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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力與生產關系的矛盾
資本的本質就是生產剩余價值。資本作為無限的貪欲,總要不斷超出自身力量的限制,它只有不斷增殖,才能保持自己的本質。生產力在資本主義追逐剩余價值,不斷采用高新技術的推動下迅速發展,必然造成與國內市場需求相對不足的矛盾日益尖銳。壟斷資本為了追逐最大利潤,必須從對國際市場的不斷擴張和壟斷中尋找出路。資本的擴張以全球為最大邊界,它就要停止擴張的腳步了,它就要失去其本性了,資本就要消亡了。全球壟斷資本主義是在經濟全球化時代壟斷資本主義發展的一種新形式、新階段,它為資本主義進一步發展提供了條件。這種變化為資本主義生產的本質——榨取更多的剩余價值開辟了新的發展空間和時間,但也是有限的。它進一步在全球范圍內導致了資本主義各種內在矛盾的激化,加劇了資本主義對全球市場的依賴,也加大了全球資本主義經濟危機的風險。
資本主義基本矛盾擴展到全球范圍
資本主義基本矛盾表現為生產社會化與資本主義私人占有之間的矛盾。資本主義世界經濟體系就是以全球壟斷資本主義為中心,以廣大發展中國家為外圍的不平等的資本主義剝削體系。以發達資本主義國家為主導的經濟全球化必然使資本主義基本矛盾進一步加深和擴展。資本主義的內部矛盾表現為:無產階級與資產階級的矛盾,帝國主義和殖民地附屬國的矛盾,帝國主義國家之間的矛盾。這三大矛盾在經濟全球化時代仍然以變化了的形式存在和發展著。首先,無產階級與資產階級的矛盾仍然是資本主義的主要的階級矛盾。資本主義在其任何發展階段上,不論是自由競爭、私人壟斷、國家壟斷還是全球壟斷階段都不能改變資本剝削雇傭勞動的本質。其次,在全球壟斷資本主義體系內,原來的帝國主義同殖民地附屬國之間的矛盾演化成東西南北矛盾。但主要的斗爭矛頭都指向發達資本主義國家。第三,在全球壟斷資本主義階段,帝國主義國家之間的矛盾仍然存在并進一步發展。帝國主義國家綜合實力的消長變化以及爭奪世界市場、全球霸權的斗爭一直沒有停止并非常尖銳復雜。
全球生態危機
資本主義制度是生態危機的根源。首先,全球生態危機是全球壟斷資本主義無限追求壟斷利潤最大化的必然結果。因為資本主義生產的唯一動機和目的就是追求更多的剩余價值。全球生態危機是全球壟斷資本主義過度生產和過度消費造成的。全球壟斷資本主義在不斷強化資本對人的剝削的同時,也不斷強化資本對自然的剝削。其次,生態危機是資本主義生產方式全球化的必然結果。由于資本主義生產的目的是追求利潤的最大化,它就必然不斷向全球擴張,最大限度地掠奪全球資源,把污染環境的產業甚至垃圾轉移到發展中國家以改善自身的生態環境。這種向發展中國家轉嫁生態危機的生態帝國主義行徑加速了全球環境的惡化,直接威脅著人類的生存與發展。
金融危機爆發的必然性
一、婁底市貿易融資發展現狀
婁底市位于湖南省中部,是省內重要的能源、原材料基地,對外貿易主要集中在鋼鐵、有色、煤炭等資源性行業,進出口貨物主要為鐵礦石、煤炭、鋼材等大宗商品,外貿量長期穩居全省前列,貿易融資需求旺盛。2012年以來,一方面隨著貨物貿易外匯管理制度改革和跨境人民幣結算推廣,貿易融資便利度進一步提升;另一方面國內貨幣信貸政策趨緊,企業貿易融資需求也不斷上升。在此背景下,近年來轄內貿易融資呈現快速增長勢頭,并呈現一些新特點、新變化:
1.貿易融資總量快速增長,融資比率大幅上升
