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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禮被先秦儒家奉為道德屬性的最高范疇。先秦儒家將禮視為人禽之別的主要標志,視為決定人的價值和意義的主要標準,是只發現了群體的人而忽視了個體的人;將禮視為人的行為為思想的準則,忽視了決定人的行為和思想的價值及意義的其他重要標準,忽視了人的行為的價值為社會發展的內在動力的意義;將禮視為治國之本,而仁則是禮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禮的核心,是對周禮加以損益的結果。
儒家文化對中國傳統文化有著重要的影響,而儒家最重視的就是禮,所以在幾千年的中國傳統社會中,禮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和作用。禮不僅對中國傳統社會各階層的成員從生到死,從衣食住行到穿衣戴帽有著嚴格的規定,而且對形成民族的心理、性格、思想和社會風俗等諸多方面也產生過一定的影響。要對中國傳統文化的各個方面進行比較深入的研究,對儒家所謂禮的研究是十分必要的。
春秋戰國是人們常說的理性時代,當時的杰出思想家不僅對構成人類生活環境的宇宙的本質產生了一種理性認識,而且能站在理性的高度,把現實的人作為獨立的認識對象加以認識。在尋找人類自我的本質、人的價值和意義時,以孔子為代表的先秦儒家把人還給了社會,認為人所具有的道德屬性就是人的本質屬性,這種道德屬性的最高范疇就是禮。在他們看來,禮是人區別于禽獸及世間任何其他動物的標志。
孔子說:“今之孝者,是謂能養,至于犬馬,亦能有養,不敬,何以別乎?”(《論語·為政》)這里所說的“敬”就是禮的主要內容之一。“孝”、“悌”作為禮的重要內容,是通過血緣從縱橫兩方面把氏族關系和等級制度聯系起來的,也被孔子視為人的本質:“孝悌也者,其為人之本歟!”(《論語·學而》)君臣父子、等級尊卑是禮所規定的,不守禮,無君無父,則和禽獸無異。如孟子所說:“楊氏為我,是無君也。墨氏兼愛,是無父也。無君無父,是禽獸也。”(《孟子·滕文公下》)“飽食爛衣,逸居而無教,則近于禽獸。圣人有憂之,使契為司徒,教以人倫;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妻有別,長幼有序,朋友有信。”(《孟子·滕文公上》)如果不懂得或不遵守禮所規定的君臣父子夫婦兄弟朋友諸種關系,人便是禽獸或近于禽獸。茍子也認為人禽之別就在于人是血緣人倫關系中的一員,能遵守禮所規定的尊卑等級,遠近親疏。“故人之所以為人者,非特以其二足而無毛也,以其有辨也。夫禽獸有父子而無父子之親,有牝牡而無男女之別,故人道莫不有辨。辨莫大于分,分莫大于禮。”(《茍子·非相》)和動物相比,人具有禮的規定性,這確實是人高貴的一面,但禮強調等級尊卑,所以對人又具有強制性和束縛力,而先秦儒家把這種具有較大強制性和束縛力的禮看成是人的本質,是人禽之別的標志,說明他們對人在世界上的地位有著清醒的理性認識,也暴露出他們對個體的人的認識上的弊端。
先秦儒家所強調的人,是社會人群中的一員,個人完全被限制在血緣人倫關系的網絡中,個人的價值和意義也只存在于這種禮所規定的血緣人倫關系中。所以,在先秦儒家文化中獨立的個人是不存在的,每一個人都只不過是在人倫關系網絡中扮演著不同的角色而已。人只能向社會人群認同和皈依,脫離社會人群便沒有意義和價值。但是,人類文明的不斷進步向我們表明,人的全面發展是人的社會化和個體化,即必須認識到作為個體的人,既不能與人類人群分離,又是一個與任何其他個體不相重復的完整而獨立的世界,他有著獨特的思想感情和創造性的才能。能夠把人我區別開來,才是人的個體意識自覺的標志。
