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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是人群密集的場所,學生是易感人群,極易被傳染病感染并造成流行。為了切實做好傳染病防控工作,保障青少年身心健康,保持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這里給大家分享一些關于2021預防傳染病工作計劃,供大家參考。
預防傳染病工作計劃1一、指導思想
落實健康第一的指導思想,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及市、縣有關文件精神,以科學的觀點,人本的意識,和諧的主題為中心,構建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管理和應急機制,切實做到對傳染病的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保證學校教育教學的正常開展
二、實施措施
(一)成立傳染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
(二)完善傳染病突發事件處理預案,建全傳染病報告網絡。
班主任、科任教師如在晨檢、午檢中發現病例,應立即報告校主管領導,采取相應措施。學校疫情報告員向縣疾控中心和教育局主管局長報告,主管局長向局長辦公會議通報。衛生部門上報衛生局主管領導。H
(三)嚴格執行疫情報告制度
1.各班要嚴格執行晨檢、午檢制度。
學校要指定專人負責疫情統計報告,于晨檢、午檢后1小時內,統計出勤情況,嚴格篩查學生缺課原因,追查病因,并及時上報各類傳染病病例。目前尤其對于水痘、腮腺炎、麻疹、風疹、流腦、手足口病的學生尤為關注。要求學生提前10分鐘進班,班主任教師首先要仔細觀察學生精神狀態,發現萎靡、發熱和皮膚異常情況的學生及時通知領導小組進行篩查。
2.實行傳染病快速報告制度
(1)同宿舍、同班級一天內發病3例或連續3天內多例(5例以上)學生患病,并伴有相似癥狀(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黃疸等),要在24小時內報告。
(2)發現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時,立即報告。
(3)個別學生出現不明原因高熱、呼吸急促或劇烈嘔吐、腹瀉等癥狀時,要在24小時內報告。
(4)發現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或其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24小時內報告。
(5)發現甲類或甲、乙、丙類傳染病暴發出現,1-2小時內必須報告。
(四)做好宣傳普及工作
1.加強師資培訓。
以“學校傳染病的防控”為主要內容,對班主任、住宿生管理員進行崗位培訓,并利用全體會時間對全體教職工進行傳染病知識的培訓,了解傳染病防控相關知識,為晨檢、午檢的落實尋找科學依據,共同做好傳染病防控工作。
2.在學生和家長中大力宣傳傳染病防治知識。
下發致家長的一封信,向家長宣傳傳染病防控知識,取得家長的配合和支持。
(五)構筑防病屏障
1.疫苗接種。
疫苗接種是預防傳染病的積極有效的方法。
2.切斷傳播途徑。
(1)大力開展愛國衛生運動。要結合傳染病預防重點工作,及時清整校園死角,清除蚊蠅滋生地,清除園林綠地、閑置空地、垃圾雜物,徹底消滅衛生死角。
(2)開窗通風,讓教室有足夠的新鮮空氣,是預防呼吸道傳染病的有效方法。
(3)鼓勵學生多到室外活動,增強學生體質,加強免疫力。
3.隔離傳染源。
嚴格按照《傳染病法》規定的隔離期實施病員規范隔離。復課時要有衛生部門(傳染病醫院)開據的病愈證明方可進校上課。水痘隔離14天,并結痂完全脫落,腮腺炎從發病至少10天,并腮腺腫大完全消失。
4.室內消毒。
由總務處安排專人,按學校制定的制度進行。
5.日光消毒:對于寄宿學生的被褥、墊子不易擦拭的物品要定期清洗干凈,并在日光下暴曬,可以起到良好的殺菌效果。
6.養成勤洗手的好習慣,教育并督促學生用肥皂和流水洗手。
可用淡鹽水漱口,清洗鼻腔,不用公用毛巾及手帕。
三、工作要求
(一)學校各相關部門各負其責,落實好各項工作。
(二)進一步完善各項工作制度,確保人員、物資、經費得到保障。
(三)嚴格落實防控工作措施,認真處理好各環節工作。對措施不力、引起嚴重后果的,對遲報、瞞報疫情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預防傳染病工作計劃2學校是人群高度密集的場所,學生是有關傳染病易感人群之一。為進一步加強傳染病預防與控制工作,有效預防與控制傳染病在學校的發生和蔓延,確保學生身心健康,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特制訂學校傳染病預防工作計劃: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要充分認識加強學校衛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和長期性;進一步強化學校傳染病防控工作的責任意識,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職責,密切配合衛生等部門,制定、完善和落實相應的傳染病預防與控制工作預案,確保學校師生身心健康,努力把傳染病預防與控制工作抓緊、抓好、抓實、抓出成效。從而將學校衛生防疫工作落到實處。
