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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市流動人口治安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兩個率先”和“平安××”建設大局,抓住開展流動人口落腳點治安管控攻堅戰的有利時機,全面清理排摸登記流動人口落腳點。堅持發展經濟與善待百姓相結合、堅持熱情服務與依法版權所有管理相結合,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流動人口管理工作,取得了明顯進步。
一、領導體制得到了進一步健全。各級黨委、政府高度重視流動人口管理工作,將其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統籌安排、協調發展。各轄(市)區均已建立了黨政領導牽頭、有關部門參加的流動人口管理工作領導(協調)小組。到××年底,全市已有流動人口治安管理辦公室個,暫住人口登記管理小組個,有專職協管員名、兼職協管員名。同時,各級政府相繼制訂了保障流動人口管理經費的具體政策,解決管理經費不足問題。武進區委、區政府專門下發文件,由區財政按照暫住人口登記數每人元安排專項經費;由各鎮、開發區按不低于區財政撥款數安排專項資金,用于暫管工作,落實了全區暫住人口管理經費。天寧、鐘樓、新北、戚墅堰區財政部門在經費緊張的情況下,想方設法保證了全市名暫住人口協管員工資的按時足額發放。
二、服務措施得到了進一步落實。各職能部門按照“共聚一地、共建家園、共保平安、共創繁榮”的指導思想,將流動人口保護服務工作放到首要位置來抓,對外來人口就業、子女入學等,與本市居民實行同等待遇。公安機關更新執法觀念,改進執法方式,進一步簡化了對暫住人口、房屋出租戶的管理手續,對外來人員堅持平等化、親情化和人性化管理,不搞大規模清查、不搞普遍式查房。社區民警以入戶調查、安全檢查、發放宣傳手冊等為手段,開展治安防范宣傳教育,提高流動人口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防止不法侵害;市公安局還對部分暫住人口協管員上路檢查辦理暫住證,侵犯外來人員合法權益等問題進行了查處。勞動保障部門取消了對用人單位招用農村勞動力的行政審批和職業工種限制,實行了城鄉勞動者憑技能自主擇業、競爭上崗制度;開展了農民工勞動保障權益保護專項檢查活動和外來務工人員工資支付專項執法檢查。人口和計劃生育部門對外來婦女實行了與本市婦女“同管理、同服務、同享受”的計劃生育服務措施。教育部門大力推進“藍天計劃”,在全市改建興建了所公辦藍天學校,審批了所流動兒童簡易學校。
三、管理力度得到了進一步加大。全市各級公安機關本著什么問題突出就重點整治什么問題,哪里問題嚴重就重點整治哪里的原則,以整治促管理。至月份,開展了以打擊黃賭毒為重點的“清風行動”。月份至年底,又集中開展了以出租房屋、中小旅館、工地工棚、集貿市場等為重點的流動人口落腳點治安管控攻堅戰,在流動人口管理工作上取得了重點突破。全市共登記房屋出租戶戶,登記暫住人口人,安裝旅館信息系統家。依法落實了房屋出租戶的治安責任,全市房屋出租戶治安責任書簽訂率達到了。在重點整治的基礎上,各級公安機關結合社區警務戰略,進一步落實了長效管理措施;全面推行公寓式、集中式管理,××年,天寧青龍新市民公寓投入使用,武進江村正在建設更大規模的公寓,目前全市已經建立各種類型的外來人員集中居住點多個,入住外來人員萬人。
隨著我市經濟的進一步發展,全市流動人口總量繼續攀升,××年全市外來人口總量再創歷史新高,公安機關統計的外來人口已達到了萬人,比××年增加了萬人,增幅達。從形勢發展情況來看,預計××年全市外來人口的總量將突破萬,達到萬左右。大量外來人口的涌入,使全市流動人口管理工作遇到了更多的挑戰,面臨了更大的壓力?!痢聊炅鲃尤丝谥伟补芾砉ぷ骺傮w思路是:深入貫徹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的有關部署,堅持熱情服務與依法管理相結合,堅持善待弱勢群體與保護公眾合法權益相結合,著眼于推進“兩個率先”、構建和諧社會,致力于解決流動人口管理中的突出問題,致力于推進管理工作法治化、社會化、規范化、信息化建設,以弘揚“三創”精神為動力,以服務為基礎,以引導合理有序流動、維護社會穩定為主線,以嚴格執法管理為關鍵,進一步強化管理與服務措施,努力開創流動人口管理工作新局面。
一、強化服務措施,在改善農民進城就業環境上有新發展
外來人口的合理有序流動,對擴大消費市場、活躍城鄉經濟、調整勞動力結構起到了積極作用,對加速城市基本建設,促進商業、服務業的發展,作出了積極的貢獻。外來務工人員已經成為支持××發展一支不可或缺的力量,是建設××的“新市民”。各職能管理部門將切實轉變觀念,認真貫徹國務院有關部署,著力改善農民進城就業環境,大力推行市民化、親情化管理與服務,增強進城就業農民對流入地的認同感、歸屬感,營造共居一地、共保安寧、共創繁榮的和諧氛圍。
