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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金融學;市場需求;實踐教學;創新體系
引言
我國金融業改革已進入關鍵時期,為進一步推進中國金融改革進程,必須實施金融人才戰略,充分滿足中國金融經濟建設的需要。從我國經濟金融改革與發展對人才和人力資源的需求結構來看,社會既需要高素質的創新型研究人才、高端經營管理人才,更需要大量既受過系統化金融理論熏陶又精通金融實務運作的復合型應用人才。
本文立足于我國金融市場的發展及其對金融人才的需求趨勢,探討改革實踐教學體系,以培養一大批既有扎實的理論基礎,又能夠在金融業務實踐中嫻熟地運用金融分析技術,具有較強的處理各種金融業務能力的高素質的應用型金融專門人才的方略。
一、金融人才市場的供求關系現狀
我國金融人才市場需求量巨大,雖然每年我國相關經濟專業的畢業學生人數眾多,但是由于符合金融機構人才需求標準——實踐動手能力強的復合型專業人才較少,因此,出現了金融人才市場的供求失衡情況。
從我國目前金融教育的供求關系看,一方面,國內許多金融類企業面臨專業人才缺乏現象,金融專業人才成為緊缺人才;另一方面,從國內各大財經院校和其他綜合類大學經濟類專業畢業的大學生數近兩年大幅上升(如圖1所示),其中有相當一批大學生畢業即面臨就業壓力,就業形勢嚴峻。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目前我國金融學專業人才培養的質量和專業結構還遠遠不能滿足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求。可以說,目前金融專業人才質量和教育結構的矛盾已成為我國各大高校金融專業建設中亟待解決的問題。
以上海為例,上海銀監局一項關于“銀行業業務創新與競爭力情況”調查顯示,在16家中資商業銀行中,有9家銀行認為專業人才缺乏是阻礙本行創新業務發展的第一或第二重要因素。各大國際金融中心城市中,倫敦和紐約金融從業人員占就業人員的比例均為11.5%以上,而上海目前的比例只有2.2%。
金融專業課程是培養金融學專業學生實踐能力的知識基礎,因此,向學生傳授關于本專業學科體系的重要知識和基本概念、原理,培養學生把握概念的復雜性,并能在具體情境中靈活運用,尤其為今后的金融一線工作打下堅實的基礎和培養良好的學習能力、創新能力以及國際化技能,是金融學專業課程教學的重要目標。
在學生能力培養方面,我們必須解決好兩個問題:一是如何適當引入多樣化教學形式,增強課堂師生互動,增強理論學習的趣味性,激發學生接受新知識、新方法的積極性和參與性;二是如何在課堂教學中引入實踐教學環節,培養學生學以致用的能力,培養學生的實踐能力和創新能力。
二、建立金融學專業實踐教學創新體系
(一)《金融學》課程實踐教學模式設計的原則
1.因材施教原則。教學設計的一切活動都是為了學生的學習,教學目標能否實現,要在學生通過自己認識和發展的學習活動中加以體現。要對學生進行分析,包括分析學生對特定的學科內容的學習、已經具備的有關知識與技能的基礎,以及對相應的學習內容的認識與態度。在實踐教學模式的設計上應充分遵循“因材施教”原則,為每位學生建立特征檔案,通過學生和指導老師的雙向選擇機制,共同制定對不同個體的學習方案,并在實踐教學環節有針對性地給予相應訓練,發揮每位學生的特長。