二、認真監控,及時報告疫情信息
建立和落實晨檢制度,加強對學生健康狀況的監測。晨檢工作應在學校傳染病疫情報告人的指導下,由班主任或副班主任對早晨到校的每個學生進行觀察、詢問,及時了解學生出勤、健康狀況;發現學生有傳染病早期癥狀者(例如發熱、全身疼痛、頭痛、嘔吐、咳嗽等)以及可疑傳染病患者(請病假的學生應查明病因),及時報告兼職衛生保健教師和學校傳染病疫情報告人進行排查,以確保做到早發現,早報告。班主任要利用晨會課、健教課時間,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進行健康教育,同時要教育學生,進行自我觀察,如有發熱、全身疼痛、頭痛、嘔吐、咳嗽等身體不適時,要及時告訴家長或老師,以確保早發現、早治療。
學校傳染病疫情的報告人,負責學校傳染病的監控與報告工作。學校傳染病疫情報告人要與班主任加強溝通,及時了解學生的出勤、健康情況,一旦發現傳染病病人或疑似傳染病人,應在第一時間向校長室及區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同時向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報告。報告內容應包括:發病時間、發病地點、發病人數、主要癥狀、密切接觸者、已采取的措施等。防止瞞報、漏報、緩報現象發生。
三、采取有效措施,及時控制疫情
學校除做好傳染病疫情報告以外,要按照衛生部門的要求,對患病學生采取隔離治療等措施,將疫情控制在萌芽狀態;如發生暴發疫情或新病例持續不斷等情況,要根據衛生疾控部門提出的疫情控制措施,經區局同意,在一定范圍內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人群集聚的大型室內活動,嚴防疫情擴散。要注意做好學校教學、生活場所的通風和換氣,保持空氣新鮮;食堂不得購買無證食品;加強學生體育鍛煉,保證充足的休息時間,增強學生體質,提高機體抵抗疾病的能力。鼓勵學生有病及時就醫并在家休息等。
四、大力開展健康教育,提高衛生與防病意識
學校要充分利用時間及各種形式,對學生集中進行傳染病預防知識的強化教育,切實增強學生的衛生防病意識。還應利用家長會、告家長書等形式,向家長宣傳相關預防知識,以取得家長的配合與支持。
預防傳染病工作計劃3為進一步貫徹《中國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控法》,全面落實傳染病的各項防控措施,有效的預防和控制傳染病的暴發和流行,提高傳染病發現和診治水平,做好今年傳染病防控工作,在醫院分管院長的領導下,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20--年傳染病防控工作計劃:
一、認真執行國家傳染病有關法律法規,健全規章制度
1、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控法》等相關法規,以及衛生行政部門和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及我院制定的有關傳染病防控工作的要求和規定。
2、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和條例,建立和健全醫院疫情管理和報告制度,組織制定各項疾病防控工作計劃和措施,并組織實施。
二、嚴格督促檢查規范化管理
1、做好傳染病疫情管理和報告工作,有專職人員負責全院傳染病報告卡的收集、審核、上報、訂正工作。
2、傳染病病例報告:責任報告人在首次發現或診斷法定傳染病人、疑似病人時,應立即認真填寫“傳染病報告卡”和“傳染病登記本”,并按規定的時限和程序上報。
3、傳染病信息網絡直報:根據疫情需要,專職疫情報告人員,審核確認“傳染病報告卡”后,通過國家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系統進行網絡報告。
4、定期開展傳染病的漏報檢查,進一步加強傳染病報告時限的落實工作,做到各負其責,抓好各個環節。
三、加強傳染病防控知識宣傳教育
1、通過各種形式廣泛宣傳傳染病防控知識,宣傳傳染病防控知識,根據傳染病特點和季節性普及傳染病防控知識,提高人民群眾的防病知識和能力。
2、加強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管理工作,提供及時、科學的防控決策信息,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
3、認真做好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對醫院的疫情管理和報告的檢查工作,配合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搞好疫情調查工作。
四、加強疫情管理,落實防控制度
完善傳染病防控工作各項制度,認真細致地落實預檢分診、門診日志登記工作,每月對各科室進行傳染病報告檢查,查閱門診、急診病人登記,檢驗科及放射科及CT室的各種登記本,確保全年傳染病防控工作做到無漏報。
五、加強對科室的傳染病防控工作的技術指導
督促各科室健全各項管理制度,規范門診日志記錄,提高疫情信息報告質量。報告及時率和傳染病報告卡填寫完整率、準確率必須達100%。
六、規范腸道門診、完善發熱門診建設
進一步規范腸道門診運轉,按時開診;完善發熱門診建設,依托感染科,做好發熱病人管理。
七、完善傳染病防控部門自身建設
進一步完善傳染病防控部門自身建設,明確崗位職責和任務,做好傳染病、腫瘤報告、死亡醫學證明管理等工作。同時持續加強業務學習和培訓,3月份安排專人到疾控中心接受專項短期培訓,提高業務素質和能力。根據情況增加防控人員,保證各項防控工作的有效實施。
