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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環保能源公司 財務風險管理 問題 研究
財務風險也稱融資風險或籌資風險,是指由于舉債籌資而產生的應由普通股股東承擔的風險。也可定義為由于使用債務或優先股籌資從而需要做出固定周期性支出而引起的,由普通股股東承擔的超過基本商業風險以上部分的風險。它是與企業及其融資方式相聯系的風險,是由于企業資金困難,采取不同的籌資方式而帶來的風險。財務風險客觀存在于企業的經營活動中,環保型中小企業的投資大,回收周期長,通過對財務風險管理預防和控制,轉移、分散財務風險,規范財務制度,提高企業的效益尤其重要。本文將從以下幾個方面對環保能源公司財務風險管理問題進行論述。
一、財務風險的特征
在財務管理工作中,只有充分了解財務風險的基本特征和正確識別,對其進行正確分析,明確其產生的原因,才能防范和化解財務風險企業財務運作中的不確定性因素引起的未來結果無法達到預期結果的可能性就是財務風險。財務風險是客觀存在的。在復雜的社會經濟環境中,企業的財務活動受到自然環境、政治經濟環境以及社會文化環境的影響,使企業的財務活動存在著很多不確定性。財務風險包括企業經營和投資風險、籌資風險以及收益分配風險等。
二、產生財務風險的原因
環保能源公司產生財務風險的原因很多,有公司外部的原因,也有公司內部的原因。筆者認為其主要成因有以下幾點:
1、外部原因
公司的財務管理宏觀環境復雜,但是我國目前很多企業的財務管理系統因機構設置不合理,財務管理制度不健全,有些管理的人員素質不高,而使得企業的財務管理系統無法適應外部環境的變化,措施不當,反應遲緩,造成公司產生財務風險。
2、內部原因
在信息化管理時代,企業及時掌握準確的信息來源是非常重要的。目前很多企業都存在信息不對稱的情況,各部門各層級之間都或多或少存在截留信息的情況,使得會計核算不準確,財務報表失實,使得企業高層的決策人員難以獲取準確的財務信息,影響企業的科學決策。
3、企業財務的監控不力
許多企業對于重大的投資等決策問題還沒形成有效的約束機制,造成資金流向和控制脫節。監控不力,財務人員又只能按領導意圖來處理賬務,使財務監管流于形式,從而產生財務風險。
三、財務風險管理
風險是不確定的,但也是可以預防和控制的,可以轉移和分散的。企業可以采取方法和手段,在財務風險發生前進行預防,發生過程中進行控制或分散,以便盡量避免或減少財務風險。
企業在經營過程中,對財務風險進行識別、分析和評估,通過采取各種有效的方法進行預防和控制,以避免風險或將風險減至最低,確保企業財務活動的正常開展的管理過程,就是財務風險管理。財務風險管理是以財務風險為對象的財務管理。
財務風險的客觀性和不確定性,使財務風險損失和風險收益并存,加強財務風險管理,減少未來可能造成的不必要的損失、增加未來的企業收益,實現企業利益的最大化。
四、財務風險管理問題的解決對策
財務風險是客觀存在的,財務風險管理也不能是一味追求零風險。企業為避免發生財務風險,而主動放棄可能導致財務風險的方案,是最簡單易行的方法。若必須進行某項經濟活動,而企業又無力承擔或者風險成本高于預期的收益,則可以通過其他方式將風險分散或轉移。環保能源公司的財務風險管理也應本著效益的原則,把財務風險控制在一個合理的范圍內。
1、建立科學有效的財務預測和財務風險監控機制
為預防財務風險,企業應建立起科學有效的財務預測機制,通過財務預測,掌握財務需求,以便提前安排融資計劃,根據計劃安排企業的生產經營和投資,以免造成資金和投資出現脫節而導致資金周轉不靈。此外,企業還應建立財務風險監控機制,對事件的發展過程,發展狀態進行監控,同時及時將信息反饋回來,以便對可能發生的或者已經發生的變化進行預防和控制,將財務風險降到最低。
2、健全投資決策機制
企業投資不管是對內投資還是對外投資,在進行風險投資決策時,既要敢于進行風險投資以獲得超額利潤,又不可盲目樂觀地冒險,應盡可能避免或降低投資風險。企業決策者在進行風險投資決策時,要追求一種收益性、風險性、穩健性的最佳組合,找到平衡點。通過對風險進行分析和評價,采用投資組合降低投資風險,而不降低投資收益。然后,企業必須注意不可超越企業本身的管理能力而盲目投資,否則只會帶來更大的風險。
3、加強籌資風險管理