2.供求平衡原則。按照金融人才市場需求,有針對性地培養合適人才。可以通過建立目標人才評估模型的方式來實現這一目標。運用翔實的計量檢驗方法,在大量采集和分析社會金融行業人才需求特征指標數據的基礎上,建立科學合理的應用型金融人才特征指標體系,并根據這些詳細指標特征,構造應用型金融人才培養目標。同時,結合學生自身素質特征模型數據,構造既符合學生應用能力發展,又滿足市場需求的創新培養模式。 轉貼于
3.創新原則。包括教學生態創新和教學內容創新兩個部分。從教師—學生兩元單向信息傳遞的教學模式,轉變為教師—人才需求方—學生多元多向信息傳遞的教學創新方式,構建更加和諧的大學教育生態,讓學生有更多的機會到業界中去,讓業界人士參與到教學活動中來。教學內容創新,意指課堂授課應不拘泥于某本教材,而應該打開視野,改變現有由教師設計教學框架、主宰教學過程、評價教學結果的模式,轉由學生主宰相關模式,引導學生面向社會重要問題,開展主動實踐和研究型學習。
(二)建立基于市場需求的金融學專業實踐教學創新體系
1.學生素質分析
以“因材施教”原則為指導,從微觀角度設計對教學對象的學習能力和素質的問卷,輔以實地調研以及外部評價的基礎,通過大量數據的收集、整理和分析,構建學生的綜合素質模型,并運用多因素分析法以及主成分分析法,勾勒出每個學生的特征因素表,分析參與課程學習學生的共同特征和各自獨特特征。之后,通過第二步的人才市場需求特征表對應分析,找出差距和優勢,并通過課程實踐教學體系來彌補差距、發揚優勢。
2.人才市場需求特征分析
以金融機構人才需求問卷調查數據為實證基礎,通過多因素分析法構建培養方案實施效果指標體系(外部環境因素分析),制定各環節、各流程的質量標準,配套系統規范了執行方案的途徑、方法與手段,建立質量監控系統、保障系統和支持系統,分析培養方案實施過程中的薄弱環節和亟待加強因子,結合學生素質(內部環境因素分析),科學分析,因材施教,以培養一大批既有扎實的理論基礎,且具有較強處理各種金融業務能力的應用型金融人才。
3.基于市場需求的立體教學模式
創新教學管理方式。課堂多媒體教學和課堂討論、課后作業要有機結合。課堂討論可以有效地鍛煉學生的表達能力與歸納能力,提高學生分析問題的能力。這種互動式教學能有效提高學生自主學習的積極性,同時可以及時檢驗教學效果和學生學習情況。課后創新實驗的練習則強調靈活運用能力,以分析當前金融事件為主。課程小論文的寫作則有利于提升學生收集資料、獨立研究的能力。同時,將學生積極參與課堂和課后創新實驗計劃的表現作為其學習成績的重要參考,以鼓勵同學們積極參與討論、主動學習的能動性。
建立立體教學模式。從教師隊伍的建設來看,采用教師專任制和業界人士聘任制相結合的方式,形成教師—實踐專家—學生的三主體多向信息傳導模式;從學生學習方案設計來看,綜合分析學生個體特征和人才需求目標特征,為每個學生設計個性化學習方案,并在階段性教學方案中增強創新實驗計劃的實施,培養學生領導能力、主動實踐能力、人際溝通能力、團隊合作能力、獲取信息能力和批判性思維能力。情景模擬的設計,參照人才市場通用的晉升和淘汰模式,同樣建立榮譽學生制度和末位淘汰機制。
參考文獻
[1] 錢穎一.美國大學的經濟學教育[J].東北財經大學學報,2003,(2):54-61.
[2] 趙何敏.貨幣銀行學的創新與互動[J].中國大學教育,2007,(7):34-40.