先秦儒家把人所具有的道德屬性看成人的本質屬性,使每個人無時無刻不是處在禮所規定的人倫關系網絡中,處在一個固定的等級位置上;使人們從言談舉止、思想感情、衣著服飾各方面都必須以禮的規定為標志,嚴格恪守禮的規定,這無疑具有一定的消極因素。如孔子所說:“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論語·顏淵》)“思不出其位”(《論語·憲問》)等等。
在以孔子為代表的先秦儒家看來,人對富貴的追求,人的進退出處,都必須符合禮的規定,以禮為標準。孔子說:“富與貴,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處也。貧與賤,是人之所惡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論語·里仁》)“篤信善學,守死善道。危邦不入,亂邦不居。天下有道則見,無道則隱。邦有道,貧且賤焉,恥也;邦無道,富且貴焉,恥也。”(《論語·泰伯》)這里的“道”就是禮所規定的一種和諧的上下尊卑、貴賤等級秩序,人不能突破這種秩序率性而為。君子就職與離職也必須看國君是否以禮相待而定。孟子說:“丈夫生而愿為之有室,女子生而愿為之有家,父母之心,人皆有之,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鉆穴隙相窺,逾墻相從,則父母國人皆賤之。古之人未嘗不欲仕也,又惡不由其道,不由其道而往者,與鉆穴隙之類也。”(《孟子·滕文公下》)意思是說,君子務仕,思播其道,達義行仁,須待禮而后動。非禮勿動,動則非。此言雖有局限之處,亦足體現出禮在先秦儒家心目中是高于一切的。
先秦儒家認為人的言行違背了禮,就沒有意義和價值,就是不正當的。所以孔子說:“不以禮節之,亦不可行也。”(《論語·學而》)人的言行應該“約之以禮”。(《論語·雍也》)孟子說:“非禮,無行也。”(《孟子·離婁下》)茍子說:“禮者,人也所履也,失所履,必顛厥陷溺。”(《茍子·大略》)所以禮是人們行為的尺度,是人的立身之本,人若不依禮而行,就元以在社會上立身成名。孔子在《論語》中的好幾處都強調禮與“立”的關系說:“不知禮,無以立。”(《論語·堯日》)“不學禮,無以立。”(《論語·季氏》)茍子也說:“人無禮不生。”(《茍子·大略》)
在孔孟的思想中,即便是“仁”、“愛”之類的思想行為也必須符合禮的規定。他們所謂仁愛都有等級性的。他們反對那種沒有等差的,不符合禮的規定和仁愛。很明顯,這是為統治階級的利益服務的。所以孟子認為墨子不顧親疏等級,一律兼而愛之的行為同于禽獸;孔子則認為違背等級的愛是一種不正當的“侵”的行為,①(《韓非子·外儲說上》這種行為不僅無助而且有罪。
先秦儒家只允許人們在禮所規定的范圍里思想和活動。他們希望通過禮對人的束縛來求得家庭關系的和諧,進而求得社會群體的穩定。但是這種和諧并不是平等的,而是恪守等級秩序的。所以孔子強調“克已復禮”,即盡量約束自己的思想行為,使之符合禮的規定。因為先秦儒家認為不對人的原始欲望加以約束和控制,天下就會紛爭不已。如茍子說:“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則不能無求,求而無度量分界,則不能無爭。爭則亂,亂則窮。”(《茍子·禮論》)要消除社會人群的紛爭,改變春秋戰國的混亂局面,使社會保持一種和諧穩定的秩序,就必須用強制性的禮來約束每個人的言行舉止和思想感情,使其符合禮的規定。在先秦儒家看來,不合禮的思想言行是沒有意義和價值的。
按照當代的哲學觀點來看,人的行為不僅包括道德價值,而且也包括求知、審美、創造、奉獻等多種價值。人作為社會中的個體,他的活動遍及政治、經濟、文化、家庭等各個層次和領域,而且人最基本的活動就是人對外部自然世界的改造,亦即生產活動。而先秦儒家過分強調人的行為應符合禮的規定,應符合道德,而忽視了決定人的行為和思想的價值和意義的其他重要標準。先秦儒家只強調人的行為價值作為社會群體關系調節手段的意義,而忽視了人的本質就體現在人的“自由自覺的活動”,(馬克思語)忽視了人的行為的價值作為社會發展的內在動力的意義。秦秋戰國之際是我國古代政治思想最發達、最輝煌的時期。這一時期,天下大亂,各家思想卻蓬蓬勃勃,如雨后春筍,但各家思想的主旨都是為了尋找治國安民之道。道家思想主張無為而治,法家思想主張以法治國,儒家雖然不完全反對法治,但認為禮治比法治更理想,主張以禮治為主,以法治為輔,將禮視為治國安民的根本大綱。
