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tton id="6ymue"><menu id="6ymue"></menu></button>
    • <s id="6ymue"></s>
    • 美章網 精品范文 法治研究論文范文

      法治研究論文范文

      前言:我們精心挑選了數篇優質法治研究論文文章,供您閱讀參考。期待這些文章能為您帶來啟發,助您在寫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層樓。

      法治研究論文

      第1篇

      2.城邦及立法的產生。在談到城邦的產生時,雅典人是這樣敘述的:經歷了無數的災難(洪水、瘟疫等)之后,有少數人幸存下來,幸存者們起先大概在荒僻的地方按隔離的家族群生活,很少甚至沒有互相聯絡的手段,幾乎沒有生產工具。當他們開始恢復彼此交往時,他們大體上仿照游牧者的方式靠他們的畜牧產品生活,不積累“可以攜帶的財產”,因此,沒有競爭和貪心。他們的生活由家長管轄,每個家長為自家制定規章。經過一段時間,人類從這種“游牧生活”過渡到農業生活,并且在山頂上新拓居地。為了防御危險,一些家庭會結合在“大屋子”下。由于每個家庭都有自己特定的習俗或規則,“大屋子”會從每個家庭帶進拓居地的各種規則中挑選可以為共同體接受的東西,加以整理,發展成一種新的生活規則,這就是原始立法的起源。當洪水的記憶完全消失時,人們就會敢于走下高地,進入平原,較大規模地建立像荷馬史詩中描寫的伊利奧斯那樣的城邦。當然,“這些發展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在極其漫長的歲月中逐漸演變的”。

      3.政體。柏拉圖主張的是民主政體和君主政體相結合的混合政體。“兩者——專制和自由——限制在一定范圍內,事情就變得好多了”。柏拉圖還主張分權。他認為,為了任何國家的永久福利,需要在幾個方面劃分最高權力,把完全的統治權集中在同一人手中是毀滅性的。

      4.法律權威。他說,在一個“真正的政體”中,統治者不是階級利益集團,而是上帝,而上帝藉以使其命令家喻戶曉的聲音,就是法律。因此,良好政體的根本原則是,統治者不應是個人或階級,而是不受個人感情影響的法律。

      5.立法、執法和守法。柏拉圖在書中構建了人們的一切行為都由具體的法律來規范的新理想國。

      由此可見,柏拉圖在他的晚年思想中實際上已經由早期的理想國式的所謂“人治”轉向了后人所稱的“法治”,這與亞里士多德后來的法治思想不可謂不一致。眾所周知的亞里士多德法治“公式”:

      一、要有制定的良好的法律;二、制定好的法律得到人們的普遍遵守,在《法律篇》中都能找到出處。柏拉圖強調的法律形式實際上就是良法的問題,而柏拉圖不僅強調了守法,也強調了立法與執法,從當今的意義上看,柏拉圖似乎比亞里士多德更加進步。這一點與我們的傳統認識有了巨大的不同,那么怎么解釋這樣的進步與退步呢?

      我認為,所謂的柏拉圖的人治與亞里士多德的法治并沒有實質上的差異,甚至柏拉圖前期的理想國思想和后期的法律篇思想在哲學基礎上也沒有本質上的不同。

      在柏拉圖一生最后20年里,曾經是希臘精神生活中心的古老城邦的全盛時期已經過去:敘拉古遠征瓦解之后,雅典淪為第二流強國;在澤凱萊戰爭結束之時,斯巴達的霸權地位也一去不復返。希臘文明的存在,因東面的波斯人和西面的迦太基人的侵犯而遭到威脅。要保住希臘文明,只有依靠新城邦的建立或者老城邦的復興。而這時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為嶄新或復興社會提供一套完善的政體和基本法律。柏拉圖的《法律篇》便在這樣的情況下應運而生。不可否認,柏拉圖在《理想國》中曾有所謂人治的主張,即由“敏于學習,強于記憶,勇敢、大度”的哲學王來管理國家和治理社會,并嘔心瀝血地為此制定了理論基礎,但當別人問他這種理想國在人間能否實現時,柏拉圖自己也感到惶惑,承認這種理想國只存在于天上,他說,“或許天上邊有它的一個原型,讓凡是希望看見它的人能看到自己在那里定居下來。至于它是現在存在還是將來才能存在,都沒關系”。晚年的柏拉圖根據自己長期切身的政治實踐所帶來的慘痛教訓,意識到“理想國”是不切實際的,在人間無法實現,轉而主張法治。基于這種認識,柏拉圖在《法律篇》中設計了新理想國的藍圖。美國著名法理學家博登海默也認為柏拉圖在其后半生對他的法律思想作了“實質性的修改”。

      我認為,這樣的看法僅僅看到了表面現象,卻并為發現本質的同一。柏拉圖在《法律篇》中強調法治的良好功效以及具體的法律形式(即良法)的重要性和立法的重要性。亞里士多德同樣強調了制定良好的法律。但是,這樣完美的法律應當由誰來制定呢?亞里士多德并沒有給出答案。他的老師柏拉圖自己也回答不出來,事實上,他又一次陷入了如同理想國一樣的惶惑中,于是轉而唯心的求助于上帝,認為統治者不是階級利益集團,而是上帝,而上帝藉以使其命令家喻戶曉的聲音,就是法律。