關鍵詞:金融學;市場需求;實踐教學;創新體系
中圖分類號:G642 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673-291X(2011)05-0206-02
引言
我國金融業改革已進入關鍵時期,為進一步推進中國金融改革進程,必須實施金融人才戰略,充分滿足中國金融經濟建設的需要。從我國經濟金融改革與發展對人才和人力資源的需求結構來看,社會既需要高素質的創新型研究人才、高端經營管理人才,更需要大量既受過系統化金融理論熏陶又精通金融實務運作的復合型應用人才。
本文立足于我國金融市場的發展及其對金融人才的需求趨勢,探討改革實踐教學體系,以培養一大批既有扎實的理論基礎,又能夠在金融業務實踐中嫻熟地運用金融分析技術,具有較強的處理各種金融業務能力的高素質的應用型金融專門人才的方略。
一、金融人才市場的供求關系現狀
我國金融人才市場需求量巨大,雖然每年我國相關經濟專業的畢業學生人數眾多,但是由于符合金融機構人才需求標準――實踐動手能力強的復合型專業人才較少,因此,出現了金融人才市場的供求失衡情況。
從我國目前金融教育的供求關系看,一方面,國內許多金融類企業面臨專業人才缺乏現象,金融專業人才成為緊缺人才;另一方面,從國內各大財經院校和其他綜合類大學經濟類專業畢業的大學生數近兩年大幅上升(如圖1所示),其中有相當一批大學生畢業即面臨就業壓力,就業形勢嚴峻。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目前我國金融學專業人才培養的質量和專業結構還遠遠不能滿足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求。可以說,目前金融專業人才質量和教育結構的矛盾已成為我國各大高校金融專業建設中亟待解決的問題。
以上海為例,上海銀監局一項關于“銀行業業務創新與競爭力情況”調查顯示,在16家中資商業銀行中,有9家銀行認為專業人才缺乏是阻礙本行創新業務發展的第一或第二重要因素。各大國際金融中心城市中,倫敦和紐約金融從業人員占就業人員的比例均為11.5%以上,而上海目前的比例只有2.2%。
金融專業課程是培養金融學專業學生實踐能力的知識基礎,因此,向學生傳授關于本專業學科體系的重要知識和基本概念、原理,培養學生把握概念的復雜性,并能在具體情境中靈活運用,尤其為今后的金融一線工作打下堅實的基礎和培養良好的學習能力、創新能力以及國際化技能,是金融學專業課程教學的重要目標。
在學生能力培養方面,我們必須解決好兩個問題:一是如何適當引入多樣化教學形式,增強課堂師生互動,增強理論學習的趣味性,激發學生接受新知識、新方法的積極性和參與性;二是如何在課堂教學中引入實踐教學環節,培養學生學以致用的能力,培養學生的實踐能力和創新能力。
二、建立金融學專業實踐教學創新體系
(一)《金融學》課程實踐教學模式設計的原則
1.因材施教原則。教學設計的一切活動都是為了學生的學習,教學目標能否實現,要在學生通過自己認識和發展的學習活動中加以體現。要對學生進行分析,包括分析學生對特定的學科內容的學習、已經具備的有關知識與技能的基礎,以及對相應的學習內容的認識與態度。在實踐教學模式的設計上應充分遵循“因材施教”原則,為每位學生建立特征檔案,通過學生和指導老師的雙向選擇機制,共同制定對不同個體的學習方案,并在實踐教學環節有針對性地給予相應訓練,發揮每位學生的特長。
2.供求平衡原則。按照金融人才市場需求,有針對性地培養合適人才。可以通過建立目標人才評估模型的方式來實現這一目標。運用翔實的計量檢驗方法,在大量采集和分析社會金融行業人才需求特征指標數據的基礎上,建立科學合理的應用型金融人才特征指標體系,并根據這些詳細指標特征,構造應用型金融人才培養目標。同時,結合學生自身素質特征模型數據,構造既符合學生應用能力發展,又滿足市場需求的創新培養模式。
3.創新原則。包括教學生態創新和教學內容創新兩個部分。從教師―學生兩元單向信息傳遞的教學模式,轉變為教師―人才需求方―學生多元多向信息傳遞的教學創新方式,構建更加和諧的大學教育生態,讓學生有更多的機會到業界中去,讓業界人士參與到教學活動中來。教學內容創新,意指課堂授課應不拘泥于某本教材,而應該打開視野,改變現有由教師設計教學框架、主宰教學過程、評價教學結果的模式,轉由學生主宰相關模式,引導學生面向社會重要問題,開展主動實踐和研究型學習。
