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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社會科學研究;人性假設;“文化-生物人”;“經濟人”;“文化人”
中圖分類號:C0 文獻標識碼:A
社會科學的研究對象,從根本上說就是人。為此,人性就成為社會科學研究絕對不可能繞開的核心命題。休謨就曾說過:“顯然,一切科學對于人性總是或多或少地有些關系,任何學科不論似乎與人性離得多遠,它們總是會通過這樣或那樣的途徑回到人性。”[1]但是關于人性,筆者在此并不想陷入無休止的爭論,而只想緊扣社會科學研究的主題,來看看我們應當怎樣研究人性,才更有助于社會科學的研究。
我們注意到,社會科學所要研究的人,并不是一種靜止不動、死氣沉沉的東西,而相反是活生生、有血有肉、會思考會行動的一種生物,并且顯然正因如此,才產生了一切有意義的結果。所以社會科學研究人,不是要去解剖它的生理構造,而是要去觀察、說明和解釋人的行為,這才是社會科學研究所要解決的核心問題。從這個主題出發,筆者以為,要使對人性問題的探討具有意義,那就只有把人性與人的行為聯系起來才行。也就是說,社會科學研究人性,實際上就是根據一定的人性假設去解釋人的行為;反過來,社會科學解釋人的行為,實際上就是在探討人性。這就正如有學者所言:“多年來,已有許多人提出多種理論解釋人的行為。對其中包含的人性的基本觀念和它們所主張的原因需要作仔細分析。這是因為,理論家相信人是什么樣的,這種信念既影響他們最充分討論人的行為的哪些決定因素和機制,也影響他們未考察哪些決定因素和機制。”[2]
一、“經濟人”與“文化人”假設的對峙及其整合
社會科學在對人的行為進行解釋時,所形成從而所依據的人性假設有好多種,比如“生物人”、“精神人(心理人)”、“經濟人(理性人)”、“社會人”、“文化人”、“進化人”等等。我們注意到,在這些人性假設之間有一個有趣的現象,那就是大體上形成了“經濟人”與“文化人”兩大假設相對峙的局面,其它的人性假設則分別依附于它們。這種對峙,既表現為它們在社會科學中占有最大的“市場份額”,也表現為各自的支持者不斷爭論,相互排斥甚至是相互攻擊。
(一)“經濟人”假設
“經濟人”假設自然在經濟學中非常流行,“經濟理論家們總是預設,經濟行為就是人們尋求最優化某種清晰可辨的目標函數的行動。在經濟學中,理性是在工具的意義上來說的,即選擇達到既定目的的最佳手段”[3]。簡單地說,“經濟人”總是選擇以最好的手段達成目的。
在筆者看來,“經濟人”假設其實是和“生物人”與“精神人”假設站在一邊的,它就是在這兩種假設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實際上,“經濟人”假設與成本-收益分析密不可分,也就是說,人們被假定是在對其行為的成本與收益(預期)進行權衡的基礎上而作出決策的,以期以最小的成本獲得最大的收益。而手段就是人們所必須付出的成本,達到目的則是其行為的收益,所以選擇以最好的手段達到目的,也就是選擇以最小的成本獲得最大的收益。之所以“經濟人”會這樣進行選擇,這完全源于趨利避害的生物本能,畢竟人首先是一種生物。在“經濟人”假設中,手段形成成本,所以是害,而達到目的形成收益,所以是利,因此選擇以最小的成本獲得最大的收益或者說以最佳手段達到目的,還原到底,就只不過是人們趨利避害(有利則趨之,有害則避之;取大利舍小利,迎小害避大害)的表現而已。因此“經濟人”假設其實是建立在“生物人”假設基礎之上的,吸收了人作為一種生物而具有趨利避害的本能這一要點。又由于在“經濟人”假設中,人們進行利害權衡從而作出選擇的過程,需要理性思維,所以這個假設又從“精神人”假設中吸收了一部分養料,并且正是在此意義上,“經濟人”亦被看成是“理性人”。
(二)“文化人”假設