在以孔子為代表的先秦儒家出現以前的西周社會是以“周禮”來治理國家的,而“周禮”又是周代統治者損益夏商的禮發展而來的,周朝統治者通過“周禮”那種宗教性的約束力,將其社會群體組織起來,按一定的社會秩序和規范生產和生活,以維持整個社會的生存和活動。儒家的創始人孔子以承繼和恢復周禮為已任,極力維護西周以來的倫理道德和等級制度。他說:“周監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從周。”(《論語·八佾》)在孔子看來,要改變當時天下“禮崩樂壞”的局面,就必須恢復周禮的權威,使上下都按周禮行動,使具有不同等級名分的人各安其位,各守其分。對于一個以倫理等級為基礎維系著的封建國家來說,規定君臣上下的等級尊卑,分別家族、親戚的親疏遠近是必要的,喪失了這些區別,破壞了等級和尊卑秩序,就會出現各種犯上作亂的僭越行為,國家便會大亂而不治。所以孔子主張“為國以禮”,“禮讓為國”,(《論語·先進》)“齊之以禮”。(《論語·里仁》)孔子對不以禮治國是非常不滿的,認為這是國將亡的征兆。
根據楊伯峻統計,《論語》一書中記載孔子講“仁”的次數比講“禮”的次數還多,所以學術家一直存在孔子恩想是以禮為中心還是以仁為中心的爭論。孟子主張仁政,對仁的強調與孔子相比有過之而無不及。先秦儒家所強調的仁是先秦儒家極力推崇的禮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禮的核心。它是先秦儒家在新形勢下對周禮的繼承和發展,是通過總結當時社會的經驗和教訓,而對周禮加以“損益”的結果。
孟子要求統治者行“仁政”,其實是先秦儒家以禮治國主張的一種具體作法。他認為“天子不仁,不保四海;諸侯不仁,不保社稷;卿大夫不仁,不保宗廟;士庶人不仁,不保四體。”(《孟子·粱惠王上》)要使國家治而不亂,實行仁政是必要的,所以他提出了一整套具體措施。如“制民之產,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孟子·粱惠王上》)勸家蠶桑,薄其稅斂,施教于民,任用賢者等等。如果統治者不行仁政,違背禮的規定,不愛其民,肆意殘暴百姓,那么百姓也將背禮而不忠不敬,犯上作亂,使社會秩序混亂,國家不能治理。
為使民不僭越禮的規定,各安其位,各守其分,保持社會秩序的安定與和諧,使國家能夠長治久安,必須以禮治國,必須行仁政。仁政必自經界始。經界不正,井田不均,谷祿不平,是故暴君污吏,必漫其經界。經界既正,分田制祿,可坐而定也。”(《孟子·滕文公上》)因為經界既正,從上而下,從尊到卑都在禮所規定的范圍內生活,各愛其所愛,互不侵越,社會秩序自然穩定和諧,國家自然治而不亂。
茍子的政治思想的核心內容都是圍繞禮展開的,他對禮治的強調比孔孟更甚。他認為君臣上下不好禮,國家就會衰弱,以至于危亡;以禮治國則“政令行,風俗美。以守則固,以征則強,居則有名,動輒有功”,“國無禮則不正。禮之所以正國也,譬之猶衡之:亍:輕重也,猶繩墨之于曲直也,猶規矩之于方圓也。”(《茍子·王霸》)又說:“禮者,治辨之極也,強國之本也,威行之道也,功名之總也,王者由之所以得天下也,不由之所以損社稷也;故堅甲利兵不足以為勝,高城深池不足以為固,嚴令繁刑不足以為威,由其道則行,不由其道則廢。”(《孟子·議兵》)認為任何堅利的武器,高深的城池,任何嚴刑酷法都不如禮更有利于治理國家。在當時科學技術還不發達的情況下,任何堅利的武器也沒有今天的武器如此巨大的功能和殺傷力,人與人之間的關系是否和諧以及人的多寡便成為決定國家穩定、強盛與否的關鍵。超級秘書網
關鍵詞:儒家;和諧社會;社會學