(二)建立基于市場需求的金融學專業實踐教學創新體系
1.學生素質分析
以“因材施教”原則為指導,從微觀角度設計對教學對象的學習能力和素質的問卷,輔以實地調研以及外部評價的基礎,通過大量數據的收集、整理和分析,構建學生的綜合素質模型,并運用多因素分析法以及主成分分析法,勾勒出每個學生的特征因素表,分析參與課程學習學生的共同特征和各自獨特特征。之后,通過第二步的人才市場需求特征表對應分析,找出差距和優勢,并通過課程實踐教學體系來彌補差距、發揚優勢。
2.人才市場需求特征分析
以金融機構人才需求問卷調查數據為實證基礎,通過多因素分析法構建培養方案實施效果指標體系(外部環境因素分析),制定各環節、各流程的質量標準,配套系統規范了執行方案的途徑、方法與手段,建立質量監控系統、保障系統和支持系統,分析培養方案實施過程中的薄弱環節和亟待加強因子,結合學生素質(內部環境因素分析),科學分析,因材施教,以培養一大批既有扎實的理論基礎,且具有較強處理各種金融業務能力的應用型金融人才。
3.基于市場需求的立體教學模式
創新教學管理方式。課堂多媒體教學和課堂討論、課后作業要有機結合。課堂討論可以有效地鍛煉學生的表達能力與歸納能力,提高學生分析問題的能力。這種互動式教學能有效提高學生自主學習的積極性,同時可以及時檢驗教學效果和學生學習情況。課后創新實驗的練習則強調靈活運用能力,以分析當前金融事件為主。課程小論文的寫作則有利于提升學生收集資料、獨立研究的能力。同時,將學生積極參與課堂和課后創新實驗計劃的表現作為其學習成績的重要參考,以鼓勵同學們積極參與討論、主動學習的能動性。
建立立體教學模式。從教師隊伍的建設來看,采用教師專任制和業界人士聘任制相結合的方式,形成教師―實踐專家―學生的三主體多向信息傳導模式;從學生學習方案設計來看,綜合分析學生個體特征和人才需求目標特征,為每個學生設計個性化學習方案,并在階段性教學方案中增強創新實驗計劃的實施,培養學生領導能力、主動實踐能力、人際溝通能力、團隊合作能力、獲取信息能力和批判性思維能力。情景模擬的設計,參照人才市場通用的晉升和淘汰模式,同樣建立榮譽學生制度和末位淘汰機制。
參考文獻:
[1] 錢穎一.美國大學的經濟學教育[J].東北財經大學學報,2003,(2):54-61.
[2] 趙何敏.貨幣銀行學的創新與互動[J].中國大學教育,2007,(7):34-40.
【關鍵詞】碳金融交易;價格機制;清潔能源機制
【中圖分類號】F726【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6-2025(2016)03-0013-04
一、中國碳金融交易價格機制現狀
(一)中國碳金融市場發展歷程
中國碳排放交易機制是隨著《京都議定書》清潔機制發展而來的。2008年,中國相繼成立了北京環境交易所、上海能源交易所及天津排放權交易所,之后又在多個省份成立了環境能源交易機構。2012年1月13日,國家發改委在北京、上海、廣州、深圳開展了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工作,就此拉開了以交易為原則、以排放權配額為市場交易標的碳排放權交易序幕。[1]其中北京市出臺了《北京市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實施方案》,交易產品包括直接二氧化碳排放權、間接二氧化碳排放權和由中國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活動產生的中國核證減排量(CCER)。在配額分配方面提出,“十二五”期間,除免費發放配額外,政府預留少部分配額,通過拍賣方式進行分配。上海市的試點范圍不僅包括鋼鐵、石化等工業行業,還包括航空、賓館、金融等非工業行業。這些試點雖然不是很全面,但為中國碳金融交易機制建立積累了諸多經驗。
