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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的探討鼻咽癌患者放射治療后發生舌下神經損傷的影響因素。方法隨訪觀察326例接受根治性放射治療的鼻咽癌患者,將可能影響放射性舌下神經損傷的相關因素通過Logistic回歸模型進行分析。結果放射性舌下神經損傷的發生率為10.4%(34/326),潛伏期為10~84個月(中位潛伏期39個月)。選入回歸方程的因素有N分期、上頸部照射劑量與發生頸部皮膚急性放射毒性。結論頸淋巴結N分期、上頸部照射劑量與發生上頸部皮膚急性放射毒性、放射性舌下神經損傷有關。
【關鍵詞】鼻咽腫瘤舌下神經輻射損傷
隨著放射治療技術的改進和提高以及綜合治療的應用,鼻咽癌患者的生存期得到延長,人們對生存質量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放射性舌下神經損傷是鼻咽癌放射治療后的嚴重并發癥之一,該病常以發音、吞咽困難為主要表現,嚴重影響病人的生存質量。筆者對可能影響放射性舌下神經損傷發生的有關因素進行分析,以提高臨床的防治。
1臨床資料
1.1一般資料1997年8月~1998年5月在我院接受根治性放射治療的鼻咽癌患者326例,男性234例,女性92例;中位年齡44.6歲(16~79歲)。病理類型:低分化鱗癌304例,泡狀核細胞癌19例,未分化癌3例。按鼻咽癌1992福州分期標準[1]:Ⅰ期7例,Ⅱ期73例,Ⅲ期160例,Ⅳ期86例。
1.2儀器Clinic1800型高能直線加速器(美國瓦里安);Clinic6/100型低能直線加速器(美國瓦里安);T-1000型鈷-60治療機(加拿大Theratron);Stabilipan型深部線治療機(德國西門子)。
1.3方法鼻咽部采用電子直線加速器6MV線或60Coγ線照射:266例先采用面頸聯合野+下頸切線野照射DT36~40G,后改為雙耳前野+全頸切線野照射(A放療方案);60例為全程采用雙耳前野+全頸切線野照射(B放療方案)。鼻咽照射總劑量為70~82G,其中32例接受顱底野加量照射4~10G;上頸部照射48~76G,頸部無淋巴結轉移者上頸部照射48~50G,有轉移者切線野照射后以200kV深部線(半價層為1.16mmCu)或9MeV電子線補量照射。所有患者均采用常規分割方法。91例患者配合使用順鉑(DDP)加5-氟尿嘧啶(5-Fu)方案行誘導化療和/或輔助化療2~3個周期。用藥量為DDP80mg/m2,5-Fu1000mg/m2。
1.4診斷依據(1)較長潛伏期(≥3個月);(2)舌下神經損傷:單側損傷者,患側舌肌無力,伸舌偏向患側,并有舌肌萎縮及肌纖維震顫,可伴有言語不清及偶發嗆咳;雙側損傷者,發音、吞咽及咀嚼很困難,雙側舌肌萎縮,伸舌無力;(3)不伴持續性頭痛;(4)臨床表現穩定或進展緩慢,持續>1年。
1.5統計學處理以Ecel軟件收集、整理資料。采用SPSS11.5軟件對放射性舌下神經損傷發生的可能影響因素進行多因素Logistic回歸分析。分析的因素及數量化情況見表1。
表1放射性舌下神經損傷發生的可能影響因素(略)
如單側舌下神經損傷者取損傷側上頸部的照射劑量,如雙側均損傷者取較低照射劑量一側頸部,如雙側均無損傷者取較高照射劑量一側頸部。#:上頸部皮膚急性放射毒性分級參照CTCV2.0評價標準[2]。
2結果
2.1舌下神經損傷發生率326例鼻咽癌患者中,舌下神經損傷34例,發生率10.4%;其中雙側損傷11例。潛伏期為10~84個月,中位潛伏期39個月。
2.2多因素分析用向后刪除法,Entrα=0.05,Removalα=0.1的水準下,篩選出N分期、上頸部照射劑量、上頸部皮膚急性放射毒性分級三個因素與放射性舌下神經損傷有關(表2)。患者的平均N分期、平均上頸部照射劑量和上頸部皮膚急性放射毒性分級情況見表3。
表2放射性舌下神經損傷影響因素Logistic回歸分析(略)
表3放射性舌下神經損傷影響因素的平均值(略)
3討論
放射性舌下神經損傷的發生率較低,潛伏期較長[3]。本組病例放射性舌下神經損傷的中位潛伏期較短,可能與隨訪時間較短有關。
魏寶清研究發現,放射性后組顱神經損傷的發生與照射技術有明顯關系;1970年代以來國內普遍采用耳前野+頸前切線野照射,使放射性顱神經損傷的發生率從5.8%~6.5%上升到14.9%~20.6%[4]。羅偉等進行前瞻性研究,對采用同一體位、綜合面頸聯合野與常規方案(面頸分野)治療鼻咽癌進行比較,發現改進方案后不但提高了生存率,而且后組顱神經放射損傷(3/62)低于常規方案治療(10/62)[5]。本組病例分析表明,面頸聯合野的應用與否與放射性舌下神經損傷無關,可能是由于筆者僅在放射治療的前半程應用面頸聯合野照射36~40G,后半程仍然采用耳前野+前頸切線野的照射方式。全頸切線野與耳前野后下角的重疊區仍然受到高分割量及高總劑量的照射,導致頸動脈鞘區高劑量,引起該區軟組織纖維化,壓迫、牽拉引起后組顱神經損傷,特別是舌下神經損傷。
本組病例中,頸部N分期較晚的患者,特別是上頸部大淋巴結者,為提高局部控制率,放射治療后期常予局部小野加量照射,從而導致上頸部接受了較高劑量。由于舌下神經自舌下神經管出顱后進入鼻咽旁的頸動脈間隙,并沿著頸動脈鞘下降,在下頜角處神經呈弓狀彎曲向前經下頜舌骨肌深面達舌組織,因此上頸部的加量照射不但使舌下神經直接受到較高劑量的照射,而且使更多的患者發生嚴重急性皮膚放射毒性,同時加重上頸部周圍血管損傷及后期的軟組織纖維化,間接地增加舌下神經損傷的機會[6-7]。an等提出在頸部照射劑量已達65G而淋巴結消退不理想時應考慮多學科綜合治療,以免增加頸部纖維化[8]。楊云利等曾報道86例放射性顱神經損傷患者(其中舌下神經損傷占68.6%)頸部的中位照射劑量為64G[3]。本資料分析認為,對頸部照射60G后仍有殘存的腫大淋巴結者應謹慎加量照射,建議聯合應用化療、熱療等其他治療手段,或者采用后裝插植或適形放射治療技術補量照射;對伴有嚴重急性頸部皮炎的患者,早期應用小量激素及預防感染,指導患者堅持放射治療后頸部功能鍛煉,對于預防或減輕頸部的纖維化可能有幫助,從而減少放射性舌下神經損傷的發生率。
放射性舌下神經損傷一旦發生,難以治愈,臨床上僅能作一般對癥治療及康復治療,預防并發癥的發生。因此,為提高鼻咽癌放射治療后患者的生存質量,預防該并發癥的發生至關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