一是切實提高進城就業農民的生存、生活質量。完善戶籍管理制度配套改革政策,為農民進城落戶和就業創造良好的條件。大力推廣集中住宿、集中管理“雙集中”模式,切實改善進城就業農民的居住條件。繼續推行“藍天計劃”,認真落實其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政策,在入學條件等方面與當地學生同等對待。切實強化計劃生育服務,保障實行計劃生育的育齡夫婦享受國家規定的免費計生服務。按照《行政許可法》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規定,進一步清理和取消針對農民跨地區就業和進城務工歧視性規定和不合理收費。最近,市公安局在深化《創優經濟發展軟環境四十條措施》中已作出了承諾,公安機關除向暫住人口收取暫住證工本費(每證元)外,取消其他一切收費。
二是切實提高矛盾糾紛的預防化解能力。緊密結合建立“大調解”機制,加強對進城就業農民的法制宣傳和法律服務,推行法律進社區,完善法律援助和維權崗制度,建立溝通交流制度,積極預防、公正調處涉及進城農民的矛盾糾紛,全力維護社會穩定,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
三是切實提高進城農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保護的能力。深入實施“千校百萬”進城務工青年培訓計劃,提高進城農民的技術水平和就業能力。加強對進城就業農民中黨團員的教育管理,有條件的地方將在這類人員聚居地和單位建立臨時黨團組織。積極吸收進城就業農民加入工青婦和社區管理組織,使他們盡快融入當地社會。
二、強化重點攻堅,在流動人口落腳點管控上有新面貌
流動人口落腳點管控,是流動人口管理工作的切入點和突破口。從暫住人口選擇的暫住處所看,租賃房屋居住是主要形式,全市有的暫住人口居住在出租房屋內?!痢聊旯矙C關登記的出租房屋已達萬戶,租住人員達萬人。一些出租房屋成為違法犯罪分子特別是流竄犯、逃犯藏身的重點場所,成為不法分子實施殺人、、搶劫和黃賭毒等違法犯罪活動的窩點。由于受經濟條件制約,租賃房屋居住的外來人員大都是吃、住在一起,屋內煤爐、液化氣隨處亂放,私拉亂接電線現象普遍,安全事故隱患較多,對版權所有平安建設構成了嚴重威脅。根據省綜治辦、省公安廳、民政廳、建設廳、地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的通知精神,月日,市公安局已部署在全市集中開展出租房屋管控會戰,著力解決非法出租、非法從事中介經營、租住人員情況不明、藏污納垢等問題,嚴厲查處打擊各類違法犯罪活動。通過會戰,將達到以下目標:一是年內農村地區出租房屋登記率達%,城市和縣城鎮出租房屋登記率達%租住人員登記率達到以上。為了切實提高暫管人員的工作積極性,提高暫住人口房屋出租戶的登記率,市公安局還實行了登記辦證計件獎勵辦法,對辦理暫住人口登記、采集錄入信息并新發暫住證的,按每證元獎勵;對新登記房屋出租戶并簽訂治安責任保證書的,每登記一戶獎勵元。二是一些違法違規、藏污納垢的出租房屋得到依法整治和查處,房屋出租戶和外來人口集中、治安狀況復雜的重點地區得到有效整治,治安狀況明顯改觀,群眾安全感明顯提高。三是出租房主、房屋租賃中介機構業主的治安責任明晰,主動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管理工作的意識明顯增強,治安管理的規定和制度得到有效落實。納入登記的出租房屋的治安責任保證書簽訂率達%。四是各相關職能部門協調配合、整體聯動的出租房屋管理工作機制基本建立,集中居住管理模式得到普遍推廣,外來人口協管員隊伍穩定,綜合治理措施得到進一步落實,發現、預防和控制違法犯罪活動的能力明顯提高,絕不讓涉及出租房屋的問題成風成片,絕不讓出租房屋中發生在全國、全省有重大影響的惡性案件和事故。五是通過會戰,發現抓獲一批在逃犯罪嫌疑人和流竄犯罪、職業犯罪分子,摧毀一批犯罪團伙及地域性幫派,破獲一批案件。
三、強化執法工作,在保護流動人口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管理秩序上有新作為
過去,我們總把外來人口當成影響社會治安的消極因素,把他們作為防范管理的重點,實際上,外來人員中違法犯罪的多是些居無定所、沒有固定職業的人員。因此,各職能管理部門將全面理解和準確把握以人為本、執法為民的內涵,嚴格履行政府部門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職能,堅決杜絕不作為、亂作為現象。正確處理管理與服務的關系,通過實施有效服務,實現依法管理與熱情服務相統一;正確處理查處違法與保障人權的關系,實現打擊與保護相統一。堅持不等不靠不要,充分運用行政、經濟、法律、教育等多種手段,嚴肅管理秩序。年內,將扎實抓好五項工作:
一是依法嚴厲打擊混跡于流動人口中的違法犯罪分子。加強流動人口違法犯罪活動規律特點的研判,結合“十運會”安全保衛工作;以情報信息為主導,始終保持對流動人口犯罪的高壓態勢,嚴厲打擊職業犯罪、流竄犯罪和黑惡勢力犯罪等危害嚴重的犯罪活動,深化治安亂點排查整治工作,著力解決突出治安問題,保證治安大局穩定。
二是推進治安管理長效機制建設。加強暫住人口登記發證、治安信息員建設等各項基礎工作,嚴密重點場所、部位的治安檢查。
三是大力整頓勞動力市場秩序。深入開展勞動力市場秩序清理整治行動,重點打擊職業介紹領域的各種違法犯罪活動,取締各類非法職業中介機構。進一步加強對民辦職業中介機構的規范管理,引導和規范自發形成的零工市場。加大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清理力度,依法嚴懲惡意拖欠和克扣工資的企業。