預防傳染病工作計劃4學校是傳染病的集散場所。每天學生從四面八方匯集到學校,由于他們的免疫功能尚不完善,抵御各種傳染病的能力較弱,一旦傳染病發生,易于傳播和流行,并可能擴散到家庭和社會。及早采取有力的防控措施,對學生中的傳染病做到早發現、早診斷、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有效防控學校傳染病,保護學生的身體健康,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
一、學校常見傳染病種類及癥狀:
1、出疹性疾病:
麻疹:由麻疹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傳染病,因全省多次組織麻疹疫苗的強化免疫,目前多為散發。好發于冬春兩季。臨床特征為發熱、流涕、咳嗽、眼結膜炎、口腔粘膜斑及全身皮膚斑丘疹。??刹l肺炎,而危及嬰幼兒生命。其發疹特點為先熱后疹,皮疹顏色深,疹間參差不齊,手摸粗糙,疹后皮膚呈皮糠樣改變。傳染期一般為出疹前5日至出疹后5日,以潛伏期末到出疹后1、2日傳染性最強?;疾『罂色@得持久免疫力,第二次發病者較少見。
隔離期限:出疹后5天,合并肺炎隔離至出后10天。
風疹:由風疹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傳染病,因疫苗接種率普遍不高,兒童普遍易感,易呈暴發流行。流行季節為冬春季,臨床特征為為發熱,皮疹,耳后及枕部淋巴結腫大。皮疹顏色淡,出疹均勻,整齊,疹后皮膚光滑,干凈如常。
隔離期限:出疹后5天,合并肺炎隔離至出后10天。
2、流行性腮腺炎:簡稱流腮,由腮腺炎病毒所引起,全年均可發病,但以冬春為主。
在學校及幼托機構易造成暴發流行。臨床特征為發熱及腮腺腫、痛。腮腺炎其病雖不可怕,然而其并發癥卻十分可怕??赡軐е拢?、男生炎:較大兒童及體弱患兒易并發炎,常有一側或雙側腫大、疼痛。若治療不及時出現萎縮而引起無精癥,故而不生育;2、卵巢炎:10歲以上女患兒易并發卵巢炎。癥狀是小腹部及腰骶部疼痛、全身乏力,發燒較重可達39℃以上。治療不及時,婚后不孕;3、腦膜腦炎:在腮腺腫大一周后出現嗜睡、嘔吐、頭痛、頸項強直、發燒39℃以上,一般無抽搐。
隔離期限:至腮腺完全消腫后3天止,自發病起約3周時間。
3、手足口病:是腸道病毒引起的常見傳染病之一,多發于5歲以下的嬰幼兒。
最典型的起病過程是發熱(體溫在39℃以下),進而出現咽痛,幼兒表現為流口水、拒食。手、足、口腔可發現皮疹、丘疹或皰疹,伴有咳嗽、流涕、食欲不振、嘔吐等癥狀。個別患者可引起心肌炎、肺水腫、無菌性腦膜炎等致命性并發癥。
隔離期限:自發病日起14天。
4、流行性感冒:是由流感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傳染病,流行無明顯季節性,以冬春季節為多。
臨床特點為急起高熱,體溫達39-40℃甚至更高,伴頭痛、全身酸痛等。以全身中毒癥狀重,而呼吸道癥狀輕為特征。流感病毒的變異化非???,是一種無國界的傳染性強、傳播速度快的疾病。多數人以為流感是小病而不加理會,其實每年死于流感的人不勝其數。流感病毒若入侵器官,可引致嚴重的并發癥,例如肺炎、支氣管炎、心力衰竭等,后果十分嚴重。傳播途徑為空氣飛沫經呼吸道傳染,人群普遍易感。發病3天內傳染性最強。
隔離期限:自發病日起7天
5、水痘:是一種常見、多發的兒童傳染病,由水痘-帶狀皰疹病毒引起。
臨床特點是皮膚粘膜出現瘙癢性水皰疹。水痘結癡后病毒消失。接種水痘疫苗是預防這種傳染病的有效措施。并發癥:皮膚繼發感染:最常見,如膿皰瘡、蜂窩組織炎等;水痘肺炎;心肌炎、腦炎。易感孕婦在妊娠早期如患水痘,終止妊娠是最佳選擇。
隔離期限:至水痘皰疹完全結痂為止,但不少于發病后7天。
6、流腦:為腦膜炎雙球菌引起的急性呼吸道傳染病,常見于冬春季,病變主要在腦膜、臨床特點為起病急、高燒、頭痛、皮膚瘀點及腦膜刺激癥。
現已有疫苗預防,發病率低。
隔離期限:癥狀消失后3天,但不少于發病后1周。
7、乙腦:為乙型腦炎病毒引起的中樞神經系統的急性傳染病。
流行季節為7、8、9三個月,傳播途徑是經蚊子叮咬。臨床上以高燒、意識障礙、抽搐及腦膜刺激癥為特征?,F已有疫苗預防,發病率低。
隔離期限:隔離至體溫正常。
8、艾滋病:根據教育部和衛生部要求預防艾滋病學校健康教育要達到以下目標:
在青少年中普及有關艾滋病預防的基本知識,提高學生對艾滋病、性病相關知識的知曉率。培養學生健康的生活方式,使他們能明確認識到人類通過糾正自己的不良習慣和行為能夠避免艾滋病病毒的感染。增強預防艾滋病、性病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使青少年認識到艾滋病的傳播沒有國界。我國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國家,是國際社會的一員,有責任和世界各國攜手共同努力以制止艾滋病的蔓延。倡導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患者的關愛,反對歧視,開展救助。具體實施要求:
1、學校應遵循“預防為主,嚴堵源頭為重”的原則,成立艾滋病等傳染病防控領導小組,建立防控傳染病應急預案,使學校對艾滋病等各類傳染病的預防措施落實到位,責任到人,切實有效地開展傳染病防控工作。
2、建立健全學校衛生管理組織網絡。
以學校領導、班主任、學生及各班衛生委員等為主干組成三級管理網絡體系,組織學習教育部、市教育局、市衛生局下達的有關貫徹、落實《中國遏制與防治艾滋病行動計劃》等文件,進行廣泛動員宣傳教育。