由于大多數環保型中小企業目前都只是保本微利運行,利益不高,所以多數金融機構對于環保企業貸款的積極性都不是很高,一般的商業銀行都不太愿意給中小型環保企業貸款。環保企業不僅要擴大新的融資途徑,同時,企業在保持良好的贏利基礎上,為擴大經營規模,增強市場競爭力,向社會金融機構和投資者進行融資,必須明確融資目的,不應為融資而融資,而應根據自身的實際發展情況和資金需求因地制宜地作出選擇,以確保企業的健康運營和可持續發展。
企業負債經營給企業帶來喪失償債能力的可能和收益的不確定性。企業對籌資風險管理的主要對策是合理設計資本結構中的權益資本和負債的比例關系,長期負債和短期負債的比例關系等,通過對不同的時間跨度、不同層次的資本進行有效協調,以降低財務風險。
4、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
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大環境下,企業能否有足夠的流動資金保證企業的正常,關系著企業投資項目的成敗甚至是企業的興衰。企業的流動現金不足的話,會影響企業的正常日常支出,產生財務風險。但企業的流動現金并不是越多越好,企業的流動現金越大,機會成本也就越大,而企業的利潤率減少,給企業造成損失。財務部門應掌握企業各部門的資金需求狀況,提高資金的使用率。
5、提高企業決策層和財務管理人員的素質
提高財務管理人員的素質,培養他們對財務風險的判斷和預測能力,以及時發現和預估潛在風險,并提高他們利用現代企業財務管理的知識進行風險分析,使財務管理人員能對具體環境和條件進行合理的假設分析,采取正確的防范措施和規避對策。
五、結語
中小型環保能源公司由于經營規模的限制,投資資金更多地依賴于外部資金。企業經營環境的復雜性,注定了企業財務風險的客觀性和不確定性,是每個企業都必須面臨的問題。為了能夠適應不斷變化的市場環境和社會環境,加強環保企業的財務風險管理尤為必要。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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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王小惠.企業財務風險的成因及其防范[J].經濟師,2006(3).
一、文獻綜述國內學者對財險業償付能力的研究
主要集中在兩個方面,其一是從監管角度對償付能力監管體系的優劣進行研究,其二是對償付能力影響因素的實證研究。在對償付能力監管體系的研究中,主要的研究成果包括:付倩(2005)從綜合性指標、財險分項指標和壽險分項指標的劃分對我國償付能力監管指標進行具體解析,論述綜合性指標下的“償付能力充足率”有待完善、財險公司的“增長率”類指標不能分析再保分入分出業務、人壽公司的“險種組合變化率”未能考慮繳費方式對保費收入的影響等不足。李姍姍(2008)從保險監管時間和財務基本理論出發,對非壽險償付能力監管指標的有效性進行研究,建議增設“所有者權益與自留保費之比”、增設“準備金變化率”、刪除“資產認可率”等內容。候真真(2013)分析我國的償付能力監管的現狀與歐盟償付能力標準II的框架體系等,在差異性分析的基礎上進行總結和討論,并結合我國第二代償付能力監管體系的規劃,提出對完善償付能力監管體系構建的一些具體建議。朱晶晶、吳杰、謝志剛等(2015)認為償付能力充足率指標具有風險預警和實施監管干預行動依據的特點,并以保險監管為例,通過將實際案例的剖析與國際監管原理進行對照,揭示上述兩種職能之間的辯證關系。朱南軍、郭楠(2015)從第二代償付能力體制監管體系的框架、建設的角度出發,論述三大支柱結構所體現出的風險導向、中國特色和國際可比性特征。分析不同因素對償付能力充足率的影響,做橫向比較分析,論述償二代將給中小型保險公司帶來更多的資本壓力。在對償付能力影響因素的實證研究方面,主要有以下研究成果:閆春(2003)通過三種不同的模型比較最低償付能力額度的不同方法,得到結論是比率模型為最優方法;同時利用灰色關聯分析法對影響我國非壽險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的各種內外部因素進行定量分析,并確定各影響因素指標的權重因子。尹超(2010)利用logistic模型分析各個指標的顯著程度以及對償付能力的影響大小,建立半參數Logistic回歸模型,研究得出影響償付能力程度依次為:應收保費率、認可資產負債率、保費增長率、自留保費增長率、資產認可率等。崔魏(2013)利用綜合模型法和因子分析法對影響償付能力的指標進行分析,實證結果表明:承保管理因子、資產結構因子、穩健經營因子和資本規模因子由高到低對償付能力具有主要影響。學者對我國財險公司的償付能力的相關研究涵蓋了公司規模、經營管理、再保險、資產等諸多方面,對財產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風險管理有一定的指導意義。然而,全新的償二代體系下財產保險公司償付能力變化的研究較少,本文將選取我國主要財產保險公司的面板數據,從內部因素角度分析償付能力的影響因素,通過實證分析更有針對性地提供償付能力風險管理建議。
