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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無形資產 商譽 會計處理 質量分析
據《中華工商時報》《無形資產擔保獲貸5000萬元》消息:私營企業福建金得利集團董事長林永霖用自己長期建立的個人和企業的誠信及企業獲得的“中國馳名商標”作擔保,向中信實業銀行福州分行貸款5000萬元。
按照我國的有關制度,無形資產是指企業長期使用而無實物形態的資產,企業的無形資產包括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商譽、特許經營權。
一、無形資產的會計處理有以下難點
1.自創無形資產的成本難以確定
(1)自創無形資產的時間可能跨越多個會計期間,這樣同一支出可能與多項無形資產有關,從而使得自創無形資產支出難以追溯到某一特定項目中去,因而也就難以進行無形資產核算。
(2)自創無形資產支出的規模與無形資產自創的成功之間沒有比例關系。很多情況下,一定規模的無形資產自創支出,并不能產生任何成果。因而,迫使自創無形資產的會計處理必須采用與常規資產購建取得成本的會計處理不同的方法。
2.無形資產的受益期難以確定
(1)無形資產的受益期受競爭對手的行動影響較大。無形資產的受益期在很多情況下與自身的質量相關性較小,更多地受競爭對手行動的影響。
(2)無形資產的受益期受法律保護的影響較大。在企業由于知識產權糾紛而求助于法律保護時,法律保護傾向就對企業無形資產的受益時間至關重要。
(3)無形資產的受益期受偶發性因素的影響較大。是指那些企業在正常生產經營活動中難以控制,但對企業無形資產的受益期有重大影響的因素。
3.商譽難以離開特定企業而獨立存在
商譽實際上是企業所具有的高于一般盈利水平的企業獲得能力所形成的價值。
二、無形資產會計處理的特有慣例
1.研究和開發活動支出的會計處理
《國際會計準則》規定:研究和開發費用在各會計期的分配,取決于它們與將來產生的收益之間的聯系。我國對自創無形資產的規定集中在《企業會計準則――無形資產》中。該準則規定,研究和開發費用作為當期費用處理。
2.無形資產攤銷年限的確定
無形資產攤銷年限,決定了無形資產價值在資產中消失(轉移)的速度。美國執業會計師協會會計原則委員會在其第17號意見書《無形資產》中,規定商譽應在40年以內按直線法攤銷完畢。我國有關制度規定的無形資產攤銷期限的確定原則是:無形資產應當自取得當月起在預計使用年限內分期平均攤銷,計入損益。如預計使用年限超過了相關合同規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規定的有效年限,其攤銷年限按下列原則確定:
(1)合同規定受益年限但法律沒有規定有效年限的,攤銷年限不應超過合同規定的受益年限。
(2)合同沒有規定受益年限但法律規定有效年限的。攤銷年限不應超過法律規定的有效年限。
(3)合同規定了受益年限,法律也規定了有效年限的,攤銷年限不應超過受益年限和有效年限兩者之中較短者。
(4)如果合同沒有規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沒有規定有效年限的,攤銷年限不應超過10年。
3.商譽的會計處理
按照一般會計慣例,企業通常不確認自己內部形成的商譽,只確認購入的商譽。只有一個企業購買另一個企業才有商譽的會計處理問題。此時,商譽是指買方企業的收購價與被收購企業對應的凈資產的公允價值(Fair Value)之間的差額。
(1)商譽的會計確認只在企業所有權發生重大變化時出現,此時商譽的價值為投資方取得股權的代價與所獲取的被購買企業凈資產公允價對應份額之差。
(2)被購買企業的商譽在購買企業所確認的僅是與其所獲得股權相對應的商譽。
(3)當商譽的計算結果大于零時,被購買企業有正商譽,當商譽小于零時,被購買企業有負商譽。
三、無形資產的質量分析
1.報表上作為“無形資產”列示的基本上是企業外購的無形資產
2.企業可能存在由于會計處理原因而導致的賬外無形資產
企業自創的無形資產難以在資產負債表上出現,只能“游離”在資產負債表外,作為無形資產重要組成部分的人力資源也未在資產負債表得到體現。
3.賬外無形資產價值的實現方式可有多種選擇
從前面所述文章來看,銀行敢于接受企業無形資產的擔保,對企業發放貸款的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有關規定,即依法可以轉讓的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等無形資產都可以作為貸款質押物。