      那么也就是說,《法律篇》中的法律靠人同樣制定不出,還是得依靠天上的上帝,這同《理想國》中虛構的哲學王又有多大的差異呢?可見,柏拉圖的思想根基并沒有發生實質性的改變。在《法律篇》中,智慧具體化為法律,也許可說凍結為法律,在社會生活中法律規范在總體上可能是最為合理的。因而,現實的國家是法治的國家,是依靠守法的意向,通過培養服從法律的精神試圖達到和諧。

      綜上所述,筆者認為法治思想應當起源自柏拉圖,而非大家普遍公認的亞里士多德,并且柏拉圖前期的所謂“人治”思想和后期的思想實際上也沒有本質的不同,不過是具體形式的差異。

      參考文獻:

      [1]沈宗靈.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制國家.北京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996,(6).

      [2]柏拉圖.理想國.商務印書館,1986.

      [3]范明生.柏拉圖哲學述評.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

      [4]E.博登海默.法理學——法哲學及其方法.華夏出版社,1987.

      第2篇

      一、法治的概念探索

      東西方的學者都曾對法治的概念進行過定義,但是各國學者進行定義的出發角度卻是各異的,因此也產生了各異的法治概念。一般而言,西方學者對法治的定義主要有以下幾種:

      1?法治是國家或政府必須服從的某些原則。

      2?法治是制約國家或政府的強制權力。

      3?法治是一種社會普遍存在法的觀念。

      4?法治是通過普遍的規則約束政府行為,維護個人自由權利的制度。

      5?法治是實施法律規范的原則、方法和制度的總體。

      從以上幾種較為普遍的定義我們可以看出,其實西方學者也并未直接給予法治以某種定義,只是就其某方面或者說是最為根本的一個方面給予說明和定義而已。其實在西方的法律思想史和法學史上,直接定義法治的并不多見。因為法治本身就是一個歷史的范疇,它是隨著人類文明的發展而發展的,是一個流動的概念,并不是僵化不變的。所以,客觀上來講,對其下一個放之四海而皆準的定義是不可能的。況且,各國政治經濟發展的水平也不相同,不可能有同一語境下的法治概念。

      盡管我們無法對法治定義一個精準而通用的概念,但法治本身所蘊涵的一些根本的性質和價值追求,對于全人類來說是一樣的。

      二、法治的發展歷程

      在西方,“法治”這一術語最早由古希臘雅典“七賢”之一的畢達庫斯提出。柏拉圖在晚年意識到法律的作用明確提出了法治國的方案,他說,每一個城邦都應該有法律的支配,假如一個國家的法律處于從屬的地位,沒有權威,我敢說這個國家一定要毀滅;然而,我們認為假如一個國家的法律假如在官吏之上,而這些官吏服從法律,這個國家就會獲得諸神的保佑和賜福。柏拉圖之后,其學生亞里士多德在認真思考“由最好的一個人和最好的法律統治,哪一方面較有利”這個問題之后,明確主張“法治應當優先于一人之治”,他說:“法治應當包含兩重意義,已成立的法律獲得普遍的服從,而大家服從的法律又應當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因此,可以說,亞里士多德最早對法治的內涵作出了精致而完美的解釋。以至于后來西方文明的發展進程中,西方學者對法治的理解都或多或少的受到了亞里士多德這一解釋的影響。直到今天,人們在探討法治的含義的時候,仍然將“法律獲得普遍的服從”和“良法”作為法治的應有之義。

      在中國古代,幾乎與亞里士多德提出法治含義的同一時期,先秦法家也提出了“以法治國”的主張。但法家這一主張主要是針對中國當時儒家的“禮治”、“德治”而提出,并沒有將其視為“法治”。

      在美國,潘恩、杰弗遜將法治理論在治國實踐中加以運用,并堅定的公布:在專制國家中國王是法律,在自由和民主國家中法律應是國王,國家權力源于憲法,而憲法來自人民的同意和契約。

      從法治的發展歷史來看,法治的發展歷程其實也是人類文明和法理念的發展歷程。隨著人類文明的進步,隨著人類對自身關懷的增加,法律的作用不斷增強,于是法治的概念產生并得到較好的發展土壤。但是,在亞里士多德時代以及以后的時代里,人們對于法治的熟悉,更多的仍然將其視為維護社會秩序的工具,視為統治者實施更好統治的工具,人們對法的遵守更多的是處于一種被動的狀態,即懾于法的威力而被動的遵守法律,以達到法治的效果。而中國先秦法家所提出的“以法治國”的方略更是一種工具性的概念。如今,各國學者在吸收亞里士多德關于法治的經典含義的同時,也開始探詢法治更為根本的東西,也即法治所要達到的價值目標。

      三、法治的價值追求

      在如今的政治經濟環境下,實行法治是必然的趨勢。人類文明發展至今已達到相當高的程度,人們對法律的熟悉也達到較深的水平。從文藝復興對人的本質、尊嚴、個性、自由的發現和肯定,從資產階級革命提出的天賦人權、自由、平等的口號以來,人們不再束縛于君主的強權政治與特權之下。這種人文精神孕育了法治的心理、觀念和思想。