二、我國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的監管規則要點
(一)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的含義及影響因素
中國保監會2008年7月的《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管理規定》(保監會令2008第一號)第二條指出,“保險公司償付能力是指保險公司償還債務的能力”。理論上講,如果保險公司在保險期間的實際索賠金額總是與期望索賠金額相等,保險公司就足以償付其全部債務。然而實際損失經常偏離期望,有可能少也有可能多;保險公司為了應付預期的不利偏差,就必須在資產與保險責任準備金負債之間保持一定的緩沖墊,這通常被稱為償付能力邊際(SolvencyMargin)。財產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充足率會受到內部因素和外部因素的雙重影響。影響財產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的內部因素有很多,主要包括:資產結構、承保業務水平、再保險、保險投資水平、經營管理水平等。例如,保險公司承保業務的增長速度較快時可能造成忽視業務質量、賠付率上升,從而導致營業利潤下降、實際資本減少,而且同時法定資本要求上升,最終導致償付能力充足率下降。對財產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產生影響的外部因素也較多,一般說來有自然環境、宏觀經濟、行業市場環境以及政治環境等方面。例如,整體保險行業的市場供求狀況和競爭加劇,可能使保險公司付出更多的市場成本,并導致費率充足度水平下降,進而導致償付能力的惡化。
(二)我國財產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規則
2012年3月,保監會啟動“中國風險導向的償付能力體系”(簡稱“償二代”)建設工作。2015年2月13日,保監會正式印發償二代17項監管規則以及過渡期內試運行的方案,保險業進入償二代實施過渡期。償二代的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個要點:定量監管要求、定性監管要求和市場約束機制的三支柱框架;同時強調了風險導向、行業實際和國際可比三個顯著特征;其中的主干監管規則文件共17項,構建了標準化的風險管理和計量要求。第一支柱是定量監管要求,主要防范能夠用資本量化的保險風險、市場風險、信用風險三大類可量化風險。具體包括:(1)保險風險資本要求;(2)市場風險資本要求;(3)信用風險資本要求;(4)宏觀審慎監管資本要求,即對順周期風險、系統重要性機構風險等提出的資本要求;(5)調控性資本要求,即根據行業發展、市場調控和特定保險公司風險管理水平的需要,對部分業務、部分公司提出一定期限的資本調整要求。第二支柱是定性監管要求,其核心方法是風險綜合評級,綜合對可量化風險的定量評價和對難以量化風險(包括操作風險、戰略風險、聲譽風險和流動風險)的定性評價,對保險公司總體的償付能力風險水平進行全面評價。第三支柱是市場約束機制,主要通過公開信息披露和提高透明度的手段來發揮市場監督約束作用。通過強制性公開披露制度、監管信息披露制度和風險評級機構,促使償付能力發揮更大的市場作用。
三、償二代下我國財險公司償付能力充足度的變化測算
由于償一代監管體系單獨實施到2014年底為止,本文研究選取了自2010年至2014年間可獲得的52家主要財產保險公司的財務數據。所有的數據來源于《中國保險年鑒》以及上市保險公司年報。根據償二代監管的計算規則,對財險公司償付能力充足度進行測算。
(一)償二代下財險公司的償付能力規則及簡化處理
