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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盡頭,悄無聲息的圍墻,深不可測的森林,終年不化的積雪,美麗孤獨的獨角獸,劃過天空的飛鳥,還有那給人安心之感的南水潭…..。主人公“我”是科學試驗的人,試驗失敗,被博士告知24小時后即將完全喪失自我意識而進入另一個世界——“世界盡頭”,博士強調,這不是死,而是“永恒的生”。
2、《殺死一只知更鳥》。
這本書交給了人們勇氣、教養、平等,但是他也像人們傳達了一個更加深刻隱晦的信息,這世上永遠不要放棄的一種東西就是:自我。如果指鹿為馬不再是一個小概率事件時,那么你會怎樣說出自己的判斷與觀點?正如父親告訴阿蒂克絲斯說:“殺死知更鳥是一種罪過。而親手扼殺自我,更是一個人對生命最大的背叛。”
3、《烏合之眾》。
關鍵詞: 高等院校獨立學院 新生適應問題 對策研究
近年來,難以適應大學生活的學生人數大幅增長。一部分學生在學習方面難以適應大學生活,因基礎知識不扎實而跟不上課程。其中不乏缺少良好的學習習慣亦無積極的學習態度的學生。究其原因,全國高校大面積地擴招使得生源的質量有所下降,除211、985等名牌學府之外,中國也存在很多三本院校,甚至各類職業學校。首先,對于這些學校,每年還要面對很大的招生壓力,這一現狀使得招生選拔制度較之以前一再放寬,這也是造成近年來學生難以適應大學生活的原因之一。其次,還有一部分學生在人際關系及社會生活方面對大學生活適應困難。所謂長大成人,某種程度上是指能適應社會。而如今,卻有越來越多心理不成熟、難以適應社會生活、不會處理人際關系的學生步入象牙塔。日本著名社會學研究者白石大介①曾在其發表的《大學生的幼稚化現象——其背景與課題》一文中對這樣的現象給予“大學生的幼稚化現象”一稱。
1.適應期障礙
經歷嚴酷的高考后進入大學這座象牙塔的大學新生們,更像一只只初出茅廬,對一切都心懷憧憬與不切實際的夢想的雛鳥,當他們面對全新的環境時,勢必會有些許防備也有些躍躍欲試,但大學畢竟與中學時期有很大的不同,大學更注重個性發展,所以新生們必然要經歷一個或長或短因人而異的過渡期,這也是人生中必不可少的一個關鍵時期。大部分新生會順利過渡,很好地適應大學生活,但也不乏在適應期表現出角色轉換困難等問題的學生,而且近年來這部分學生的人數在呈上升趨勢,這與90后的成長環境,以及90后的自我意識過強等特征是分不開的。
1.1學習適應障礙
大學與中學在教學任務、教學內容、教學方法上都存在極大差異,導致新生普遍會存在以下兩個問題。(1)學習目標缺失。擺脫了高中時期老師與家長的重壓,新生便會產生一種松懈感。部分同學花大力氣放在各種社團活動上,有的則開始享受花前月下的浪漫,并沒有及時確立新的學習目標,學習態度不端正,學習目標缺失。(2)學習方法不適應。一是不適應大學教師的授課方式。大學老師的授課方式較之中學老師來說,速度很快、內容緊湊、高度概括,老師講的不一定書上有,很多東西是靠理解不是靠死記。二是不適應大學的學習方式。大學特別強調學生學習的主動性、自覺性。不少同學在完成作業后,不知如何安排大量的自由時間。最后,不適應大學考試方式。大學考試靈活性較大,考試范圍就是沒有范圍,如若仍采用中學時期的戰術,顯然無法適應高校的考試。
1.2人際交往適應障礙
(1)失落感。新生在跨入大學校門前,從身邊的老師朋友親戚的描述里推測大學應該是無比自由的所在。但真正進入大學后,他們便會感受到理想與現實的差距,包括早操晚自習在內的一系列規章制度的限制,宿舍、食堂、教室之間三點一線、相對單調的生活,無一不會使他們產生失落感。另外一種情況是高考失利帶來的失落感。這種情況比例不高,但筆者也碰到過好幾例,其中一位由于覺得學校課程無聊而參加非法宗教集會,另一位因為考研壓力太大而申請緩考,在筆者看來,此類學生尤其需要老師的關心與指導,他們一般自尊心很強,如若發現及時,引導正確則會成為很優秀的學生。(2)自我懷疑與否定。大部分能順利考上大學的學生在中學階段都是相對優秀的,不管是先天的智商優勢還是后天的勤奮努力,他們對自身的價值都是肯定的。但進入大學后,互相比較的不止是學習成績,還有社團、戀愛等很多因素,新生可能會被這中間任何一個因素中的挫折打敗,從而產生對自我能力的質疑,自身價值的否定。(3)離群感。“90后”大部分是獨生子女,成長在信息高速發展的時代,自我意識極強,自我中心,不善于為他人考慮是他們的特點,他們缺乏團隊合作精神,不太會站在對方的立場考慮問題,卻總是理所應當地希望別人給予其關心與尊重。由于性格特征與生活習慣等方面存在諸多差異,每個人的處事風格也相應不同。在這種多元化的環境下,許多新生會與不同地域、不同家庭背景的同學產生摩擦,從而導致離群感的產生。