與“經濟人”假設唱對臺戲的是“文化人”假設。這種假設在社會學和人類學別流行。著名的英國社會學家吉登斯說:“沒有文化,我們便根本不能被稱為通常意義上我們所理解的‘人’”。“社會學家們提到文化時所關心的是人類社會那些通過學習而非遺傳獲得的方面。這些文化要素只有被社會成員共享、合作和交流才能得以發生。它們形成了社會中的個體賴以生活的基本環境。一個社會的文化既包括無形的方面——信仰、觀念和價值,這是文化的內容,也包括有形的方面——實物、符號或技術,它們表現著文化的內容”[4]29-30。照此說來,人只不過是文化塑造的產物,人性就表現在文化之中,而文化就是社會化。文化既然塑造了人,那么當然也就塑造著人們的行為,人們就是按照文化的指示而行為的。所以有人類學學者說,關于文化,“最近的定義,傾向于清楚區分實際行為的一面與存在于行為背后的抽象價值觀、信仰和世界觀的另一面。換句話說,文化不是可見的行為,而是人們用以解釋經驗和導致行為并為行為所反映的價值觀和信仰。那么,可為人所接受的現代文化定義便是:文化是一系列規范或準則,當社會成員按照它們行動時,所產生的行為應限于社會成員認為合適和可接受的變動范圍之中”[5]241-242。這就是“文化人”假設對人的行為的解釋。
“文化人”假設是與“社會人”假設站在一邊的,二者也實在不好區分開來。比如馬克思說:“人的本質不是單個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現實性上,它是一切社會關系的總和。”[6]56吉登斯就說過:“社會就是把個體連接在一起的具有內在相互關系的系統,……所有社會的整合都依賴這樣一個事實:它們的成員是在共同文化造就的結構化的社會關系中被組織起來的。沒有社會,文化就不可能存在;反之亦然,沒有文化,社會也不可能存在。”[4]29不僅如此,由于文化總是跟一定的社會聯系在一起的,因此文化便具有差異性和可變性,這樣一來,“文化人”假設與“進化人”假設[7]也是站在一邊的。
(三)過去整合的失敗
總的來看,在社會科學的研究中,看似諸多人性假設林立,實則是以“經濟人”和“文化人”假設為代表的兩大陣營相對峙的局面。這相對峙的兩類人性假設,分別強調人的生物(自然)屬性與文化(社會)屬性,或者說塑造人性的內在因素與外在因素,各執一端,從而在對人的行為進行解釋時,一個走內向路線,一個走外向路線。這兩類各執一端的極端假設,雖有一定的解釋力,但人也因此被分裂了,從而從根本上損害了它們的解釋力。
實際上,人顯然是既具有生物性又具有文化性的,是二者的統一,人的行為也必定是這二者共同作用的產物[8]76。所以,我們必須把這兩種假設整合起來,也就是要把人的生物性與文化性統一起來,恢復一個完整的人,以獲得對人的行為的完整而合理的解釋。
應當說,這種整合的嘗試早已有之,但在筆者看來,過去的努力是失敗的。之所以失敗,關鍵就在于,過去人們盡管看到了應該將人的生物性與文化性整合起來,但卻沒有把握住和揭示出二者是怎樣結合在一起而對人的行為產生作用的,從而大而化之,浮于表面[9]。有的學者也試圖去探索這兩種屬性的相互關系,但只是泛泛地談二者之間是辯證統一的關系,實際上等于什么都沒說[10]。還有的學者試圖根據的實踐觀,將二者整合在人的實踐中,但依然是空洞的泛泛而談[11]。更有甚者則是簡單地羅列這兩種屬性,或者簡單地將二者相加了事,那更是失敗[12]。
二、“文化-生物人”假設的提出
為了把人的生物性和文化性整合起來,要避免重蹈過去失敗的覆轍,我們就必須攻克兩種屬性是怎樣結合在一起而對人的行為產生作用這個關鍵性的難題。為此,我們需要深入剖析“經濟人”和“文化人”兩大假設的缺陷和貢獻。
(一)“經濟人”假設的缺陷與貢獻
如前所述,“經濟人”假設,還原起來就是一個趨利避害的“生物人”假設。應當說在這一點上,這個假設并不是錯誤的。中國古人早就說過:“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13]1540但是“經濟人”假設的確有問題,就在于它有一個錯誤的假定,這是直到晚近才為個別經濟學家所開始注意到的問題[14]5。