2011年以來,婁底市外匯指定銀行貿易融資產品迅速增多,目前,共有海外代付、進口押匯、進口項下境外銀行融資、出口項下境外銀行融資4大類13種貿易融資產品(見表1),貿易融資總量快速增長,2011-2015年,全市貿易融資發生額從6億美元增加至12.08億美元,增長了1倍多;對外貿易的融資傾向不斷提高,剔除單筆貿易組合融資因素后,進出口業務的貿易融資率從6.8%提升至61.8%。
2.貿易融資表外化特征明顯
2012年以前,婁底市外匯指定銀行表外貿易融資產品主要為海外代付。2013年來轄內銀行推出了7種“境內擔保+境外融資”模式的新型表外融資產品,如委托付款、信用證買方付息貼現等,2015年全年辦理表外貿易融資7.86億美元,比2012年增長30.7%,表外融資占到貿易融資總量的40.8%,同比上升10.2個百分點。
3.貿易融資存在本幣化、長期化傾向
2013年以前,婁底市貿易融資的幣種主要是美元,融資期限大多為3個月。2013年以來,轄內銀行推出了訂單融資、直融通等5種跨境人民幣貿易融資產品,融資期限為6個月-1年,全年跨境人民幣貿易融資折美元2.6億,占同期貿易融資總額的21.4%,平均融資期限達295天;受此拉動,2015年轄內貿易融資平均期限140天,比2012年延長了近50天。
4.企業融資動機趨于多元化
婁底轄內外貿企業主要為華菱漣鋼、冷鋼、閃星銻業等大中型企業,2011年以前,在應對金融危機的大背景下,國內信貸環境相對寬松,企業貸款滿足率較高,貿易融資更多是企業主動通過負債外幣化套利的一種手段。如婁底市,2009-2011年銀行機構貸款余額增長了38.8%,是同期貿易融資增幅的2倍多,企業貸款需求得到較好滿足。2012年以來,隨著國內經濟增長趨緩,整體信貸環境趨緊,部分企業將貿易融資當做國內貸款的替代渠道之一,融資動機趨于多元化。2012-2015年,婁底貿易融資增長了101.3%。尤其是“兩高一剩”企業,銀行貸款面臨逐步壓縮、退出,企業資金壓力增大,為彌補流動資金缺口、節約財務成本,企業在人民幣匯率雙向波動加劇、貿易融資套利空間縮窄的不利形勢下,仍加大了表外貿易融資尤其是跨境人民幣融資的力度。
二、主要問題
1.加劇短期跨境資金波動,影響跨境收支均衡管理
貿易融資主要從兩方面影響短期跨境資金流動:一是提前或推后貿易收付款、結售匯時點,造成結售匯差額、貿易收支差額與進出口差額三者偏離。如進口押匯,推后了境內進口商購匯時點,造成結售匯差額與跨境收支差額偏差;又如進口海外代付,推后了境內進口商購付匯時點,引起結售匯及收支差額與進出口差額的偏離。二是擴大短期跨境資金流動規模。如出口訂單融資,是境外銀行為企業出口應收賬款提供的非買斷式融資,境內企業出口收匯后,到期再歸還境外銀行,1筆出口形成3筆跨境收支,擴大了跨境資金流動規模。當處于流入窗口期時,企業往往通過貿易融資等杠桿推進“負債外幣化、境外化”,導致短期跨境資金凈流入或結售匯順差,當流入窗口條件消失后,企業又會實施劇烈的去杠桿化操作,造成短期跨境資金集中流出或結售匯逆差,貿易融資的這種內在波動性,導致短期跨境資金“大進大出”,加大了跨境收支均衡管理難度。
2.現行政策管理框架難以有效管控貿易融資
(1)管理政策欠完善,銀行規避監管容易
