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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特許經營 應用現狀 發展對策
特許經營的概念及特征
特許經營是特許者與被特許者之間的一種契約關系。根據契約,特許人向受許人提供一種獨特的商業經營特許權(商標、商號、產品、專利和專有技術、經營模式等),并給予人員培訓、組織結構、商品采購等方面的指導與幫助,受許人按合同規定在特許人統一的業務模式下從事經營活動,并向特許者支付相應的費用。可見,特許經營的核心是知識產權,其本質特征是知識產權的轉讓及運作,通過轉讓,使得無形資產的真正價值得以體現。
特許經營的特征主要有以下幾點:
1.特許人對雙方合同涉及的授權事項擁有所有權及(或)專有權,而受許人通過合同獲得使用權(或利用權)及基于該使用權的收益權;
2.獨特的商業特權――授予的商業權利必須具有獨特性,與競爭對手相比有明顯的優勢。特許經營中的授權是指包括知識產權在內的無形資產使用權(或利用權),而非有形資產或其使用權;
3.繳納費用的義務――受許人有根據雙方合同向特許人繳納費用的義務;
4.統一模式的商業活動――統一經營模式是特許經營的最基本特點。加盟者必須按照盟主的規范去執行,受許人應維護特許人在合同中所要求的統一性。
5.培訓、支持及監督――盟主提供必要的培訓、指導和協助;監督和控制整個連鎖體系的營運標準和形象標準。
我國特許經營發展的歷程
1.1986~1992年為萌芽階段。以麥當勞、肯德基等在80年代中后期陸續進入我國為契機,引入了特許經營這一新的經營手段,當然由于政策規制以及市場問題,它們主要以建立合資企業而不是出售特許權的方式進行,嚴格意義上的以出售特許權為特征的特許業務基本上不存在;同時以北京全聚德、天津狗不理包子、上海榮華雞等一些餐飲老字號企業普遍采取聯營、輸出品牌技術等帶特許性質的經營方式來拓展自身規模,這可以說是我國特許經營的發端,為以后的經營中采納了一些與特許經營相類似的做法積累了經驗。
2.1993~1996年為起步階段。有了前期的經驗以及國外的模式參照,中國企業開始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現代特許經營活動。
3.1997年至今為推廣與規范階段。這一時期國內企業開始用特許經營的方式發展分店。據中國連鎖經營協會統計,2002年以來,我國特許經營在多個行業又有了快速的發展,目前特許經營體系已超過1000家,所涉及的行業超過50個,除傳統的餐飲、零售、個人服務業外;其他新興行業,如教育文化、商業服務、家庭服務、汽車服務、IT業等的特許經營也在快速推進。
我國發展特許經營的潛力
作為一種先進的商業模式,特許經營有別的商業模式難以逾越的優越性,我們有必要通過對我國發展特許經營的條件和潛力進行分析,以進一步發展具有我國特色的特許經營體系。
1.發展我國特許經營的必要性
(1)對特許企業而言,首先有助于緩解一些企業的意圖擴張但資金缺乏的問題。我國很多名優企業都碰到資金不足的問題,導致無法擴大生產規模,效益下降。而特許經營則無需投入太多的自有資金,它是依靠自身無形資產的擴張,并可收取被特許者交納的各種費用,所以,只要保證自身的核心無形資產,并謹慎選擇、管理好加盟者,企業就可以實現低成本低風險的迅速重組和擴張;其次是有助于企業開拓市場,由于特許經營具有極強的滲透性,企業可以通過特有的經營機制、擴張功能和網絡體系向各個地區擴展。一些企業已把零售和服務網絡從中心城市周邊城鎮拓展;第三,鼓勵國外特許人進入中國開展特許經營,有助于引進先進技術和先進管理經驗,如果加以吸收和轉化,必然將提高整個行業的服務、管理水平。
(2)對于受許人而言,特許經營是中小投資者投資的重要渠道。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人們的收入水平有了較大幅度的提高,我國的中小投資者逐漸增加,希望通過投資使自有的資本增殖,但又不具備自我創業能力。而通過加盟特許經營,在支付一定加盟費后,就可以經營一個知名品牌,并長期得到母公司的指導、管理監督和配套服務,為中小投資者帶來較好的發展天地。
