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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閥門選定
1.1地下車庫通風系統
地下車庫通風系統分兩種情況:一是排風排煙共用,此時風機人口閥門選用帶聯鎖功能的防火閥(280℃);二是平時不用,火災排煙時使用,此時風機人口必須選用排煙防火閥(280℃,常閉)。有人曾建議兩種情況都使用防火閥(280℃),雖然這樣做功能上能達到要求,而且還可以省掉一個報警系統控制模塊,但防火閥為常開閥門,如果發生火災時因電器、機械原因防排煙系統不能運行,煙氣就會從風管不斷擴散到其他區域,而且防火閥對風機的保護作用也不如排煙防火閥,因此不能用防火閥代替排煙防火閥。另外對于多個防煙分區共用一個排煙系統的情況,目前是按《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防火規范》設計的,每個防
煙分區設一個排風(煙)支管,排風與排煙合用,這樣系統簡單,聯動閥門少,系統可靠性高,但當排風系統按上部排1/3風量,下部排2/3風量設置時,排風、排煙系統就必須分設支管(可合用風機),因為排煙口必須安裝在接近頂棚的高度(下部排煙效果不好),此時必須在通風管上再接出若干排煙支管,在支管上設排煙防火閥,通風支管與主管連接處設防煙防火閥,平時打開防煙防火閥,關閉排煙防火閥,火災時關閉防煙防火閥,打開著火區的排煙防火閥,這樣做排煙效果好,但閥門較多,風管較復雜,層高較低時不好布置,需每個閥門都設一個控制、監視模塊,對產品質量要求較高,否則系統可靠性無法保證。
1.2特殊用房通風系統
特殊用房主要是指發電機房、高低壓配電室等需設氣體滅火裝置的房間。這些房間通風系統設計的特殊性主要體現在閥門的選定上。由于氣體滅火系統動作后要求通風系統能再次啟動排除滅火氣體及火災產生的煙氣和毒氣,因此要求通風系統所接閥門要有復位功能,目前具有這種功能的閥門有如下幾種:a)帶遠控功能的防煙防火閥。這種閥結構簡單,價格便宜,關閉速度快,可手動復位,從功能上講可以滿足系統要求,但這種閥帶有70℃熔斷器,如果閥門受煙氣影響導致熔斷器動作,則手動復位功能無法實現。b)全自動防火閥。目前這種閥門主要分兩種,一種采用繼電器電磁鐵操作機構,內有一臺復位電機,當溫度繼電器探測到溫度大于70℃時(也可接受聯動信號),電磁鐵動作,關閉閥門,當室內溫度降到正常溫度后(40℃以下),繼電器動作(或接受消防控制中心電信號),復位電機工作,打開閥門,通風系統工作,這種閥門價格便宜,關閉動作迅速,但執行機構可能被卡住,而且采用繼電器控制已較落后,已不能滿足智能建筑的要求;另一種是記憶溫控式,這種閥門的最大構造特點是控制器和執行器可分開設置,控制器可接受火災探測聯動信號,輸出驅動電源,執行器(主要為一臺可逆式電機)通過齒輪箱驅動閥門動作,另外閥門還外接溫度探測器,當溫度大于70℃時,探測器也可輸出信號到控制機構,使閥門關閉,因此該機構靈敏可靠,操作方便,但選用時應注意電機動作時間不能過長,因為氣體滅火系統動作時要求房間處于封閉狀態,因此閥門動作必須在氣體滅火系統動作前完成,房間內探測器動作信號反饋到火災報警控制器(氣體滅火系統設獨立的報警控制器)后或按動手動放氣按鈕后,控制器會有一個延時以保證氣體釋放前人員能及時疏散,這個時間一般是10-15s(控制器最大延時為30s,但一般不會調到這么長),所以在選用這種防火閥時,一定要注意閥門的動作時間不能大于巧s,另外這種閥門有時會出現調整不到位現象,這并非產品質量問題,而是電位控制器未調整好,它對調試者的技術要求要高于普通閥門。
1.3加壓送風及走廊排煙系統
目前這兩個系統在閥門選用上已基本統一,都是選用多葉送(排)風口,主要在聯動上有一些分歧。有一種觀點認為不論火災發生與否,只要手動打開送(排)風口,就能聯動風機啟動,理由是一旦報警系統失靈,就能聯動風機啟動。筆者認為無此必要,首先,從聯動控制流程上看,只有火災得到確認后才能啟動風機,對現代建筑而言,即使報警系統失靈,還有安防系統、巡更系統、火災顯示盤等各種手段可確認火災,而且流程上也表明,風機啟動時,消防電源已切換,電梯已迫停,防火卷簾已降下,這也說明風機啟動時,火災已得到確認[21,另外,如果報警系統失靈,報警主機也將不能工作,此時即便閥門輸出信號到主機,主機也無法發出聯動信號,更談不上風機啟動了;其次,在有人誤拉動手動開啟裝置時,如果不經確認就啟動風機,則會增加一些無謂的誤報,擾亂正常的秩序;最后,還要注意的是必須在閥門開啟后再打開風機,氣流會對閥門產生阻力,情況嚴重時會出現閥門開不到位甚至打不開的現象。
1.4空調系統
空調系統一般都選用防火調節閥(空調風管穿越防火分區時選用防煙防火閥,但這種情況十分少見),對這些閥門,部分人認為可不納人火災報警系統,理由是《高層民用建筑防火設計規范》中沒有規定。但要注意規范中所涉及的都是聯動動作流程,需要設控制模塊或智能探測器才能完成,而對監視規范中并未明確規定。筆者認為,防火調節閥不需做報警聯動控制,但必需設監視模塊,使閥門能受主機監視,當閥門熔斷器動作后,防火閥輸出信號到監視模塊,模塊再輸出信號到報警主機,這樣可以使控制中心監視到空調系統防火閥的動作情況,這對防止火災蔓延、確定滅火方案是很重要的。從以上分析可看出,空調系統的防火調節閥的作用就是防火隔斷,閥門的執行機構動作后僅僅反饋信號到消防控制中心,根本不起報警作用,試想如果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淋滅火系統都對火災失去作用的話,又有何必要依靠空調系統的防火調節閥對火災進行預防呢?某些資料對防火調節閥提出了太多的功能要求,既要能接受電信號關閉,又要能聯鎖空調風柜關閉,還要有信號反饋功能,這樣只會使控制系統復雜化,同時也增大了工程造價,筆者認為合理的空調系統防火調節閥工作流程為:火災發生一發出報警信號一火災確認一停市電并切換到消防電源(此時空調系統停運)一煙氣擴散,防火閥熔斷器動作,閥門關閉一輸出關閉信號到消防控制中心火災報警主機和圖文系統上。該流程實用、可靠,而且相關造價相對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