3、制定實際的防控艾滋病政策、制度及計劃,使防控工作有序進行。
4、運用多形式、多渠道開展防控艾滋病教育。
通過專題講座、播放多媒體教學片;通過課堂教育如在政治、生物、體育與保健等各學科教育中有機滲透相關知識,使預防艾滋病健康教育工作做到經?;⒍鄻踊?,并始終貫穿整個學校教育教學的全過程,反復強化,深入人心,確保遏止與防治艾滋病五年計劃貫徹、落實,并得到有效防控。
5、利用年內各個世界衛生日、衛生宣傳日等活動,開展豐富多樣的健康教育活動。
如開展板塊展覽、知識競賽、班團課、社區服務等活動,廣泛開展預防艾滋病的有益健康教育活動,寓教于樂。
6、學校圖書館、閱覽室等應備有一定數量的健康知識教育叢書,供學生閱讀。
7、要充分發揮學校工會、團委、學生會的協同作用,提高預防艾滋病健康教育的效果。
要將學校教育與家庭、社區教育有機結合,通過學生參與社區綜合實踐活動,把相關知識傳遞給家庭以及社區其他成員,從而帶動社區預防艾滋病健康教育工作的蓬勃開展。
預防傳染病工作計劃5我校是一所寄宿制初級中學校,做好學校傳染病預防和控制工作,對保障全校學生及教職員工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維護社會的穩定意義重大。
一、傳染病預防
1、按照國家對傳染病實行預防為主的方針,針對學校人口密集的特點,容易在學生中發生的常見傳染病,如病毒性肝炎、肺結核、痢疾、腸道傳染病等,開展傳染病預防知識和預防措施的衛生健康教育工作。
2、定期組織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增強師生的公共衛生安全意識,促使師生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提高自我防范的能力。
3、定期組織力量消除鼠害和蚊蠅等病媒昆蟲及其它傳播傳染病的或者患有人畜共患傳染病的動物危害。
4、有計劃地建設和改造公共設施,對污水、污物、糞便進行無害化處理,改善飲用水衛生條件。
5、建立有計劃的預防接種制度,每年新生入學進行傳染病預防接種。
6、食堂飲食從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健康合格證后方可上崗。
二、傳染病疫情報告
疫情的報告和管理在預防、控制和消滅傳染病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準確及時的疫情報告是控制疫情蔓延的情報信息,健全的疫情報告管理組織和管理制度是確保疫情報告準確及時的關鍵。
疫情報告時限和辦法: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實施辦法》要求執行。
按照《學校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之規定,每個教職工及學生均為法定疫情報告人,學校為我校責任疫情報告人。任何人發現傳染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時,均有報告的責任和義務,可用口頭、書面、電話等方式向學校、管理老師或班主任、保衛迅速報告,相關科室和人員接到報告后,迅速報告校醫務室,由校醫務室及時整理出文材料向學校領導報告,同時向上級主管部門(財政廳)及上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如果隱瞞不報、漏報、謊報或延期報告的,要追究當事人有關責任。
三、傳染病控制措施
1、經醫療保健機構、衛生防疫部門確診為傳染病者,應及時予以隔離治療(學生應當辦理休學手續),隔離期限根據醫學檢查結果確定。
2、對疑似傳染病的病人,在明確診斷前,安排在指定場所進行醫學觀察;
密切接觸的人員,實施必要的衛生處理和預防措施。
3、建立學生定期健康檢查制度,及時發現傳染病患者并采取相應的隔離防范措施,及時切斷傳染病在學校的傳播途徑。
一、完善長效機制,建立三位一體的家庭教育工作格局
我區不斷探索新時期家庭教育的新特點、新規律、新方法、新途徑,逐步形成了家庭、社會、學校三位一體的家庭教育工作格局。健全領導機制。我區于1998年成立了家庭教育研究會,并在區婦兒工委的指導下開展工作。20*年又成立以分管副區長為組長,以婦聯、教育、宣傳、衛生、司法等部門為成員的家庭教育領導小組,加強對全區家庭教育工作的統一領導和協調。同時,各鎮(辦事處、經濟開發區)也成立了家庭教育指導小組9個,咨詢服務點16個。200*年11月,召開了全區家庭教育工作會議,進一步明確新階段指導和推進家庭教育工作的任務和措施。完善工作制度。先后制定下發了《××區家庭教育工作“十五”計劃》、《××區“家庭育人”工程實施計劃》、《××區小公民道德建設實施計劃》、《××區家長學校行為規程》、《××區家長教育行為規范》、《××區合格家長學校達標條件》等文件。同時區家教協會建立了例會、考核、評估和表彰四項制度,對“家庭教育十五計劃”實施情況及時考核、評估和表彰。區政府分管區長、區婦聯主席與各鎮(辦事處、經濟開發區)分管領導和相關單位簽訂了家庭教育目標管理責任狀,把家庭教育工作作為政府統籌、部門負責的系統工程來把握和運作,確保工作落到實處。壯大教育隊伍。積極依托有關部門力量,建立了由婦幼醫生、優秀教師、離退休干部和社會各界知名人士組成的理論研究、教育宣講、教育督導和教育志愿者四支隊伍,在全區開展巡回宣講、理論研討、愛心援助、論文征集等活動。
二、創新活動載體,營造未成年人成才的外部環境