四是深入探索妥善處理城市流浪乞討問題的有效途徑。認真總結救助管理工作的經驗和不足,改進救助服務,鞏固和完善“禁討區”制度,特別是落實流浪兒童、精神病人等特殊對象的保護性救助,切實做到保障流浪乞討人員合法權益與維護公眾合法權益的有機統一。
五是積極實施“預防拐賣女童和青年婦女項目”。維護流動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也是我們流動人口治安管理各只能部門義不容辭的職責。勞動、工會等部門將加強對流入我市女性的職業技能培訓,切實維護她們的合法權益;教育部門將挖掘潛力,保障外來女童能享受九年義務教育的權利,公安部門將嚴厲打擊拐賣婦女兒童犯罪活動和威逼利誘外來婦女從事陪侍的不法行為,為廣大農村婦女外出打工創造寬松的環境;司法部門將加強對外來婦女法律知識的普及宣傳,提高她們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和能力。
四、強化組織領導,在解決制約流動人口管理工作的障礙上有新突破
系統總結流動人口管理工作經驗教訓,深入分析面臨的嚴峻形勢,從現實與長遠結合上,從整體與局部結合上,深入研究,創新思路,努力破解制約流動人口管理工作的體制性、機制性、保障。
一是按照統籌發展、協調發展、可持續發展的要求,推動流動人口管理納入經濟社會發展和區域發展規劃,在解決管理力量嚴重不足、部門協作配合不緊、經費缺乏基本保障等實際問題上下功夫,逐步建立適應流動人口管理工作需要的組織機制和保障機制。
2006年我區的計劃生育工作在××××*區黨工委管委會的正確領導下,在市計生委的關心指導下,根據年初制定的工作考核目標,狠抓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基礎管理工作,建立以屬地管理,單位負責,居民自治,社區服務的現居住地管理為主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機制,使我區的流動人口管理工作得以健康有序地順利開展,具體主要做了以下幾點:
一、領導重視。版權所有
我區自屬地管理以來,經濟發展突飛猛進,流進人口呈逐年遞增之勢,對我區計劃生育基礎管理帶來了一些新問題,管理區領導對此高度重視,要求對流動人口采取公平對待、加強管理、深入服務為原則,切實做好流動人口管理工作,并要求地方派出所、工商、城管、村建辦、醫院等部門互相配合,協同做好工作,確保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機制順利開展。
二、健全網絡,規范管理
流動人口管理首先加強網絡建設,流動人口具有流動性、隱蔽性,這就要求建立一支素質高、業務能力強的計生網絡隊伍,為此一方面要加強婦女主任隊伍建設,對全區7個社區1個居委會的計生婦女主任及時進行了調整,明確任務,落實責任,制定考核細則,對于不合格、沒有責任心的計生干部堅決不用,調離崗位。同時通過培訓有關的計生政策法規、避孕節育、生殖健康等知識,提高計生干部依法辦事的能力。另一方面建立一支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計生指導員隊伍,使得計生網絡得以健全,社區上下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例如今年7月份××*社區一男青年與湖南省懷化縣的女青年同居后v版權所有懷孕,因該戶住房較偏僻,幸被社區指導員及時發現,上門做了工作后落實了補救措施,避免了一起早婚早育。
第二,全面推進村民自治與企業單位共同管理的管理模式。根據流動人口大部分工作在單位,居住在社區的特點,采用了企業單位與租住地共同管理的方法。對企業采用誰用工誰負責誰管理,并與單位法人代表簽訂計劃生育責任書,明確責任。今年我區××××針織廠就發生流進人員計劃外懷孕,社區婦女主任與工廠共同做了工作后,才得以落實補救措施。對社區私房出租戶由社區統籌管理,同時對流進人員做到每月見面一次,每季度清理一次,每半年查驗一次的方法及時掌握孕情動態,發現問題及早處理。今年9月份管理區集中清理流進人員1592名,其中夫婦雙方流入472對,已婚女單方156人,末婚女青289人末婚男青年153名,清理時為49人做了尿檢,共發現有計劃懷孕1人。無計劃懷孕3人,其中2人落實了補救措施,1人回老家流產。
三、加強宣傳教育,提供優質服務
對于流動人口我們一方面積極開展婚育新風進萬家活動,努力轉變流進人員的婚育觀念,對于新落實措施的群眾通過發放計生宣傳手冊、計劃生育知識100問等資料宣傳計生政策法規,對于有計劃生育的育齡婦女通過上門宣傳優生知識,提供福施福營養素以及健康婚育一卡通等活動,受到了群眾熱烈歡迎。同時我們不斷強化服務意識,對持有三證的育齡婦女免費辦理孕檢證明,今年共為256人辦理了孕檢證明,切實做到了同管理、同服務、同宣傳。
在對流進人員的計劃生育管理中還存在問題,主要是隨著流進人員的增加,外來人員計劃外懷孕比例明顯增多,而且流動性比較大,他們采用“游擊戰”的方式躲避計劃生育管理,因此很難及時清理到,即使清理到了,他們又會躲到其他地方,今年××*衛生院生育的6對外來人員中,無計劃生育就有3對,都是租住在相鄰的鎮上,臨產了才跑到偏僻的小醫院生育,這類人員證件不全,無法找到確切的戶籍地和住所,也為落實補救措施帶來了困難。
