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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銀監會出臺《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的實施意見》,支持民營企業參與村鎮銀行發起設立或增資擴股,將村鎮銀行主發起行最低持股比例由20%降低為15%,并明確在村鎮銀行進入可持續發展階段后,主發起行可以與其他股東按照有關原則調整各自的持股比例。
民間資本成為組建村鎮銀行的主要力量。統計顯示,在村鎮銀行477億元股本構成中,民營資本直接和間接持股比例約為74%,持股金額比2011年末增加82億元,不少民資控股的銀行業機構成為村鎮銀行的主發起行。
目前已開業的村鎮銀行整體上發展平穩健康。截至2012年9月末,全國已組建村鎮銀行799家開業村鎮銀行資產總額為3190億元,資本充足率達28.6%;貸款余額1782億元,農戶和小企業貸款余額分別為600億元和841億元;不良貸款率0.2%,撥備覆蓋率860%。
村鎮銀行面臨的困難和挑戰
一是品牌認知度明顯不足。村鎮銀行入股的股東可以為民營企業或自然人,致使部分群眾認為村鎮銀行是入股的私營企業老板個人的銀行,再加上村鎮銀行成立時間較短,很難建立自身強有力的品牌優勢,特別是當地居民還有一個認知認同的過程,吸收到穩定可靠的資金特別是穩定的儲蓄存款較為困難。儲蓄存款占比相對較低,這也嚴重阻礙了村鎮銀行負債業務的健康發展,制約了長遠信貸投放。
二是科技系統建設不足,基礎功能不全。從全國第一家村鎮銀行成立,到目前僅有幾年時間,大部分村鎮銀行由于發展規模小、成立時間短等客觀條件限制,在科技渠道建設上遇到了困難。部分村鎮銀行在發起行的幫助下,已開通了大小額支付系統等基礎性結算系統,但電子銀行、電話銀行、網上銀行等其它現代銀行功能暫未實現。
三是人才培養遇瓶頸,專、特、青年人才太少。由于村鎮銀行的品牌影響力較弱,對同業優秀金融人才的吸引力明顯不足,特別是缺乏既熟悉本地情況又精于金融業務的復合型人才。優秀人才的缺乏是村鎮銀行各項業務平衡、持續發展的瓶頸。
四是目標定位上存在困惑。村鎮銀行的設立旨在解決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網點覆蓋率低、金融供給不足、競爭不充分”等問題,但大部分村鎮銀行的現狀是機構網點少、從業人員少、資本規模小。這種狀況,決定了村鎮銀行在相當長一段時間內,資產規模不可能太大,機構網點不可能太多。
五是法人治理結構存在局限。村鎮銀行雖然都按照《公司法》和監管部門的要求進行了法人治理建設,但從許多村鎮銀行的運營實踐來看,由于發起行強大的資源支持和影響,村鎮銀行獨立法人自主決策并未真正體現出來,分支機構管理式的傾向明顯。
加快村鎮銀行發展的對策
村鎮銀行應樹立“立足縣鎮、服務三農”的經營宗旨,大力支持縣域經濟發展,不做縣域經濟的“抽水機”,而做農村經濟的“源頭活水”。
(一)充分發揮獨立法人優勢
村鎮銀行應充分發揮《村鎮銀行管理暫行規定》賦予其的獨立法人資格優勢。相對于傳統銀行,村鎮銀行有明晰、多元化的產權結構,屬于一級法人治理結構。這種扁平化的結構,便于根據當地農業、農村實際創新金融產品,按照市場化原則開展經營。
經過實踐運營證明,村鎮銀行應充分優化貸款審批等業務辦理時間,做到手續簡便,真正扎根基層,貼近群眾,開展“短、平、快”的業務,彌補商業銀行撤離農村地區所形成的基層金融空白,解決國有商業銀行和農村信用社因貸款審批嚴格手續繁瑣門檻高而對“三農”和小微企業支持不足的問題。
(二)保持差異化經營策略
首先是產品差異化。業務創新是村鎮銀行提高核心競爭力的必然要求,例如考慮到小企業融資難、缺乏優質抵押品,創新出符合市場需求的“小企業聯保貸款”;根據林農資金需求,推出“茂林通”林權抵押貸款。通過各種形式的業務創新,村鎮銀行可以不斷提高產品和服務創新水平,為縣域金融市場持續注入活水,引領當地金融機構服務“三農”,最大限度地支持縣域經濟的發展。
其次是價格差異化。包括利率差異化和服務費用差異化。雖然目前的利率還是國家管制的,但通過兩次利率調整可以看出,市場化是大趨勢。銀行對存貸款的利率浮動權逐步加大,利率差異化的空間也逐漸加大。村鎮銀行在核算成本的基礎上可以給予不同客戶以不同的利率優惠政策。