(3)對廣大消費者而言,有利于提高生活水平。經過二十多年的改革與發展,人民收入水平有了顯著提高,消費需求日益多元化,消費者在購物中更加注重商品品牌,由于開展特許經營的企業大都具有知名品牌,產品服務的質量好,因此能為消費者提供高質、可靠的商品與服務。
2.發展我國特許經營的可行性
(1)特許人市場的建立:一方面,我國有很多老字號企業,它經過多年發展,形成了自身獨特的傳統經營特色和高超的服務技術,另一方面,90年代后涌現出如上海華聯、全聚德烤鴨、李寧服裝等一批規模較大、信譽較好、經營規范的特許經營企業,為我國特許經營業許人市場的發展奠定了基礎。
(2)我國涌現出相當數量既有一定經濟實力又有市場經濟觀念的中小企業與個人。他們構成了潛在的受許人市場,這也為發展特許經營業務提供了人力資源基礎。
(3)我國發展特許經營的法律環境已經初步形成。我國在90年代后,頒布了商標法、專利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規范特許經營的法律,還制定了《特許經營企業備案管理辦法》《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等十多條法規。立法的加強為我國發展特許經營創造了良好的法律環境。
(4)我國加入WTO,也為我國特許經營提供了極廣闊的發展空間。
目前我國特許經營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1.企業對特許經營的了解不夠深入。特許經營是一種回報較高的營銷方式,它對特許者和被特許者的資金、管理水平等要求都很高。然而,有些企業品牌知名度并不高,在沒有形成自身品牌的基礎上就忙于發展,追求數量而忽視了效益,結果隨著規模的擴張而導致效益下降。而有些特許經營體系擴張過快,不考慮自身的后續服務能力,這就出現培訓不力、服務不到位、現場指導不充分、合作性降低等一系列問題。
2.投資者不夠理性,跟風冒進。而很多投資者在對特許者的品牌、管理經驗等一知半解的情況下,不對目標市場進行充分的調查,盲目加入體系,導致自身投資的失敗。
3.特許經營的運作不規范,國際著名的特許經營企業都有高質量的加盟手冊、運營手冊等使它們在各地的店鋪盡可能保持一致的形象風格。然而據中國連鎖經營協會99年對32家特許經營企業調查,發現近30%的企業沒有加盟手冊,20%多沒有運營手冊;有手冊的企業也沒有很好的貫徹與執行。有些店只是統一了店名和標識,但實際仍是單店操作、各自為政,這就很難進行統一采購配送,更無法統一的核算和管理。
4.我國關于特許經營的立法與發達國家相比仍有較大差距。從國外實踐來看,特許經營事業的健康和迅速發展,一定要有與之相適應的法律法規。目前我國特許經營方面的主要法規是1997年頒布的《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和1999年內貿部頒發的《關于進一步規范特許加盟的通知》。前者是部門規章,內容過于原則和籠統,可操作性不強;而后者僅是一個通知性文件。這兩個文件對加盟總部的后續服務、費用收取、信息披露程度等具體經營環節都未作詳細規定。因此我國關于特許經營的立法雖然是有法可依,但卻還不完備。
發展我國特許經營的建議
1.加強理論指導,正確宣傳,提高經營者的素質。由于特許經營在中國發展還不長,人們并不十分了解,有些經營者雖已經采取這種方式經營,但對特許經營的實質、特許者與被特許者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特許經營的運行機制等也還不很明確,因此,各種糾紛不斷出現。輿論媒介及理論界應介紹特許經營方面的相關理論和知識,讓更多的企業和經營者了解特許經營的實質、特征及其優越性,宣傳一些特許經營企業的成功經驗和案例,進一步認識特許經營的必備條件和規范化管理的要求等等,以幫助企業和經營者轉變觀念,開闊思路,提高自身經營素質。
2.政府合理引導,確立多元化、多層次,漸進式的發展格局。我國發展特許經營不能搞一刀切,更不能運用行政手段進行催化,強制特許。這樣,既可以控制特許發展的盲目擴張行為,又可以緩解各特許讓之間的過度競爭。應當要綜合考慮我國不同地區的經濟發展形勢,不須強求統一,更不能搞一哄而起。在所有制形式上,要鼓勵多種所有制多渠道共同發展,除繼續發展國有企業的特許經營,還要注重對非國有企業、中小企業以及個體經營者的引導,還可以有選擇地與國外著名特許企業合資經營,或對經營管理比較規范的特許公司進行股份制改造,以提高特許經營整體企業的組織化和經營的規范化程度。在地區選擇上,可先從大城市、經濟發達地區等有市場需求的地方起步,探索經驗,培育優勢品牌和龍頭企業,再逐步向區域性和全國的特許網絡發展。在業態選擇上,我國除繼續發展超級市場和餐飲店的特許經營外,還可以發展大型百貨公司、洗染店、沖印店、加油站及其他服務項目的特許經營。
