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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F272.9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3)03-00-01
一、薪酬制度設計綜述
薪酬制度設計是指對包括薪酬理念定位、薪酬結構設計和薪酬水平設計三大環節以及三大環節各自內在流程在內的公司薪酬償付機制的系統設計和安排,他是企業――員工共生關系的核心,也是社會化大生產背景下企業和員工價值交換得以實現的關鍵命題,關系著企業戰略支撐和人才策略,是現代企業激勵約束機制的核心因素,與企業的經營戰略相輔相成,緊密關聯。因此,企業薪酬制度設計關系著企業經營的成敗。
薪酬理念是確定薪酬政策的出發點,其解決的是薪酬設計的價值觀問題,即薪酬設計所需遵循的準則和目的。理念是政策的先導和指導原則,決定政策的走向,有什么樣的薪酬理念就有什么樣的薪酬政策。企業是需要一個能夠吸引優秀人才的“擴張型”政策,還是一個需要加強內在激勵區分度的“引導(優化)型”政策,還是一個只需要跟隨大流的“追隨型”政策?需不需要制定人才保留計劃?需不需要向關鍵崗位和人員傾斜?需不需要建立長期的激勵機制?需不需要建立起不同體系人員的薪酬機制?不同的目的決定了不同的薪酬設計原則,擴張型政策需要與之相適應的薪酬水平高于市場平均的薪酬結構,引導優化型需要對薪酬結構進行取舍,追隨型政策則會選擇相應的均等水平或稍低的薪酬設計,而一旦需要人才保留計劃或是人員體系薪酬機制則需要對內在結構進行考量。
薪酬結構設計則是對薪酬的構成的考量,主要考慮薪酬的構成,包括工資制度選擇(包括標準工時制、計件制、分(提)成制等)、工資結構選擇(包括固定部分、浮動部分的確定及二者的比例設定)、配套措施設計(包括考勤、考核、培訓、流動、特殊期工資等配套制度)。薪酬結構設計主要考慮工作性質和激勵約束效果。
薪酬水平設計是指對企業薪酬水平在市場中所處位置的考量。薪酬水平設計取決于兩個因素,一是與企業總體薪酬水平;二是與市場同類人員的薪酬水平。
二、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并行薪酬制度設計
就目前實際情況而言,面臨兩大難題,一是公司薪酬水平較高,但激勵效果不理想;二是公司處于總量超員、結構缺員的境況。出現問題的原因,在于公司的歷史用工制度缺乏有效的職業階梯,薪酬的晉升,基本靠管理層級的上升,技術人員、技能人員無對應的晉升渠道,造成職業發展生涯堵塞,“干了也白干,不干白不干”,鑒于此,公司薪酬制度設計,主要需要解決兩大問題,一是要能實現管理人員、技術技能人員的“雙通道”發展,二是增強薪酬激勵效果。就第二點來說,目前實行的績效工資制度,能部分解決激勵區分度問題,但是解決的力度仍不夠大,還需要在薪酬的水平設計上進一步加強。因而,公司薪酬制度設計,主要理念在于一是向生產一線傾斜,二是向核心、關鍵崗位傾斜,以便實現公司的轉型和有效激勵,屬于“引導型”。
薪酬制度設計操作中需要著重解決三個方面的問題:一是著重平衡生產人員與管理人員薪酬水平。如前所述,“引導型”的薪酬制度,重點在于內在公平性和競爭性,比如我們可以將生產技術崗位薪酬短時間內提升至管理人員的2倍,甚至更高,雖然可以立竿見影的引導管理人員向生產人員轉軌,但是,這樣做對公平性是一種極大破壞,并且往往矯枉過正。故而,如何合理設置管理人員與技術人員之間的薪酬結構,形成合理的、能平穩過渡的并行制薪酬制度,是我們操作時考慮的第一大問題。二是要著重平衡區分度問題,區分開核心關鍵和一般輔助崗位,使得薪酬激勵有重點、有傾斜。激勵有效、科學合理是我們操作是的第二大難點,眉毛胡子一把抓,結果只能是薪酬激勵不足,老病依舊。第三則是需要注重配套措施的建設問題。薪酬制度設計是一個體系工程,缺少了配套措施,薪酬制度將成為無根之水,無本之源。
綜上所述,在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雙軌并行制薪酬設計中,須得遵循以下原則:
1.戰略聯系原則。管理和技術人員薪酬的確定一定要和企業的發展戰略目標和人力資源發展戰略目標聯系起來。只有這樣,才能夠有效確定企業薪酬傾斜的對象,確定關鍵、核心的崗位和人員(包括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
2.針對性與適宜性原則。由于管理人員崗位性質屬于事務型,其業績的區分主要根據崗位管理職責和履職的到位性,中級管理人員在進行薪酬結構設計時應以崗位性質和特點為依據,即以崗定薪為主,兼顧以人定薪;技術人員崗位性質屬于業務型,其業績的區分主要根據技術能力要求和實際技能水平,因此技術人員薪酬水平確定應以技能水平的性質和特點為依據,即以能定薪為主,兼顧以崗定薪。此外,在確定管理人員薪酬時,還要兼顧管理人員本人的管理能力大小;在確定技術人員薪酬時,還要兼顧技術人員崗位特點的鮮明程度,如有些負有技術服務職責的技術人員由于崗位特點比較鮮明,適宜更多地按照崗位要求確定其薪酬,即以崗定薪為主兼顧以人定薪或崗人并重定薪。
3.績優平衡原則。管理和技術人員都要以其個人的工作實績為依據確定薪酬。要正確把握好崗位要求的管理責任和實際履行的管理責任之間的關系,潛在的技術能力和已經發揮出來的技術能力之間的關系。