(二)現行CDM機制
目前清潔能源機制(CDM)是中國最主要的碳金融交易方式。聯合環境規劃署數據顯示,截止到2014年8月底,中國已經成功注冊3762項CDM項目,位列全球首位。中國作為全球CDM一級市場上最大的供給方,其供給量占到全球一級市場交易量的70%左右(如圖1所示)。[2]近年來,中國雖然在碳金融交易平臺建設方面取得了不小的進步,建立了眾多交易機構,但相關成交量非常小,且碳現貨、碳期貨和相關碳證券、碳基金等金融衍生品都沒有開放。在交易方式、交易價格、交易程序等方面,中國仍然需要依賴歐美發達國家的交易平臺,從而不得不接受國外碳交易所制定的不公平價格,這種現狀非常不利于中國碳金融交易機制發展。
二、中國碳金融交易價格機制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碳金融交易平臺分布過于分散
在過去幾年中,中國相繼成立了一些碳金融交易平臺,如成立于2008年的北京環境交易所、天津排放權交易所和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成立于2009年的山西呂梁節能減排項目交易中心以及杭州、武漢、昆明等相關交易機構。同年還成立了由深圳國際能源與環境技術促進中心、深圳聯合產權交易所、香港RESET公司共同組建的亞洲碳排放權交易所。[3]雖然這些交易平臺的成立提高了中國碳金融交易覆蓋率,有助于碳金融交易機制推廣和發展,但這些交易平臺分布過于分散,相互間缺乏必要聯系,進而導致碳金融交易制度及信息共享無法統一,阻礙了碳金融領域的跨地區發展,不利于全國性碳金融交易平臺建立。
(二)碳金融交易制度尚不完善
由于缺乏統一的全國易平臺,進而導致碳金融市場交易制度不統一、中國企業在參與國際碳金融交易時不得不沿用國際交易規則。在信息嚴重不對稱情況下,中國企業面臨的市場風險巨大。2009年9月,北京環境交易所曾推出中國第一個自愿減排“熊貓標準”,從減排量標準、原則、流程、評定機構及相關規則等方面對碳交易行為進行了規范,基本滿足了中國企業與個人在碳交易方面的需求。但由于“熊貓標準”并非官方或行業統一標準,要想獲得市場廣泛認可尚需假以時日。
(三)碳金融市場參與者缺位
中國碳金融市場建設明顯落后于歐美等發達國家和地區的碳金融發展步伐,國內諸多碳金融相關利益主體對碳金融市場所蘊含的巨大利益認識不深,對碳金融操作手法、操作模式、交易規則等知識缺乏必要了解。除了少部分關注碳金融交易的銀行機構,許多本應成為碳金融市場主體的機構一直游離于碳金融交易機制之外。主要原因:一是政府沒有成立相關專業碳金融管理機構,對碳金融發展缺乏規劃;二是大多數企業沒有認識到碳資源的價值,目光短視;三是金融機構參與度不高。在碳金融產品如何開發、如何運作、如何盈利等方面,金融機構仍然沒有探索出成熟的做法,對碳金融市場發展貢獻不大。
三、國外碳金融交易價格機制的先進經驗及啟示
(一)歐盟碳金融交易價格機制的先進經驗
在美國尚未加入《京都議定書》的情況下,歐盟成為了全球碳金融交易市場的主導者。一是歐盟非常重視碳金融交易平臺建設。目前歐盟參與碳金融交易的機構包括北方電力交易所、歐洲氣候交易所、歐洲能源交易所及未來電力交易所,年交易量、交易額都排名全球第一。作為全球最大的碳交易市場,EU-ETS(歐盟溫室氣體排放貿易機制)的交易量占到全球碳排放交易總量的3/4,2009年ELLA(歐洲遠程通信局)的碳交易額達到887億英磅,其以期貨、期權形式進行的碳交易額則超過了63億噸。[4]交易活躍、交易量充足不僅使歐盟的碳交易市場日益繁榮,而且迅速推動了歐盟區域碳金融價格的市場化形成。二是交易制度比較完善。歐盟規定,歐盟各國可以無償獲得排放指標,且在指標額度內允許各國自由使用排放量,但超過額度的必須向其他成員國購買排放指標。各國獲得指標后,會將95%的額度分配給企業,剩余5%額度進行拍賣。歐盟在推動自身交易制度建設的同時,與發展中國家積極合作,如在清潔能源發展機制方面與中國、印度、巴西等國建立了碳交易市場聯系渠道。三是衍生品市場比較發達。2005年歐盟即推出了碳排放期貨交易方式,迅速推動了碳金融市場發展。期貨交易很快超過原生產品,如2007年推出的CER期貨一個月的二氧化碳成交量就達到1600萬噸。