再次是渠道差異化。當前股份制銀行正在加快下沉步伐,不斷在縣域開設新的網點,村鎮銀行要結合新的形勢,迅速在縣域重點鄉鎮布設網點,配合科技研發投入,真正實現村鎮銀行金融服務“進村入戶”,不斷提高村鎮銀行在鄉鎮地區的服務能力。另外,村鎮銀行還要逐步調整信貸客戶群體,由目前的“跟隨”戰略轉向探索建立村鎮銀行核心客戶群,即農村客戶、小微客戶,并持續開發適合的金融產品,將村鎮銀行業務發展與農民生產生活緊密聯系在一起,助推農村、農民真正脫貧致富。
(三)不斷傳導發起行的理念優勢
作為村鎮銀行主發起行,提供了資金、人員、技術、管理等方面的一系列支持,包括派遣高管及專業團隊,提供專業的人員技能培訓,構建合適的銀行業務系統,提供決策支持和信息技術、審計監督等后臺支撐,使村鎮銀行自開業伊始在資金實力、技術水平、經營能力、風險管理等方面都處在一個較高的水平。
(四)做好內控建設及風險管控
[關鍵詞]村鎮銀行 農村金融體系 現狀 發展趨勢
一、村鎮銀行產生的必要性
隨著 2006年末全面取消對外資銀行在空間和業務上的限制,我國金融市場將面臨著更加激烈的競爭。在這種形勢下,我國農業作為弱質產業,面臨著比其他產業更嚴峻的挑戰,如果缺乏金融支持,我國農業和農村就不可能穩健的發展。發展村鎮銀行是我國農村金融改革的一項重大舉措,村鎮銀行的產生主要由我國農村金融市場的現狀決定。
1.金融供給不足。我國農村金融供給渠道大體上分為政策性金融,商業性金融,合作金融和民間金融四個方面,從理論上來說,他們都是為農業生產的主體――農戶服務的。但是由于受經濟發展二元理論的影響,發展中國家的政策制定者往往把工業而不是農業看成經濟迅速增長的工具,由于利潤的導向,使得農村金融市場的正規金融供給主體都主動邊緣化。
2.新農村建設要求日趨多樣化的金融需求。隨著農村經濟產業結構不斷升級調整以及農村生產經營方式的轉變,目前農戶的貸款需求已不再是購買維持簡單再生產所需的化肥、農藥、種子等農資。部分農民已從傳統的農業生產中擺脫出來,成為專業戶和生產大戶,他們對資金的需求有著很強的季節性,且數額較大,超出一般農業生產的數倍。
3.農信社缺乏效率,競爭不足。農村信用社是為農業、農民和農村經濟發展提供金融服務的社區性地方金融機構,在村鎮銀行誕生前,農信社是農村市場唯一的正規金融機構。加入WTO使得我國金融機構的競爭越來越激烈,農信社也不可避免受到影響。長期以來,由于產權不清,管理混亂,農信社的經營狀況不佳。此外,農信社的金融產品少,越來越不能適應市場需求;農信社結算功能尚不完善,辦理結算的方式和匯兌時間均不能滿足需要;而且農信社的內部管理及開展業務的電子化程度較低,難以適應現代金融業務運行的需要。
二、村鎮銀行面臨的風險
1.農業生產的高風險。首先,農業屬于弱質產業,自然風險和市場風險很大,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是農戶小額信貸形成呆壞賬最主要的原因。其次,任何一種農產品市場供給量和需求量都總是在不斷變化著的,農副產品的生產又有生產周期長、信息相對滯后的特點,使得生產經營面臨著極高的市場風險。
2.經營的高風險。在中國大部分地區,農業小額信貸的功能還處在為農戶擴大農業生產(主要是種養殖業)提供信貸資金,這些項目都是小型的生產或經營,單個農戶在激烈的競爭中時常處于不利的地位。農業小額信貸一般是向貧困人口提供短期勞動資本貸款,其貸款類型和地區都比較集中,農產品市場信息閉塞,許多農民對市場缺乏必要的了解,又無有效的信息渠道加以引導,一旦遇到農產品市場價格的大幅波動,將直接影響到貸款的歸還。
3.信用風險較高。金融機構發放貸款的抵押品一般要求具有變現性,而農戶一般缺乏有效的抵押工具。而沒有抵押品的情況下,單純的信用貸款將使得客戶違約后的強制執行變得沒有保障。另外,中國一向將扶貧作為慈善事業,農民已經習慣不歸還扶貧貸款,信用環境較差,商業銀行盈利性質的農業信貸在回收上面臨很大的操作難度。
4.外部環境發展不健全。中國現今缺乏完善的征信系統。完善的農村征信系統,是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大范圍推廣的前提條件。長期以來,農村信用問題未被重視,信用體系建設滯后。
三、促進我國村鎮銀行發展的建議
1.合理限制村鎮銀行的發展規模。雖然較大的注冊資本可以增強防范風險能力。但目前我國已開辦的村鎮銀行多數坐落于貧困的鄉鎮,業務量有限,容易造成村鎮銀行單戶貸款額度過大,不良貸款壓力很大。因此,建議監管部門合理限制村鎮銀行的資本規模,初次設立時最好不要超過1億元,以后隨著資產規模可以適當增加,從而達到控制風險的目的。