在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中,我們不斷摸索,積累經驗,充分認識到領導重視和部門齊抓共管是關鍵,村民自治和企業共管是核心,健全的網絡及高度負責的責任心是基礎,優質的服務和廣泛的宣傳是動力。今后,我們將根據群眾需求,繼續深化服務,與暫管中心互相配合,嚴格按照市人口與計生委《關于進一步加強人口與計劃生育基礎管理的意見》落實各項管理措施,每季開展一次以流進人口為主的清理登記工作,排查信息,摸清底數,力求做到五個清,即:流入總數清,人員結構清,孕情清,居住地清,工作單位清,使計劃生育宣傳教育、技術服務、查驗證明等落實到每個流動人員,為我××*區的經濟發展創造一個良好的、和諧的人口環境。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現居住地不是戶籍所在地,異地從事務工、經商等活動或者以生育為目的異地居住,可能生育子女的已婚育齡人員(以下簡稱已婚育齡流動人口)。
第三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統一領導本行政區域內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對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實行綜合管理并提供必要的保障。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納入本行政區域內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
第四條國務院計劃生育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全國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工作。
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工商行政管理、勞動就業、衛生、房產管理等行政部門應當配合同級計劃生育行政管理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做好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
第六條流動人口的計劃生育工作由其戶籍所在地和現居住地的地方人民政府共同管理,以現居住地管理為主。
流動人口現居住地的地方人民政府負責對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的日常管理,并將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納入當地計劃生育管理。
第七條成年流動人口在離開戶籍所在地前,應當憑合法的婚姻、身份證件,到當地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管理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辦理婚育證明。
婚育證明的內容應當包括:姓名、性別、年齡、婚姻狀況、居民身份證號碼、生育狀況、落實節育措施狀況、計劃生育獎罰情況等。
第八條成年流動人口到現居住地后,應當向現居住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交驗婚育證明?,F居住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查驗婚育證明后,應當依照本辦法第二條的規定,對已婚育齡流動人口予以登記,并告知其接受當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的管理;婚育證明不完備的,應當要求補辦。
第九條流動人口現居住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應當向其中的已婚育齡流動人口進行人口與計劃生育宣傳,并組織有關單位向育齡夫妻提供避孕節育措施服務。
第十條有關部門審批成年流動人口的暫住證、營業執照、務工許可證等證件時,應當核查其現居住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查驗過的婚育證明,并將審批結果通報其現居住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沒有婚育證明的,不得批準。
第十一條與已婚育齡流動人口形成勞動關系的用人單位和個人應當負責被招用的已婚育齡流動人口的計劃生育管理工作,并接受其現居住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管理部門監督檢查。
第十二條向已婚育齡流動人口出租或者出借房屋的房主,應當配合其現居住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做好已婚育齡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工作。