我們知道,盡管人人都是趨利避害的,但人們所追逐的利和所避免的害并不是什么客觀的東西,而完全是主觀的范疇,那是一個人根據其需要而進行主觀判斷或預期的結果。即,對于任何人來說,符合其需要的,就會被認為是有利的,反之則會被認為是有害的,因此需要是一個人判斷何者為利及何者為害的唯一標準。但是對人來說,需要是有生物性需要和文化性需要之分別的。比如吃喝拉撒和是生物性需要,而愛情、家庭、友誼、形象、隱私、尊嚴等等則是文化性需要。生物性需要是先天的生物本能,是人作為一種生物而產生出來的需要;文化性需要是人在后天的社會生活中習得并產生出來的,即是社會化的結果。如果說生物性需要是人所共有且穩定的話,那么文化性需要則有所不同,它是有差異且會變化的。顯然,正是文化性需要彰顯了人之為人的特性。然而也正是在這里,“經濟人”假設作出了錯誤的假定。
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經濟學帝國主義”的鼓吹者加里·S·貝克爾認為[15]7-8,經濟分析假定一個人的偏好不隨時間的變化而發生根本性變化,而且即使是在來自于不同社會和文化的人們之間,其偏好也沒有很大的差異。穩定的偏好不是指對具體產品或勞務的偏好,而是指選擇的實質性目標。這些實質性偏好和市場上的具體商品或勞務沒有確定的聯系,它們顯示的是生活的根本方面,比如健康、聲望、肉體快樂、慈善或妒忌。也就是說,貝克爾所說的偏好并不是指一個人對某個具體商品或勞務的需要,而是指抽去了具體對象的形式上的需要。但即便如此,“無差異的穩定的偏好”這個假定也是錯誤的,因為在人的需要中,只有生物性需要才是如此,而文化性需要則是有差異且可變的。比如說對人權的需要就不能說是無差異且穩定的,因為這個文化觀念在過去沒有過,甚至直到今天在很多地方都還沒有或者未被人們所接受。
由于堅持“無差異的穩定的偏好”這個錯誤的假定,“經濟人”假設就存在兩個重大的缺陷:一是假設的過度簡化,導致對人的行為的解釋同一化,而難以解釋人們行為的差異(在相似的情境下);二是對人的文化性的輕視或忽視,在一定意義上是把人降低到動物的水平上。照這種假設分析起來,好像只要向一群饑餓的人投下面包,每個人就都會并且總是會像狗一樣去撲食,然而事實并非如此。
總之,“經濟人”假設的貢獻僅限于提出了人的趨利避害的行為機制,而不是“無差異的穩定的偏好”這一錯誤的假定。
(二)“文化人”假設的缺陷與貢獻
盡管相對于“經濟人”假設,“文化人”假設注意到了并且也特別強調文化屬性的作用,但它也有兩個重大的缺陷。
首先是作為“文化單一決定論”,“文化人”假設走向了另一個極端,忽視了人的生物性,僅僅用文化性來解釋人的一切行為,這是行不通的。著名的美國心理學家馬斯洛就曾告誡說:“我們必須立即承認,如果不與環境和他人發生聯系,人類動機幾乎不會在行為中得以實現”,但是“一旦承認了這一點,也應繼續告誡理論家,要防備過分注重外部、文化、環境或情景。我們的中心研究對象畢竟是有機體或性格結構。情景理論很容易走這樣的極端,使有機體僅僅成為情境中的一個附加物體,大概等同于一個障礙物,或這個機體試圖獲得的某個對象。我們必須記住,個人在一定程度上創造了他的障礙物和有價值的對象”[16]33。“遺傳的或其它生物方面的因素既非唯一地起著作用,也非絲毫不起作用;這是一個程度的問題,是一個多或少的問題”[16]150。比如說在文天祥的案例中,文天祥就并不只是產生了維護個人名譽或尊嚴的文化性需要,他也產生過求生的生物性需要,因為文天祥在與元軍的對抗中,曾被元軍俘虜并一度逃脫過。若他并無求生之需要,又何來逃脫之行為呢?可見“文化人”假設僅僅用文化性來解釋人的行為是不夠的。
其次,“文化人”假設雖然看到了文化性對人的行為的作用,但對于這種作用的機制的認識卻是錯誤的。這個假設以為文化是直接針對行為的規范,人的行為就是接受文化的指示的結果。但事實并非如此,人的文化性仍然是通過趨利避害這個生物機制而對人的行為起作用的。也就是說,文化并不能直接促發和指示人的行為,它僅僅是塑造人的文化性需要(通過社會化過程),這種需要再通過趨利避害的機制而對人的行為產生作用。如若不然,文化上說我們要懂禮貌,那豈不是人人時時都有禮貌行為了?