目前,貿易融資管理主要涉及外匯局、人民銀行及銀監部門,其中,外匯局對銀行貿易融資的管理主要涉及短債指標、擔保指標、結售匯綜合頭寸與外匯貸存比掛鉤等政策;人民銀行規定本幣貿易融資不納入外債、擔保指標;銀監部門要求將同業代付納入表內核算,但對表外業務的風險資本監管要求較低,其風險權重僅為一般信貸的20%。貿易融資管理政策“本外幣有別、表內外有別”,銀行很容易規避。
(2)宏觀調控機制缺位,難以管控過度融資行為
目前,我國貿易融資按幣種分開管理,外匯局負責外幣貿易融資管控,人民銀行負責跨境人民幣貿易融資管理。隨著人民幣國際化和外匯管制放松,跨境貿易融資對國際收支平衡和國內貨幣供應量的影響越來越大,但目前尚未建立宏觀層面的調控機制。一是外幣貿易融資宏觀管理工具缺失。貨物貿易外匯管理制度改革前,外匯局主要通過企業貿易信貸比例限制這個“總閥門”管控長期(90天以上)貿易融資規模,2012年貿易外匯管理改革后,外匯局對外貿企業實行分類管理,對占絕大多數的A類企業取消了貿易信貸比例限制,僅對B、C類企業貿易信貸及轉口貿易有所限制,而且分類管理對下調企業監管等級的條件要求較嚴、流程時間較長、操作成本較高,一般僅能對無法合理解釋其貿易信貸(融資)業務的企業實行降級,整個程序約需1個月,難以對企業具有真實交易背景的過度貿易融資行為進行調控。二是部門管理目標不一、管理政策欠協調。外匯局的政策目標主要是促進跨境收支均衡,人民銀行更側重于“防通脹”,隨著金融市場化、國際化程度提高,人民銀行為調控貨幣供應量而運用利率、匯率、信貸規模等政策工具時,可能產生較強的溢出效應,改變貿易融資窗口條件,進而影響市場主體貿易融資行為,沖擊外匯主管部門貿易融資管理。
(3)商業銀行柜臺監管職責履行欠到位
貿易便利化改革后,貿易融資的真實性、合規性審核交由銀行柜臺執行,但由于銀行管理理念轉變滯后、相關技術手段缺乏,柜臺審核職責履行欠到位,是導致貿易融資過度擴張的重要原因。一是理念轉變滯后,銀行不愿“管”。交易背景真實性是保證貿易融資自償性和低風險的關鍵因素,由于長期以來銀行“以信貸風險為綱”的管理理念根深蒂固,對貿易融資風險的管理更多基于信用風險角度,忽視了對交易背景真實性的審核,在審核過程中重形式、輕實質,甚至部分銀行在信貸規模緊張時,主動向企業推介用表外貿易融資代替一般流動資金貸款。二是技術手段缺乏,銀行很難“管”。如出口訂單及轉口貿易融資,是以貿易合同為質押進行融資,由于目前缺乏統一的業務信息及質押登記查詢平臺,銀行很難防范企業同一合同多頭融資、與關聯公司虛簽合同套取融資、利用一般貿易構造轉口貿易重復融資等行為。
3.外貿企業過度貿易融資面臨較大匯率風險
自匯率改革以來,人民幣總體呈現升值走勢。在長期升值環境下,企業形成了穩定升值預期,匯率風險意識較為薄弱,在長期的負債外幣化過程中,累積了較大的匯率風險敞口。隨著人民幣匯率逐步接近均衡水平,匯率雙向波動將成為常態,企業面臨較大匯率風險。以婁底市為例,轄內一企業外幣負債規模達9億美元,2015年企業預計因匯兌損失達1.2億人民幣。
三、對策建議
1.完善貿易融資微觀管理框架,增強監管有效性
一是完善現行貿易融資管理政策。加強外匯局、人民銀行和銀監部門間貿易融資監管協調,增強政策在本外幣之間、表內外之間的協同性。二是督促銀行切實履行監管職責。督促銀行加快管理理念轉變,盡快形成以真實性、合規性審核為核心的貿易融資管理理念,實現由形式審核向實質審核轉變;管理部門要搭建統一的貿易融資服務平臺,為銀行提供企業進出口業務、貿易收支、貿易融資等數據查詢和貿易單據質押情況查詢服務,為銀行加強真實性、合規性審核,管控貿易融資授信風險提供信息支持。
