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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結合工作中的體會,從城市消防規劃的實際性、前瞻性、系統性出發,闡述編制城市消防規劃的原則和主要
城市是人類活動的空間載體,是一個地區的政治、經濟、文化中心,城市必須不斷強化防火災能力,健全完善消防安全體系,有效預防、抗御和最大限度地減少火災事故對城市經濟建設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危害。
消防規劃是城市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的綱領性文件,是貫徹落實消防法規的具體體現。消防發展對完善和實施消防設施建設,整合城市配套功能作用,提高城市綜合抗御火災能力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戰略意義。
筆者有幸參加了深圳、東莞等地區的多個城鎮消防規劃的編制工作,現結合工作中的體會,淺要提出對城鎮消防規劃的幾點看法。
一.現狀消防面臨的主要問題
改革開放以來,深圳、東莞等地區的經濟飛速發展,城市建設日新月異,城市消防體系的建設相對滯后的問題逐漸顯露出來。
1.1消防站點嚴重缺乏
由于消防站的建設速度落后于經濟的發展,導致大多數地區消防站點嚴重缺乏,消防站有效責任區面積遠遠超過國家規定的4-7km2的要求,不能在5分鐘內到達出事地點邊緣。
1.2城市布局急需整合
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城市使用功能的轉變,以及部分地區缺乏超前的、統一的消防發展總體規劃。導致部分區域城市功能分區混亂,缺乏明確的功能分區,各城市功能組團間缺乏必要的消防隔離帶,“城中村”、“馬路經濟”、“多合一建筑”等大量存在,留下了大量的消防隱患。
1.3市政消防設施匱乏
各行政區間消防給水管網往往自成系統、互不連通,較多現狀供水管網為支狀。由于城市的開發建設,眾多天然消防水源被人為填平,一些地區市政消防水源的建設未能滿足消防供水需求,從而導致供水水源缺乏,使消防供水系統缺乏安全性、可靠性。
1.4消防監督、宣傳工作相對滯后
首先,社會上部分人對消防宣傳缺乏足夠的重視,認為消防宣傳可有可無,做消防宣傳只是做表面文章,不能把消防宣傳擺在突出的位置。其次,消防宣傳缺乏足夠的資金,宣傳設備和人員數量未能適應社會日益增長的宣傳需求。另外,宣傳的形式比較單調,缺乏一定的創新,在農村地區的消防宣傳還不夠徹底。
近年來,經濟發展速度明顯加快,企業主管部門在市場經濟體制建立后,效益不同,管理模式不同、對消防安全重視程度不一,一些企業內部的消防管理工作職能弱化,消防工作任務加重,而目前消防部門人員有限,監督力量明顯不足。
二.城市消防體系的建立
城市消防體系是一個系統工程,它涉及到城市建設的各個方面,貫穿于城市建設的各個時期,是一項復雜、艱巨、長期的城市建設系統,也是現代化城市建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一個完善的城市消防體系應以各級政府為領導,會同各相關部門共同建立。應以《中華人民共和國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其它相關法規為準繩,把消防安全保障工作視為城市建設和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
應將消防規劃納入政府的工作目標,層層落實責任,加強領導,積極協調,保證消防規劃內容的逐步實施。建議政府成立由安監、消防、城建、國土、財政、市政、供電、電信、自來水等單位組成的協調機構,負責消防規劃的具體落實和協調工作,定期召開消防設施建設協調會。
消防規劃經審查批準后,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能分別負責公共消防設施的建設、改造和維護,由公安消防機構監督、驗收和使用,涉及的各有關部門必須責無旁貸地大力支持和協作,保證規劃全面實施。
三.城市消防系統中“硬件”的建設
3.1完善城市消防安全布局
消防安全布局旨在區域總體構成上構筑消防安全總體結構,形成城鎮綜合全面的消防安全系統,在總體布局上全面反映“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方針,使城市總體布局更趨合理化、科學化。
對布局不合理的生產和儲存化學危險品工廠和倉庫,應有計劃分期分批對其進行關、停、遷,控制其發展,逐步取消。
對不合理的城中村、舊城區及嚴重影響消防安全的工廠和倉庫,必須納入近期改造規劃,有計劃、有步驟的對其采取拆除、遷移或改變生產性質、使用功能等措施,消除安全隱患。
3.2消防站的建設
消防站既是消防隊員工作學習、訓練和生活的場所,也是存放消防技術裝備的場所,更是保護城市消防安全的一項不可缺少的重要的公共設施。
確定消防站的數量、規模、站址、級別、責任區范圍是消防隊(站)規劃的主要任務。
3.2.1消防站布局原則
1).城市規劃區內普通消防站的布局,應以接到報警后五分鐘內消防隊可以到達責任區邊緣為原則確定。
2).消防站的責任區面積按下列原則確定摘要:
標準型普通消防站不應大于7km2。
小型普通消防站不應大于4km2。
3.2.2消防站選址原則
1).應設在責任區適中位置,交通方便的臨街地段,以利于消防車迅速出動。
2).消防站主體建筑距醫院、幼兒園、托兒所、影劇院、商場等容納人員較多的公共建筑的主要疏散出口不應小于50m。
3).責任區內有生產、貯存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單位的,消防站應設置在上述場所的常年主導風向的上風或側風處,其邊界距上述部位一般不應小于200m。
4).消防站車庫門應朝向城市道路,至城街道辦規劃道路紅線的距離宜為10-15m。
3.2.3消防站責任區規劃
1).消防站責任區以消防站為中心,方便出動,就近劃分為原則。
2).以不可或不便穿越的自然和人工設施為主要劃分依據。
3).每個消防站的責任區面積按4-7平方公里控制,消防站至最遠點距離一般不大于3.5公里。結合新增的消防站,對原有的責任區面積進行調整。
3.2.4保證消防基礎設施建設資金
落實消防建設資金是實施消防規劃的保障,鑒于目前消防基礎較差,“欠帳”較多,應加大對消防的投入。
1).應采取制定相應比例的辦法,把消防經費納入城市消防整體規劃之中,使城市建設和消防體系建設同步進行,提高城市抗御火災的能力。
2).建立在地塊開發同時按規劃要求配套建設標準消防站制度,政府在征地等方面給予相應優惠政策。
3).制定鼓勵性政策,鼓勵企業、團體、個人為消防建設投入資金。
4).社會保險機構從火災財產保險金中籌措部分資金,建立消防特種設施專用基金。
3.3市政消防設施的建設
3.3.1消防供水
1).通過對城市供水管網及設施的合理布局,綜合利用城市天然水體和人工水體,以達到城市消防供水的安全可靠性的目的。
2).重點解決供水體系不統一以及供水管網不完善、市政消火栓缺口較大的問題,同時大力改造自然村和舊工業區內存在的諸多問題。
3).重視市政消火栓的建設和管理,并充分利用各類人工和天然水體,多方位保證消防供水。
4).市政消防給水管道應布置成環狀,在供水管網末稍及水壓不足處設置消防水池、加壓泵站,以保證消防用水。
5).在市政道路上新建給水管道,必須嚴格按120m間距設置市政消火栓,超過40m寬的道路宜兩側設置消火栓。
6).對于暫時無法接通市政供水管網或市政供水管網不完善的地區,應重點建設人工消防水池。并且應保護利用自然水體,多方位地提供有效的消防供水保證。
內容,指出消防規劃應立足實際、放眼未來,全面而系統的建立一個完善的城市消防體系。
關鍵字:消防規劃城市消防體系城市功能布局市政消防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