、漁船作業情況等開展全面檢查。重點對漁船脫檢脫管、漁船不適航、船員不適任、無證人員操船作業及漁船違規載人等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專項執法檢查和集中整治。規范管理異地作業漁船。(市農業農村局、市交通運輸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開展突出問題集中整治。
1.強化鐵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整治。一是非法托運危險貨物整治。重點整治鐵路運輸托運人托運危險貨物匿報謊報貨物品名、性質、重量,在普通貨物中夾帶運輸危險貨物,在危險貨物中夾帶禁止配裝貨物等非法行為。二是違規承運危險貨物整治。重點整治鐵路運輸企業在非危險貨物辦理站辦理危險貨物承運手續,鐵路運輸企業和托運人不按照操作規程包裝、裝卸、運輸危險貨物,鐵路運輸企業不按照規定建立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預案和開展應急演練等行為。三是危險貨物儲存場所整治。重點整治鐵路貨場、專用鐵路、鐵路專用線危險貨物裝卸、儲存設施外部安全防護距離不符合安全要求,未按規定開展安全評價,不落實安全責任體系和安全管理制度等問題。(原平車務段負責)
2.開展郵政涉恐涉爆專項治理。一是升級收寄驗視、實名收寄、過機安檢“三位一體"防控模式。配合國家郵政局推進寄遞風險綜合防控信息平臺建設,探索在重點地區開展實名收寄人臉識別、身份認證,加快推廣應用智能安檢設備,采取拍照上傳、視頻監控等措施提升收寄驗視實效,加強收寄驗視標識、安全檢查標識規范管理,堅決防止易燃易爆等禁寄物品流入寄遞渠道。二是突出重點地區整治。因地制宜強化分類指導,對寄往黨政機關、重點部位、重大活動舉辦地的郵件快件進行重點檢查,鼓勵地方政府采取政府購買服務、委托第三方企業等方式開展集中安檢。三是突出薄弱環節整治。對航空和高鐵郵件快件以及國際和港澳臺郵件快件進行全面防控安檢。加強寄遞安全公共宣傳,提高用戶依法用郵、安全用郵意識,配合對夾帶、謊報、瞞報、匿報涉恐涉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嚴重危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主觀故意行為依法嚴厲打擊。四是深入開展違法寄遞危險化學品整治,對危險化學品寄遞實施“零容忍”,督促寄遞企業嚴格執行《禁止寄遞物品管理規定》,不得收寄危險化學品。(市郵政管理局負責)
3.強化砂石運輸行為治理。嚴厲打擊無船舶登記證書、無船舶檢驗證書、無船員適任證書的采砂船舶,未經批準,禁止在通航水域內進行采砂。配合水利、自然資源、公安等部門加強通航航道內采砂行為的統一管理,形成政府領導、部門合作、企業負責的聯合治理格局。(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水利局、市自然資源局、市公安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4.商漁船防碰撞安全整治。加強本行政區商漁船碰撞事故的原因分析,采取針對性的措施遏制商漁船碰撞事故發生。加強相關部門溝通合作,封閉水域內盡量劃清商船和漁船航行區域和航行線路,加大對商漁船船員的安全教育,嚴厲懲處商漁船碰撞事故中的肇事逃逸行為,涉嫌犯罪的,依法依規移交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5.籌劃實施漁港“港長制”。按照中央關于加強漁港建設和管理改革的要求,對在建漁港建成后的運行管理、“港長制”的施行、駐港監管機構設置、人員配備及管理制度、運行模式建立等工作提早籌劃,建立職責明確、功能齊全、綜合能力較強的新型漁港,提升我市漁船重點區域漁業船舶安全管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市農業農村局負責)
6.開展漁業船員專項治理。針對漁船職務船員配備不齊和普通船員持證率偏低的突出問題,動員基層漁業管理部門對漁業船員配備情況進行調查摸底,切實掌握轄區漁業船員底數,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對照職務船員配備標準,落實職務船員最低安全配員和持證上崗制度,督促船東組織船員接受警示教育和技能培訓。采取岸上排、港口堵、水上查的方式,對職務船員配備缺配和“人證不符”現象進行重點整治。同時,加強政策研究,創新漁業船員基本安全培訓和考試方法,細化工作方案,優化操作指南,拓寬培訓渠道,推行普通漁業船員線上遠程理論考試和實操視頻評估考核,及時公布考試題庫,讓廣大船員對水上求生、消防、急救和應急等基本安全知識做到應知應會,相關操作熟能生巧,切實提高普通船員持證上崗率。(市農業農村局負責)