3.對于企業來說,需加強特許經營企業的規范化運作。加強規范化運作,可以從兩方面著手:一是企業內部運作規范化,包括嚴格的統一管理、采購、陪送、核算以及定期的人員培訓和服務質量檢驗;二是外在的標準化,包括店鋪結構、促銷手段、操作規程和企業形象設計的標準化。在規范化經營的同時要強化總部職能,具體措施包括建立專業化的職能管理部門、配備相應的高素質專業人才,并制定一套較為成熟的管理制度和調控系統,以明確各項職能部門的職責。
4.建立健全立法制度與監控制度,維護經營者利益。正如我國入世承諾表所示,我國在入世三年后對特許經營的準入將不做限制,為保證特許經營在中國的健康發展,《特許經營法》的出臺將十分緊迫。與以前的部門規章相比,法律應當更加全面詳盡,操作性更強,應對特許經營中出現的各類問題做出明確的規定,比如特許經營的形式以及管理機構、特許人的權利義務、特許經營的合同、特許經營的信息披露、特許經營的監督管理以及違法責任等問題。同時各地內貿、工商、技監等有關部門應攜手合作,共同規范特許經營活動。
5.大力發揮中介組織的作用。在國外,主要是由特許經營協會來加強約束特許經營企業的道德行為規范,只有成為特許經營協會會員的企業才能取得加盟者的信任,有資格開展特許業務。我們也應盡可能地發揮中介組織的作用,讓它們真正起到溝通政府與企業之間、加盟總部之間、加盟者之間、加盟總部與加盟者之間的橋梁作用。特許經營協會應當繼續加強監督會員的經營活動,并為會員提供咨詢服務和專業培訓;同時積極協助政府制定有關特許經營法規和規劃布局,同國內外有關機構的聯系和交流,多舉辦有關博覽會、研討會以協助特許企業進行跨地區、跨國界的特許經營活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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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機場;特許經營;存在問題;應對對策
中圖分類號:F560.8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3)05-0-01
2009年,民航總局正式頒布并于當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民用機場管理條例》中對涉及到機場非航空性經營性項目,如零售、餐飲、航空地面服務等,所采取的特許經營權方式進行了專營性規定。
一、機場特許經營的必要性
從機場的自身特性而言,機場同時具有公益性和營利性。但就機場特許經營來說,它是我國機場市場化、企業化改革過程中圍繞提升機場盈利水平提出的課題,同時它也是航空發達國家實踐證明的機場運營管理的有效機制。因此,在機場特許經營關系中,更多地體現了機場的營利性目標。但是,這與機場的公益性不是矛盾的,因為通過提升機場的盈利性將更有助于實現其公益性目標。政府的角色是調控機場公益性和營利性之間的平衡,以防止機場因角色扮演沖突而片面強調某一方面的職能。
實質上,機場特許經營權的引入是民航改革進程中利益關系調整的產物。隨著管理局、航空公司和機場的分設、六大航空集團的組建、以及機場的屬地化,原有的大一統的民航格局被打破。伴隨體制的巨變,利益權屬關系必然要求作相應的調整,機場特許經營權實質上是機場與駐場單位尤其是基地航空公司之間利益再分配過程中的一個較量焦點。而作為改革方向的引導者、利益協調方的政府,需要從行業和國家發展的角度,權衡利弊,對機場特許經營權做出適宜的分配。
二、機場特許經營存在的主要問題
