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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煤炭企業的法律糾紛主要集中在合同詐騙,債務關系,環境污染等方面。詐騙案件標的額高,跨度年度長;債務糾紛的特點是追繳難度大,起訴案件少;環境污染糾紛是近年來經濟發展和人們環保意識的提高的產物,在煤炭企業法律糾紛中將占據越來越重要的地位。詐騙案件涉及刑事事件,而債務糾紛可能僅是民事案件,兩者的處理方法不盡相同,然而都要積極使用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身的法律權益,實現煤炭企業承擔的法律風險與經營收益的優化平衡,促進企業的快速健康發展。
二、煤炭企業法律糾紛的成因
煤炭企業相關犯罪案件頻發的時期多發生在1998、1999年左右,在這段時間,國內對于煤炭的需求不大,煤炭企業不景氣,相關法律不健全做成了煤炭企業相關犯罪猖獗。
(一)交易雙方信息不對等在交易之前,部分合同牽扯多個部門,煤炭企業在合同簽訂之前常常無法協同整合各部門的信息,缺乏買方準確詳盡的資料,詐騙犯利用企業急于交易的心理,設計騙局引煤炭企業上鉤。例如使用報廢的設備以次充好,或在受到貨款后設備沒有交付就逃之夭夭。
(二)煤炭企業缺乏相應的機制我國大部分煤炭企業是國有企業,國有企業普遍存在體制僵化、派系林立、管理不善的問題,經過市場化的洗禮以及國企改制,多數煤炭企業已經步入正規化企業行列,然而對于一些規模龐大的企業,公司相關的體制不夠完善,不能規避法律風險,尤其是子公司更容易產生法律糾紛,進而影響到母公司。
(三)法律糾紛產生后隱瞞真相有些企業在詐騙案件發生后沒有立即使用法律武器,出于擔心企業或個人出現負面影響,隱瞞事實,延遲或放棄報案。不少煤炭企業經營者認為,上法庭是一件麻煩事,即使成為犯罪的受害方,也隱瞞不報,另一方面對于司法機關缺乏信任,認為即使報案、打官司也解決不了問題。對于一般的債權糾紛更是如此,怕對薄公堂之后影響業界名聲,并且破壞原有的商業伙伴關系,因此,不到走投無路是不會走上法庭的道路。
(四)煤炭行業特有的環境原因煤炭挖掘導致了土地塌陷,進而造成農作物減產、建筑物破壞以及空氣土地污染,這些都會引起一定的法律糾紛或者是法律訴訟。這類案件是長期困擾煤炭企業的難點,標的額度很高,容易引起與周邊居民之間的沖突,媒體的介入等等連鎖反應。
三、煤炭企業法律糾紛預防措施
(一)加強企業內控企業規模越大,管理難度越大,某些地方可能會出現監管不力,管理空白的形象。公司和子公司以資本為聯結,母公司不能對子公司的日常經濟活動直接干預,子公司的領導出現違規行為,母公司也無權直接對其進行處置,而需要開股東大會表決處理。加強公司內控需要建立有效的制度,將日常的經濟活動納入在公司制度監管下;對于母公司而言,對子公司要監管到位,維護出資者的相關權益;對于子公司而言要充分行使法人財產權和企業經營的自主權。
(二)建立多種法律救濟途徑債務糾紛是煤炭企業一種常見的糾紛,這種法律糾紛解決過程比較艱難。建議改變傳統的上門討債,違約協商的做法,使用多種法律救濟途徑。而對于煤炭企業的詐騙案件,可以聯合公、檢法人大代表和新聞媒體;在辦案方法上,區分刑事和民事案件。對于詐騙案件要按照刑事案件處理,不能‘私了’。尋求法律途徑的時候,要確保及時清,拖延會令問題更難解決。
(三)加強合同管理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和契約經濟,簽合同是企業之間最常見的一種經濟活動,要充分重視合同的法律價值。因此在簽定合同前要充分理解合同的內容,防范合同中的陷阱,煤炭企業法律糾紛大部分是圍繞合同產生的,簽定合同的雙方對于同一份合同的理解不同,因此需要專業的法律從業人員把好合同關,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四)加強法律顧問隊伍建設隨著經濟的發展,人們的法律意識,尤其是維權意識越來越深,煤炭企業的法律糾紛由原來的企業之間擴展到企業和個人,企業和個人。煤炭企業附近的居民對于煤炭企業所產生的環境污染具有抵觸心理,相關工作開展困難。煤礦企業要有效地防范市場經營風險,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要抵御法律風險,依靠法律顧問的作用,保障企業在法律提供的空間內依法經營和決策。
(五)加強法律法規培訓力度積極搭建法律法規培訓的平臺,提高相關人員的法律意識和豐富法律知識,對于接觸合同擬定,合同簽訂的人更要提高相關的法律專業技能,主要是合同法、公司法、擔保法、勞動法、知識產權等法律知識。實踐證明,只有法律意識滲透到公司各個部門各個環節,才能抵御法律糾紛的風險。
(六)提高法律風險防范意識提高法律風險防范意識是識別風險、化解風險的前提,也是建立健全法律風險防范意識的基礎。隨著我國經濟市場化的進程,企業上下必須提高琺瑯彩風險意識,認識發哦法律風險一旦發生,將給煤炭企業帶來不可估量的后果,但這種風險是可以控制的,因而一定要做好預防措施。
四、結語
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煤炭企業面臨的法律風險在逐年加劇。煤炭企業法律糾紛的成因主要有企業交易信息不對等、煤炭缺乏相應的管理機制、煤炭行業特有的環境原因,以及在發生法律糾紛后,不積極尋求法律途徑反而隱瞞真相,針對這些成因,應采用一定的預防措施。加強企業內控、建立多種法律救濟途徑、加強合同管理、加強法律顧問隊伍建設、加強法律法規培訓力度等等。在發生法律糾紛時要運用法律手段,化解經營風險,歐曉產于市場競爭,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作者:趙東清 單位:大同煤礦集團公司財務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