(五)加強水上交通與漁業船舶安全生產源頭管理。
1.強化水路運輸企業準入管理。強化水路運輸市場準入管理,嚴把企業經營資質準入關,辦理《船舶營業運輸證》配發、換發時,嚴格審查船舶相關登記、檢驗、安全管理等證書和委托管理協議等有效性,不符合條件的堅決不予發證。強化水路運輸管理制度落實,認真執行國內水路旅客運輸實名制管理規定,認真組織落實國內水路貨物運輸實名制,督促企業依法開展信息登記、保存和貨物檢查,深入開展國內水路運輸年度核查,加強信息共享力度。(市交通運輸局負責)
2.完善水上交通安全執法制度和程序。健全聯合執法機制,實現安全監管信息互通共享,消除監管盲區和監管漏洞,解決交叉執法、重復執法等問題。(市交通運輸局負責)
3.強化漁業船舶安全基礎工作。加強漁業船員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的基礎培訓,使之掌握必要的水上求生、急救和應急處置的基本知識和能力,有效消除和應對安全事故。加強漁船船員組織化建設。在漁船較為集中的重點區域,支持建立漁船船員合作管理組織,提高漁船船員自管自治水平,縮短監管鏈,提升監管效果。(市農業農村局負責)
(六)提升基礎支撐保障能力。
1.強化安全監管能力建設。加強基層安全監管執法隊伍建設,推動地方政府充實負有行業安全監管職責部門的安全監管執法人員。加強安全政策研究,提高戰略性政策儲備的能力。加強信息共享和部門聯動配合。強化培訓教育,加強部門向培訓資源和專家庫共享,著力提升監管執法人員專業素養和能力。優先保障安全投入,加快配齊安全監管執法裝備設施。(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公路分局、市郵政管理局、市民航管理局、原平車務段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強化基礎保障能力建設。一是各機場初步形成以消防、醫療急救為骨干的突擊力量,以其他專業隊伍為基本力量,協議單位支援的應急救援隊伍;救援隊伍采取培訓與演練相結合的方式,適時開展技能比武,不斷提高應急救援和保障能力。二是督促郵政企業保證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需的資金投入,健全責任體系、管理機制、基本制度,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嚴格履行安全生產法定責任。三是建設水上交通綜合監管指揮系統,加快推進巡航救助一體化船艇和海事監管、航海保障裝備設施建設。推進智慧海事工程建設。四是加強重點區域漁港基礎設施建設和漁船安全、消防、救生及信息服務等綜合條件建設,切實提升漁港安全停泊避風能力和漁船安全適航水平。(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市郵政管理局、市民航管理局、原平車務段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提升交通運輸與漁業船舶應急能力。健全應急管理機制,推動各地行業應急管理融入地方應急管理體系,督促企業完善應急預案,加強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及應急物資裝備配備,定期開展應急演練,強化非預設場景應急演練和實戰演練,提升風險防范能力。(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公路分局、市郵政管理局、市民航管理局、原平車務段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4.加強民航“三基”建設。一是強化班組安全意識提升,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嚴防松懈麻痹思想,始終保持安全警覺性,堅守安全底線。二是強化崗位風險管控與隱患排查雙重預防機制安全培訓,提高一線員工排查隱患、辨別風險和管控風險的基本功,提高班組風險管理和隱患治理的能力,進一步夯實安全運行基礎。三是強化制度建設,及時修訂完善員工手冊、作業指導書等規章制度,適時組織培訓考核工作,使員工養成嚴格按章運行、按章操作的工作習慣,不斷提高一線人員的安全素質和安全自覺。(市民航管理局負責)
5.大力提升航運企業本質安全水平。督促客運企業對符合規定條件的配備視頻監控系統、安檢設備、身份證識讀設備,加強安檢查危工作。2022年底前建立實施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制度。(市交通運輸局負責)