2.探索貿易融資宏觀審慎管理機制,防范短期跨境資金流動風險
一是健全宏觀管理協調機制。建立“1+1”(外匯局+人民銀行)的貿易融資調控機制,不斷增強外匯局、人民銀行在管理目標、政策制定、業務改革等方面的統籌性,降低宏觀政策溢出效應。二是完善貿易融資宏觀管理工具。加強論證評估并適時推出托賓稅,作為調控貿易融資的“剎車片”;進一步完善外貿企業分類管理制度,細化分類層級,增強管理靈活性,防止“一管就死、一放就亂”,并適當簡化程序,便利批量操作。三是探索宏觀審慎管理框架。構建以宏觀容忍度為指引、市場化調控為主體、行政管理為補充的貿易融資宏觀審慎管理框架,根據貿易融資占結售匯、跨境收支、進出口比重等要素設定貿易融資宏觀風險容忍度指標,并制定貿易融資應急管理預案,將貿易信貸比例控制、分類管理作為應急管理手段予以保留。當貿易融資整體風險處在宏觀風險容忍度內時,主要通過綜合運用窗口指導、利率、匯率、信貸規模、托賓稅等市場化工具進行調控,通過利益引導、預期引導改變企業貿易融資行為;當貿易融資風險超出宏觀容忍度時,迅速啟動應急管理預案,通過比例控制、分類管理等行政手段加強貿易融資風險管控。
關鍵詞:貿易融資;國際收支統計;申報
中圖分類號:F831.6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007-4392(2011)06-0058-03
近年來,我國進出口貿易發展迅速,人民幣升值預期、本外幣利差擴大等因素進一步推動了進出口商的融資需求,商業銀行為尋求新的利潤增長點,在提供國際結算服務的基礎上,積極推出各類貿易融資產品,滿足市場需求。然而,隨著貿易融資總量的增長、融資產品創新的加快,相關外匯管理問題也隨之產生,其中貿易融資業務的發展對國際收支統計申報制度的影響便是值得關注的問題之一。
一、商業銀行貿易融資業務概述
所謂貿易融資,是指銀行圍繞國際結算的各個環節為進出口商提供的資金及信用融通活動,即銀行可利用自有資金頭寸為進出口商進行直接融資或憑借自身信用為進出口商提供資金融通便利。根據融資對象不同,商業銀行貿易融資業務可以分為進口貿易融資和出口貿易融資。
進口貿易融資是針對進口商提供的貿易融資服務,常見的主要類型有:1. 授信開證。指企業在其授信額度內,在符合開證銀行有關規定的前提下免交或繳存相應比例的保證金開立信用證。2. 進口押匯。指在信用證或托收結算方式下,銀行應進口商要求,與其達成單據及貨物所有權歸銀行所有的協議后,銀行以信托收據的方式向其釋放單據并先行對外付款的行為。3. 進口T/T代付。指在匯款結算方式下,銀行根據申請人的書面申請,委托其他銀行代為支付進口貨款,到期后由融資申請人償還融資本息以及相關費用的行為。
出口貿易融資是針對出口商提供的貿易融資服務,主要包括:1. 打包貸款。指銀行以信用證的受益人收到的信用證項下的預期收匯款項作為還款保障,為解決出口商裝船前,因支付收購款、組織生產、貨物運輸等資金需要而發放給受益人的短期貸款。2. 出口押匯。指銀行憑借出口商提交的信用證或托收項下單據,向出口商提供的短期資金融通。3. 福費廷。又稱包買票據,指包買商(銀行等)以無追索的方式買入貿易項下未到期的銀行匯票、本票或信用證應收賬款,從而為出口商提供融資的一種方式。4.國際保理。指國際貿易中在承兌交單、賒銷方式下,保理商(銀行等)對出口商應收賬款進行核準或購買,從而使出口商出口后獲得收回貨款的保證。