      在法治內涵及構造的探索道路上,同時也是進行著對法治的價值追求的探索。

      (一)法律至上——法治的表象價值

      在討論法治的內涵及構造的時候,法律至上已經成為一種公認的法治構成要素。其實這種法治的表現形式也是其表象價值。應該說,法律至上是亞里士多德時代以來人類一直致力追求的狀態。亞里士多德所謂的“法律獲得普遍的服從”也即法律至上的另一種表達方式。而從西方學者對法治的不同定義來看,其共同點即是法律需獲得至上的地位,而這種地位的最根本表現即是政府和統治者服從于法律。

      1?從法律獲得普遍服從的角度來講,法律至上應該是兩個方面的。

      一個方面是統治者服從法律,在如今的國家形態下,即政府及治理者服從法律;另一個方面則是人民服從法律。應該說,第二個方面的服從是比較輕易實現的,雖然違法現象不能杜絕,但國家形態發展至今也已經有了較為健全的糾正機制。而人們關心的是政府權力受到制約。在社會生活中,我們的發展水平還離不開人的治理,所謂“徒法不足以自行”便是這個道理,即使是亞里士多德認為應該由法律來統治,但也不得不承認的人的作用。因此所謂將“法治”與“人治”相對立時,對立的也僅僅是在“法治”的狀態下,“人”的權力受到了法律的制約,而“人治”的狀態下,“人”的權力無限膨脹,超過了法律規定的限度,以至于法律至上只是至上于人民而至下于統治者,不成為真正的法律至上。因此,人們更為關心的是政府及治理者服從法律。假如沒有政府及治理者對法律的服從,而這種法律也不能稱其為是至上的法律。

      2?從法律至上的語境來講,法律至上應首先是有一個價值判定。

      法律至上并非是法便至上。筆者是堅持“惡法非法”論。因此,在筆者看來,所謂法律至上也必須是良法至上,也即推崇亞里士多德的“良法之治”。因為,法律至上不僅是一個事實判定,而應首先是一個價值判定。在有的學者看來,法律的制定本身就是反映社會發展規律的過程。因此,法律不能違反客觀規律。而法律至上不僅是法律制定的問題也是法律運行的問題。也就是說,在法律制定的時候應真實反映客觀規律,而在法律運行的時候,法律規范應高于其他任何社會規范。所謂法律至上的價值判定,就筆者看來,其實也就是一個判定惡法與良法的過程。譬如納粹統治時期的德國,在希特勒的統治下也有法律,但是希特勒的法律以及為執行法律而設置的黨衛軍、蓋世太保等機構都是為了實施其種族滅絕政策的。而種族滅絕本身就是違反人類社會發展規律的。這種法律以及實施法律的機構不可能稱之為真正意義上的“法”,因此在那樣的國家里,也不可能有真正的“法治”,即使該國中所有政府機構以及官員都是嚴格遵循法律而行為的。當這種法律本身就已經違反了人類發展客觀規律的時候也就不稱其為法,對其的遵守也不能說是“法治”。從這樣一個例子來看,法律至上確實更應首先是一個價值判定的過程。

      3?法律至上的最重要保證——法律高于權力。

      法律本身也是一個歷史性的概念,在人類社會尚存的時候,社會的穩定,人民權利和自由的保障都離不開法律,而法律不是自行發揮作用的,需要一定的機構來執行,因此完全拋開“人”的作用而談法治也是不太現實的。因此,所以在努力向“法治”國挺進的時候,人的作用也是不能忽視的。而這里所謂的“人”,并非指人民,而是一國的統治機構。統治機構既是制定法律的權威也是執行法律的權威,因此在法治國中,統治機構的權力一定要受到法律的制約,法律應該是最高權威,而不是統治機構。具體講來,即政府的權力應是有限的,行政權力不能超越法律而干涉人民的生活。更直接的說法便是法律應高于權力。統治機構代表著權力,雖然法律經由這種權力而產生并具有強制力,但是這種權力在賦予法律以強制力以后也應該服從于這種法律的強制力,否則,法律的強制力便是不完整的,也談不上進行法治。法律高于權力是法治的重要保障,也是法律至上的重要保障。現代法治只能以民主制度為基礎,是對由國家占主導地位的傳統法律制度和法律理念的否定。它的運作絕不可能采取傳統的單向運行模式,即由政府或國家官員立法并實行從上而下對一般大眾的單純治理、執法和適用法律的模式,而必須采用從一般大眾到政府以及從政府到一般大眾的不斷的立法、規范、監督、反饋和修正的“良性雙向運行模式”。

      (二)人文關懷——法治的本質價值

      以上所述法律至上只是法治的表象價值,而法治的最根本的價值應該是人文關懷,即對人類本身的關懷。法律的出現本身即是為了人類社會的有序發展,并不是為了阻礙其發展,因此,法律從根本上來說,應該是以人為本的。而人文關懷中最核心的內容便是人文精神,它是人文關懷的直接表象,并且從文藝復興時代開始,人文精神便占據著各國思想家思考的一部分。

      1?人文精神的涵義。

      有學者將人文精神的要點概括為:(1)重視終極追求,執著探求超越現實的理想世界和思想人格。(2)高揚人的價值,否定神和神學對人的束縛。(3)追求人自身的完善和理想的實現,在肯定人欲的合理,反對禁欲主義的同時,亦反對人性在物欲中湮沒。(4)謀求個性的解放,建立人際間的自由、平等關系,實現自身的價值,反對宗法等級關系及與其相應的意識形態束縛。(5)堅持理性,反對迷信、盲從和熟悉領域的強制服從。