機場業務主要分為機場地面服務與機場商業活動兩大類,對航站樓內商業活動的特許經營問題當前業界分歧不大,爭議主要集中在機場地面服務業務方面。在我國目前特殊的機場土地管理模式下,駐場單位通過劃撥、出讓、轉讓等方式取得了機場的土地使用權,多年來一直無償占用,現在要與機場當局共享收益,必然以種種理由反對。同時,我國多數機場的建設是由機場、航空公司、航管、油料分別投資特定項目共同完成的。按照“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對于由其他單位投資形成的經營項目,機場當局要參與分享收益是缺乏依據的。
三、問題對策
1.管理對策
明確機場的功能定位和管理目標,淡化經營性職能,強化管理性職能,確立機場管理機構為特許經營權的所有者。機場管理機構擁有機場完全的土地使用權利,并對機場進行合理的整體的長遠規劃,使機場范圍內的土地規劃、開發和出租經營都由機場管理機構負責。
機場管理機構在進行特許經營的過程中必須建立起市場公平競爭機制,保持中立性的管理。針對每項特許經營業務,尤其是地面服務業務方面,都要引入兩家以上的受許企業來開展經營活動,避免造成單一特許經營企業壟斷經營的局面。
此外,機場管理機構必須根據過港旅客的需求,結合機場所在城市的特點和機場的實際情況進行研究和規劃,確立機場獨具特色的核心服務理念,同時要求受許企業按照機場管理機構確立的核心服務理念進 行經營,增強機場特許經營的成效。
2.建設對策
在我國,新規劃建設的機場以及已有機場新增建設項目時,由于沒有歷史遺留問題,更適合對其采取特許經營方式。BOT是國外機場在建設時期廣泛采取的一種機場建設和特許經營相結合的有益模式。BOT即建造—運營—移交方式,由依法授權的機場管理機構與被受許企業即承包商就機場項目的建設權和一段時間的運營權簽署協后由機場管理機構無償收回設施。
在我國機場基礎設施的建設中,應著重在候機樓、停車場、機場貨運區、商務功能區、娛樂區和生活區等方面引入BOT模式,可以由機場與航空公司簽訂BOT協議,特許基地航空公司建設滿足自己需求的候機樓設施,并加以經營管理,這樣既節約了機場的資金,同時也擴大了機場的服務范圍。
3.經營對策
機場地面服務是指在正常的航空器運行狀態下,航空器進出機坪所必需的服務,主要包括一般、配載和通訊、集裝設備管理、旅客和行李服務、貨物和郵件服務、航空配餐服務、 航空油料服務、飛機地面服務業務等。在機場地面服務的提供上,通過特許經營權引入3~4 家專業化的航空業務服務公司或者由基地航空公司組建的地面服務公司共同承擔,可以更好地引入市場競爭機制 ,保證服務質量。機場的地面服務業務的特許經營,既能成為機場的穩定收入來源,同時也能成為機場 國際化擴張的業務保證。
四、結論
從美國、歐洲、新加坡等航空發達國家的實踐看,形成的都是由機場管理當局成為機場特許經營權的所有者。這些國家的機場一般不直接從事經營性活動,將機場管理機構的職責定位為機場的規劃、發展、安全和運行管理,不直接參與直接面對旅客、貨主和航空公司的地面服務和商業服務等經營性業務。針對我國機場特許經營中存在的問題,我們從管理、建設和經營三個方面下手,我國機場的特許經營之路一定走得更好更遠。
參考文獻:
【摘要】特許經營權作為一項權利性無形資產,對擁有企業的生產經營產生顯著影響。特許經營權具有獨立性、優越性和收益性的特點。其價值評估的方法主要有重置成本法、收益法和實物期權法,本文對梳理了這幾種方法的研究并分析各自的利弊。
【關鍵詞】特許經營權;價值;評估方法
一、引言
特許經營權作為一項特殊的可確指的無形資產,對不少企業的生產經營發揮著舉足輕重的作用。經濟生活中對該權利本身的利用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重視,從資產管理與經營的角度看,國內企業界對該類無形資產價值的理解和把握還沒有形成統一而規范的結論。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企業資產重組和并購現象已成必然,在對一些具有特許經營權這類無形資產的企業而言,如何進行合理的價值評估成為實際工作中的一個難點,亟待解決。因此很有必要系統性探討特許經營權的形成機理,并且采用合適的方式對其價值作出公允的評估。
二、特許經營權的價值形成