總之,“文化人”假設的貢獻僅限于指出了人具有文化性需要,文化性對其行為也具有作用,而不是它對文化性如何作用于行為的錯誤認識,即以為文化是行為規范,直接指示人們如何行為。
(三)“文化-生物人”假設的提出
通過比較“經濟人”和“文化人”假設的缺陷與貢獻,我們可以確認:第一,人首先是而且始終都是一種生物,它不僅具有先天的穩定的生物性需要,而且固有一種趨利避害的生物機制——這是其永恒的行為法則。這就是對人的生物性的基本界定。第二,人同時也是文化(社會化)的產物,由此塑造了人的具有差異性和可變性的文化性需要——這是人之為人的特性。這是對人的文化性的基本界定。第三,人的文化性并不能超越趨利避害這個生物機制,而恰恰就是通過它而對人的行為產生作用的。據此,筆者提出“文化-生物人”假設:人是在生物性需要和文化性需要的推動下,通過趨利避害的生物機制而作出行為選擇的。
具體說來,“文化-生物人”假設意味著:人類首先是而且始終都是一種生物,它總是產生人所共有且穩定的生物性需要,但人類同時還過著社會生活,在社會化的過程中產生出人各有異且會變化的文化性需要。其次,需要(無論是生物性需要還是文化性需要)是人類行為的深層動因或者說動力,由此導致人們產生動機,即采取滿足需要的行動的沖動。再次,產生動機的人們將尋找滿足需要的手段并通過趨利避害機制而進行選擇。即人們將首先根據其需要而對所找到的手段作出主觀的利害判斷(能滿足需要的就有利,妨礙需要滿足的則有害),然后在利害判斷的基礎上進行理性的利害權衡(有利則趨之,有害則避之;兩利相權取其大,兩害相權取其輕),最后根據利害權衡的結果對手段作出選擇,從而產生相應的行為(行為選擇)。
筆者以為,“文化-生物人”假設應該是很好地整合了“經濟人”和“文化人”兩大人性假設,從而恢復了完整的人。因為我們沒有輕視或忽視人的生物性和文化性中間的任何一個,并且找到了人的生物性與文化性相互結合而對人的行為產生作用的方式,即趨利避害的生物機制。
三、“文化-生物人”假設的運用
筆者提出“文化-生物人”假設,是著眼于在社會科學研究中去運用的,否則這項研究也就失去了意義。為此,我們就需要說明一下究竟應該如何來運用這個假設。
(一)運用“文化-生物人”假設的前提
任何假設的提出和成立,都是有前提條件的,因此在運用時,就必須要首先指出這些前提條件。對于“文化-生物人”假設來說,其前提條件為:首先,該假設只對有意識狀態下的人才適用。在無意識的情況下,比如昏迷、睡眠、麻醉等等,人不能產生需要和動機,不能采取行為,當然也就無法對其進行分析了。其次,該假設只對能夠社會化的人才適用。能夠社會化的人才具備與他人交流的能力,才能習得人類的文化,才算是真正完整的人。而那些無法社會化或者社會化過程出現嚴重障礙的人,比如先天性癡呆、精神病人、植物人等等,嚴格說來并不是真正的人,頂多算是一種生物。對于這些“人”,按照一般生物來分析就夠了,這里的假設對此是不適用的。
不過總的來說,上述兩種情況,或者只是極少數的非常案例或非常狀態,比如植物人、昏迷者,因而不必予以關注;或者即便是正常狀態,比如睡眠,但在社會科學研究中也不具有什么意義,因為我們很難想象人類是在這種狀態下創造歷史的。所以,如果有人以上述情況來反駁這里的人性假設,那么我們將認為那不值一駁。
除去上述兩大前提外,“文化-生物人”假設也的確有它的局限性,那就是它只能用于分析和解釋單個人的單個行為,至于構成我們社會生活的人際互動,那就必須要用到博弈模型了,因為人際互動是雙方甚至多方的戰略互動行為。但由于人類的所有活動都是由單個人的單個行為所構成的,所以我們說“文化-生物人”假設不適于用來分析和解釋人際互動,那僅僅是說不能夠直接用于分析和解釋人際互動的過程和結果,但卻可以用于分析和解釋博弈某一方或某個人的單個行為。其實,“文化-生物人”假設與博弈模型并不沖突,相反,前者正是后者的前提、基礎和起點。
(二)運用“文化-生物人”假設進行分析和解釋的步驟