      2?法治與人文關懷。

      假如說從中世紀之神化世界到近現代的人化世界是人類歷史上具有革命性意義的偉大轉折的話,那么,法律從神的奴仆轉化為人類精神的象征則是這一偉大轉折的直接后果。根據早期自然法思想來理解法的話,法即代表著公平正義,是人類的永恒追求。從文藝復興到資產階級革命再到現今的以人為本,人類對自身的關懷不斷增加,而這種關懷更是體現在法律的制定以及實施中。從根本上來講,法律始終是維護社會秩序的工具,也是實現人的價值的工具,而人才是最終極的目標與關懷。

      人類所追求的自由、公平、正義、權利,都需要由法律來加以規定,從而賦予了憲法以最高的權威,因為憲法是這些人類基本權利的載體。可見人類其實是用法律來實現對自己的終極關懷的。我們不能把法律理解為完全工具性的東西,在實現人類自身價值的目標上,它也是工具性的,但是就其本身所體現的人類價值來說,它應該是價值性的。因此,要求法律至上的價值追求其實也是法治的人文關懷必然導致的趨向。在法學剝去神學的外衣后,法律所體現的便是保障一個個個體的自由與權利,即使在設定義務的時候也是為了保障權利的實現。法律至上其實也就成為本質上的人的至上。因此,法律規則的至上絕不是宣揚一種冷冰冰的規則理性,而是高揚一種以人為中心的人道精神、人權精神和人文精神。

      縱觀人類文明的發展歷程,在推動人類文明向前發展的動因中,雖然經濟因素占了很大的作用,但是任何制度的構建都是為了使人自身得到更大的發展。資產階級革命也好,無產階級革命也好,資產階級宣揚的理論或者無產階級宣揚的理論,統統都是為了人的發展,為了解放人類自身,為了使人類遠離于束縛之外。當然這種遠離并非絕對的沒有任何約束。所謂自由并非無限制的自由,因此法律的存在便是為了以一種社會公認的契約賦予人們以更大自由和行使權利的空間。法律是社會發展的必然需要,但也從另外一個方面深刻反映了人類追求永恒的正義以及用法律這樣一種形式固定住自身權利的過程。規則是人類理性的要求,而規則所反映的內容則是人類自身人文精神的映照。

      法治并不是單純治人,法律至上也好,法律規則的普遍服從也好,其實都是法所反映的人類人文精神的需要。康德說:“人類誠然是足夠罪惡的;不過他必須把寓托在人的人格中的人道看作是神圣的。在全部的造物中,人所希冀和所能控制的一切東西都能夠單純用作手段;只有人類,以及一切理性的造物,才是一個目的本身。”因此,在法治建構中,人并非法的對立面,人永遠是目的,法永遠是人的方式和手段。當法律的制定和運作的全過程反映人類人文精神的需要時,法律的至上性便成為這種人類自身發展的必要條件。只有法律成為最高權威,才能保證人類的基本權利不被踐踏,也才能保證人類得以實現對自身的關懷。因此,有學者也說:“法治:人類關懷自己的一種方式。”因此,從法治所要實現的本質目標上來看,都是為了使人類獲得更為根本性的發展,而人文關懷便成其為法治的本質性的價值追求。

      第3篇

      關鍵詞法治形式合理性

      緒論

      依法治國是我國的根本治國方略,徹底拋棄人治實現法治是現代國家治國的根本要求。按照一種較為科學和合理的分類方法,法治被分為形式法治和實質法治。形式法治是一種嚴格要求法律體系形式合理性的法治,而實質法治則更多的體現在法律保障社會和人民實質上的公平和正義。

      目前國外對于形式法治和實質法治的爭論和研究較多,一種普遍的要求是在形式法治的前提下更多的實現實質法治的要求。相比之下,國內對于這一課題的研究則顯得不足,只有少數專著和論文論及該問題。

      本篇論文試圖通過對已有的材料進行系統的分析,總結原先較為分散的觀點和論述,并努力提出一些新的觀點。

      論文分為四個部分:一、法律的形式合理性與實質合理性二、形式合理性與西方法治的進化三、法治的形式合理性要求四、在我國強調法治形式合理性的意義

      第一部分從專門論述法律的形式合理性與實質合理性入手,分析形式法治的一些基礎性概念;第二部分則從歷史的角度觀察西方法治發展的進程,從而歸納和總結出法治發展的一般規律,即法治的發展是法律形式理性化的過程。第三部分論述法治的形式合理性要求。第四部分結合我國的國情闡明我國強調法治形式合理性的意義。

