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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進一步深化效能革命,切實改進機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務水平,促進我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服務環境建設督察員(以下簡稱督察員),是指由市紀委監察局聘請的,對本市各鎮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服務環境建設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的專兼!職人員。
第三條督察員主要從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派人士、企業負責人等社會各界人士中聘請。督察員實行動態管理,每屆聘期為二年。聘任期滿后,因工作需要,并征得本人同意,可以續聘,如到期未續聘即自然解聘。
第四條督察員的基本條件
(一)有較高的政治素質,堅定的政治信念,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二)熱心服務環境建設工作,關心時政,參政議政能力強,具有較高的政策水平;
(三)有較強的責任感和事業心,善于開展監督,敢于大膽發表見解,樂于為群眾和企業排憂解難;
(四)實事求是,堅持原則,作風正派,公正廉潔,具有較為豐富的工作經驗;
(五)身體健康,有參加監督檢查和評議的時間和精力。
第五條市紀委監察局負責督察員的日常聯系和管理,及時向督察員通報服務環境建設工作推進情況,聽取督察員的意見建議。
第六條督察員的義務
(一)宣傳市委、市政府有關服務環境建設的政策、規定以及各部門加強服務環境建設的情況,讓社會各界全面了解和參與服務環境建設;
(二)對市委、市政府有關服務環境建設的政策規定貫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三)通過明查暗訪,了解并反饋各鎮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依法行政、勤政廉政、服務效率、工作作風方面的情況;
(四)收集和反映社會各界對服務環境建設的意見建議以及轉遞社會各界的投訴;
(五)深入調查研究,積極為市委、市政府開展服務環境建設工作建言獻策;
(六)積極參加市紀委監察局召集的督察員工作會議以及組織的其它相關活動;
(七)自覺遵守相關工作制度和工作紀律,保守工作秘密,廉潔奉公,不利用督察員身份謀取不正當利益。
(八)辦理市紀委監察局委托的其它事項。
第七條督察員的權利
(一)根據市紀委監察局的安排對全市服務環境建設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開展評議;
(二)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影響服務環境建設的問題,有權對相關責任人和責任單位進行詢問、質詢并提出整改建議;
(三)對影響服務環境建設的行為,有權按照規定對責任人或責任部門提出問責建議;
(四)了解、查閱與服務環境建設有關的文件資料;
(五)根據安排參加或列席有關服務環境建設方面的會議。
第八條督察員工作制度
(一)例會制度。原則上每半年召開一次督察員工作例會,必要時可隨時召開部分或全體督察員工作會議。例會主要通報服務環境建設工作動態,聽取督察員開展督查工作情況的匯報,提出督查工作要求。督察員開展督查工作,應形成書面材料,準確反映社會各界對服務環境建設的意見建議,并提出糾正服務環境建設中存在問題的措施。
(二)聯系制度。督察員在市紀委監察局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具體由市效能辦負責聯系,組織開展督查活動。
(三)信息反饋制度。督察員提出的意見建議和反映的問題以及轉遞的投訴,相關部門要認真辦理,并及時將辦理落實情況向督察員反饋。暫時落實不了的,也要將有關情況及時告知督察員。
(四)分組督查制度。督察員根據服務環境建設工作的需要組成若干個督查小組,每個小組設正副組長各一名,分組開展工作。
(五)定期報告制度。督察員每季度以書面形式向市紀委、監察局報告一次督查情況。各督查小組定期交流匯總督查情況,并定期向市紀委監察局書面報告工作開展情況。
第九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對督察員提出的意見建議以及轉遞的投訴置之不理或久拖不決,甚至挾私報復,違者由市紀委監察局視情進行問責。
第十條為加強對服務環境建設的督查,市紀委監察局將視工作需要抽調督察員參與明查暗訪活動,各相關單位要積極配合并大力支持。
4月1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召開第十四次會議,傳達學習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二十一次、二十二次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會議審議了《關于全面落實省紀委向省一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紀檢機構的方案》《關于加快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實施意見》,通報了中央改革辦督察組來我省督察情況。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組長李希主持會議。
會議指出,向省一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紀檢機構,既是貫徹落實中央部署要求的重大舉措,也是我省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迫切需求。我們要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的決策部署上來,加快推進派駐監督全覆蓋,把全面從嚴治黨要求落到實處。派駐機構要進一步明確職能定位,強化監督執紀問責,把握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把監督的觸角延伸到最前端,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充分發揮“派”的權威和“駐”的優勢。省直各部門要把管黨治黨作為最根本的政治責任,始終把加強黨的建設和紀律建設擺在突出位置,切實落實主體責任,支持、配合派駐機構工作,為派駐機構開展工作提供必要條件。要按照忠誠干凈擔當的要求,切實選好配強過硬的派駐干部隊伍。