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提出,使得“和諧社會”成為眾所關注的焦點。而在中國的歷史上,儒家的和諧社會觀無疑是一筆寶貴的文化財富,儒家的和諧社會觀,強調人際和諧、人與社會的和諧、人與自然的和諧。豐富的內涵和重要的歷史價值,使得從社會學角度來分析儒家的和諧社會觀有了更大的意義。
一、儒家和諧社會觀的內涵
和諧,指的是事物協調生存與發展的狀態。和諧思想是儒家文化的核心和精華,儒家的和諧社會觀十分豐富,孔子提出“和為貴”主張,孟子描繪了“老我老以及人之老,幼我幼以及人之幼”的和諧社會。即使在今天看來,這些觀點依然有其重要的借鑒意義。
在內容上,儒家的和諧社會觀重視以人為本,倡導人與自然的和諧,設想建立“大同世界”、“小康社會”等和諧的理想社會。具體來講,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和為貴”———人際和諧。儒家極為重視人與人之間關系的和諧。《論語·學而》引有子的話說“:禮之用,和為貴。先王之道,斯為美;小大由之。”把一切禮樂教化的目的歸結為人與人關系的和諧。仁是孔子思想體系的核心。從字形結構來看,仁從人,從二,其基本意思是指處理人與人之間關系的道德原則。《論語·顏淵》記載“:樊遲問仁。子曰‘:愛人’”。儒家認為首先要“仁者愛人”,學會善待他人,把“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作為人與人相處的一種根本方式。孔子主張在人際交往中要“溫、良、恭、儉、讓”,實現人際關系的和諧融洽。
孟子提出“惻隱之心,人皆有之……惻隱之心,仁也”(《孟子·告子上》),認為“仁”是人心所固有的良知良能,為孔子提出的“愛人”找到了一個人性的根據。在此基礎上,他主張愛人要由愛自己的親人推廣到愛所有人,即“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孟子·梁惠王上》)。
2.“群己和諧”———人與社會和諧。在人與社會的關系上,先秦儒家十分強調人與社會的和諧統一,他們認為個人總是生活在社會之中,個人的命運與社會息息相關,只有將個體融入社會之中,實現人與社會的和諧統一,才能達到天下大治的目的。這樣人與社會的和諧也就是“群己和諧”。“群”指“國家”、“天下”、“社會”等確定而具體的范圍,“己”指一定程度的自我,即意識到自己是有個性的個人,但又不與“群”完全分立。中國古代和諧論立足于共性,更多的強調群體,主張從群體出發使個體服務于群體。
孔子一生奮斗的目標就是使天下大治,最高理想就是大同世界,《禮記·禮運》篇說:“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選賢與能,講信修睦。故人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使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鰥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男有分,女有歸。貨惡其棄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惡其不出于身也,不必為己。是故謀閉而不興,盜竊亂賊而不作,故外戶而不閉,是謂大同。”這個理想的和諧社會制度對后世影響是很大的。孟子提出“與民同樂”的觀點,強調人與社會的和諧。在同齊宣王的對話中孟子指出,個人的“獨樂樂”不如與別人的同樂,“少樂樂”不如“與眾樂樂”,只有與他人與眾人共賞、共鳴,才能得到最大的樂趣。進一步論證了人與社會的和諧統一。