6.加強從業人員安全培訓。建立安全生產知識、技能教育培訓制度,加強關鍵崗位人員安全教育培訓,開展新進人員入職培訓、在職人員繼續教育。科學設置行業一線崗位人員資質能力培訓課程,合理制定培訓計劃,切實保證培訓質量,嚴格考核把關,實施針對性補充培訓。(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公路分局、市郵政管理局、市民航管理局、原平車務段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7.強化安全生產宣傳與警示教育。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宣傳教育體系,加強對行業從業人員、社會公眾的安全意識、法治意識、責任意識、防護意識的宣傳教育,促進社會安全文化建設。制作和發放交通運輸與漁業船舶生產事故警示教育錄,加強安全宣傳教育,開展安全知識進校園活動。加強新媒體在交通運輸與漁業船舶生產安全社會宣傳教育上的應用,推進“微安全”文化品牌建設。(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公路分局、市郵政管理局、市民航管理局、原平車務段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開展專項整治行動是親自批準的一項重大行動,是安全生產領域的一項重大政治任務,是解決安全生產重點難點問題的集中攻堅行動,也是全面落實省委“四為四高兩同步”總體思路和開展創建“零事故”單位的迫切需要。各單位、各部門和各有關企業要從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的政治高度,深刻認識做好專項整治行動的極端重要性,強化領導責任、勇于擔當作為,層層抓好落實。要加強專項整治行動的動態檢查和過程監督,納入安全生產工作考核和績效考核。
(二)完善制度體系,健全長效機制。各單位、各部門和各有關企業要積極推動健全完善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和隱患排查治理體系;推動建立社會專業化服務機構和專家服務企業工作機制、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管理使用和審計監督機制、安全生產違法違紀問題線索移交查辦工作機制;制定出臺交通運輸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制度、企業生產經營責任全過程追溯制度、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若干規定、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等制度。
(三)提高保障能力,推進共建共治。各單位、各部門和各有關企業要加大安全生產投入和經費保障,優化支出結構,向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安全風險防控、隱患排查整治傾斜,鼓勵建立安全(警示)教育培訓基地和安全體驗館。培育發展有實力的安全技術服務機構,嚴格實施評價結果公開和第三方評估制度,防止弄虛作假。在高危領域實施安責險制度,推動保險機構落實事故預防技術規范,切實發揮參與風險評估管控和事故預防功能。鼓勵和引導廣大群眾特別是企業職工舉報重大隱患和違法違規行為,努力形成全社會參與支持、齊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四)改進監管方式,提高監管效能。各單位、各部門要實施分級分類監管和精準化執法、差異化管理,防止簡單化、“一刀切”。要強化監管執法和跟蹤問效,深入開展“四不兩直”明查暗訪,對重點問題、重大隱患緊盯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徹底解決。充分運用正反兩方面典型案例,積極開展以案釋法。要通過通報、約談、警示、提醒、曝光等手段加強監督檢查,開展明察暗訪,對領導責任不落實、專項整治推動不力、部門監管走形式等問題依法依規依紀嚴肅追責問責。
(五)廣泛宣傳報道,營造良好氛圍。運用多種手段,多層次、多角度宣傳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的新舉措、新成效,引導社會各界關心交通運輸安全生產、參與交通運輸安全發展。在報、網、端、微平臺開設專題專欄,推出重點宣傳報道,深入宣傳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廣泛宣傳普及交通安全法規和知識,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充分發揮社會、媒體輿論監督作用,開展正反兩個方面典型教育,及時推廣有關地方和標桿企業經驗措施,通報工作不力的單位,曝光問題突出的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