在我國特許經營權通常分為兩大類,一類是企業授予的特許權,一類是政府機構授予企業的特許權。本文主要探討政府授予的特許權,即:國家或政府授予企業擁有排他性的某項商品或某類服務生產、經營的專項權利。這些權利包括專營權、進出口權、生產許可權等。楊明等(2003)認為特許經營權本質上是一項民事權利,更具體的說是無形財產權。也就是說特許經營權作為財產權能為企業帶來收益,其本身是有價值的。肖荷花(2001)特許經營權的價值主要體現在:降低了企業開辦費用;節約了企業創立上表、開發技術、摸索管理經驗的成本;減少了投資回報的不確定性;降低企業運營成本,提高了競爭力。同時她還認為政府特許權作為無形資產具有無形性、壟斷性、可收益性和不確定性。
三、重置成本法評估特許經營權價值
梁鋒(2004)從定性角度對比分析了采用重置成本法和收益現值法進行特許經營法的價值評估。他認為重置成本法可以充分保證資產原始投資的收回,評估的程序明確、過程清晰,結果符合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要求。而采用收益現值法是從資產收益的角度出發,通過估算被評估資產的預期未來收益并折算成現值,用以確定被評估資產價值。二者各有優劣。重置成本法簡單易操作但是其評估結果經濟意義較小,而收益現值法更加準確但是在評估過程中需要測算和確定的參數較多,操作起來比較復雜。
四、收益法評估特許經營權價值
王凌艷(2011)采用定量的方法分析特許經營權的價值,她認為公路的特許經營權價值由車輛通行費用收入、公路養護和收費管理費用、所得稅稅率、期望投資回報率、特許經營期、以及公路資產原始投資決定,并且列出他們之間的計算公式。其中將原始投入攤銷到每一年的成本費用中,考慮資金的時間成本,計算更加準確。這篇文章著重分析了收益現值法中的幾個因素,為收益現值法的運用指明了方向。
從理論上講,用收益現值法評估特許經營權價值是一種科學、合理的評估方法,但從實踐上看,收益現值法是一種較難駕馭的方法。
五、實物期權法評估特許經營權的價值
實物期權是從金融期權演變而來的,它將金融期權定價理論應用于實物投資決策分析方法和技術中。與傳統的投資決策分析方法相比較,實物期權的思想方法不是集中于對單一的現金流預測,而是把分析集中在項目所具有的不確定性問題上,即現金流的所有可能變化范圍――用概率的語言來描述,就是項目未來現金流的概率分布狀況。與傳統決策分析方法相比,實物期權分析方法的結果是:投資項目的不確定性越大,投資機會伴隨越大的投資價值。實物期權的定價來源于金融期權,而金融期權的定價模型主要有兩種,所以實物期權的定價模型也主要有兩種,即 BlackScholes定價模型和二叉樹定價模型。
雷寶(2006)從實物期權理論的角度,對特許經營權的看漲期權性質做出初步分析,并在此基礎上說明機場特許經營權價值評估方法。他提出對特許經營權的購買可以視同購買了一個歐式看漲期權,期權擁有者因此擁有了等待未來增長機會的權利,因此可以運用期權原理分析該項特許經營權的價值,從而確定是否值得投資。考慮現金流時間價值為基礎的項目價值外,充分考慮了項目投資的時間價值和管理柔性價值以及減少不確定性的信息帶來的價值,從而能夠更完整地對投資項目的整體價值進行科學的評價。
李曉恭、李承燁等(2005)主要從燃氣、熱力企業的特許經營權角度出發,用實物期權法對上述企業在某一時期內特許經營權的價值進行評估。使用布萊克舒爾斯看漲期權或麥圈模型方程,該模型方程通常用在股票市場的定量股價,使用該方程進行特許經營權的價值評估是在實際工作中的一種嘗試。模型方程為:其中;Vg為特許經營權價值,S表示標的資產現價,N(d1)、N(d2)函數的正態分布相應的值,d1、d2隨機變量x實際投資額r無風險利率,t距到期日的時間R標的資產價格的波動性的幅度。
六、總結
經過對近些年特許經營價值評價的方法梳理,可以看出目前學術研究得出的方法主要有重置成本法、收益法和實物期權法。實物期權法作為一種較新的評估特許經營權的方法,盡管作為當前主流的現金流貼現定價方法受到越來越多的批評,但是實物期權分析并非是對傳統定價方法的全部替代,而應看作是與傳統現金流貼現技術具有互補性質的全新定價方法。能夠計算出可選擇機會的價格是實物期權定價方法的突出優點,這也是凈現值方法所不可比擬的。相對而言,實物期權方法更適合對無形資價值的分析。可以預見,隨著實物期權理論的發展成熟,實物期權的應用會更加廣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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