根據“文化-生物人”假設,分析和解釋一個人在一定情境下的行為,切入點在于把握此人當時的需要是什么及其相對程度如何。
首先,把握一個人的需要是什么,也就是需要的具體內容或內涵是什么,這有助于我們分析和解釋這個人對于為滿足需要而尋找到的手段進行利害判斷的情況,因為利害判斷的一般法則是:能滿足需要的就有利,妨礙需要滿足的則有害。而要把握一個人的需要是什么,我們就要仔細觀察當時的情境,包括行為者自身的生理狀況和所處的環境狀況,因為一個人的需要不是由內在的生理刺激,就是由外在的自然或社會環境刺激而引起的。通常來說,在相似的情境下,人們所產生的生物性需要會是相同且穩定的,比如在口渴時產生對水的需要。但是對于文化性需要來說,這卻未必成立,因為每個人的社會化經歷存在差異,這就需要我們更深入地去了解一個人的社會化經歷背景。比如說,在饑餓且走投無路的情境中,有的人會去乞食而有的人卻不會。不去乞食的人,可能就是深受“廉者不受嗟來之食”教育的人,他們在那種情境中,可能產生了對尊嚴的文化性需要。
其次,把握一個人的需要的相對程度,這有助于我們分析和解釋一個人對于其所找到的手段進行利害權衡的情況。事實上,在對尋找到的手段進行利害判斷之前,沒有人會僅僅產生一種需要。如果說把手段所用以滿足的需要稱作一級需要的話,那么隨著手段的出現,人們就會產生其它一些基于手段的刺激而產生的需要,可稱之為二級需要。比如在乞食的案例中,對食物的需要是一級需要,一個人為滿足這個需要所找到的手段,即乞食,就會刺激二級需要,即對尊嚴的需要的產生。正因為多種需要的連鎖產生,才導致人們對于所找到的手段在進行利害判斷的基礎上還要進一步進行利害權衡,這樣才能最終確定該手段是有利還是有害的。比如在乞食的案例中,從對食物的需要來說,乞食是有利的,但從對尊嚴的需要來看,乞食又是有害的。那么乞食這一手段到底是有利還是有害的,這就需要進行利害權衡了。可見利害權衡是更加復雜的利害判斷。
而在利害權衡的過程中,某一項需要的程度越高,其所占的權重就更大,從而決定著利害權衡的結果。比如在乞食的案例中,對于那些深受“廉者不受嗟來之食”教育的人來說,對尊嚴的需要的程度就遠遠高于對食物的需要,從而在利害權衡的過程中,前者占據更大的權重,所以決定著利害權衡的結果,即判定乞食這種手段是有害的。所以我們需要把握一個人各項需要的相對程度,才能解釋此人對于其所找到的手段進行利害權衡的情況。
那么怎樣才能把握一個人某種需要的相對程度呢?這確實是有難度的。在乞食的案例中我們已經看到,即使是在相似的情境中,同一種需要的相對程度也可能會因人而異,甚至就是同一個人,也可能會因時而異。但是人們的需要的相對程度還是有一些規律可循的,即生物性需要的相對程度與一個人的生理失衡程度成正比,而文化性需要的相對程度則與一個人的社會化程度成正比。比如說,饑餓是一種生理失衡的狀況,因此這種生理失衡越嚴重,對食物的需要程度就越高;而一個人在社會化的過程中,如果深受“餓死事小,失節事大”的價值觀教育,那么他對貞潔的文化性需要程度就越高。這樣的話,通過仔細調查一個人的生理失衡狀況和社會化經歷背景,我們還是可以把握一個人某種需要的相對程度的。
最后,在利益權衡最終作出后,一個人對于所找到的手段的選擇也就出來了:如果手段被判定為有利,那么就采取,否則就拋棄,轉而尋找替代手段。不管怎樣,這種對于手段的選擇,都將導致人們作出某種行為選擇:采取某種手段,或者拋棄某種手段而尋找新的手段。而人們的這些行為選擇,無不體現出趨利避害的特征。這樣,根據“文化-生物人”假設,我們就解釋了一個人的行為。
(三)“文化-生物人”假設的理論意義
“文化-生物人”假設不僅可以直接用于分析和解釋單個人的單個行為,而且還可以在此基礎上發展出更為復雜的行為模型(比如博弈模型),以分析和解釋更為廣泛和復雜的行為和活動,因此該假設的運用是前景廣闊且充滿希望的。可以說,如果“文化-生物人”假設確實能夠將從前四分五裂的各種人性假設,特別是“經濟人”和“文化人”假設都統一起來,從而恢復一個完整的人,成為社會科學研究的元假設,那么社會科學研究就有了一個統一的基礎,“經濟學帝國主義”和“社會學帝國主義”這兩種偏頗的社會科學方法論主張則必將坍塌,而社會科學研究的大同主義則有望實現。