(二)美國碳金融交易價格機制的先進經驗
美國雖然在碳排放方面總是強調自身利益,但作為全球最大的金融市場,其在碳金融定價機制建設方面依然有許多值得中國學習的經驗。一是政策與法律建設比較健全。美國是全球最早開展碳排放交易的國家,也是實施碳金融交易較早的國家之一。早在20世紀70年代,美國就制定了《清潔能源安全法》,同時開展碳排放權交易實踐。奧巴馬執政后,美國又通過了《低碳經濟法案》,將碳金融與交易市場列入了法律范疇,對碳金融交易價格機制形成起到了很好的保障作用。二是積極推動交易制度建設。2001年美國退出《京都議定書》后,在國內積極推動相關交易制度建設,主要包括西部氣候倡議(WCI)、區域性溫室氣體倡議(RG-GI)、氣候儲備行動(CAR)、芝加哥氣候交易所(CCX)、中西部溫室氣候減排協定等,這些交易制度基本涵蓋了碳交易的各個領域和層面。通過各個交易制度,對企業各會員單位設定了基本限定排放范圍、排放量,超過自身減排額的會員單位可以將自己的排放額存入專設賬戶,或通過交易體系出售,如果會員單位沒有達到自己承諾的減排量,則需要在交易體系中購買排放額,主要是通過購買碳金融工具合約來實現。[5]
(三)國外碳金融交易價格機制的啟示
歐盟和美國的先進經驗為中國發展碳金融提供了很好的啟示。一是積極構建碳金融交易平臺。可以從政府主導和市場激勵兩方面入手,前者主要通過行政手段實現,具有明顯的強制性,簡單有效,但可能會給經濟發展帶來負面影響;后者可以充分發揮市場主體的積極性,有助于提高其減排的積極性、提高資源利用率。二是重視制度建設。歐盟和美國都在交易平臺建設基礎上,不斷創新交易制度,進而實現其減排需求,促進市場發展。三是以法律為保障。歐盟和美國都在碳金融發展方面制定了完善的法律制度體系。如通過立法賦予碳排放主體以權利,同時明確其責任,從而形成本國或本區域統一的碳金融交易體系。再比如制定保障法律,落實懲罰機制。歐盟要求各成員國對企業是否遵守碳排放指標進行嚴格監測,一旦發現企業超標排放,就苛以每噸排放權100歐元的重罰,同期市場上每噸排放權的價格僅為40歐元左右,顯然企業更愿意通過市場來購買排放權而不是進行偷排。
四、政策建議
(一)構建契合中國經濟發展特征的分配機制
碳排放分配機制是整個碳金融體系建設的起點,主要包括分配主體、分配原則和分配方式等。中國可以借鑒歐盟的做法,充分考慮中國經濟發展實際,不斷完善碳排放分配機制。一是制定中國碳市場綱領性文件。一方面結合國民經濟發展規劃,制定階段性規劃。另一方面通過研究國內碳市場發展趨勢,合理確定碳配額初始價格。二是結合中國經濟增長方式轉變和產業結構調整實際,對不同主體給予不同配額。在市場初建時,重點是提高各主體的認識和參與積極性;當市場運行較平穩時,設置統一的碳排放限額和碳分配方式,為最終實現減排奠定基礎。三是實現減排、碳金融交易的逐步覆蓋。隨著碳排放市場的發展,在對電力、冶煉、鋼鐵等高排放行業進行碳排放覆蓋基礎上,逐步將交通、農業等排放量比較高的行業納入體系中,到了后期再將商業行業納入體系中。在排放氣體控制對象方面,要將二氧化碳、甲烷、氫氟碳化合物等可能引起溫室效應的氣體均納入監控對象范疇。四是推行歷史排放與基準排放量相一致的分配原則。借鑒歐盟的EU-ETS第三階段做法,以行業內排放強度最低的10%企業水平為基準,結合企業歷史排放水平進行調整,不斷縮減排放量,引導企業增強主動性,積極引進低碳技術,實行低碳生產。
(二)強化市場需求培育
強化市場需求培育是完善碳金融交易機制的重要環節。當前中國應從交易主體、交易平臺以及交易對象等三方面強化市場需求培育。一是逐步放寬市場準入標準。借鑒歐盟和美國的先進經驗,在初期主要由控排單位進行購買,之后再允許個人和投資機構購買,實現購買主體的多元化。與此同時,通過不間斷的宣傳教育,提高全社會特別是市場主體對碳金融交易的認知水平,促進其積極參與碳金融交易。二是積極鼓勵碳金融產品創新。碳排放權是碳金融市場的基礎,但也僅僅是基礎產品,EU-ETS通過金融創新,目前已經形成了EUA現貨、CER現貨及EUA/CER差價現貨等基礎易工具,此外還形成了EUA期貨、EUA期權等衍生金融工具。中國應針對不同風險愛好者,設計不同的碳金融衍生產品,不斷豐富有中國特色的碳金融體系,以吸引更多的社會力量參與到碳金融交易中。三是加快碳金融交易平臺建設。如加快與國際交易平臺接軌的環境交易所建設步伐,通過與歐洲氣候交易所、芝加哥氣候交易所等機構的合作與交流,使中國碳金融盡快融入全球碳金融市場。再比如不斷豐富交易所功能,使交易所不僅可以提供交易,還可以提供完善的咨詢服務等。要加強相關信息披露,包括及時公布碳金融參與主體信息及其履約情況,以提高碳金融市場運行效率。[6]