2.新生適應障礙的原因
高校新生在適應期內出現的轉換困境,應從社會、學校、新生個體等幾方面尋求其內在的原因。
2.1社會環境的變化
社會競爭日趨激烈,大學新生作為青年中的活躍分子,對社會的這種發展趨勢比較敏感,但又對其中的變化迷惑不解,價值觀念上的顛倒,心理上的困惑和壓抑,行為選擇上的無所適從,等等。個體不能適應外部環境的變化,產生心理壓力,在過渡階段容易陷入迷惘和困境。
2.2生活方式的變化
中學階段的生活方式基本由父母決定,許多學生養成了依賴和習慣于受控的生活方式,但進入大學后,需要面對獨立的生活,不僅要搞好學習,還包括其他復雜的人際關系等。這種生活方式的變化使大學新生無法迅速對變化了的外界做出恰當的反應,更談不上自我定位。
2.3集體生活的影響
大學同學來自于五湖四海,生活方式、風俗習慣、思想觀念等方面有較大的差異,在這種情況下,雖然提供了相互學習的機會,但也容易在彼此的對比之下感受到壓力,造成角色定位上的從眾心理。
3.提高適應能力的方法
3.1進行切實有效的心理調節
3.1.1正確評價自我。俗話說“尺有所短、寸有所長”,如若選擇性地只看自身的優點,便會造成盲目自大、目中無人等不良后果,使人缺少向上的動力,停滯不前;反之,如若一味沉溺于自身的缺點,亦會使人意志消沉,甚至導致心理疾病的產生。
3.1.2增強交往能力。大學時期對于人際交往的需求無論從范圍到程度上都較之中學時期有了較大的提高,新生人際交往面較窄,交往能力較弱的新生有可能會產生社交恐懼心理。大學里的各類社團、學生會等部門,為廣大新老生提供了一個鍛煉提升交往能力的便利平臺,新生需要擺脫膽怯畏縮等負面情緒,積極勇敢地參與到這些部門中去。
3.1.3進行心理咨詢。很多人對心理咨詢的理解都存在一定認識上的偏差,認為有病的人才需要心理咨詢。實則不然,當今社會,面對壓力叢生的生活,多多少少有一些負面情緒,能通過自身努力進行排解固然是好,如若不能得到很好的疏導,則需要通過心理咨詢得到解決。
3.2掌握正確高效的學習方法
3.2.1端正學習動機。期望值過高,為了考試而學習會導致學習興趣流失,學習效率下降。
3.2.2掌握學習方法。大學新生首先應該改變對于“學習”二字的認識,尋找適合自己的學習方法,培養獨立思考的能力,提高自身學習的獨立性。除了消化理解課本知識以外,更要合理利用課余時間,利用學校豐富的圖書資源及良好學習環境,積極參加各類學術講座、社會實踐等,學以致用,從而再次升華知識的價值。
3.2.3提高學習主動性。大學教育具有鮮明的專業性及自主性的特點,要增強學習的緊迫感,通過吸納新知識,就能立足新起點、搶抓新機遇、開創新局面。
3.3努力提高自我管理的能力
樹立新的奮斗目標,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大學新生要認識到,大學與中學的最大不同在于自主性的培養,大學更注重自主管理,新生更要克服惰性與隨意性,積極主動地形成良好的生活習慣。培養自我管理能力。堅持“以生為本”的教育理念,積極開展各項培養新生自我管理能力的活動,樹立新生提高自我管理能力的意識,強化學生自我管理機制,進一步發揮學生的自主能動性,逐步改變以老師為主體的管理模式,使學生更多地參與到日常事務管理中去,使學生真正成為學生工作的主體。
在競爭日益激烈的今天,針對本文開頭提到的“大學生的幼稚化現象”,探討大學生應如何快速適應大學生活,尤其是大學新生如何在初始階段打下良好的基礎,便成了一個很有實際意義的研究方向。這不僅可以促進新生快速融入環境健康成長,提高自身素質,而且對于構建和諧校園也具有十分積極的意義。
注釋:
①白石大介.大學生の幼稚化現象-その背景と課題.武庫川女子大學學生センター紀要,1998,8,9-21.