銀行對企業無形資產的考察包括:(1)企業經營理念、企業文化、經營網絡、發展速度、發展目標、納稅記錄等方面的企業誠信內容;(2)董事長個人的誠信記錄;(3)企業獲得的“中國馳名商標”。
無形資產必須具備在貸款期內自身保值和增值的特征。從銀行的角度來說,只有此類無形資產才適宜作為抵押物。
參考文獻:
關鍵詞:無形資產評估;期權;合約;期權定價
中圖分類號:F224.0 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673-291X(2009)26-0081-02
一、現行無形資產評估方法及其存在的不足
對于無形資產的評估,目前有三種較為常用的評估方法,即成本法、市場價格法和收益現值法,但都存在著明顯的不足。
成本法是指在評估資產時從被評估資產的現時重置成本中,扣減其各項損耗以確定被評估資產價值的方法。成本法的主要缺點是重置成本的確定缺乏客觀性。在重置成本數額確定過程中,往往會帶有一些主觀因素。再者,如果無形資產評估的是交易價值而被評估的無形資產適用時間已經很長并是獨一無二的,則成本法就不太適用。因為買主通常是對無形資產的效益感興趣,而不是對創造無形資產的成本感興趣。同時,重置成本法未能體現無形資產所具有的超額獲利能力。
市場價格法,是指通過比較被評估資產與可比類似資產(可比參照物)的異同,并對類似資產的市場價格進行調整,從而確定被評估資產價值的一種評估方法。市場價格法在無形資產評估中有兩個缺點:(1)無形資產市場交易活動有限,市場狹窄、信息匱乏,交易案例很難找到;(2)可比性差。無形資產的非標準性,使我們很難確定參照物資產與被估資產的差異即可供比較的相關指標和技術參數很難搜集并且很難在價值形態上量化。
收益現值法,是指通過估算被評估資產的未來預期收益并將其折算成現值,借以確定被評估資產價值的一種資產評估方法。收益現值法存在的不足如下:(1)收益額的預測帶有很大的主觀性;(2)收益期的確定比較困難。無形資產損耗的價值是確定無形資產收益期的前提。由于無形資產的損耗抽象難確定,顯然無形資產收益期的確定比較困難;(3)折現率的確定。實踐證明不可能存在一個統一的適合各類無形資產評估的折現率,各個企業可能采用不同的折現率來適用自己的情況,從而使評估結果缺乏可信性。
二、基于期權理論的無形資產價值評估方法
(一)期權的定義及其分類
期權是一種合約,該合約賦予持有人在某一特定日期或該日期之前的任何時間以固定價格(執行價格)購進或售出一種資產的權利。通俗的講,期權是一種預期的約定的權利,該權利賦予持有人以固定價格將來買進或賣出資產。
按照合約授予期權持有人權利的類別,期權分為看漲期權和看跌期權兩大類。
看漲期權是指期權賦予持有人在到期日或到期日之前,以固定價格購買標的資產的權利。其授予權利的特征是購買,因此也可以成為“買入期權”或“買權”。
看跌期權是指期權賦予持有人在到期日或到期日之前,以固定價格出售標的資產的權利。其授予權利的特征是出售,因此也可以成為“賣出期權”或“賣權”。
(二)無形資產的看漲期權特性
企業購入無形資產,目的是進行后續投資獲取投資收益。為無形資產付諸實施所支付的生產、銷售和管理方面的投資總額,就是這種特殊標的資產的約定價格。該投資項目生產經營所產生的凈現金流量的現值高于標的資產的約定價格時,企業就投資獲利;當預期投資項目所產生的凈現金流量的現值低于標的資產的約定價格時,企業就放棄投資。這些就是典型的看漲期權的特性,因此,從這個意義上來說,無形資產具有看漲期權的特性。
在無形資產價值評估中,運用期權定價理論可以充分體現選擇權或不同的投資機會所創造的價值。例如,購買專利技術后,由于新產品的不確定性導致未來現金流量的不確定,在這種情況下企業可以選擇是否應延遲投資,是否應當進行后續投資,是否應當放棄投資,這種選擇權是有價值的即我們所說的實物期權。在進行這些決策時,企業通常會假設公司會按既定的方案執行,實際上管理者會隨時變化方案,減少損失。只要未來是不確定的,管理者就會利用擁有的期權增加價值,而不是被動的接受既定方案,在進行無形資產評估時,考慮期權的價值會使無形資產的評估更合理也更有說服力。
21世紀是知識經濟時代,而知識經濟又是以知識和智力成果為特征的無形資產的世紀,知識經濟時代的競爭也將是無形資產的競爭。我國是農業大國,農業在我國的經濟發展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它既是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又是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更與人們日常生活中息息相關。農業是人類的衣食之源、生存之本,離開了農業,人類將無法生存,社會將無法發展。