      論法治的形式合理性

      一、法律的形式合理性與實質合理性

      在探討法治的形式合理性之前,我們有必要對法律的形式合理性與實質合理性進行區分和理解。

      (一)法律的形式合理性

      什么是法律的形式合理性呢?理解這一問題必須先明確兩個概念,即什么是“形式性”和“合理性”。韋伯主要在兩種意義上使用“形式”這一概念:首先是指按照抽象的一般性法律規則處理具體問題,而不是具體情況具體處理;其次是指法律體系的獨立性和自我完善性,即法律規則的適用不受道德、宗教、政治以及權力者個人意志等實體性要素的影響,強調法律的自治性。[1]因此,形式性是指法律強調其外部形式,如一般性、獨立性等,而不涉及它的內在價值范疇。而合理性則主要是一個政治社會學的概念,哈貝馬斯認為,“合理性意味著對一種政治制度的公認。”[2]而這種公認又是基于一定的社會公認價值。它們或者依靠法律規則,或者仰仗傳統信仰,或者依賴統治者人格魅力而維持著對社會的統治。因此,合理性是與正當性相等同的概念,合理性的統治意味著這種統治被社會認為是正當的;同時這也表明合理性主要是一個價值的概念,具有合理性的事物意味著它得到人們價值上、情感上的認同。[3]因此,形式合理性是指法律具有普遍適用的規則,且用法律之內的標準來處理案件;同時法律一般、獨立的性質被社會所承認,得到人們的普遍認同。

      形式合理性的法律是以古羅馬法為基礎,經由歐洲學說匯纂派(即概念法學)的研究推動,伴隨著資本主義的興起而發展起來的法律類型,它也就是實行“法治”的現代資本主義社會的法律表現形式。按照韋伯的觀點,法律的發展經歷了不同的階段,具有不同的表現形式,西方社會的法律從近代以來經歷了一個理性化的過程,形式化、理性化是現代資本主義法律的根本特征,并且只有這種堅持形式理性的法律才能適應并促進市場經濟的發展。這種法律的理性化過程也就是法律的形式理性化或形式主義的過程。[4]

      這里還需要辨析兩個概念,即“形式化”和“理性化”。韋伯是在相近的意義上理解理性化和形式化兩個概念,若將法律的原則和規則進一步細則化、條件化了,這就意味著法律確定性和形式性的增加,可以說法律理性化是法律形式化運動的結果。但是,形式化與理性化也有不同。形式化的法律并不一定是理性化的法律。[5]總之,理性化代表了人對客觀世界自覺的技術性控制,而形式化是理性化必然的外部表現形式,但是只有這種形式化被置于人類理智的自覺控制之下才能保持理性,否則它只能走向理性的反面。

      (二)法律的實質合理性

      實質合理性是與形式合理性相對的一個概念。所謂“實質的”是指社會根據道德、政治、個人意志等情感性要素對糾紛具體情況具體處理,而不是根據精心設計的固定法律規則處理社會問題。[6]對于二者的關系,實質和形式作為相對的概念當然具有統一的一面,實質合理性的法律也要具有一定的法律形式,但是“實體理性的法律與形式理性的法律類型的區別并不能僅從法律有沒有形式化去理解(它們可能都具有形式化的法典形式),而且還必須從它們處理實體與形式的關系中去理解。”[7]

      實質合理性的法律類型在立法上往往對法律規范與道德、政治規范不加區分,在司法上法律的適用傾向于屈從于實體的道德、政治原則的評價,因此法律缺少獨立性、確定性,這種法律總的來說是“實質性”的。而形式理性的法律則相反,“形式性”的法律堅持法律的相對獨立性,在法律規范與實體性的道德、政治原則關系緊密的場合傾向于排除實體性要素的干擾。關于二者的關系,韋伯的分析是精辟的:“形式合理性具有事實的性質,它是關于不同事實之間因果關系的判斷;實質合理性具有價值的性質它是關于不同價值之間邏輯關系的判斷。形式合理性主要被歸結為手段和秩序的可計算性,是一種客觀合理性;實質合理性則基于目的和后果的價值,是一種主觀合理性。”[8]

      從韋伯關于形式合理性與實質合理性的論述中可以看出,形式合理性具有以下幾個特點:首先是客觀性,即法律的形式是客觀的、固定的。法律形式的客觀性從根本上保證了法律自身有標準可循,從而避免了國家家長式的專制對法律的任意專斷和干預。其次是可計算性。法律形式具有客觀標準,一定時期之內不會改變,因此人們可以按照以往經驗對即將適用的法律有所預計。最后是普遍適用性。法律的形式合理性不摻雜個人的好惡感情,不偏不倚的適用于所有的團體和個人;而法律的實質合理性由于是基于目的和后果的價值,因此帶有極強的主觀色彩。一個利益團體不可能把自己的主觀標準強加于所有不同利益集團身上,因此它與形式合理性相比較少具有普遍性。

      二、形式合理性與西方法治的進化

      (一)西方法治的發展歷史

      西方法治的進化是一個從形式法治向實質法治轉變的過程,即從強調法律的形式合理性,逐步轉變為重視法治所能達到的實質正義和公平的過程。但是這一趨勢并不意味著西方法治已經是實質法治。事實上,形式法治仍然是西方法治的主流。

      回顧歷史,就可以清晰的看到法治發展的軌跡和一般規律。

      19世紀后期,隨著西方工業文明的進步和資本主義的發展,一些頗有思想的學者紛紛提出了各自對于法治的主張。英國的戴雪首先提出了著名的法治三原則,從而邁出了現代形式法治的第一步。這三項原則是:“除非明確違反國家一般法院以慣常合法方式確立的法律,任何人不受懲罰,其人身和財產不受侵害;任何人不得凌駕于法律之上,且所有的人,不論地位和條件如何,都要服從國家一般法律,服從一般法院的管轄權;個人的權利以一般法院中提起的特定案件決定之。”[9]