(三)完善相關法制建設,健全碳排放監測機制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推進碳交易必須以健全的法制體系作保障。一方面要加快碳金融立法步伐,努力規范市場行為。結合中國法律環境和司法要求,重點完善碳排放監測、報告與核查機制;借鑒信用評級行業經驗,通過嚴格的市場準入和淘汰機制,積極培育第三方認證市場,同時健全第三方認證的內外部監管體系,適時淘汰失去資質的企業。另一方面要細化碳金融交易價格監管。重點是為碳金融交易價格設置雙邊安全閥,構建具備彈性的抵消機制,并構建安全穩健的存儲與借貸機制,不斷推動中國碳金融交易價格機制發展。
(四)積極發展衍生品市場
積極發展衍生品市場,充分挖掘和利用好衍生品風險管理和價格發展功能,提高中國碳資源市場定價能力。一方面要積極推動碳金融資產證券化。由投資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將碳資產匯入資產池,以資產池匯入量能夠產生的現金流為依據發行有價證券,實現企業順利融資。當企業愿意投資于節能減排時,其所省下來的碳排放權實際上成為了企業的寶貴財富,利用這些財富企業可以進行進一步融資,將權益真正轉變為企業可以利用的流動資金。另一方面要積極推進碳金融期貨、期權交易。從歐盟和美國的做法來看,其碳金融期貨年交易量已經超過其基礎產品年交易量,成為了碳金融交易市場的主要力量。應結合中國CDM項目碳金融交易特點,迅速開發出以CERS為基礎的金融衍生產品,進一步活躍中國碳金融交易市場。
(五)進一步強化市場主體的參與意識
鑒于中國碳金融起步晚、發展時間較短,無論是政府部門還是企業乃至銀行等金融機構,都對碳金融這一新興事物缺乏必要的認知。以銀行為例,不少銀行甚至不愿意開發與碳金融相關的衍生產品。碳金融合約衍生品與普通銀行產品相比,其操作難度與操作風險都比較高,對投資者的素質要求也比較高,因此中國在推進碳金融交易機制建設過程中,必須進一步強化市場主體的參與意識。一方面要加大碳金融交易與相關產品的宣傳力度。由政府相關部門主導,加強對重點行業、重點企業、各大銀行及廣大投資者的知識普及,幫助他們熟練掌握國際通行的碳交易實際操作方法和操作手段,讓更多的市場主體認識到碳金融市場的巨大魅力。另一方面要幫助碳排放企業盡快掌握碳金融市場規則,使其在與國外投資機構進行談判的過程合理規避風險,有效保障自身權益,從而真正促進中國碳金融交易持續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1]杜莉,張云.碳金融交易問題研究述評[J].江漢論壇,2013(1):44-49.
[2]李志學,張肖杰,董英宇.中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運行狀況、問題和對策研究[J].生態環境學報,2014(11):1876-1882.
[3]綠色經濟實現路徑-中國碳金融交易機制研究[J].吉林大學社會科學學報,2013(4):2+179.
[4]張傳國,陳曉慶.國外碳金融研究的新進展[J].審計與經濟研究,2011(5):104-112.
[5]杜莉,丁志國,李博.產業結構調整升級:碳金融交易機制的助推-基于歐盟數據的實證研究[J].清華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2(5):143-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