而農業無形資產又是農業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隨著科學技術的不斷發展和運用,具有行業特征的農業無形資產的種類和數量迅速增多,占農業總資產的比例不斷攀升,在農業經濟發展中的作用越來越大,必將成為知識經濟時代農業的主要經濟資源。而農業無形資產評估對促進農業的產業化經營、集約化經營、國際化經營,對農業無形資產的創建和運用,對農產品價值的提升和實現等起著關鍵作用。我國雖然是農業大國,農業無形資產資源十分豐富,但我國卻不是農業強國,關鍵是農業方面的無形資產無論是在數量上還是在質量上都沒有在世界上占優勢地位。我國已成功的加入了WTO,在WTO的協議中有兩個協議與農業有關,一個是農產品協議,一個是知識產權協議。這說明入世后,不但外國農產品不斷涌入我國,同時與農產品有關的專利、商標、植物新品種權等也將進入我國,這將對我國農業形成嚴峻挑戰。長期以來,由于對農業無形資產保護意識淡薄,再加上對農業無形資產評估產生的滯后性,致使我國農業無形資產流失現象非產嚴重,這固然和人們對農業無形資產保護意識不強有關,但更主要的應歸因于農業無形資產評估理論及評估實踐產生的滯后性,致使人們沒有意識到、更沒有體會到擁有農業無形資產這一寶貴資源為其帶來的巨大經濟利益。基于此,對農業無形資產進行評估十分必要,因為這不僅是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更是社會發展的必然趨勢。
二、農業無形資產評估方法及模型構建分析
我國財政部頒布的《資產評估準則――無形資產》對無形資產的評估方法專門作了規定,主要包括三種,即: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場法。對于農業無形資產而言,由于其具有獨占性、排他性、保密性、無可比性等特征,市場上很難找到相同或類似的農業無形資產,這就使得通過市場途徑以及采用相應的方法來評估農業無形資產存在諸多困難,因此,從目前的情況來看,市場法并不適合農業無形資產的評估。適用于農業無形資產評估的方法應該是成本法、收益法及比例法。
(一)成本法及模型構建具體內容如下:
(1)成本法評估農業無形資產的技術思路及前提條件。成本法也稱重置成本法,是指在對農業無形資產評估時,首先估算出被評估農業無形資產在現時經濟技術條件下的重新研制、開發成本或購置一項全新的農業無形資產所花費的全部費用,然后扣除各種損耗后來確定被評估農業無形資產價值的一種方法。
成本法并不適用于對所有農業無形資產進行評估,尤其是民間蘊藏著的大量的祖傳秘方、配方等農業無形資產,其成本難以識別,更難計量,如果運用成本法對其進行評估,并不具有實際操作意義,因此,它需要一定的前提條件。運用重置成本法進行農業無形資產評估的前提條件是:農業無形資產必須具有現時或潛在的獲利能力,但這種獲利能力沒有直接對應收益,較難被量化,而運用重置成本法則較容易取得,因此,可以農業無形資產的現行重置成本為基礎來估算其價值。成本法適用于對那些可復制、可重新研制開發的農業無形資產評估。
(2)成本法模型構建。農業無形資產的成本是指在農業無形資產的開發、設計、研制、申請及購置過程中發生的全部費用,是準確計量農業無形資產的價值尺度,同時也是對農業無形資產進行價值補償的依據,是正確反映農業無形資產經濟效益的基礎。本文所構建的農業無形資產成本法評估模型為:
農業無形資產的評估值=農業無形資產重置成本×成新率+農業無形資產的機會成本
其中,農業無形資產的重置成本是指在評估時的經濟技術條件下,重新取得該項農業無形資產所需支付的全部費用;成新率是指農業無形資產剩余收益期限占全部收益期限的比例;機會成本是指由于進行農業無形資產投資或轉讓而喪失了其他投資機會帶來的收益損失。以上因素的確定是利用成本法進行農業無形資產評估的關鍵。
(3)成本法評價。成本法評估農業無形資產價值的優點在于:一是評估原理簡單,易于理解和掌握。由于農業無形資產的成本具有客觀性,因此,成本法能比較真實的反映評估結果,易于被大多人接受。二是能全面的考慮影響評估結果值的各種因素。成本法既考慮了評估對象的現行價格水平,又考慮了其在自創和購置過程中發生的全部費用,以及使用年限,功能性貶值和經濟性貶值等影響因素,評估結果值比較合理。但利用成本法評估農業無形資產,需要逐一確定其重置成本、各種貶值、使用年限等影響因素,會花費評估人員大量時間和精力,致使評估成本偏高。此外,農業無形資產的功能性貶值和經濟性貶值的估算比較抽象,涉及到現實和未來,企業內部和外部等各種因素,難以估量和把握。
(二)收益現值法及模型構建 具體內容包括:
(1)收益現值法評估農業無形資產的技術思路及前提條件。收益現值法又稱收益還原法或收益本金化法,簡稱收益法,是指通過估算被評估農業無形資產在未來剩余壽命期間內的預期收益,并用適當的折現率折算成評估基準日的現值,然后累加求和,借以確定被評估農業無形資產價值的一種評估方法。由于農業無形資產轉讓或投資不是以其物化價值為基礎,而是以其未來能帶來的價值即壟斷利潤和超額利潤為前提,所以收益現值法是進行農業無形資產評估常用的方法之一,在發達的市場經濟環境下,應用范圍極為廣泛。