      仔細分析戴雪三原則后,不難看出,他的第一項原則實際上強調了依法統治,即法律具有最高權威;第二項原則著重提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第三項原則類似于現代法制中的司法獨立原則。總的來說,這三項原則都符合法律的形式合理性,屬于形式法治的范疇,而且從事實上他也沒有提出實質公平、正義的概念。

      此后,拉茲也提出了形式法治的觀點并且提出了法治的八條原則:第一,法律必須是可預期的、公開的和明確的。這是一條最根本的原則。第二,法律必須是相對穩定的。第三,必須在公開、穩定、明確而又一般的規則的指導下制定特定的法律命令或行政指令。第四,必須保障司法獨立。第五,必須遵守像公平審判、不偏不倚那樣的自然正義原則。第六,法院應該有權審查政府其他部門的行為以判定其是否合乎法律。第七,到法院打官司應該是容易的。第八,不容許執法機構的自由裁量權歪曲法律。[10]在這里,雖然拉茲認識到一般法可能含有宗教或種族歧視方面的特別規定,從而在法治原則中包括特別法,但他同時強調特別法要受一般法原則的指導,最終維護一般法的權威。拉茲的形式法治觀念與戴雪相比,更加明確和成熟,基本上涵蓋了現代形式法治的要素,如法律應穩定、明確和獨立。

      法治發展到現代,其內容有了更進一步的發展。人們不僅要求以形式法治維護個人自由、反對專制特權,而且提出了進一步的要求,即要求以實質法治消除社會不公,實現實質上的正義。例如,富勒不僅提出法的外在道德性,即法的實體目的和理想,像抽象的正義、公平等,而且強調法的內在道德性,即有關法律制定、解釋和適用等程序上的原則或稱法制原則。[11]富勒在《法律之德》一書里把法律之德區分為內在之德和外在之德,認為法治是法律內在之德的一部分。[12]在他看來,具備法治品德的法律制度由八個要素構成:一般性、公布或公開、可預期、明確、無內在矛盾、可遵循性、穩定性、同一性。[13]事實上,從富勒的論述中可以看出,所謂法的外在道德正是實質法治的要求,而法的內在道德指出了形式法治的特征。

      此外,像羅爾斯的“社會正義論”和德沃金的“權利論”實際上是對形式法治的超越,是對人類更高的實質正義目標的追求[14]羅爾斯認為,首先,“法律制度是公共規則的一種強制秩序”;相同情況相同處理,限制司法自由裁量權;“法無規定不為罪”;法律必須以清楚的意思被告知并且被明確地規定;審判必須公平、公開。[15]這一條要求強調了法治的外在規則性。其次,為了調整行為并因此取得為正義所必須的社會合作,規則必須具有某些與法治相符合的特征:必須做的意味著可能做的。[16]這一點實際是要求法律要在實體價值上合理,相當于富勒所說的“法的外在道德”。

      (二)當代西方對于形式法治與實質法治的爭論

      隨著形式法治理論的發展,其局限性逐漸在西方資本主義國家顯現出來。更多的學者對其提出了批評和質疑。[17]這些批評和懷疑主要集中于兩點:一是對形式法治下法律的確定性問題的批評討論,二是對形式法治能否達到實體正義的懷疑。

      從西方法治理論的發展軌跡來看,關于法治形式合理性與實質合理性的論爭,其實質是法律確定性問題的爭論。

      例如,概念法學的學者一般認為,法律的實體價值通過民主的立法程序和嚴格的司法監督完全可以實現,因此認為形式合理性的法律具有確定性。

      而部分批判法學學者提出,形式化理性化的法律并不像概念法學所想象的那樣天衣無縫,相反地它如此千瘡百孔以至于法律的確定性都只能成為自欺欺人的幻想,[17]因此作為形式法治核心的規則的合理性是可疑的。

      現實主義法學則通過對法律規則適用過程的實際行為分析發現,紙面規則對適用者的約束非常有限,不要說紙面規則本身具有諸多局限,就是紙面規則能夠做到像概念法學所宣稱的那樣盡善盡美,在法律適用過程中也仍然不能實現確定性,這是因為具有獨特個性的法律適用者永遠存在,法律解釋永遠必不可少,事實確定過程總是變化莫測……[18]

      至于對形式法治能否達到實體正義的懷疑,則更多的集中于消除社會貧困和保護個人積極自由方面的討論。

      然而,實際上,這種論爭的發生是由于資本主義形式法治已經發展到較為完善的程度,形式法治的好處遍及社會各個角落,人們的目光開始轉向其不足之處,要求進一步完善法治,不僅要求法治形式上平等,公正,而且要求法治體現實體價值上的正義。