在計算保費風險最低資本時需要用到公司分種類業務的凈自留保費數據,但難以獲得分業務線的再保分出數據。本文將利用整體分保比例進行估算,“凈自留保費=保費收入+分保費收入-分出保費”的方式預測。信用風險中利差風險的計算需要考慮資產的修正久期,但由于公開數據中各財險公司投資資產的修正久期難以直接獲得或者通過其他數據計算出來,而且利差風險的占比較小,本文僅考慮交易對手違約風險的計算。
(二)償二代下償付能力充足度測算
對可獲得的52家中外財險公司2010年到2014年公開披露數據進行整理,并利用以上的簡化處理規則進行計算,得到各年份的償二代下財產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充足度。對償二代下財險公司償付能力充足度結果與償一代下結果相減,可以得到如表2的償付能力變化結果匯總。
(三)償二代下財險公司償付能力變動分析
對所有統計期間的財險公司償二代規則下償付能力變化指標進行分類分析。其中償付能力變化為正的共有101個數據,其中償付能力充足率上升很大的有16個,涉及14家財產保險公司,變動率都在1000%以上。償付能力充足率上升較大的有18個,包括17家財產保險公司,變動率在200%~1000%之間,償付能力充足率上升較小的有67個,包括57家財產保險公司,變動率都在0%~200%之間。償二代下償付能力充足率相比償一代償付能力充足率降低的有159個數據,其中償付能力充足率下降很大的有39個,涉及30家財產保險公司,變動率在-1000%以下。償付能力充足率下降較大的有52個,包括42家財產保險公司,變動率在-200%~-1000%之間。償付能力充足率下降較小的有68個,包括59家財產保險公司,變動率在-200%~0%之間。
四、償二代體系財產保險公司償付能力變化影響因素實證分析
(一)實證模型
財險公司償付能力充足度受到資產結構、承保、再保、投資、經營管理以及公司規模等因素的影響,本文在保證數據準確的前提下,主要從內因選取指標建立實證模型。具體方程如下:(式2)其中,為償付能力,是資產結構,為承保水平,是指再保分出,為投資水平,是經營管理,為成本率,是公司規模指標,a為常數項,是誤差項,i代表公司,t代表時間。本文面板數據從公開可獲得的保險統計年鑒中各財險公司業務統計表、損益表,以及財產保險公司公開披露年報中的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等選取所需要的數據。其中,財產保險公司具體包括大地財產保險公司、太平財產保險公司、陽光財產保險公司等32家中資財產保險公司,美亞財產保險公司、東京海上日動火災保險(中國)有限公司、太陽聯合保險(中國)有限公司、丘博保險(中國)有限公司等20家外資財產保險公司。
(二)模型估計與結果分析
中資企業和外資之間在投資能力(IVR)上存在較大差距,對比外資財險公司,國內公司的資金實力更雄厚、資金量較大,投資利潤是重要的盈利來源。因此,投資能力與償付能力的相關性很高,投資虧損也是導致國內財險公司償付能力惡化的主要原因。因此,提升投資管理水平對于償付能力的管理至關重要。經營管理水平變量(PPR)對償付能力的影響在中資與外資財險公司中同樣重要,單位保費的利潤率越高或者綜合成本率越低,其改善償付能力充足率的效果越顯著。經營管理水平的集中體現是綜合成本率,是財險公司的經營效率和管理水平的綜合反映。但是,對于外資公司受資金實力和經營渠道限制較多,在競爭激烈的市場競爭中提升償付能力的核心因素更要依靠盈利能力和經營效率。資本結構變量(NAR)對所有財險公司的償付能力影響均非常顯著,增加資本金改善償付能力的作用毋庸置疑。償二代支持公司通過增資、發行次級債等方式增強償付能力充足率,還為保險公司的資本管理提供分級管理和附屬資本的渠道,給公司更多資本管理的選項。再保險管理變量(RIR)的影響略有不同,對于中資公司呈現正向影響而對外資呈現反向作用。原來的監管體系下僅關注整體的保險風險而不區分險種風險差異,通過再保分出減少凈自留作為主要風管手段。但是在新體系下,外資公司分出比例過高且多數公司與母公司進行關聯交易或與外資再保公司進行大量再保交易,導致其信用風險最低資本上升顯著,因而造成償付能力充足率的下降。
五、結論
關鍵詞:保險風險管理;風險偏好;風險分類;償付能力風險管理
中圖分類號:F84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4)010-000-01
保險公司作為以經營風險為主業的法人主體,其自身風險管理能力對于公司健康持續發展至關重要。因此,本文擬從保險公司風險管理工作歷程回顧、行業發展及監管思路分析、保險公司風險管理發展方向及路徑等三個方面著手對保險公司加強風險管控能力進行分析。