荀子在人與社會的關系上強調“和”,強調“一”,強調“天下大齊”。他提出:“人,力不若牛,走不若馬,而牛馬為用,何也?曰:人能群,彼不能群也。……故人生不能無群……則萬物皆得其宜,六畜則得其長,群生則得其命。(《荀子·王制》)即人之所以比禽獸強勝,是因為人能結成群組織起來,群體的和諧使人類戰勝萬物的保證。
從孔子到荀子,雖然由于他們所處時代不同,對于個體與社會的和諧的理解也就有所偏重,但在把人與社會的和諧作為儒家的理想這一點上,他們的觀點卻是一致的。
3.天人合一”———人與自然的和諧。儒家在處理人與自然的關系上,主張“正德、利用、厚生、惟和。”用一個詞來概括,就是“天人合一”。《中庸》說“:致中和,天地位焉,萬物育焉。”就是在強調天、地、人的和諧發展。孔子說:“天何言哉?四時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孟子也說:“君子之于物也,愛而弗仁,仁而弗親。親親而仁民,仁民而愛物。”董仲舒“天地人萬物之本也。天生之,地養之,人成之”的思想更具體地將天、地、人的關系緊密結合在一起,體現了“合而為一”的觀點。
“天人合一”代表著中國人的人生精神,就是追求人與自然界的統一。所謂“天地變化,圣人效之”。儒家認為,“天地生萬物”,人與萬物都是自然的產兒,主張“仁民愛物”,由己及人、由人及物,把“仁愛”精神擴展至宇宙萬物。儒家還主張人與自然的和諧思想落實到制度上。如孟子主張,“不違農時,谷不可勝食也;數罟不入池,魚鱉不可勝食也;斧斤以時入山林,材木不可勝用也。谷與魚鱉不可勝食,材木不可勝用,是使民養生喪死無憾也。養生喪死無憾,王道之始也。”意思是,人與自然和諧是生存發展與社會安危的基礎,即所謂“王道之始”。
4.以民為本。儒家和諧思想肯定老百姓的主體地位,主張建立以民為本的和諧社會。孔子曰:“天地之性,人為貴”(《孝經·圣治》)、“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論語·雍也》),提倡尊重人、理解人。孔子提出“有教無類”的人本主義教育觀,注重社會對人的道德教化。孟子的民本思想提出了“保民而王,莫之能御也”(《孟子梁惠王上》)、“得民心者得天下”(《孟子盡心下》),主張“仁政”,強調當政者對老百姓的依賴。荀子也說“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則載舟,水則覆舟”(《荀子王制》),進一步體現出對人民力量和作用的重視。
無論是個人的自我修養,人生理想的實現,還是主張建立一個安定有序、公平和諧的理想社會,儒家文化都體現出對人的尊重,強調人的地位和作用,突出人的主體地位,實際上也就是主張以人為本,并以此為理念構建一種和諧的人際關系,建立一種美好的和諧社會。
二、社會學視野下的儒家和諧社會觀
和諧的社會理念是儒家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我們今天建設和諧社會也有積極的意義,那么,從社會學的角度,應該如何理解儒家的和諧社會觀呢?要理解這個問題,就首先要理清,社會學意義上的和諧社會是怎樣的。
1.社會學意義上的和諧社會。社會學認為,社會是由人群組成的一種特殊形態的群體形式,是相當數量的人們按照一定的規范發生相互聯系的生活共同體。社會的特征有:
(1)社會由人群組成的。人是社會系統最基本的要素。當然,這里說的人,是指人群而非單個的人;(2)社會以人與人的交往為紐帶。人與人的多方面的聯系,形成了整個社會系統。而隨著社會分工的發展,這種聯系也逐漸擴大;(3)社會是有文化、有組織的系統。人類社會不像動物結群那樣自由地生活,而是按照一定的文化模式,通過規范及制度將無數單個的社會成員組織起來,形成一股合力,進行有序地創造活動;(4)社會是一個具有主動性、創造性和改造能力的活的機體,它有一套自我調節的機制。通過政府這個管理中心,能夠主動地調整自身的結構體系,調節自身與環境的關系,創造更適宜自身生存與發展的條件。