      三、法治的形式合理性要求

      法治的形式合理性在不同的學者眼中往往有不同的要求,經過分析和總結,以下幾個方面被認為是形式法治最重要的要求。

      (一)普遍性

      形式法治要詣之一就是依法統治,即社會成員普遍遵守法律。法的普遍性有兩層基本含義:從表層上看,在一定的國家或區域范圍內,法應該是普通有效的,對每個人都一視同仁,它不應受個別人感情因素的支配。形式法治不僅是指普通社會成員要依法辦事,更重要的是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也不能例外,使依法辦事成為社會關系參加者活動的普遍原則。更進一步說,法治之法必須普遍適用于社會成員,不允許有任何政黨、團體、組織、機構和個人超脫于法律之外。當然,法律普遍性必須有法律至上觀念和嚴格的程序做保障。在這個意義上,法治所包涵的法的普遍性與法的統一性及公平性相聯系;從深層看,被普遍遵守的法律還應具有被普遍尊重的根據,即法的合理性。它要么是具有某些普適的道德性,從而獲得了被尊重的內在根據;要么是與一定的公共權力相聯系,分享著權力的神圣性。[19]在這個意義上,法治社會的法律必定符合一種更為根本的超越國家與民族界線的更大范圍有效的普遍準則。因此,法的普遍性理論往往與某種社會發展觀聯系在一起,法律也就具有了一種推動社會進步的功能。[20]

      (二)確定性

      形式法治的確定性意味著法律規定了人類一定行為與一定后果之間穩定的因果關系。[21]法律確定的東西不會因為一人一事而擅加改變,從而為人群建立和保持大致確定的預期,使公民個人和組織機構的行為有可預期性、持續性,以便于人們相互交往和建立促進各方利益的社會關系。

      (三)自主性

      當法治具有了獨立自主的性質,它就脫離了工具主義的價值范疇,上升為人類實現自身價值需要的東西。形式法治的自主性首先要求法律本身自治,即法律與道德宗教相分離;其次是從組織和機制上使司法機構或法官集團獨立運行和行使權力;最后是要求法律職業上由專門的法學家集團承擔,而不受其它權威力量的操控。法治的自治性體現在兩個方面:1.法律是由民主選舉的立法機關通過民主的立法程序制定的。盡管立法機制中權力整合的形式多種多樣,但法治社會的制定法都是經過民主方式產生的;2.司法機構獨立運行和行使權利。即司法機構不受行政機構和其它政黨、政治團體的操縱和影響。[22]

      四、在我國強調法治形式合理性的意義

      (一)當代中國實行形式法治的必然性

      近代以來,中國社會和政治改革總的趨勢是走向民主和法治,但這一過程中也經歷了無數坎坷和挫折。從清末、準備開議院、設審判衙門并實行有限分權,到這一形式成為緩和國內矛盾、欺騙人民的把戲;從《》規定了形式完備的法治,到《臨時約法》被廢黜,拋出“袁記約法”欺騙人民;從1954年憲法給予人民廣泛的權利和自由,到時期民主與法制受踐踏,憲法被束之高閣,如同廢紙。這一切無不體現了中國實現形式法治的艱難。

      在當代西方眾多思想家、法學家提出要通過實質法治實現實質正義的時候,我國面對的是法制不完善、執法和司法機制不健全、法律監督軟弱無力,以及公共權力難以巡撫等情況,因此,現在追求實質法治不僅是一種奢求,而且會帶來種種弊端。

      第一,實質法治要求運用道德原則作為立法、執法和司法的重要原則,但是當今中國社會利益和價值日益多元化,要想確定“道德”和“正義”的含義實在是一件困難的事情。不同的利益集團對正義和道德的概念不同,導致他們對道德和正義的要求也相異。

      第二,正如哈貝馬斯所言,“實質法治中的福利法的實施本意是為個人特別是處于不利社會地位的人們行使權利和自由以及維護尊嚴提供必要的物質條件,但結果卻造成了對私人自治的侵犯,對個人自由的干預,以及對個體尊嚴的冒犯。”[23]在我國,目前還不具備實施福利法的物質和制度條件,而且盲目實施福利法會破壞剛剛起步的法律形式平等的建設。

      第三,實質法治強調的是運用正義原則介入立法和司法過程,然而這一介入,對當代中國來說,在形式法治未完備、國家權力缺乏約束、法律從業者職業素質不高的情況下,只能使法律自治被打破,立法民主性和司法中立性被破壞。[24]

      最后,實行實質法治,必然要賦予行政執法機構和司法機構廣泛的自由裁量權,在執法和司法工作人員法治意識不強、素質不高、不受嚴格程序約束的情況下,容易造成執法和司法上的新型專斷。

      綜上所述,當代中國,由于法治剛剛起步,以及法治建設還受著眾多不利因素制約的情況下,只能是按照法治發展的一般道路,依次循序發展形式法治,而不可趕國際潮流、跳躍式發展,盲目引進不適合國情的東西。

      (二)當代中國實行形式法治的意義

      形式法治可以反對專制特權。封建的君主專制時期,統治者言出法隨,法律隨人而定,成為為某些集團牟取利益的工具,而且法律極不穩定,廢立全憑一人喜好,人民無所適從,甚至手足無措。相比之下,現代法治社會,普遍適用的法律代替了特別適用的法律,獨立的法院代替了作為政治附庸的審判機構,平等的契約法代替了體現特權的身份法,人民立法代替了王法。總之,形式法治對于防止專權,保護人民權利起到了極為重要的作用。