4.多重激勵原則。對關鍵的管理人員和技術骨干實行多種激勵手段,使之更好地實現管理創新和技術創新。
5.失職解聘原則。打破通常的聘期制作法,定期考核,對考核不合格者,解除現有管理職位和技術職位。
6.協同導向原則。該原則是指對技術人員薪酬的確定,要突破不能超過管理人員薪酬的傳統做法,使企業真正杜絕”官本位”的傾向,使技術人員安心搞技術。其主要確定方法為期望法:技術人員走技能軌晉升,在其職業生涯周期中,獲得報酬總期望值應與管理人員走管理軌在職業生涯全周期所獲期望報酬總額大體一致。只有這樣,才能不偏不廢。
7.配套協作原則。企業管理和技術人員薪酬設計與人力資源管理其他方面的匹配是指以薪酬分配制度為核心,人力資源管理其他方面對其形成的支持和補充。
為了激勵先進,鞭策落后的管理人員,使企業長盛不衰,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考評原則
1,公平性原則。考核組織者要想被考核者說明績效考核管理的標準,程序,方法,時間等事宜,使績效考核具有透明度。
2,公正性原則。做到以事實為依據,對被考核者的任何評分與考核都應有事實根據,避免主觀臆斷。
二,考核內容
1,考核應與崗位職責相對應,按照考核要素和項目進行綜合評估。
2,考核要素和項目可根據實際功能等特征增減設置。
3,本部門其他各級管理人員可參照此內容制定此類標準執行。
三,考核辦法
1,考核時間為年度考核,具體時間為次年元月20日前考核完畢。
2,,考核按綜合得分高低排序,依次分為優秀,良好,一般,差勁
具體為:
優秀100分以上良好80--99分一般70--79分差勁70分一下
3,考核程序:
(1)自我考核:由被考核人根據標準對照自己的工作表現業績自我評估,打分并報上級。
(2)總經理考核:
總經理向基層員工復核后下評語。
(3)董事會合議定級。
4,考核結果處理
1)考核完成后,要將考核結果填上評估欄,評語要肯定成績,提出希望。
2)被評為優秀者,在賓館內公開表彰及獎勵,具體獎勵方案見優秀部門獎勵方案。
3)被評為一般者,由總經理簽發工作督促。
4)被評為差勁者,經充分調查屬實,考慮降職處理。
2、公司檔案業務歸屬綜合處,由綜合處指定人員兼職負責。各處、各部門指定人員兼職檔案資料管理工作。
3、公司檔案管理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以及公司檔案工作制度、條例統一管理公司的檔案;各處、各部門的檔案管理人員應參照公司的有關管理規定做好工作,負責收集、整理、保管本部門或本單位的檔案資料。
4、檔案管理人員要嚴格執行公司檔案管理規定,認真細致地做好檔案保管以及利用工作,充分發揮檔案資料的作用。
5、公司檔案管理人員有責任對二級檔案管理工作進行監督和指導。每年對二級檔案管理進行一次檢查驗收。
歸檔制度
1、凡是反映公司企業開發、生產經營、企業管理及工程建設等活動,具有查考利用價值的文件資料均屬歸檔范圍。
2、凡屬歸檔范圍的文件資料,均由公司集中統一管理,任何個人不得擅自留存。
3、歸檔的文件資料,原則上必須是原件,原件用于報批不能歸檔或相關企業須保留的,綜合處保存復印件。
4、凡公司業務活動中收到的文件、函件承辦后均要及時歸檔;以公司名義發出的文件、函件要留底稿及正文備查。
5、業務活動中的有關請示報告及上級領導批復,屬付款性質的,由財務處保存原件;屬人事問題的,由勞資員保存原件;屬工程項目的,由工程處保存原件。其他重要報告,在企業資料歸檔范圍內的,連同有關資料由經辦人整理后移交檔案室。歸檔范圍外的請示報告由各部門自行保管。
6、由公司對外簽訂的經濟合同,應保留三份原件,主管經理保存一份,財務處及業務處室各保存一份。特殊情況只有一份原件時,由財務處保存原件。
7、公司級的收文、發文等文書資料均由綜合處歸檔。
8、其它體系認證要求保存的記錄、文件均按規定保存。
檔案保管制度
1、公司辦公室應有存放檔案的專門庫房,各處、部門應根據保存檔案數量,設置存放檔案的箱柜,并具備防火、防潮、防蟲等安全條件。
2、歸檔資料要進行登記,編制歸檔目錄。
3、科學地編制分類法,根據分類法,編制分類目錄;根據需要編制專題目錄,完善檢索工具,以便提供利用。
4、檔案要分類,分卷裝訂成冊,保管要有條理,主次分明,存放科學。
5、庫存檔案必須圖物相符,帳物相符。
6、檔案管理人員要熟悉所負責的檔案資料,了解利用者的需求,掌握利用規律。
7、根據有關規定及公司實際情況,確定檔案保管期限,每年年終據此進行整理、剔除。
8、經確定需銷毀的檔案,由檔案管理員編造銷毀清冊,經公司領導及有關人員會審批準后銷毀。銷毀的檔案清單由檔案員永久保存。
9、嚴格遵守檔案安全保密制度,做好檔案流失的防護工作。
10、凡公司工作人員調離崗位前必須做好資料移交工作,方可辦理調動手續。
檔案借閱制度
1、檔案屬于公司機密,未經許可不得外借、外傳。外單位人員未經公司領導批準不得借閱。
2、借閱部門保管的檔案材料,須經檔案所屬部門負責人批準。借閱檔案材料,屬借閱部門經辦的,由部門負責人批準;借閱非本部門經辦的檔案材料,須經綜合處處長批準。閱檔必須在辦公室指定的地方,不得攜帶外出。需要借出檔案的,須經綜合處處長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