有人可能會擔心人性假設的統一會使經濟學、社會學、政治學等社會科學學科失去身份特征,不過在筆者看來,這可能正是一件好事。社會科學的出路,本來就在于破除學科壁壘和偏見,而走上一條融合統一的道路,因為那才符合社會科學研究的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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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韌性領域的研究以來,我們發現了大量與韌性有關的內、外保護性因素,也揭示了彈性個體所呈現出的特質。然而,人們越來越發現,韌性的研究不能脫離個體所在社會文化的影響,文化背景終將決定一個人的心理與行為的固定模式。對移民或留學生來講,不同民族文化帶來的壓力很大程度上與韌性水平有關。這些異文化壓力主要來源于語言不熟練、文化規則沖突、家庭沖突及地域性分離、種族認同等因素,社會支持和社會聯結不深入也導致了異文化壓力的增強。中國文化博大精深,有著幾千年的歷史。在這種傳統文化熏陶下,國人的心理與行為早已受到傳統文化的影響,這種文化的印記并不會隨社會的變遷而消亡,反而會溶解成為一個人獨特的心理特征,這種心理特征無疑帶著文化色彩,成為一種文化特質對個體產生影響。這一影響引起研究者的重視,關于文化與心理韌性的探討將韌性研究引向深入。有學者提出“文化韌性”一詞,用以描述文化因素在應對不利情景時的促進作用。有研究表明,民族文化傳統、文化價值觀、積極情緒等能有效促進韌性的發展。社會文化背景也常被作為影響韌性的因素進行考慮,尤其是家庭和社區功能。綜上,筆者認為,“文化韌性”一詞更多強調的是韌性的研究領域,類似于“教育韌性”、“職業韌性”等名詞,不能恰當顯示文化因素對心理韌性的影響,因此,在本文中筆者使用“文化特質”一次,用以闡述文化背景下所發展出的獨特心理品質與心理韌性的關系。國內一些學者基于中華傳統文化,對心理韌性追根溯源做了深入研究,發現中國古代早已對韌性進行過研究,以《周易》為證。《周易》的陰陽對立轉化思想可謂是中國最早的辯證思想,也揭示了韌性的順逆境轉化之道。對壓力的主動適應也從《周易》中的“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中找到印證。中庸作為中國人核心文化,對國人思維模式、行為方式、認知風格等起著關鍵作用。“中庸”、“順其自然”早已內化為中國人的心理特征,影響著韌性的發展。儒家文化強調“慎獨”“自省"的個人修養,正是韌性的最高層次發展。韌性作為一種人格特質,或是適應過程,其最低層次是“適應”,而最高層次則是在適應基礎上的發展和超越,文化在其中發揮了關鍵作用。文化的影響也以“精神性”意義延續下來,反映出一個人對生命的思考,對存在的思考和人生價值的實現與追求,是中國儒釋道“無我”的集中體現。精神性有效促進韌性和心理健康的發展。而國外對于精神性(Spirituality)的論述,由于所涉及文化、宗教與學科背景較復雜,對精神性的理解也部分貼上了宗教的標簽。ShelleyLLong以宗教背景下的精神性與大學生韌性的關系進行研究,結果發現,精神體驗,價值觀或信仰,寬恕,個人宗教行為,積極應對方式,教會支持和總體自我評分等精神性維度與大學生韌性存在顯著相關,而組織篤信和消極應對兩個維度與韌性無相關。精神性上的總體自我評分比宗教上的自我評分與韌性的關系更大。文化的影響還反映在文化價值觀及社會生活背景中。一項對墨籍美國人文化價值觀與韌性的研究表明,民族傳統的文化價值觀在逆境適應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家庭責任和威望這一傳統文化價值觀因素,顯著提高了自尊和生活滿意度,激發了學生的成就動機,能夠預測大學生韌性,此外,民族認同感、宗教儀式等因素也在適應中具有不同程度的作用。民族特有的文化敏感性及應對策略,幫助非裔美國大學生更好地適應壓力。在一項研究種族歧視與韌性的研究中,民族自豪感作為保護性因素,也顯著降低了抑郁癥狀的發生,加強了個體與社會聯系。