      形式法治既是市場經濟的要求,又反過來促進市場經濟的發展。一般的、普遍的法律有利于被市場主體熟悉和掌握;明確、穩定和平等的法律有利于保障效率;獨立的司法程序有利于及時解決糾紛,公正分配利益。總之,形式法治有利于促進市場效率,維護市場主體權利,以及保障交易安全,在當代中國具有重要意義。

      形式法治有利于維護實體權利。形式法治講究法律的程序性,完善法律程序可以保障實體內容得以嚴格執行。目前中國僅僅走在法治道路的開端,更應該集中精力搞形式法治建設,如果現在談實質法治,無疑超越了中國的國情,是一種奢求。

      形式法治有利于確保司法公平。就我國目前司法不公問題看,首先不是實體不公正,也不是制度不正義,而是程序不公平。[25]長期以來在我國的司法活動與司法行為中存有重實質正義而輕程序正義的價值取向。但是,結果公正的實質正義卻是人們主觀最難評價與衡量的,由于評價主體法律認知能力的差異以及受主觀期望與司法結果之間反差程度的影響,不同的人對于相同的結果會有不同的感受。這樣程序公平對于司法公正的界定與維護有著至關重要的意義。相比之下,司法的形式主義使法律體系能夠像技術精湛、結構嚴密的機器一樣運行,從而保證了個人和群體在這一體系內獲得相對最大限度的自由,并極大地提高了預見行為的法律后果的可能性。實體不公或許只是個案正義的泯滅,而程序不公則是制度正義性的喪失。[26]

      結論

      當代中國,由于法治剛剛起步,以及法治建設還受著眾多不利因素制約的情況下,只能是按照法治發展的一般道路,依次循序發展形式法治,而不可趕國際潮流、跳躍式發展,盲目引進不適合國情的東西。

      我國的法治建設要從形式法治作起,這就要求:逐步完善立法體系,尤其是立法程序,使立法按照形式法治的要求進行;逐步確立司法獨立的地位,使司法機構真正獨立行使自己的職權,而不受任何其他團體和個人的影響;逐步約束行政機構過于寬泛的行政自由裁量權,邁出形式法治堅實的第一步。

      參考文獻:

      [1]黃金榮法的形式理性論——以法之確定性問題為中心中國社會科學1999.2

      [2]艾四林哈貝馬斯對韋伯合理性理論的改造求是學刊1994.1

      [3]同注釋[1]

      [4]夏恿法治是什么——淵源、規誡與價值中國社會科學1997.7

      [5]孫笑俠,應永宏程序與法律形式化——兼論現代法律程序的特征與要素浙江大學學報2001.2

      [6]高鴻鈞清華法治論衡第一輯清華大學出版社2000年

      [7]同注釋[1]

      [8]陳興良刑法哲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9

      [9]同注釋[6]

      [10]同注釋[6]

      [11]葛洪義法的普遍性、確定性、合理性辯析——兼論當代中國立法和法理學的使命

      [12]張文顯二十世紀西方現代法理學法律出版社2000

      [13]同上

      [14]同注釋[4]

      [15]同注釋[4]

      [16]同注釋[4]

      [17]同注釋[1]

      [18]同注釋[1]

      [19]秦前紅論法治原則

      [20]同上

      [21]同注釋[6]

      [22]同注釋[6]

      [23]艾四林哈貝馬斯對韋伯合理性理論的改造求是學刊1994.1

      [24]同上

      [25]梁治平法•法律•法治――讀龔祥瑞《比較憲法與行政法》轉引自civet.berkeley.edu/wdluo/reading/1987/vol-99

      [26]同上

      參考書目:

      1.清華法治論衡清華大學出版社2000

      2.二十世紀西方現代法理學法律出版社2000

      3.國家、市民社會與法治馬長山商務印書館2002

      4.轉變中的法律與社會:邁向回應型法諾內特、塞爾茲尼克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4

      5.法治的層次吳玉章法律出版社

      6.西方政治制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

      7.富勒《法律的道德性》法律出版社1999

      主站蜘蛛池模板: 最近免费中文在线视频| 日本免费a视频| 亚洲视频456| 欧美性大战久久久久久| 国语自产精品视频在线区| 人人妻人人澡人人爽人人精品| 久久综合狠狠色综合伊人| WWW免费视频在线观看播放| 精品乱码一区二区三区四区| 日韩不卡高清视频| 国产精品成人免费视频网站| 亚洲成人网在线| 波多野结衣69| 最近免费中文字幕大全免费版视频 | 亚洲精品视频在线观看你懂的| yellow字幕网在线| 狼群影院www| 国产麻豆天美果冻无码视频| 免费看美女被靠到爽的视频| xxxxx免费| 波多野结衣一区二区三区在线观看 | 亚洲第一页中文字幕| 一区两区三不卡| 男人使劲躁爽女人动态图| 天啪天天久久天天综合啪 | 小次郎收藏最新地址| 免费A级毛片无码视频| 一级女性全黄生活片免费看| 类似爱情1未删减版视频| 性欧美18-19sex性高清播放| 免费观看黄网站| 东京一本一道一二三区| 男女啪啪免费体验区| 国产美女精品一区二区三区 | 爱情论坛免费在线看| 国产色在线播放| 亚洲专区第一页| 草草影院ccyy国产日本欧美| 宝宝你里面好烫很软不想出来| 亚洲精品视频专区| 欧美丰满白嫩bbwbb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