采用收益現值法對農業無形資產進行評估,必須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一是被評估農業無形資產能不斷地為其特定主體創造超額收益。在農業無形資產評估中,評估對象應具有持續經營的能力,在未來的使用期內能不斷地為其所有者帶來收益。二是被評估農業無形資產創造的未來收益能夠以貨幣來表現。如果收益不能以貨幣來衡量,就無法得知其擁有者是否真正得到了超額利潤,評估對象是否真的具有價值。三是影響被評估農業無形資產未來經營風險的各種因素能夠轉化為數據加以計算,具體體現在折現率的確定中。
(2)收益現值法模型構建。收益現值是根據被評估農業無形資產未來預期獲利能力的大小,按照“以利索本”的思維,用適當的折現率將未來收益折成現值,并以此現值作為被評估農業無形資產獲利能力的依據進而求得其評估值。本文構建的收益現值法評估農業無形資產模型如下:
式中:V為農業無形資產評估值;Rt為為使用該農業無形資產后第t年增加的預期收益額;n為為農業無形資產預計有效使用年限;i為為折現率;
在考慮出讓方分享收益比例的情況下,收益現值法的評估模型為:
其中:k為收益分成率,即轉讓方分享收益的比例,具體表現形式為轉讓費率、提成率、利潤分成率等,其它各參數的含義與上式同。
(3)收益現值法評價。該法的主要優點是能比較真實和準確地反映評估對象本金化的價格,評估結果易為買賣雙方所接受。此外,收益現值法從資產經營的根本目的出發,對評估對象的收益進行評估,符合資產評估的本質要求。收益現值法評估農業無形資產的主要缺點是預期收益額、折現率等基本評估參數的確定難度較大,易受主觀因素及不可見因素,如:戰爭、自然災害、經濟危機等影響,評估結果值準確性較差。另外,收益現值法比較適合對整體性資產或單項農業無形資產進行評估,適應范圍較小。但是總的來說,收益現值法作為農業無形資產三大評估方法之一,隨著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已被越來越多的評估人員所采用,其應用前景非常廣泛,其不足之處必定會在日后的使用中得以不斷的補充和發展,從而日臻成熟和完善。
(三)成本―收益現值法及模型構建 該法是將評估對象的現值作為其評估價值,并且用成本和評估對象所具有的獲利能力來計算其現值。計算公式為:
式中:V為農業無形資產評估值;C為總成本,即自創實際成本或外購的實際成本;k為利潤分成率;n為農業無形資產尚可使用年限;Rt為第t年的預期額外收益;i為折現率。
其中,對于外購農業無形資產,成本為外購的總成本之和;對于自創的農業無形資產,其成本的確定不僅要考慮科研勞動的復雜性,還要兼顧農業無形資產具有的高風險性及科技進步帶來的無形損耗等因素。此時,其自創成本可按如下公式計算:
C=(H+F1S)(1-F2)/(1-F3)
式中:C為農業無形資產的自創成本;H為研制開發農業無形資產所消耗的物化勞動,如所耗農產品等;S為研制開發農業無形資產消耗的活勞動,如科研人員的工資;F1為科研人員創造性勞動倍加系數;F2為農業無形資產的無形損耗率,即功能性貶值和經濟性貶值;F3為研制開發農業無形資產的平均風險系數。值得注意的是:由于農業無形資產以有生命的動植物為載體,其研究開發易受季節性、地域性、土壤、氣候等自然因素影響,一般需要經過較長時間的反復試驗,而且失敗的可能性極大,即使研制成功,但轉化為現實生產力也多需要一個過程,其研發風險不僅遠遠高于一般有形資產,也高于其他的無形資產,因此,在估算農業無形資產自創成本時,要注意選擇適當的且相對來講較高的風險系數。
(四)比例法及模型構建比例法是以有形資產價值為參照,估算無形資產價值的一種方法,在國外評估實踐中常見。該法同樣適合于對農業無形進行評估,在此,對該法作簡單介紹。
用比例法評估農業無形資產時,評估公式為:
農業無形資產評估價值=有形資產價值×農業無形資產應占比例
其中,農業無形資產的比例一般由交易雙方商定。該法一般適用于企業兼并時的評估。
正如收益現值法和重置成本法結合使用一樣,上述各種農業無形資產評估方法并不是相互獨立的,在農業無形資產評估中應當兼容使用。實踐中多分別采用各種方法測算農業無形資產價值,再對各種評估結果值進行比較調整,以綜合平衡確定評估對象的最后評估結果值。
參考文獻:
[1]蔡吉祥:《無形資產學》,海天出版社2002年版。
[2]劉如泉、唐鳳娥:《農業無形資產初探》,《湖北農業科學》2002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