除以上傳統類型的貿易融資產品外,各類集結算、融資、理財于一體的新型貿易融資產品正逐漸受到商業銀行的青睞,從而為進出口商提供了更為靈活的融資選擇。
二、商業銀行貿易融資業務對國際收支統計申報的影響
(一)相關規定不能適應不斷變化的業務形式
隨著貿易融資業務的快速發展,與貿易融資相關的申報難題層出不窮。然而,申報規則的制定并沒有跟上貿易融資業務發展的步伐,某些交易的申報無據可依的現象時有發生。在貿易融資業務間接申報方面,國家外匯管理局制定的《通過金融機構進行國際收支統計申報業務操作規程》(以下簡稱《操作規程》)有如下規定:對采取福費廷、出口押匯、出口保理等方式辦理涉外收入的,當福費廷、出口押匯、出口保理等業務在境內未發生轉讓時,應由經辦銀行在收到境外款項時通知申報主體辦理涉外收入申報;當發生轉讓時,受讓銀行應于收到境外款項的當日將收款日期、幣種、金額等信息通知原始經辦行,由原始經辦行通知申報主體辦理涉外收入申報。此外,針對某些個別貿易融資申報案例,外匯局也以復函的方式提出了指導意見。可見,關于貿易融資業務的申報,一方面外匯局沒有制定原則性的規定,另一方面體現在個別案例中的申報規定比較散亂,缺乏系統性和全面性。僅就《操作規程》而言,只有對出口貿易融資涉外收入的申報規定,而沒有對進口貿易融資涉外支出的申報規定,且所涵蓋的貿易融資業務類型也非常有限。由于申報依據不充分,申報業務經辦人員在面臨復雜情況時,如果業務水平不高、責任心不強,就會產生主觀隨意性,造成統計偏差。
(二)日常申報中各項申報信息要素難以確定
貿易融資業務是涉及進出口商、銀行等多方交易主體的復雜經濟活動,其基礎交易是進出口商之間的買賣行為,但是在某些條件下,銀行會充當涉外收付款的臨時收付款人,掩蓋了基礎交易的性質,因此在確定申報主體、交易對方及其國別、申報時點、申報金額等要素時面臨困難,以下舉一例進行具體說明:
境內A銀行客戶甲公司,通過境外B銀行(已被A銀行收購)做進口T/T代付,向出口商支付貨款。該筆融資款項到期時,B銀行委托其賬戶行C銀行借記A銀行在C銀行所開賬戶,并貸記B銀行賬戶,之后A銀行又對甲公司賬戶進行扣款。
在該案例中,各項申報信息要素的確定有如下難點:
1. 申報主體:國際收支間接申報以非銀行機構和個人為申報主體,銀行只是為交易雙方提供結算服務的中介者,本身不能成為間接申報的申報主體。案例中,交易的本質是國際貨物買賣,理論上進口方甲公司應作為申報主體進行間接申報,但由于融資行為的存在,A銀行用境外賬戶資金替甲公司償還融資款項,整個業務流程中沒有體現甲公司對外支付貨款的環節,如果以甲公司作為申報主體進行間接申報,首先在形式上不符合《操作規程》中做間接申報的條件,其次在業務操作上將會遇到種種障礙,如付款憑證的選擇、具體項目的填寫等。
2. 交易對方及其國別:即使確定甲公司為申報主體,按照間接申報的有關規定,交易對方應為收款人,其國別為收款人常駐國家。案例中,境外直接收款人是境外代付銀行,其國別也可能與出口商所在國不同,以銀行還是出口商作為交易對方進行申報值得斟酌。
3. 申報時點:在間接申報中,通常以資金跨境為原則確定申報時點,而案例中這一時點則比較模糊。B銀行對外付款時、A銀行利用境外轉賬方式歸還B銀行款項時,以及甲公司歸還A銀行款項時,這三個確定的時點中,不能充分說明資金跨境流動的過程,這筆款項的跨境流動已完全融合在A銀行自身的跨境資金調度之中,無法再分辯。
