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辦單位:中國國際經濟法學會;廈門大學國際經濟法研究所
主管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國際經濟法學刊》由陳安擔任主編,由中國國際經濟法學會;廈門大學國際經濟法研究所主辦的一本政法類CSSCI南大期刊。該刊創刊于1998年。主要刊登政法學科方面有創見的學術論文,介紹有特色的科研成果,探討有新意的學術觀點提供交流平臺,擴大國內外同行學術交流。本刊為季刊,B5開本,全年定價¥280.00元。郵發代號:80-927,歡迎廣大讀者訂閱或投稿。
《國際經濟法學刊》是一本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主管,中國國際經濟法學會;廈門大學國際經濟法研究所主辦的一本面向國內外公開發行的政法類期刊,該刊主要報道政法相關領域的研究成果與實踐。該刊已入選CSSCI南大期刊。 影響因子為1.31 《國際經濟法學刊》主要內容欄目有前沿論壇:個人信息的法律保護、國際投資法、國際貿易法、國際經濟法專題、附錄。
《國際經濟法學刊》主要發文機構有:廈門大學(發文量341篇),該機構主要研究主題為“法律;仲裁;條約;經濟法;爭端”;《國際經濟法學刊》編輯部(發文量108篇),該機構主要研究主題為“經濟法;學刊;國際經濟法;經濟體;經濟體制”;武漢大學(發文量64篇),該機構主要研究主題為“法律;爭端;WTO;條款;仲裁”。
《國際經濟法學刊》主要發文主題有經濟法、國際經濟法、法律、學刊、仲裁、爭端、經濟體、經濟體制、法學、國際法。其中又以”經濟法(291篇)”居于榜首,發文量第二的是“國際經濟法”(209篇),發文量第三的是“法律”(186篇),發文主題最少的是“國際法”,僅發文82篇。
1、來稿要求:
本刊歡迎下列來稿:政法及相關學科領域的研究方面的論著,反映國內外政法學術動態的述評、論著、綜述、講座、學術爭鳴的文稿,以及有指導意義的政法書刊評價等。文稿應具科學性、先進性、新穎性和實用性,內容翔實,簡明扼要,重點突出,文字數據務求準確,層次清楚,標點符號準確,圖表規范,書寫規范。本刊不接受已公開發表的文章,嚴禁一稿兩投。對于有涉嫌學術不端行為的稿件,編輯部將一律退稿,來稿確保不涉及保密、署名無爭議等,文責自負。
2、作者簡介:
述評、專家論壇、指南解讀欄目來稿請附第一作者及通信作者的個人簡介及近照。個人簡介內容包括職稱、職務、學術兼職、主要研究領域、主要研究成果、所獲重大榮譽獎項等,字數以 100~300 字為宜。近照以 2 寸免冠彩色證件照為宜,格式為“.jpg”,像素不得低于 300 dpi。
3、文題:
文題力求簡明、醒目,反映文稿主題,中文文題控制在 20 個漢字以內。題名中應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縮略語、字符、代號以及結構式和公式。有英文摘要者同時給出英文文題,中英文文題含義應一致。
4、圖表:
文中所有圖表均需為作者自行制作而非引用他人文獻中的圖表。圖表力求簡明,設計應科學,避免與正文重復。凡能用少量文字說明的數據資料盡量不用圖表。正文與表中數據應認真核對,準確無誤,表內數據同一指標的有效位數應一致。
機構名稱 | 發文量 | 主要研究主題 |
廈門大學 | 341 | 法律;仲裁;條約;經濟法;爭端 |
《國際經濟法學刊》編輯部 | 108 | 經濟法;學刊;國際經濟法;經濟體;經濟體制 |
武漢大學 | 64 | 法律;爭端;WTO;條款;仲裁 |
中國政法大學 | 56 | 法律;公約;WTO;鹿特丹規則;國際法 |
吉林大學 | 32 | 經濟法;條款;國際經濟;法律;法治 |
復旦大學 | 32 | 爭端;法律;WTO爭端;爭端解決;WTO爭端解決 |
清華大學 | 28 | 條約;經濟法;國際經濟法;入世;談判 |
西南政法大學 | 28 | 法律;條款;仲裁;爭端;貸款 |
華東政法大學 | 25 | 爭端;壟斷;反壟斷;專家組;國際法 |
中國人民大學 | 22 | 仲裁;公約;經濟法;法律;法院 |
資助項目 | 涉及文獻 |
國家社會科學基金 | 134 |
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基金 | 29 |
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度重大研究項目 | 11 |
中國博士后科學基金 | 8 |
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重大課題攻關項目 | 7 |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業務費專項資金 | 7 |
國家法治與法學理論研究一般課題 | 5 |
上海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課題 | 4 |
福建省社會科學規劃項目 | 4 |
上海市教育委員會創新基金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