從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站在社會學角度上,社會是一個注重聯系、注重整體的概念。它重視社會內部人與人之間的互動,強調人的群體性、社會的組織性、以及社會結構體系的可調節性,所以說,和諧社會,如果用社會學來理解,就可以分成兩個方面:第一,社會內部個體之間的互動和諧;第二,通過社會整合,實現社會整體上的和諧,盡可能避免社會失范。
2.社會學對和諧社會的兩個理解視角。
(1)在社會內部個體之間的互動和諧上,社會學中的互動論給我們以重要的啟示。作為微觀社會學理論的代表,社會互動論認為,個體的社會化離不開與他人的互動,在互動中才能發揮出個性與自我。互動還是社會形成的條件。正是在社會互動的基礎上,人類才一層層的建筑起整個社會。符號互動論認為,首先,人類特有的互動是傳媒符號及各種內涵的載體,刺激的意義來自與他人的互動,而非刺激本身所固有;其次,人類具有與他們結交的特殊行為能力,并由此產生各種人際關系;再次,人類社會是由互動組成的,社會的各種特性是由個體行為維持與改變的。儒家強調以“仁”與“和”的思想處理人與人之間的關系,并將“忠恕”和“禮”作為實踐手段,要求人們“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克己復禮”,使自己的行為合乎“禮”的要求,這里的“禮”就是一種傳遞和諧信息的刺激符號,當一個人的行為符合“禮”的要求,他所發出的便是這種和諧的刺激符號,這可能會引起其他人發出類似的符號作為回應,這樣,如果大多數人以符合“禮”的行為方式進行互動的情況下,“仁者愛人”的目標便可能實現,社會內部的個體之間便會呈一種非常良性的和諧互動狀態,人際關系的和諧融洽也能得到實現。
(2)在社會整合方面,社會學中則有社會整合的概念。社會整合是指社會通過各種方式將社會結構的不同因素、部分、互動關系及其功能結合成一個有機整體,使得社會利益協調與調整,促使社會個體或社會群體結合成為社會生活共同體,從而提高社會一體化程度的過程。通過社會整合,保持社會秩序的規范化和有序化,從而促進社會的發展。
社會整合的關鍵在于利益的協調與調整,而在儒家的和諧社會思想中,關于利益的協調有諸多論述。《論語·季氏》中說“:不患貧而患不均,不患寡而患不安。蓋均無貧,和無寡,安無傾。”孔子認為,一個國家的穩定,不取決于財富的多少,而取決于分配是否公平;不取決于人口的多少,而取決于人心是否安定。分配公平人們就不會覺得貧窮,和睦相處組織就不會覺得人少,安定和平國家就沒有危險。
在孔子看來,貧富懸殊的危害要大于貧窮,而均平不是普遍的貧困,而是“均無貧”,即達到共同的富裕。富裕、均平、和諧、安定,使“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懷之”,這就是孔子所希望達到的經濟和社會目標。超級秘書網
在荀子的思想中,社會和諧主要取決于各階層得到與其社會地位相適應的回報。荀子稱:“貴貴、尊尊、賢賢、老老、長長、義之倫也。行之得之得其節,禮之序也。”(《荀子·大略》)等級貴賤之分與對物質財富占有多寡相應,在等級差別的對應中,以制度的形式規定不同的人“或美、或惡、或厚、或薄、佚樂、或劬勞”,而人們又安于自己的政治地位與經濟地位。
儒家重視利益協調,并主張通過相關機制的建立來實現社會整合,維護社會整體的和諧狀態,從而達到天下大治的效果。站在社會學角度上看,儒家的和諧社會觀重視人與人之間的良性互動,并關注利益協調機制及其對社會整合的作用,從而使社會達到“老者安之,少者懷之,朋友信之”的理想狀態,形成“天下為公,選賢與能,講信修睦”的大同社會。這些在我們今天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過程中,仍是重要的方面。繼承儒家和諧社會觀中的合理內容,并結合當代實際加以發展,必將對我國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起到重要的推動作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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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關鍵詞】儒家;敬畏;道德