牢固樹立品牌意識,積極打造家庭教育活動品牌。一是圍繞和諧家庭目標,打造家庭文化建設品牌。堅持一年一主題、一年一亮點的原則,開展各類家庭文化主題活動。先后開展了“家家新,家家美,家家樂”家庭文化建設活動,舉辦了家庭才藝大賽、手工制作展評、書畫大賽、趣味運動會,開展了“家家有藏書,人人讀好書”的讀書進家庭活動和“千家萬戶治家格言、座右銘”簽字儀式,建立了一批巾幗讀書站和親子讀書屋,開展親子活動。在這些活動中,堅持以人為本,圍繞“家”字這個中心,突出“教育”這個主題,做好“和諧”這篇文章,在全社會形成了互幫互學,爭當“五好文明家庭”的良好氛圍。
二是結合“小公民道德建設計劃”,打造兒童成長教育品牌。先后與區教育局、計生局、團區委等部門聯合舉辦了以“塑造未來,關注成長”為主題的“陽光情”暑期特別行動、少兒藝術節、獨生子女才藝大賽、“小公民道德建設”實踐示范基地爭創等活動。2004年7月20日,圍繞家長最關心的話題--如何對孩子進行“養”和“育”的問題,舉辦了“我們共同走過”--××區首屆“堯舜杯”家教電視對話活動,特邀徐州師范大學心理學教授李梅老師作現場點評。專題片在區電視臺連續播出后,引起較大反響。
三、發揮家長學校主陣地作用,創建未成年人成長的家庭平臺
家長學校是開展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導,提高家長家教能力和家教水平,樹立正確育人觀、人才觀的主要陣地。我們把辦好“家長學校”納入家庭教育的整體工作計劃之中并切實加強管理,家長學校工作呈現出“五有”(有組織、有計劃、有落實、有督查、有總結)、“三性”(現實性、系列性、創造性)的特色。
一是整合社會資源,建好校。區文教體局承擔起組織和指導家庭教育工作責任,興辦本系統各類家長學校,健全溝通機制。區民政局把指導社區開展家庭教育工作作為推進社區建設的重要內容,倡導社區共建意識和科學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先后在廣場社區、民樂苑社區等社區開辦0-3歲和3-6歲幼兒園,同時開辦幼兒家長學校4所。區衛生、計生、司法等部門根據各自實際,創造性舉辦本系統各種類型的家長學校,其中區計生局結合工作實際,開辦了11所新婚夫婦和孕婦學校,及時向新婚夫婦傳授“優生、優育、優教”知識。區文化部門積極規范文化市場管理,清除各種危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垃圾文化。全社會形成了尊重少年兒童、關心家庭教育、重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良好氛圍。
二是創新辦學理念,辦好學。隨著家長學校的不斷成長,拓寬教學領域,創新辦學方式是新形式下辦好家長學校的有效途徑。我們采取“請進來、走出去”的辦法,“請進來”即引進外地及兄弟單位的先進經驗,邀請區內外知名專家和成功家長到各校開設講座,進行經驗交流;“走出去”即走出校門創辦家長學校。首先選擇××中學作為試點,協調老礦、夏橋兩個街道辦事處,分別在夏橋園東社區、校東社區和老礦徐耐宿舍等社區開辦了社區家長學校,在取得經驗的基礎上,向全區推開,把家長學校工作的著眼點從為“升學”服務轉變到既“成人”,又“成材”上來。在教學中,堅持“四盡”原則,不斷豐富教學內容,創新教學方法,即盡可能圍繞向廣大學生家長提供系統的心理健康與教育的理論知識;盡可能介紹一些國內外促進青少年健康成長的科學方法與進展信息;盡可能系統反映學校對學生心理發展研究的一些成果;盡可能服務并促進學校教育教學研究工作的發展與家長綜合素質的全面提高。
三是實施雙向交流,上好課。為鼓勵廣大家長積極參與家長學?;顒?,堅持到社區召開居民、家長教育調研會,讓家長們放開思想談意見,真心實意提建議,同時,也深入了解學生家長的思想態度、家庭育人的環境、經濟生活等狀況。每次上課前提前下發邀請書,確保各家長有足夠時間妥善安排好工作、生活等,按時參加校內活動;在課堂上,巧妙安排家長代表發言,增強研討氛圍;學年結束,表彰一批優秀學員,樹典型,促提高,真正實現了“推倒院墻辦教育”、齊心協力育英才的目標。
四、拓展教育領域,推進特殊家庭子女思想道德建設
近年來,由于勞動力大量過剩,外出務工人員越來越多,因此,“留守兒童”的家庭教育管理出現了一個空檔。針對這種情況,我們將家庭教育領域積極向這部分人群重點拓展。于2005年2月25日在汴塘茸山小學召開了建立“留守兒童”指導服務站現場推動會,下發了活動的具體通知、工作職責、管理制度和各項具體措施。目前,全區各鎮全部建立了“留守兒童”指導站,“留守兒童”達到一定人數的村全部建立了服務站。新華日報、揚子晚報、省電視臺和市、區新聞媒體等分別以不同形式和方法介紹了我區這一做法,并積極向社會廣泛宣傳呼吁,切實呵護“留守兒童”的成長成才。
(一)以建立指導服務站為依托,健全“留守兒童”教育管理體系。我們在各鎮設立了“留守兒童”指導站,具體指導各村“留守兒童”服務站建設,由服務站對“留守兒童”實行全過程管理,全方位服務,全天候跟蹤。建立了聯系制度、活動制度、檔案管理制度、培訓制度四大制度。為每個留守兒童建立“成長檔案”,詳細記載留守兒童家庭成員情況,在校在家的相關表現,進行長期跟蹤調查,了解他們的生活近況、心理情況,以便及時發現問題進行補救。
《重慶市家庭教育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在市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上表決通過,將于今年9月1日正式施行。
條例規定,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對未成年子女進行社會公德、家庭美德、生活技能、行為習慣和身心健康等教育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教育。
