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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兒聽力障礙是常見的出生缺陷之一,國外研究表明,新生兒聽力障礙發生率為1‰~3‰,國內流行病學資料顯示,新生兒聽力損失率為1‰~2‰[1],我國人口約占世界人口的21%,估計今后5~10年,中國年均人口出生率依然保持在1900萬左右[2],故新生兒聽力篩查工作具有重大醫學應用價值和社會學意義,是一項系統化社會優生工程。我院按上級要求自2004年11月開展了以瞬態誘發性耳聲發射(TEOAE)為篩查方法的新生兒聽力篩查工作。
1對象與方法
1.1對象
篩查對象是2004年11月~2007年11月我院住院期間產科出生的活產新生兒2591例,均在取得家長知情同意書簽字后進行測試。
1.2篩查方法
采用瞬態誘發性耳聲發射方法,使用丹麥MadsenAccuscreen型耳聲發射聽力篩查儀對出生后24~72h新生兒在安靜房間內測試,受試者均在安靜或睡眠狀態下進行,左右耳隨機開始,將儀器探頭緊密塞于外耳道。若初次篩查未通過則分別在生后42d復查,復查未通過者發轉診通知單,通知其在出生后2~3個月到北京同仁醫院、北京市耳鼻喉科研究所兒童聽力言語中心進行聽力損傷確診。
1.3篩查標準
分為通過和不通過,TEOAE通過標準是:偽跡率﹤20%、刺激穩定率﹥80%時,耳聲發射儀顯示PASS,顯示REFER為未通過。
2結果
2.1初篩率
自2004年11月~2007年11月在我院共出生活產嬰兒數2591人,其初篩2196例,初篩率為84.8%,初篩未通過113例,初篩未通過率5.1%。
2.2復篩率
在113例初篩未通過者中有72例在生后42d復查,42d復篩率63.7%,復篩未通過18例,復篩未通過率25.0%。
2.3最終確診率
經反復交待、追訪動員,18例全部到指定的上級醫院進行聽力損傷確診,其中有2例確診為聽力障礙,占總篩查人數的0.9‰,假陽性率88.9%。
3討論
3.1新生兒聽力篩查工作責任重大
2003年7月28日北京市衛生局正式頒發了《北京市0~6歲兒童聽力篩查、診斷管理辦法》,新生兒聽力篩查工作成為《母嬰保健法》及其《實施辦法》規定的7項母嬰保健技術服務之一[3],我院作為婦幼保健機構,早期的聽力篩查工作責任重大。
3.2如何提高新生兒聽力篩查質量是工作的根本
3.2.1應提高初篩率、復篩率、通過率,降低排除假陽性率。此次測試初篩率84.8%(應>95%),復篩率63.7%(應≥70%),假陽性率88.9%(應≤4%)[2],故應努力提高初篩率、復篩率、通過率,降低排除假陽性率。作為測試者,筆者的體會是對TEOAE的技術要點應熟練掌握,最好在出生48~72h進行聽力篩查;測試環境噪聲控制在45~50dB(A)以下,盡量用棉簽將其外耳道清潔干凈;探頭要密閉地放置在外耳道1/3處,其尖端小孔要正對著鼓膜,可將其耳廓輕輕向后牽拉使耳道伸直;測試過程中應保持探頭位置不變。如初次測試未成功,可在其住院期間最長不超過出生后5d,再次進行測試,使其盡可能通過測試。
3.2.2加強追訪管理。此次測試活產2591例新生兒中有395例未參加篩查,初篩未通過的113例中有41例未參加42d復篩,主要原因有經濟問題;怕麻煩;自己認為孩子沒問題;無法聯系、聯系中斷等。故對每一個篩查兒均要有詳細、統
一、完整的信息管理,加強測試者責任心及追訪管理尤為重要,應爭取一切機會動員家長按要求做新生兒聽力篩查全程監測,爭取做到讓每一位復篩未通過兒都到上級醫院做最終確診,以利于早期干預。
3.2.3加強宣傳。首先,篩查工作者除要提高技術水平、責任心外,還應加強法律意識,以避免醫療糾紛的發生;其次,通過多種渠道宣傳提高全民的認識、理解、支持,從而提高依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