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辦單位:華東政法大學
主管單位:上海市教育委員會
《法學》由胡玉鴻擔任主編,由華東政法大學主辦的一本政法類CSSCI南大期刊、北大期刊、統計源期刊。該刊創刊于1956年。主要刊登政法學科方面有創見的學術論文,介紹有特色的科研成果,探討有新意的學術觀點提供交流平臺,擴大國內外同行學術交流。本刊為月刊,B5開本,全年定價¥520.00元。郵發代號:2-205,歡迎廣大讀者訂閱或投稿。
《法學》是一本由上海市教育委員會主管,華東政法大學主辦的一本面向國內外公開發行的政法類期刊,該刊主要報道政法相關領域的研究成果與實踐。該刊已入選CSSCI南大期刊、北大期刊、統計源期刊。 影響因子為4.36 《法學》主要內容欄目有法學專論、青年法苑、司法實踐與改革 、百姓問法、熱點聚焦、案例分析。
《法學》主要發文機構有:上海財經大學(發文量755篇),該機構主要研究主題為“法律;司法;犯罪;訴訟;刑法”;華東政法大學(發文量515篇),該機構主要研究主題為“法律;司法;刑法;犯罪;法治”;中國人民大學(發文量296篇),該機構主要研究主題為“法律;刑法;司法;刑事;訴訟”。
《法學》主要發文主題有法律、犯罪、司法、訴訟、法學、刑事、刑法、民事、行政、合同。其中又以”法律(2534篇)”居于榜首,發文量第二的是“犯罪”(1142篇),發文量第三的是“司法”(1002篇),發文主題最少的是“合同”,僅發文566篇。
1、來稿要求:
本刊歡迎下列來稿:政法及相關學科領域的研究方面的論著,反映國內外政法學術動態的述評、論著、綜述、講座、學術爭鳴的文稿,以及有指導意義的政法書刊評價等。文稿應具科學性、先進性、新穎性和實用性,內容翔實,簡明扼要,重點突出,文字數據務求準確,層次清楚,標點符號準確,圖表規范,書寫規范。本刊不接受已公開發表的文章,嚴禁一稿兩投。對于有涉嫌學術不端行為的稿件,編輯部將一律退稿,來稿確保不涉及保密、署名無爭議等,文責自負。
2、作者簡介:
述評、專家論壇、指南解讀欄目來稿請附第一作者及通信作者的個人簡介及近照。個人簡介內容包括職稱、職務、學術兼職、主要研究領域、主要研究成果、所獲重大榮譽獎項等,字數以 100~300 字為宜。近照以 2 寸免冠彩色證件照為宜,格式為“.jpg”,像素不得低于 300 dpi。
3、文題:
文題力求簡明、醒目,反映文稿主題,中文文題控制在 20 個漢字以內。題名中應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縮略語、字符、代號以及結構式和公式。有英文摘要者同時給出英文文題,中英文文題含義應一致。
4、圖表:
文中所有圖表均需為作者自行制作而非引用他人文獻中的圖表。圖表力求簡明,設計應科學,避免與正文重復。凡能用少量文字說明的數據資料盡量不用圖表。正文與表中數據應認真核對,準確無誤,表內數據同一指標的有效位數應一致。
機構名稱 | 發文量 | 主要研究主題 |
上海財經大學 | 755 | 法律;司法;犯罪;訴訟;刑法 |
華東政法大學 | 515 | 法律;司法;刑法;犯罪;法治 |
中國人民大學 | 296 | 法律;刑法;司法;刑事;訴訟 |
北京大學 | 291 | 法律;司法;刑法;刑事;訴訟 |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 261 | 法律;司法;民法;刑事;刑法 |
中國政法大學 | 216 | 法律;刑事;司法;訴訟;刑事訴訟 |
武漢大學 | 194 | 法律;訴訟;物權;憲法;權利 |
清華大學 | 162 | 法律;司法;訴訟;民事;合同 |
上海交通大學 | 157 | 法律;權利;司法;審查;憲法 |
蘇州大學 | 156 | 法律;行政;司法;法治;訴訟 |
資助項目 | 涉及文獻 |
國家社會科學基金 | 790 |
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基金 | 142 |
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重點學科基金 | 70 |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業務費專項資金 | 66 |
國家法治與法學理論研究一般課題 | 57 |
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度重大研究項目 | 45 |
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重大課題攻關項目 | 42 |
中國法學會部級法學研究課題 | 37 |
中國博士后科學基金 | 33 |
上海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課題 | 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