婦聯副主席謝曉曦表示,每年5月第三周周一為我市家庭教育日。如果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職責,經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應根據有關人員或單位申請,撤銷監護人的資格。
條例規定,父母如果不能與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應當委托有監護能力的其他成年人或機構教育未成年子女,同時通過各種方式與未成年子女及其他監護人和學校聯系交流,定期團聚。
條例規定,中小學、幼兒園應當成立家長委員會、家長學校,向家長提供家庭教育咨詢和輔導。父母及其他監護人參加學校家庭教育活動,其所在單位應當支持。
條例還規定,市、區縣政府保障未成年子女在父母務工地就近入(托)學、參加考試、居住等。
下面是條例全文
《重慶市家庭教育促進條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推進家庭教育發展,促進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長,增進家庭幸福、社會和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行政區域內家庭教育的實施、指導和服務,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本條例所稱家庭教育,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對未成年子女的教育和影響。
第四條家庭教育遵循家庭盡責、學校指導、社會參與、政府推進的原則。
第五條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是家庭教育的直接責任主體,依法承擔家庭教育義務。
第六條推進家庭教育健康發展是政府、社會和每個家庭的共同責任。
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社會組織、村(居)民委員會、企業事業單位和個人應當為家庭教育提供支持。
第七條市、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應當將家庭教育事業發展列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將家庭教育工作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
第八條市、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是本行政區域家庭教育議事協調機構,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家庭教育工作。婦女聯合會(以下簡稱婦聯)負責家庭教育議事協調機構的日常工作。
市、區縣(自治縣)婦聯和教育行政部門負責指導、推進家庭教育工作。
民政、衛生和計生、公安等部門,以及關心下一代工作組織,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家庭教育相關工作。
第九條每年5月第三周的星期一為本市家庭教育日。
第二章家庭實施
第十條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對未成年子女進行社會公德、家庭美德、生活技能、行為習慣和身心健康教育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教育,促進未成年人全面發展。
第十一條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學習家庭教育知識,樹立正確的家庭教育觀念,掌握科學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的能力。
第十二條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言傳身教,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教育和影響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家庭成員應當共同培育積極健康的家庭文化,傳承良好家風,構建平等和諧的家庭教育環境。
第十三條父母應當與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依法履行監護職責。
父母未與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一)委托有監護能力的其他成年人或者機構教育未成年子女;
(二)通過各種方式與未成年子女及其他監護人和學校聯系交流,了解掌握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學習和心理狀況,定期與未成年子女團聚;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四條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配合有關國家機關、社會組織和村(居)民委員會依法開展的家庭教育指導活動。
第十五條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接受學校的家庭教育指導,參加學校的家長委員會、家長學校等組織開展的家庭教育活動。