一、十年風險管理歷程回顧
回顧保險業近十年來的風險管理發展歷程,大致經歷了以下幾個重要階段:
1.風險管理初創期(2007年以前)
2007年以前保險公司風險管理工作處于摸索期,各保險公司按照自己的理解和對風險管理的認識來開展風險管理工作,初步搭建公司治理架構,建立包括董事會、監事會和管理層等機構在內的組織架構,并圍繞主要業務開展風險檢查等工作。從整體上看,在這一階段,風險管理工作及制度體系相對零散和不成體系。
2.風險管理發展期(2007-2010年)
2007年4月保監會印發了《保險公司風險管理指引(試行)》,文中保險監管機構第一次明確提出全面風險管理概念,并要求保險公司應當建立由董事會負最終責任、覆蓋所有業務單位的風險管理組織體系;將保險公司面臨的主要風險分為保險風險、市場風險、信用風險和操作風險等四大類風險,并要求保險公司編寫《年度風險評估報告》。
3.風險管理完善期(2010年以后)
2010年和2012年,保監會分別印發《人身保險公司全面風險管理實施指引》和《人身保險公司年度全面風險管理報告框架》,明確了各人身險公司須建立全面風險管理體系及相應的組織架構,有效識別、評估、計量、應對和監控風險;將人身險公司在經營過程中面臨的主要風險概括市場風險、信用風險、保險風險、操作風險、戰略風險、聲譽風險和流動性風險七類;對年度全面風險管理報告框架提出明確要求,并制定了六類風險33個風險監測指標。
二、明確監管思路,把握行業發展趨勢和方向
保監會近年提出了“放開前端、管住后端”的監管思路,即要在資源配置過程中使市場發揮其決定性作用,來推動和促進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化,進而推動保險行業的市場化管理程度。在放開前端方面,保監會一是減少事前的行政許可,改變主要依靠審批、核準等事前管制手段來防范風險的監管方式,把經營權還給市場主體;二是逐步拓寬了保險資金運用渠道,使保險資金運用多元化。但在放開前端的同時,意味著保險公司的自主經營權增大,因此在不同的經營思路和管理風格下,風險的暴露程度也會出現較大差異,在這種情況下,風險管理的任務和挑戰將更加艱巨。在管住后端方面,保監會主要是通過資本約束機制強化事后監管,強化對持續性風險的事中監控,及時化解風險,守住風險底線。
2014年8月10日國務院了《關于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若干意見》,該意見從總體要求、構筑保險民生保障網,完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發揮保險風險管理功能,完善社會治理體系、完善保險經濟補償機制,提高災害救助參與度、大力發展“三農”保險,創新支農惠農方式、拓展保險服務功能,促進經濟提質增效升級、推進保險業改革開放,全面提升行業發展水平、加強和改進保險監管,防范化解風險、加強基礎建設,優化保險業發展環境、完善現代保險服務業發展的支持政策等十個方面,對保險業未來加快發展、深化改革提出了政策措施。保監會項俊波主席指出,《意見》是保險業改革發展的最大政策紅利,同時也提出未來10-20年是保險業發展的黃金期。
三、保險公司風險管理的發展方向及路徑
在上述保險行業發展趨勢和方向分析的大背景下,保險公司在過去十年已經取得的風險管理工作成果和積淀的基礎上,需進一步明確風險管理發展的方向和路徑,以求最大程度和最高效地服務于業務發展和經營管理。
1.建立健全以風險偏好為核心的全面風險管理體系
根據保監會在《人身保險公司全面風險管理實施指引》中的規定,“風險偏好是公司在實現經營目標過程中愿意承擔的風險水平,是公司對風險的基本態度,為戰略制定、經營計劃實施以及資源分配提供指導”。風險偏好作為經董事會審批同意的公司基本風險態度,其作用主要體現在:一是風險偏好是風險管理的邏輯起點,是全面風險管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二是風險偏好體系是企業的整體風險觀,體現企業在實現目標過程中愿意承擔風險的基本態度;三是風險偏好增強風險管理的前瞻性和主動性。上述三點闡述了風險偏好體系成為全面風險管理體系核心的依據和意義,風險偏好體系作為全面風險管理體系的核心內容,與公司的業務戰略相一致,并通過傳導機制與公司的管理決策和業務活動相聯系。
2.積極推進“償二代”下的風險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