第十三條已婚育齡流動人口申請在現居住地生育子女的,應當在其戶籍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管理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按照當地有關規定辦理生育證明材料。
已婚育齡流動人口可以憑其戶籍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管理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出具的生育證明材料,在現居住地生育子女。
第十四條已婚育齡流動人口現居住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應當與其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建立聯系,并將已婚育齡流動人口的避孕節育情況向其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通報。已婚育齡流動人口也可以自行將其現居住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出具的避孕節育情況證明寄回其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已婚育齡流動人口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在了解已婚育齡流動人口避孕節育情況后,不得再要求其回戶籍所在地接受避孕節育情況檢查。
第十五條對已婚育齡流動人口中獨生子女的父母的獎勵,由其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按照本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六條已婚育齡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情況統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七條已婚育齡流動人口的節育手術費,有用工單位的,由用工單位負擔;無用工單位的,先由本人支付,憑其現居住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證明,由本人在其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報銷。
第十八條在已婚育齡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由當地人民政府和計劃生育行政管理部門給予獎勵。
對已婚育齡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不負責任,未達到計劃生育工作目標的單位和個人,由當地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按照本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十九條已婚育齡流動人口違反計劃生育規定的,由其現居住地或者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或者計劃生育行政管理部門按照本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已婚育齡流動人口因違反計劃生育規定在一地受到處理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實再次受到處理。
第二十條偽造、出賣或者騙取婚育證明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管理部門給予警告,可以并處1000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3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一條不按照規定辦理婚育證明,經其現居住地的計劃生育行政管理部門通知后,逾期仍拒不補辦或者拒不交驗婚育證明的,由其現居住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管理部門給予警告,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二條拒絕為成年流動人口辦理婚育證明或者為其出具假證明的,由當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并可以建議有關部門對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二十三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工商行政管理、勞動就業、衛生、房產管理等行政部門工作人員審批成年流動人口有關證件時,不查驗婚育證明或者明知無婚育證明而予以批準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