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主動與學校溝通未成年子女學習、生活情況,配合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對未成年子女進行教育。
第十六條未成年人父母離異的,雙方應當繼續共同履行對未成年子女的家庭教育義務。一方履行家庭教育義務時,另一方應當予以配合。
養父母、與繼子女形成撫養教育關系的繼父母,應當履行對未成年養子女、繼子女的家庭教育義務。
第十七條未成年子女應當接受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的教育,參加學校和社區(村)家庭教育指導機構開展的家庭教育活動。
第十八條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成年人可以向學校、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所在單位、村(居)民委員會、婦聯、民政部門、未成年人保護組織反映、投訴、求助,或者向公安機關報案,相關單位和組織應當及時處理:
(一)不履行家庭教育職責,使未成年子女置于無人照看或者危險狀態的;
(二)采用暴力、侮辱等方式實施家庭教育的;
(三)因父母死亡、失蹤、重病、重度殘疾,或者父母雙方服刑、強制戒毒及其他情形不能履行家庭教育職責的。
其他單位和個人發現前款所列情形,或者未成年子女認為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的教育有損自己身心健康的,可以向相關單位和組織反映。
第三章學校指導
第十九條中小學、幼兒園應當建立健全家庭教育工作制度,將家庭教育工作納入學校工作計劃。
第二十條中小學、幼兒園應當將家庭教育工作納入教職工業務培訓內容,建立家庭教育工作隊伍。
第二十一條教師進修培訓機構應當將家庭教育課程納入師資培訓計劃。
鼓勵師范院校和其他有條件的高等院校、研究機構設置家庭教育專業或者課程,開展家庭教育研究。
第二十二條中小學、幼兒園應當定期開展家庭教育指導與交流活動。
中小學、幼兒園應當成立家長委員會、家長學校,向家長提供家庭教育咨詢和輔導。
中小學的家長學校每學期應當開展兩次以上家庭教育活動。幼兒園的家長學校每學期應當開展三次以上家庭教育活動。
第二十三條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未按照要求參加學校家庭教育活動的,學校應當及時與其聯系和溝通。
未成年人在學校有違紀、違法或者其他不良、不當行為的,學校應當及時告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無法告知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或者告知后仍不履行家庭教育責任的,學校應當向其所在的單位或者村(居)民委員會通報情況。
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履行家庭教育職責有困難的,學校應當及時提供家庭教育指導和幫助。
第二十四條中小學、幼兒園及師范院校應當協助當地家庭教育指導機構開展家庭教育指導工作。
第四章社會參與
第二十五條辦理結婚、離婚登記時,婚姻登記機構應當對申請人進行家庭教育宣傳指導。
第二十六條婦幼保健院等醫療服務機構應當組織開展家庭教育宣傳指導。
鼓勵醫療服務機構和其他社會組織建立孕婦學校、新生兒父母學校,開展公益性早期家庭教育指導。
第二十七條履行監護責任的寄養、助養機構或者家庭,應當履行家庭教育義務。
兒童社會福利機構應當對寄養孤兒的家庭提供家庭教育指導服務。
未成年人流浪乞討或者離家出走的,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應當對未成年人進行臨時照料,為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導、情感撫慰等服務。其戶籍所在地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應當對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導,并將其履行家庭教育義務的情況納入監護評估內容。
第二十八條鼓勵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將家庭教育納入單位文化建設,把家庭教育情況作為評選文明職工、文明家庭和文明單位的重要內容,為職工實施家庭教育創造條件,提供支持。
父母、其他監護人參加學校家庭教育活動,其所在單位應當支持。
鼓勵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為職工提供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導服務。
第二十九條為婦女、兒童提供公共服務的機構和組織,應當開展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導。
第三十條設立經營性家庭教育服務機構或者提供經營性家庭教育服務的,應當向工商部門申請登記。登記機關應當依法予以登記。
第三十一條鼓勵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和志愿服務組織開展家庭教育志愿服務。
第三十二條鼓勵依法設立家庭教育基金會或者家庭教育基金,支持家庭教育事業發展。