一、敬畏之于儒家的道德傳統
儒家學說是包含著一種深刻的敬畏之感的學說。敬畏思想在儒家傳統中多有體現,天道、自然、人類社群、自我等等都是敬畏的對象。
儒家的敬畏傳統自原始儒家創立時就建立起來了;孔子對此有原創性的闡釋:“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小人不知天命而不畏也,大人,侮圣人之言。”古代百姓普遍對于天、神等心存敬畏,而孔子則敬畏“天命”。天命在于孔子有兩層含義,一是指上天主宰人的命運,即自然的定數,它是朝著一定目標前去、非人力所能左右的一股力量;一是指上天賦予人的使命、才能,即自然的察賦。較之前者,后一層含義更為重要深刻,因為“孔子和儒家所關心的是生命的意義和價值一類的問題”。孔子的敬畏天命,兼具敬畏超人間的力量,和敬畏人所擔負的神圣使命的雙重含義。因此,孔子對于鬼神的問題采取敬而遠z的態度。不管其存否,既要有虔誠敬畏之心,又要保持距離。對自然界的現象也是心存敬畏,以一種不同尋常的態度去對待,因為理性之于自然的現象,完全應該從中感悟出現象以外的真理。
孔子提倡“知命”,更重要的意義是在于對自身肩負的神圣使命的感知和履行。做自己應該做的事,因為這是道德的要求,是天所賦予的使命。因此,對于德行要躬身而行,不可懈怠、輕忽。為仁由己,“我欲仁,斯仁至矣”。但是,“道之將行也與,命也;道之將廢也與,命也”。人們行事的成敗與否,并非人力能夠全部控制,還有賴于各種外部條件的配合。不過,人的態度應該是竭盡己力,成敗在所不惜。
孟子之于敬一良,主要見之于對天和道德本心的敬畏。孟子沿用先前天論的思維傳統,將道德的終極根源歸結為上天。“這個表面看起來并沒有實質內容的天,對于儒家來說,卻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價值。儒學不是宗教卻有宗教的作用,根本原因就在這里。”孟子借助“天”對于普通民眾的無限威懾力量,使道德本心擁有了強大約束力,確立起人們對道德本心的敬畏。
孟子說“萬物皆備于我矣,反身而誠,樂莫大焉。”,“萬物皆備于我”說的正是:“良心本心我全具有,道德根據就在我心中,除此之外,毋需外求”。在道德本心的指導下,凡是正確的一定要去躬行,這樣做也就成就了道德,做到了“自誠不欺”。
“仰不愧于天,俯不作于人”,是孟子人生三樂之一。人只有做到心正無邪,才能無所愧作。是否愧于天,作于人,其根據全在于心,所以只有無愧于心,才能仰不愧于天,俯不作于人。做了道德本心已經告知不該做的事情,就會良心不安,就會有愧,這是有愧于心;按照道德本心的要求去做該做之事,良心則安,不會有愧,這才是無愧于心。無愧于心是性善說的一個重要思想,體現了人對道德本心的敬畏。
漢代的董仲舒結合陰陽五行的學說,推出了“天人感應”論。他從“以天為律”、“天主人從”這一核心意識出發,形成了一套強調秩序與持守、以他律性自律為本質、并與封建社會器物文化、制度文化相適應的思想文化體系。這一學說在為統治者尋找政權合法性的同時,為天的宗教性增添了濃重的一筆。董仲舒言“陽尊陰卑’,,建立起以“三綱五常”為基本內容、帶有濃重政治傾向的倫理學。徐復觀先生認為三綱之道的提出“是儒家向專制政治開始低頭,是倫理思想的一大轉變”。這一改變對儒家思想的本身影響至大。
宋明的儒學家們進一步沿著先秦將道德的終極源頭掛到天上的做法,努力完善儒家的形上系統,以與佛教道教相對完善的形上系統抗衡。