參考文獻:
[1]白石大介.大學生の幼稚化現象-その背景と課題[J].武庫川女子大學學生センター紀要,1998,8,9-21.
[2]盧莉麗.大學新生自我和諧狀況及自我調適[J].南昌教育學院學報,2010,25(4):97-98.
[3]李晶.大學新生適應不良問題分析及對策[J].內蒙古工業大學學報,2009,18(1):87-90.
關鍵詞:新聞媒體;民事訴訟;司法獨立;影響
新聞媒體是公眾輿論監督的一種主要方式,由于新聞媒體報道是公眾輿論的主導,輿論監督主要通過新聞媒體的監督來實現,因此新聞媒體監督的作用和功能在我國社會的健康發展越來越重要,并成為我國司法監督、司法公正的重要支持力量。但是伴隨著新聞媒體對司法監督力度持續增強,媒體與司法的沖突也變得更為激烈。不少新聞媒體熱衷于對一些法院未審理的案件加以報道,在報道時絲毫不顧及所使用的語言、表達的情感。同時新聞媒體的觀點不免也有炒做的因素,在細節方面失實也可能對當事人構成誹謗和侵害名譽權。筆者擬對媒體監督與司法獨立的互動關系作初步的探討。
一、新聞媒體與司法獨立
新聞媒體作為一種大眾傳播手段不可避免會造成媒體侵權行為。新聞媒體侵權以過錯為其構成侵權的必要條件,實行的是過錯責任原則。侵權責任的構成應當具備違法行為、損害事實、因果關系和主觀過錯的要件。新聞媒體的侵權行為所侵害的客體主要是名譽權,但是其他人格權,例如:肖像權、姓名權、隱私權、榮譽權、信用權等人格權也能受到侵害。
在我國的憲法中公民的知情權和自由言論權都是最基本的權利,與此同時公民的公正審判權也是憲法所賦予的基本權利。但是由于我國目前司法體制還不是很完善,公民的兩種權利都沒有得到充分實現,從而導致新聞媒體侵權和司法公正的沖突不斷,其主要表現在:一方面,公民借助媒體進行自我基本權利的維護與實現,而媒體也通過這個保護的過程達到發展自己的目的;另一方面,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媒體為了獲得更大的市場利益,會刻意的迎合公眾、尋找更能夠吸引市場眼球的賣點,而很多司法案情的錯綜復雜、光怪離奇,能夠為媒體發展擴大市場份額從而成為媒體難得的賣點,與此同時司法機關在自身利益的考慮下往往會拒絕媒體介入,因此,它們之間的沖突難免存在并不可避免。
二、新聞媒體對民事訴訟影響的主要表現
(一)新聞媒體對法院、法官的影響
司法審判工作要求與社會保持適度的隔離,盡量減少和避免各種公共權力、社會勢力、社會情緒對法官的指令、干擾和影響,使法官真正“以法律為依據,以事實為準繩”進行審判。由于新聞媒體和法官對同一事件的認識不同,法官從職業道德和職責出發依法對事件分析和定性,依法做出判決,而新聞媒體更多的是關注事件中的沖突和懸念,以此作為實現營利的基礎,這可以說是因認識基礎的不同而導致的沖突不同,這一原因是新聞媒體與司法公正沖突的重要因素。此外,媒體的報道以吸引市場眼球,擴大交易份額,獲得更大利潤為目的。而司法活動則以法律審判為事物的判斷與評價標準,司法活動的結果是公正公平客觀的,而傳媒審判中的事實并不是以客觀真實存在的、確鑿合法的證據來證實案件的事實。在現實生活中甚至出現新聞媒體為了吸引讀者,擴大傳播范圍,實現自身發展的需要而出現“偏聽偏信”和“濫加評論”等現象。新聞媒體的這種色彩性描述,容易吸引大眾的眼球,實現媒體的宣傳目的和經濟利益,在這種情況下難以實現司法公正。
(二)新聞媒體對當事人的影響
在我國,當事人為何相信新聞媒體能夠主張自己的權利呢?筆者認為有兩個方面原因:一方面,中國的歷史沉淀了太多的封建法制殘余,人們對新聞媒體的公正期待性很高,希望以此來維護自己的權利,獲得司法的社會公正性。另一方面,中國大多數新聞媒體具有官方或半官方的性質,必然具有很強的政策導向性,受政治環境影響大。這是因為媒體的這種特殊性,它能夠依托強大的政治權威,快速的介入一些司法事件并迅速的解決糾紛,尤其是那些久拖不決或處理不公的嚴重違法犯罪案件,借助新聞媒體的傳播渠道和快速擴散能力,那些被新聞媒體曝光案件能夠快速得到解決,例如:焦點訪談、今日說法等央視欄目,從而使大眾形成信賴新聞媒體報道的心理。這也可以說是歷史原因和社會原因共同導致的新聞媒體與司法公正沖突的原因之二。
