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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運用《孫子兵法》的管理思想,對中國國有企業的弊端進行了分析,提出了實行私有化——收歸國有——私有化的循環以搞活國有企業的主張。
關鍵詞:兵法、國有企業、搞活
國有企業改革問題,一直是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中心問題,我國的經濟體制改革搞了二十年,國有企業一直沒有搞活,國有經濟在國民經濟中的比重不斷下降,為什么會出現這種情況呢?為什么國有企業就搞死了呢?國有企業為什么就競爭不過私營企業、合資企業、股份制企業呢?
我們常常將市場競爭比喻為沒有硝煙的戰爭,戰爭的勝負,取決于“道、天、地、將、法”等五事,市場競爭也是如此。市場競爭的“道”,也是要求上下同欲,使投資者、經營者、管理者、直接勞動者利益一致,所謂“人和為本”即是;“天”是指技術、設備以及水、電、運輸等外部條件;“地”指市場;“將”指廠長、經理及各種人才;“法”指管理制度、組織體制、材料供應等。兵法說:主孰有道?將孰有能?天地孰得?法令孰行?兵將孰強?士卒孰練?賞罰孰明?吾以此知勝負矣。我們將此法應用于市場競爭,也就能明白為什么國有企業搞死了,為什么國有企業競爭不過私營企業、合資企業、股份制企業了。
國有企業與合資企業、私營企業、鄉鎮企業相比,無疑具有天、地、將、法等方面的優勢,也就是說具有技術、市場、人才、制度等方面的優勢,但為什么就搞死了呢?唯一的劣勢,就是“道”,國有企業在道上輸了。何為道?道就是以人為本,承認人人自私自利的本性,使人人自為,上下同欲,政府、領導者無為無不為。現在,職工為什么要搞好搞活國有企業呢?搞好了發工資;搞活了,多點獎金,除了維持基本生活之外,所剩無幾,反正就是拿自己生產和再生產勞動力的價值,自己勞動的報酬是拿不到的(在資本主義社會沒有真正實現的剩余價值論,在社會主義中國主義中國實現得如此徹底、如此完美,實在是一個極大的諷刺!),自己創造的剩余價值全部給政府拿去了,而且干得越好,企業凈資產就越多,職工就買不下自己的企業,干麼要那么賣力氣呢?諸時健那么賣力氣不是最后落得個在監獄里度過余生么?而搞不好呢?照樣發工資,實在發不出工資了,說不定凈資產所剩無幾,這時再象征性地拿上點錢,就能將企業買下來,再好好干也不晚,說不定還能落得個安置下崗職工的美名呢!而政府呢?則總希望職工把國有企業搞活,一會兒認為廠長、經理不行,不停地換廠長經理;一會兒認為企業負擔太重,存在企業辦社會現象,要求企業進行住房制度改革,剝離社會服務部門等;一會兒又認為企業法令不嚴,管理不善,要求企業學邯鋼,加強企業管理;一會兒又認企為企業職工素質差,進行各種比賽以提高職工素質;一會兒又認為對企業的廠長、經理缺乏監督,實行會計委派制,對國有特大型企業委派監察員。可謂忙得不亦樂乎,可就是搞不好國有企業,政府再三許愿三年內搞活國有企業,職工在下面看笑話:怕未必呢!照這樣下去,國有企業何時能搞活呢?其實,政府領導人就不想想,一個廠長、經理可能不行,但全國的廠長、經理大多不行么?難道我們需要從國外借用廠長、經理不成?廠長經理胡作非為導致國有資產流失,但任何人都可能失敗,無所作為反倒不會犯錯誤,加強監督就能搞活國有企業么?國有企業負擔固然很重,但國有企業不承擔社會職能,就得支付高工資,這是政府允許的么?既不支付高工資,又不承擔社會福利,國有企業憑什么留住人才呢?留不住人才,誰來搞活國有企業呢?而國有企業實現的利潤不上交,其他企業實現的利潤要進行分配,到底是國有企業負擔重呢?還是其他企業負擔重呢?仔細想想,政府哪一個措施經得起腿起推敲,哪一個措施不是政府一相情愿,哪一個措施能真正搞活國有企業呢?政府口口聲聲依靠廣大職工搞活國有企業,但哪一項措施又真正依靠過廣大職工,給廣大職工以利益呢?反過來再看私營企業,合資企業,股份制企業,產權關系比較明晰,投資就是為了賺錢,投資成功與否由市場說了算,勞動的價值由市場來評價,作出突出貢獻的可以重獎,利益可以共享,職工自身價值得以實現,企業怎不越來越興旺呢?因此,要真正搞活國有企業,就必須真正以“道”取勝,真正依靠廣大職工,使上下同欲。