周敦頤提出了“尋孔顏樂處”的思想。探求、了解顏回何以在貧困中保持快樂的問題對于宋明理學產生了重大影響。在周敦頤看來,顏回代表了儒家自我修養的典范。周敦頤的尋孔顏樂處的思想“使古代儒家以博施濟眾和克己復禮為內容的仁學增添了人格美和精神境界的內容,對后世理學的人生追求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對于如何成圣,周敦頤的回答是“主靜”,圣人以“仁義中正”為道德原則,又以“主靜”的方法進行修養。“主靜”便是周敦頤的成圣之方。
張載通過對宇宙人生的深刻思考,建立了“民胞物與”的精神境界。從宇宙的觀點來看待個人與社會生活。通過這樣一種血緣宗法的網絡,他提出天地是父母、民眾是同胞、萬物是朋友,織起了整個宇宙的關系網。張載所建立的這一精神境界,用意在于使人對自己的道德義務有更高的了解,對一切個人的利害窮達采取超越的態度。
二程在道德修養方面提出“敬”而代替了“靜”,但兩人對“敬”的理解有所不同。程穎把尊重自然界“生生”規律與人的善良品德聯系起來。他認為,天之生理在心為仁性;天之生理又同時普在萬物。萬物皆有“生意”,人與天地萬物為一體。因此,人要有“誠敬”之心,敬畏之心,只有對天之生理具備真誠而又崇敬的心理,“仁性”才能在心中得以留存。程頤則強調以主一無適和整齊嚴肅為主要內容的“主敬”的修養,既要求內心的敬畏,也要求外表的嚴肅。他認為內外是相聯系的,外莊,則內自然敬;外不莊,則內怠。要把注意力專注于意識的養善閑邪,使內心始終保持敬畏的狀態。同時注意外在的形象舉止是否合于規范,時刻從容貌舉止上檢查自己,以取得“天理自然明”的內在效果。
朱熹是宋學的集大成者。在修養方法方面,他所倡導的“主敬涵養”,在宋明理學中有較大影響。理學家之中,他尤為重視“敬”,視之為“圣門之綱領,存養之要法”,是“萬善之源”。敬是貫徹上下、始終、動靜、知行而無所不在的人生修養的根本方法。心思散亂、不清明的情況下,是不能夠認識、了解事物之理的,所以“主敬以立其本,窮理義進其知”。
明學中最有影響力的王陽明提倡良知說。他繼承了孟子有關良知自然具有的思想,說:“爾那一點良知,是爾自家底準則。爾意念著處,他是便知是,非便知,更瞞他一些不得。”人人本來都有一顆與天地一體的心,認為“應當先立乎其大者”,然后“用敬’,存之。若尚未“立乎其大”,便迫不急待地去“格物”,即便“用敬”,也全無功效。人應當做的便是遵行良知的命令,即“致良知”強調道德實踐。
通過上述對儒家主要道德思想的考察,我們可以體會到儒學家提出的倫理主張背后所隱含著的深深的敬畏之情。“天”成為道德的終極根源之后,儒家道德宗教性的力量得以前所未有的加強。楊澤波先生認為,原本只是先秦儒家為道德尋找終極根源,后來卻演變成了人們的一種信念和信仰,無論是宋明儒者所講的“良知天理”,還是一般百姓強調的“天地良心”,天的地位都是無可質疑的。對于天的敬畏,使得人們將之轉化為對于內心道德本身的敬畏,道德敬畏是開展道德實踐的根本前提。對于道德的敬畏之情,始終貫穿著中國古代儒家的道德傳統。確立道德敬畏成為了傳統道德文化的核心內容。
二、確立道德敬畏,建設德性社會
道德需要是道德敬畏感生成的內在根基。康德在《純粹理論批判》中有力地證明了上帝只是一種假設。但在《道德形而上學》和《實踐理性批判》中又為上帝騰出了一席之地,把他請了回來。這是因為康德認為上帝雖然不是理性的對象,但在實踐理性中,若缺少民眾對上帝的信仰這一因素,道德終歸不圓滿。在今天的西方社會,仍然是大多數人的重要生活內容。對上帝的敬畏造就了大多數西方人的道德境界,賦予了他們履行道德的自覺性,這是源于道德的他律作用。
通過對孔子直至宋明理學等儒家主要道德思想的考察,我們明確了敬畏之于儒家道德傳統的重要意義。對于道德的敬畏之情始終貫穿著中國古代儒家的道德傳統,確立道德敬畏是傳統道德文化的核心內容。孟子通過人與“夭”關系的設置,確立了德性的內在需求。在孟子,仁義禮智源于內心,由于內心的仁性,人有了自然向上的力量。本心認識到正確的,自然就會行;認識到錯誤的,自然就會加以阻止。這是道德的自律在發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