會議指出,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是一項重要的民生工程,是建設文化強省的重大任務,要以改革創新精神不斷健全和完善。一是要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所有的文化產品、文化形式和文化載體,都要符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體現正能量。二是要加快形成符合實際的公共文化發展的新機制,大力推廣在實踐中證明比較好的、群眾樂于接受的做法,為群眾提供更多的優秀文化產品和服務。三是要補齊文化方面的民生短板,形成覆蓋城鄉、結構合理、實用高效的公共文化設施網絡。四是要加強組織領導,健全法規體系,深化、細化抓好政策落實,避免以會議落實會議,以文件落實文件。
會議強調,我們要認真領會關于改革督察落實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把握改革督察在推進改革進程中的重要作用,促進中央和省委改革舉措的落實,使改革目標一步一步變為現實。一要突出督察重點。集中精力抓好具有引領性、牽動性和事關全局的重大改革的督察。各專項小組和牽頭部門要對本領域中央已出臺的改革方案進一步梳理,尚未落實的要抓緊落實,跟上中央的改革步伐。抓好省委改革要點明確改革任務的督察,推動重點難點改革實現新突破。中央有關部門在我省部署的重要改革試點,每個市具有代表性的改革舉措,都要納入重點督察,力爭在多個點面上取得新成效。二要強化督察責任。省委改革辦要統籌全省改革督察工作,各專項小組、推進組負責對本戰線改革進行督察,全程負責、一抓到底。凡是承擔改革任務的部門,都要知責明責、守責盡責,各就各位、各負其責,確保改革任務落實。三要完善督察方法。省委改革辦要發揮好牽頭抓總的作用,省委、省政府督查部門也要參與重點改革督察,擴大督察范圍,增加督察頻次,形成督察合力。四要重視督察結果運用。健全改革激勵機制和責任追究機制,把改革督察結果納入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工作實績考核體系,與干部的選拔使用結合起來,形成鼓勵改革、支持改革的用人導向,引導廣大干部爭當改革促進派、爭做改革實干家。
一、XX縣公安督察部門執法監督基本情況
XX縣公安督察部門牢固樹立強化執法監督、保障執法為民的理念,始終把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努力提高群眾安全感和滿意度作為督察工作的根本出發點和立足點;牢固樹立以人為本、查糾并舉、注重預防的理念,把最大限度地增加執法服務中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地減少執法服務中不和諧因素,著力構建新時期和諧警民關系作為公安督察工作的根本目的。通過完善內部監督機制,規范制度規定,指導和約束警務行為,盡可能減少不規范的人為因素,著力營造有利于公安工作的執法環境;針對程序違法、責任缺位、人情干擾、利益誘惑等影響嚴格、公正執法的突出問題,采取有效措施,堅決嚴格依法監督,確保執法公正。
二、XX縣公安督察部門執法監督中存在的問題
1、思想認識不到位,妨礙公安督察部門執法監督
部分人認為公安機關及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有紀檢、監察、法制、政工等部門管轄,實施公安督察工作純屬多余;領導重視不夠,造成機構不健全,人員不到位,工作無人抓,公安督察工作難以開展;一線民警,缺乏對公安督察工作重要性的認識,錯誤理解公安督察是對個人行為的苛刻約束,不支持、不配合、產生厭倦抵觸情緒;以上情況的存在妨礙了公安督察部門的執法監督工作。
2、公安督察部門警力不足、任務繁重,公安督察工作難以落到實處
公安督察部門警力不足,面對重大活動的秩序維護情況、治安刑事案件的立案、偵查、調查、處罰和強制措施的實施情況、公民報警求助和控申情況等繁重督察任務,心有余,力不足,只能局限于辦公室坐陣指揮,無法把督察工作落到實處。同時,公安督察部門裝備和經費不足,不能維持正常的工作開支,不能保證督察工作正常運轉,增加了公安督察工作的難度。
3、公安督察部門自身存在不足,難以開展公安督察工作
公安督察部門很少的人員配備與越來越繁重的任務和嚴峻的形勢不相適應,公安督察人員的督察手段與越來越艱巨的任務不相適應,這些自身存在的不足,制約了公安督察工作的開展。與此同時,公安督察部門主要對執法活動進行現場和事中監督,缺乏事前監督,事后監督結果運用不充分,這些也影響了公安督察工作的效能與效果。
三、解決存在問題的措施和建議
要解決公安督察工作存在的問題,增強執法監督的效能與效果,關鍵是要建立執法監督的長效機制,用機制保證執法監督工作的有效開展,用機制提高執法監督工作的效能,用機制增強執法監督工作的效果。
1、加強自身建設,充分發揮公安督察的服務保障作用
設立公安督察的目的是為了完善公安機關監督機制,保障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公安督察的職責是監督,作用是保障。要打造一支政治合格、業務過硬、作風優良的公安督察隊伍,發揮公安督察的服務保障作用。
一是加強學習,提高素質。公安督察部門要認真學習黨的理論和十七大、十七屆五中全會精神,學習國家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知識,按照公安部警務督察局提出的三懂五會要求和崗位能力標準,開展崗位練兵活動,抓好公安督察技能訓練,不斷提升自己的政治素質、法律知識和業務技能,更加適應新形勢下做好公安督察工作的能力需要。
二是齊心協力,做好工作。公安督察部門要團結一致、齊心協力,進一步增強團隊意識,維護集體榮譽,大力營造講團結、講大局、講奉獻、講正氣的濃厚氛圍,大事講原則、小事講風格,加強相互溝通,注意工作方法,做到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更好地完成各項公安督察任務,充分發揮公安督察的服務保障作用。
三是健全制度,規范程序。公安督察部門要結合工作實際,健全完善公安督察的業務工作規范、內部管理規范、言行舉止規范以及與工作相配套的一系列規章制度與程序規定,努力以制度保障公安督察工作規范運行。公安督察部門要切實增強組織紀律觀念,模范執行黨的紀律和國家的法律,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嚴守紀律,廉潔自律;要堅定理想信念,忠于職業操守,精心鉆研業務,提高自身素質,做到政治堅定、公正清廉、紀律嚴明、業務精通、作風優良,樹立忠誠進取、廉潔和諧的公安督察新形象,真正使公安督察工作成為領導信任、民警歡迎、群眾滿意的工作。
四是落實責任,嚴格考核。公安督察部門要給每個督察民警落實工作責任,制定科學合理的考核指標,進行嚴格考核。要通過落實責任,嚴格考核,推動每個督察民警高質量地完成公安督察任務。公安督察工作要進行季度績效考評,確保考評結果公正、準確,切實起到以考促戰、推進工作的目的。
2、創新公安督察方式,全力推進公安督察工作深入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