那么,如何以道取勝,使上下同欲呢?本人認為,國有資產是人民勞動創造的,或者廣大人民從先輩那里繼承的,從先輩那里繼承的與勞動人民創造的,無疑都應屬于廣大的勞動人民,這是廣大人民生存的基礎,是國家存在的基礎。共產黨領導下的新民主義革命,正是進行了,將土地分到了廣大農民手中,調動了廣大農民的積極性,才誕生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也正是由于將田地包產到戶,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才調動了廣大農民的積極性,取得了農村改革的成功。對國有企業的改革,由于沒有將國有企業資產分配給個人,個人勞動所得也由政府支配,因而嚴重壓抑了職工的勞動積極性和創造性。如果想要真正搞活國有企業,就必須將國有資產分配給個人,使職工個人成為社會資產和個人勞動價值的真正所有者,使人人為自己的價值實現而努力,政府不再關注企業的經營管理,而是通過調動職工的積極性來盤活國有資產,減少企業職工的下崗,提高各企業的營利水平并增加工商稅收,以增強調控、管理社會經濟活動的能力,真正做到無為無不為。
有人說,你這不是進行私有化嗎?不錯,這是進行私有化,但這有什么壞處嗎?我們判斷一切改革措施得失成敗的標準只能是“三個有利于”而不能是其他。國有資產分配到個人手中,符合我國“藏富于民”的傳統,促進了生產資料與勞動者的結合,改變了國有資產名義上歸國家所有、歸全民所有,實際上歸各級政府、各級政府的行政長官所有、支配的名實不符狀況,使廣大的勞動人民變成了社會資產的直接支配者,由名義上的、可能的生產力變成了現實的生產力,因而能夠促進生產力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促進綜合國力的增強。同時,政治是經濟的集中體現,只有人民直接與生產資料結合,只有經濟上的民主,政治上的民主才是可以想象的,因而,將國有企業資產分配給個人,也必將促進我國民主政治的進程。
有人說,這不是國有資產流失么?簡直是胡說!流失到個人手中,這乃是物歸原主,怎么叫國有資產流失呢?再說,錢財俱是身外之物,生不帶來,死不帶去,只要我們征收遺產與贈與稅或取消遺產繼承權,則任何資產都是全民資產,任何人增加個人資產也就是增加社會資產,哪里有國有資產流失呢?我們難道懼怕社會總資產的增加,懼怕生產力的提高么?新晨
有人說,取消了遺產繼承,國家掌握大量的社會資產,豈不又要形成新的政企不分么?這是多余的擔心,我們難道不會將資產分配給下一代,進行新的私有化么?不會不斷地進行私有化——收歸國有——私有化的循環,真正使社會資產變成一切人生存的條件,真正消滅階級和階級斗爭么?
有人說,你這不過是書生只見,私有化之后,國家調控社會經濟事務的能力豈不減弱了嗎?所控制的財力不就減少了嗎?這完全是無知的胡說。現在政府的財政收入不就是各種稅費么?企業的利潤名義上歸國家所有,但并不上交國家財政,國家能夠支配的收入就是各種稅費,在私有化之后,調動廣大勞動者的積極性,增加企業盈利,增加所得稅與其他工商稅收,豈不是增加了政府的財力和調控社會經濟事務的能力么?難道將國有土地承包給個人,減少了國家的財政收入么?減弱了國家管理、調控經濟事務的能力么?而國家照現在的方式管理企業,壓抑廣大職工的積極性,名義上保證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實際上國有資產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不斷下降,不過是慕虛名而處實禍而已。
文章寫到這里,本人不禁對鄧小平同志當年允許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勇氣肅然起敬,如果我們等到國有企業都資不低債或凈資產所剩無幾時再實行私有化,將羞見小平同志于地下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