2韌性的層次性
早期,學者認為韌性并非所有人都具備,只有那些適應良好的個體才具有韌性這種特質,后來對災后韌性的研究表明韌性是普遍存在的,即使PTSD癥狀極為嚴重的群體,韌性個體也不在少數。既然都具有韌性,為什么適應結果卻不一樣,除非個體選擇了不同的韌性策略應對壓力,致使韌性出現層次性的表現。Richardson提出的韌性過程模型中,對韌性結果做了不同解釋。壓力過大時會打破個體原來的身心平衡狀態,個體開始進行不同程度的整合,其結果變得不一樣:①達到韌性的重新整合,即韌性增強,獲得更高水平的平衡;②回到初始平衡狀態的重整;③伴隨喪失的重整;④功能紊亂的重整。這4種結果截然不同,與其說這是一個說明韌性過程的模型,不如說這一模型清晰地展示了韌性策略和結果的層次性。Hunter對職業學校問題學生的訪談也發現了韌性層次性的現象。他發現這些具有行為問題的學生也具有一定的壓力反彈能力,而幫助他們從逆境中反彈的因素卻是讓人吃驚:拒絕交往、離群索居和情感冷漠等消極的品質。這一發現使Hunter進行反思并提出了韌性的層次模型。他認為,最低層面的韌性僅具有生存意義,人們通過暴力侵犯和情感壓抑來保護自我;中間層面的韌性具有防御意義,個體拒絕與別人交往,以此抵制外界的不良刺激;最高級層面的韌性才具有健康、成長的含義,他們積極地調動個人資源,獲得更多的社會支持,靈活地處理生活壓力。處于前兩個層面的人盡管也在壓力中適應,但在成年后往往會出現各種適應不良,甚至心理障礙。這就是說,逆境中的個體具有不同層次的韌性,致使其呈現不同程度的適應結果。有些人只是從壓力中度過,而有些人則從壓力中獲得了成長。具有韌性個體并不是完美的寵兒,尤其當那些知名人物顯示出強大韌性的同時,他們似乎還不得不與自身的障礙做斗爭。MauriceMiller對10名學業成就但具有不同程度學習障礙的大學生進行訪談,發現這些學障學生韌性的7個要素:①認同成功經驗;②曾在某一方面特別出色;③自我決定;④把握關鍵性的轉折點;⑤擁有特別的友誼;⑥有鼓勵自己的老師;⑦了解并具備學障的知識。而Schreiber的研究則發現,并非所有的學生都期望獲得學業成就,尤其是那些認為學習的能力是穩定、無法改變的事實的學生,他們的韌性水平較低,且抑郁癥狀比較少。這可能由于認為學習能力無法改變的這種觀念,使學生不愿意再去努力、嘗試提高能力,從而避免進行一些容易帶來抑郁情緒的思維活動。
3韌性的情境特異性
大量學者對韌性的保護性因素及機制研究結論具有一致性,不過韌性在不同情境下仍顯示出明顯差異。人們普遍認為種族歧視對移民群體來說是個顯著的壓力,種族認同感作為保護性因素可以緩解種族歧視帶來的高抑郁、低社會連結和低自尊,然而情況卻不完全是這樣。當個體感知種族歧視嚴重時,他們高度的種族認同和自豪感反而會帶來顯著的抑郁癥狀,社會聯系減少。也就是說,種族認同感作為韌性的保護性因素在不同情境下的作用甚至相反。對乞丐的一項研究發現也證實了韌性在不同情境下的差異性。當流浪者回歸到正常生活時,他們在沿街乞討這種特殊環境下所具有的韌性卻使他們無法適應體面的生活。情境特異性還反映在一些公認的保護性因素對不同韌性群體的作用具有差異性。比如對多動癥(ADHD)大學生的自我概念與韌性及心理健康的研究發現,相比正常學生,患有ADHD的大學生自我概念中的環境掌控力比人際關系這一公認保護性因素在韌性發展中呈現更重要的影響。