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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資料和方法
1.1研究對象
1.1.1一般資料挑取本院2000-2007年病理診斷為“皮膚交界痣”的病例31例。臨床檢查為皮膚色素性腫物(部位各不相同),稍突起于皮膚表面,不分病例表面長有毛發。臨床局麻下行切除手術,將腫物標本送病理檢查。
1.1.2檢查方法標本經10%甲醛溶液固定,石蠟切片后,分別進行HE染色和免疫組化SP法染色,一抗CK,S-100,GFAP,HMB45,試劑均購自福州邁新生物技術開發有限公司。
1.2病理檢查與診斷
1.2.1組織學病理大體取材:大多數為球形腫物,直徑0.8~1.2cm,表面覆以少量毛發或無毛發,腫物褐色或黑色,切面質韌。
鏡下所見:表皮及其下延的上皮角的基底層細胞與真皮之間,被增生的痣細胞團所取代,并與表皮相連,形成所謂的“滴落現象”。痣細胞為梭形或立方狀。部分細胞透明,胞漿含有色素。核圓形或橢圓,無異型性,核分裂少見,不見炎細胞浸潤。痣細胞在表皮和真皮交界處,呈多個巢團狀,邊界清楚,分布距離均勻;每個巢內的上一半在表皮的底層內,下一半則在真皮淺層內。這些痣細胞為大痣細胞,色素較深。
1.2免疫組化瘤細胞顯示S-100(+)HMB45(+-)GFAP(-)CK(-)。
1.3對比把4例復發的病例同其他27例組織病理及免疫組化進行對比,發現復發與不復發的病例,在組織病理學及免疫組化方面均無明顯差異。
2結果
經過組織病理學及免疫組化分析,得出最后診斷為“皮膚交界痣”。大部分患者切除腫物后,均治愈。只少數病例(4例)于手術后3~5年內復發,占所有病例的12.9%。繼續切除復發腫物,經過組織病理學及免疫組化檢查,并進一步會診,仍診斷為“皮膚交界痣”。
3討論
交界痣(junctionalnevus)可發生于任何年齡。常見于皮膚表面,也可見于結合膜、外耳道、子宮頸等處。臨床常表現為體積較小,孤立性半球形小結節,大多直徑<1cm。一般呈單發,極少數為多發。表面較光滑,與皮膚紋理相似,質地韌,呈棕色或黑褐色,幾乎是對稱性的,界限清楚的病變,表面光滑、無毛,平坦或稍高于表皮。一般不出現自覺癥狀。突起于皮膚表面的交界痣容易受到洗臉、刮須、摩擦與損傷的此外,并由此可能發生惡性變癥狀:如局部輕微癢、灼熱和疼痛;痣的體積迅速增大;色澤加深;表面出現感染、破潰、出血,或痣捉為皮膚出現衛星小點、放射黑線、黑色素環;以及痣所在部位的引流區淋巴結腫大等。惡性黑色素瘤多來自交界痣。痣細胞分布,由表皮到與表皮相連的真皮內。細胞呈梭形或立方狀,部分細胞胞漿透明,偶見核分裂,罕見病理性核分裂。
皮膚交界痣一直被認為皮膚非腫瘤性病變,屬良性范疇,切除后即可治愈,完全切除后不復發。但近些年來,對此病診斷標準似乎應該有所改變。因部分患者在腫物完全切除后,仍出現復發,這一點值得慎重。本文經過對31例病例對比分析,發現復發組織的瘤細胞并無明顯的異型性,但這種生物學行為則屬低度惡性經過。很多病理學家也因此提出:診斷皮膚交界痣,應主要注意痣細胞侵及表皮的程度,越接近皮膚的表面,越應該注意復發。因此,病理學上認為,對于皮膚交界痣的治療,除了完全切除腫物外,臨床上還應建立嚴格的隨診制度,以便觀察是否復發和下一步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