4. 申報金額:進出口商向銀行進行貿易融資需要支付融資利息,因此申報款項中不僅包含了貨款,而且包含了銀行手續費和利息費,相應的,在申報時就要將一筆款項拆分成貨款、手續費和利息費分別進行申報。案例中所涉款項在各環節均是整體進行支付的,將其進行拆分并按照準確金額進行申報雖然在理論上更符合申報要求,但是實踐中由于操作上的復雜性或者受經辦人員的業務水平所限,申報方很可能會按照貿易款項全額進行申報,影響了申報的準確性。
(三)引起申報信息各項要素之間邏輯關系混亂,不便于核查規則的設定
在利用軟件對間接申報數據進行輔助核查時,許多“錯誤數據”的產生與貿易融資的存在密切相關。例如,常見的一種錯誤類型為“交易對方為銀行”,即與銀行之間的交易應限于一定的業務范圍,如金融服務等,超出該范圍則一律判定為錯誤數據。而在福費廷境外轉賣、海外代付等特殊業務中,境外銀行為履行融資職能,需要直接支付或收取跨境款項,同時被默認為申報信息中的“交易對方”項,產生了貿易項下交易對方為銀行的邏輯錯誤。因此,貿易融資等新業務的發展對未來核查軟件的開發、核查規則的設定提出了更大的挑戰。
(四)無法取得完整的貿易融資數據,增加了跨境資金監測分析難度
在國際貨物買賣活動中,商業銀行對進出口商的融資行為往往導致跨境貨物流與資金流的不匹配,使海關進出口統計數據與貨物貿易跨境收支數據之間形成差異。掌握完整的商業銀行貿易融資數據對于解釋數據差異,分析跨境資金流動狀況,判斷經濟形勢具有重要意義。但是,目前在國際收支統計間接申報與直接申報中均沒有對商業銀行貿易融資進行全面統計,通過外債統計系統等其他渠道也只能獲得部分統計信息,因此增加了跨境資金監測分析的難度。
三、對策建議
(一)明確貿易融資業務間接申報原則
商業銀行貿易融資業務復雜多樣,且處于不斷創新之中,通過案例形式制定申報規則的方法顯然不再適用,而應該在《操作規程》中明確一項最基本的、普遍使用的申報原則,指導相關業務的申報。該項申報原則須包括五個關鍵點:1.對于具有貿易融資行為的國際貨物買賣活動,基礎交易仍然是進出口商之間的買賣行為,國際收支統計申報應真實地反映基礎交易的內容;2.申報主體是進出口商,不是經辦銀行;3.交易對方及其國別按基礎交易即貨物貿易中交易對方的情況確定;4.申報時點應以對外債權債務關系的解除時間為準;5.申報主體應通過原始經辦行進行申報。
(二)調整貨物貿易項下申報信息要素
首先,在涉外收入申報單、境外匯款申請書、對外付款/承兌通知書三類國際收支憑證中,收/付款人名稱、地址、國別等項目需要按照涉外收付款的直接收付款人的真實信息填寫。其次,取消國際收支憑證中收/付款人與“申報主體”和“交易對方”的對應關系,增加“申報主體”和“交易對方”項目,并按照進出口貿易中買賣雙方的真實信息填寫。最后,對貿易融資方式、融資利息、貸/借記客戶賬時間和金額等信息進行補充申報。
(三)完善金融機構直接申報統計
為獲取完整的商業銀行貿易融資數據,便于對跨境資金的監測分析,可以從完善金融機構直接申報統計入手。目前,在金融機構向外匯局進行直接申報的各類數據中,僅中資金融機構外匯資產負債統計報表中含有“進出口貿易融資”項目,建議在整合各類報表系統的基礎上,將“進出口貿易融資”項目規定為銀行類金融機構直接申報的必要項目,并且視統計需要增加該項目下明細科目。
參考文獻:
[1]原擒龍,《商業銀行國際結算與貿易融資業務》,北京:中國金融出版社,2008。
[2]王立軍,《商業銀行國際貿易融資及風險控制》,北京: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