一項對酒精依賴大學生的學業成就與韌性的研究發現也使得研究者大跌眼鏡,相比其他人,酒精依賴學生并非在學業成就上存在更多問題,事實上,他們的問題在于焦慮、情緒沮喪和復雜的家庭問題,學業成就與韌性水平不存在顯著相關。更讓人吃驚的是,學業成就似乎只是一種替代品,一種情感疏離或是一門心思追求著某一特殊成就卻得不到的替代性結果。對移民或留學生來講,韌性差異明顯具有文化性,主要表現在異文化壓力適應中。異文化壓力主要來源于語言不熟練、文化規則沖突、家庭沖突及地域性分離、種族認同等因素,社會支持和社會聯結不深入也導致了異文化壓力的增強。例如西方文化強調個人主義,關注個人感受和成長是一件再正常不過的事情,但是在東方文化中,一個過分強調自我,關注自我感受的人會在人際環境中遭受更大的壓力,甚至還要接受更多道德審判。盡管隨著民族文化融合的加強,差異會越來越小,但是文化價值觀本源仍將對人的心理和行為產生長遠影響。上述這些現象的存在,不得不提醒研究者注意韌性保護性因素在不同情境和文化下的差異,只有關注差異,才能在韌性的干預方面有實質性突破和進展。
4韌性領域的延伸性
1.個體功能
成人教育的個體功能是指成人教育在社會個體成長和發展過程中對個體的身心健康等方面起到的作用和功效,成人教育的個體功能主要表現在促進個體的個性化發展,從而提高個體的生存能力和生命質量。以人為本是學習化社會的基礎和核心,它提倡的是個體的自由發展和自我實現。成人教育能夠促進個體個性化發展主要體現在以下兩點:
(1)有利于個體差異性的發展。成人教育注重因材施教,針對個體的差異性和特殊性開展因人而異的教育,同時,由于成人教育具有豐富性,所以能夠根據個體的興趣進行自主選擇式教育,從而提高學生的學習興趣和創造能力。
(2)成人教育能夠促進成人主體能力的發展。主體能力是指主體認識世界和改造外部對象的能力,成人能夠通過參加多樣的課程提高自身素質和能力,由此可見成人教育是實現個性化發展的重要保障。成人教育能夠提高個體的謀生能力和生命品質。首先,在成人參加技能培訓的過程中,可以提高個體的謀生能力,使他們能夠更好更快地與學習化社會相融合。如農民工可以通過參加成人教育的課程獲得非農技術,提高謀生能力和謀生手段,從而促進社會流動。其次,構建學習化社會能夠滿足成人更多的精神需求,提高生活品質和生活質量。學習能夠使人們獲得心理和精神上的極大滿足,能夠提高精神境界,從而樹立正確的價值理念。所以,成人教育是提高人們生存能力和生活質量的重要保障和支撐。
2.社會功能
社會功能主要是指教育所具有的促進社會發展的功效和作用,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
(1)促進政府工作人員的綜合素質,加快學習型政府的形成,從而提高政府工作人員的工作效率和行政能力。通過改善政府人員自身的知識結構,使其成為愛學習、終生學習的知識性工作人員,同時可以提高政府工作人員的創新能力,通過對其思維能力、意志力等方面的培養,從根本上提高工作人員的綜合素質。
(2)成人教育能夠促進經濟的發展,只有不斷提高勞動者的知識結構和創新能力,才能有效地促進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成人教育靈活的教育方法擴大了受教育的規模,提高了勞動者的知識文化素質和工作技能,同時,學習化社會背景下的成人教育主張終生教育,這種理念使勞動者的知識結構不斷更新和進步,從而保證了人力資本自身的可持續性,其人才結構的穩定性為經濟的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3)成人教育有利于促進文化的傳遞和更新。由于成人教育不僅涉及科技知識,還涉及文學、藝術等,從而進一步促進了文化交流。
二、結束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