(三)新聞媒體對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影響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七十條的規定:“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出庭作證”。權利和義務是對等的,司法機關在要求其他訴訟參與人履行義務的同時應保護其享有的權利。但是,在我國現行的法治下對證人、鑒定人和翻譯人的保護制度還不是很健全,例如對證人的獨立作證權、保密權和安全保障權的保護還不是很完善。就證人安全保障權而言,如果新聞媒體的報道是一個尚未開始進行的司法程序,或是正在系屬之中(即在“未決”程序中)的案件時,新聞媒體已利用報道、分析、評論等方式公之于眾,那么證人可能會受到與案件有關的利害關系人的威脅、恐嚇,害怕其近親屬遭到報復或是基于家庭關系、子女利益等因素的考慮,做出與案件客觀事實相違背的陳述,那么將會陷當事人于不利的境地,在這種情況下很難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三、構建新聞媒體與司法獨立合理體制的建議
總之,新聞媒體與司法獨立雖然存在著沖突,但是這種矛盾是可以協調,能夠解決的。因為司法的獨立與新聞媒體的監督從原則上是應該一致的,都應該遵循國家法律法規的相關約束,并為公民的基本權利實現保駕護航。因此,對新聞媒體和司法獨立的合理體制構建是現實可行的,其制度構建的核心在于保持兩者必要的界限,使兩種不同的價值和利益保持一種平衡。因此,可以從以下幾方面進行完善:
(一)新聞媒體對司法工作的報道必須服從司法程序的需要
在切實維護司法秩序的前提下,對于新聞媒體的報道工作,司法機關有責任予以積極的配合和支持,為新聞媒體的報道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讓新聞媒體能夠在基于司法事實的基礎上,進行最全面、最自由的內容報道,要求新聞媒體和司法獨立均以客觀事實為依托,慎重、嚴謹的客觀報道司法審理的進程,以避免司法審理受到外力的干擾,維護司法審理工作的獨立性。
(二)新聞媒體對司法工作的報道應該遵循客觀公正
新聞媒體在實際的新聞報道中,必須尊重事件的真實性、客觀性、全面性等新聞報道原則,以全面及時客觀的為社會公眾進行信息披露。可以說新聞媒體輿論監督具有真實性的特征,這是符合我國法律要求的,也是新聞媒體的權利和責任,新聞媒體要樹立職業道德意識,實事求是地對審判過程進行報道,反映最真實的社會情況,不夸大事實、不歪曲情節,要在立足案件實際情況的基礎上對案件進行客觀的評論,對于案件審判中的使用的法律法規有不同的觀點時,要謹慎用詞,不能輕易的使用肯定或否定意味十足的用語。
(三)人民法院應公正、客觀的展示案件審判過程
美國有句著名的法律諺語:“法律的公正不僅要實現,而且要公開的實現”。筆者認為法院在遇到重大疑難案件或社會影響較大的案件時,可以讓公民憑身份證參加旁聽或允許新聞媒體進行同步的報道。這樣一方面可以從形式上表現司法公正,對社會起到威懾作用,另一方面,可以消除大眾的好奇、懸疑心理,真正了解案件的客觀真實情況,避免受新聞媒體炒作的影響。
(四)新聞媒體應對干預司法機關獨立審判的外部力量進行監督
在現行的司法體制下,特別是在行政訴訟中可能會做出不公正的判決,而新聞媒體的指向作用最為廣泛,特別是指向國家機關、政黨或是社會組織運用公權力的行為,新聞媒體自身具備涉及面廣、反映迅速的特點,最能體現社會監督的廣泛性、公開性、民主性的要求,應作為一股強大的力量盡量保證司法公正。(作者單位:吉林廣播電視大學白城分校)
參考文獻:
[1] 王利民楊立新:《人格權與新聞侵權》,中國方正出版社,1995
[2] 孫旭培:《新聞侵權與訴訟》,人民日報出版社,1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