鼓勵單位、個人向家庭教育基金會、家庭教育基金和家庭教育社會組織捐贈。捐贈人的捐贈支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稅前扣除。
第五章保障激勵
第三十三條市、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應當將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納入城鄉公共服務,建立城鄉家庭教育指導服務體系。
第三十四條市、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應當為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提供家庭教育指導,并優先向孤殘、留守、流動、遺棄、流浪、單親或者父母服刑、強制戒毒等未成年人家庭和貧困地區、少數民族地區家庭,提供家庭教育救助和指導服務。
第三十五條市、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家庭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家庭教育人才培訓計劃,組織編制家庭教育培訓教材,培養家庭教育專門人才。
市人民政府應當制定家庭教育大綱,根據未成年子女的年齡階段、身心發展規律和特點,以及生活環境等情況,分別確定家庭教育的重點內容,指導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實施家庭教育。
第三十六條市、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及有關行政部門可以向社會組織購買家庭教育公共服務。購買家庭教育公共服務可以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選擇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和志愿服務組織作為承接主體。
第三十七條市、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應當運用各種媒體和宣傳手段,普及家庭教育知識,營造家庭教育文化氛圍。
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等媒體應當以專題節目、專題報道、專欄、公益廣告等多種形式,普及家庭教育知識,開展經常性、公益性宣傳。
第三十八條市、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應當完善進城務工人員未成年子女入學、招生、住房等政策措施,保障未成年子女在父母務工地就近入(托)學、參加考試、居住。
第三十九條市、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應當制定家庭教育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將家庭教育工作納入教育督導事項,建立家庭教育工作督查評估制度,對家庭教育工作作出突出成績和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四十條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將家庭教育納入社區教育工作體系,每年開展四次家庭教育指導活動。
村(居)民委員會應當協助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推進家庭教育工作,處理家庭教育求助申請。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一條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履行或者不當履行家庭教育職責,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相關單位和組織依法予以勸誡、批評教育或者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接到報案后應當及時處理,并根據情節依法予以訓誡、告誡或者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職責,經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根據有關人員或者有關單位的申請,撤銷其監護人的資格,另行指定監護人。
第四十二條家庭教育服務機構未依法登記,或者在教育活動中違反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由有關主管部門依法進行處理。
第四十三條負有家庭教育指導、管理職責的部門、機構和組織有以下情形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履行家庭教育工作職責,不落實家庭教育政策和措施的;
(二)截留、擠占、挪用或者虛報、冒領家庭教育經費的;
(三)因工作失職致使家庭教育經費被騙取的;
(四)未成年人依照本條例第十九條的規定向有關單位或者組織求助,有關單位或者組織怠于行使職權或者互相推諉,造成嚴重后果的;
(五)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或者徇私舞弊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