同時,監管部門應充分考慮各地區經濟條件、人文環境、生產力發展水平的差異性,以及金融服務需求的多樣化,堅持因地制宜,穩步推進。
2.村鎮銀行應放眼未來,積極提高自身實力。部分村鎮銀行成立之初,即面臨著吸儲困難、放貸無門的境地,當年甚至第2年將面臨虧損。盡管如此,我國村鎮銀行應堅持自身的市場定位,致力于為廣大農戶提供金融服務。成立初期,董事會應制定三年的發展規劃,將工作重點放在拓展客戶上,宣傳自身的服務,培養忠實的客戶群體。其次,應積極為農戶和小企業量體裁農,設計具有自身特色的業務品種,要進行切實的“轉型”。最后,必須建立并完善風險控制機制,在貸款流程和日常管理中嚴格控制,降低經營風險,只有這樣,村鎮銀行才不會陷入壞賬泥沼,走上可持續發展之路。
3.監管部門與地方政府共同打造和諧的發展環境。由于村鎮銀行個體小、資金實力弱、網點少,在當地的社會名氣較低,普通百姓對這類新興的金融機構比較陌生,往往被當作“個人開的銀行”,規模又遠不及其他機構,這樣的新面孔較難建立起足夠的信譽。監管部門應逐步完善結算環境,對村鎮銀行出臺優惠政策,使之盡快加入支付系統、銀聯系統、個人征信等系統,幫助其完善銀行功能,可以為廣大農戶提供更加豐富的金融服務。
同時,由于我國村鎮銀行多在貧困地區設立,當地信用環境不完整,缺乏擔保機構。當地政府應盡快完善農村地區的信用環境建設,營造誠信的氛圍,制定對農戶的貼息或保險政策;降低農戶貸款風險系數;適當時機成立針對農戶貸款的擔保機構,擴大農戶的受益群體。
參考文獻:
[1]阮勇.村鎮銀行在我國農村金融市場中的定位問題研寬[J].安微農學通報,2008,14(2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914(2016)05-128-01
一、關于村鎮銀行的商業性定位
村鎮銀行是在我國銀行商業化改革背景下產生的,其商業性定位是承擔農村金融市場服務的“開拓者”,其服務主體是商業銀行無暇顧及或沒有能力開發的農村、農業、農民。現實的村鎮銀行由于規模小,管理人才短缺,運營方式單一,結算渠道不完善,市場定位不合理,存貸比偏高,吸存難度大,創新能力不足,經營管理水平不高,與農村信用社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同質化”,同村鎮銀行設立初衷的“新機制”和“差異化”有較大距離。
村鎮銀行的功能定位。村鎮銀行與目前的縣域銀行(農商行、農合行、農信社)是同質競爭關系還是差異化的互補關系,還是競爭與差異化互補兩者兼備?從目前情況看,農商行、農合行、農信社、村鎮銀行并沒有差異化功能定位,有的倒是因為農村金融機構存在明顯的稅負差別,村鎮銀行目前所得稅率為25%,營業稅及附加稅率為5%,而農信社所得稅全部免除,營業稅及附加稅率為3%。為此功能定位與政策扶持的關系必須理順,銀行規制必須明確,這樣才有利公平競爭。
二、關于村鎮銀行的股份結構
2006年,銀監會鼓勵社會民間資本設立村鎮銀行,規定有一家商業銀行作為村鎮銀行的主發起行。2007年銀監會《村鎮銀行管理暫行規定》,指出村鎮銀行最大股東是主發起行,持股比例不低于總股本的20%,其他單一非銀行企業法人持股比例不得超過10%。2012年銀監會出臺《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的實施意見》,將村鎮銀行主發起行最低持股比例由20%降為15%。
在實際工作中,發起行希望占控股地位,能主導經營。所以,發起行在村鎮銀行中的持股占比都在50%以上,有的甚至高達80%~90%。發起行憑著自身的控股地位,自然而然地把自己的經營思路和金融產品“克隆”過來,這樣,村鎮銀行就變成發起行的“分支”機構。因此,村鎮銀行的設立,應嚴格控制主發起行的持股比例。
既然村鎮銀行設立意圖之一是向民間資本開放的金融機構,股份80%以上應由社會資本出資認繳,優先引入當地有經濟實力的優勢企業和種養業大戶。民營股東會按照市場化思路去經營銀行,他們更了解市場,更能催發創新。而發起行應在村鎮銀行的規制設立、合規經營操作、風險防范,公司治理方面發揮更大更好作用。
三、關于村鎮銀行的管理模式創新
如何實施村鎮銀行“質”的提升,有兩條不同路程可供選擇:一是傳統做法,在目前專業管理人才嚴重短缺的條件下,要想把全國1000多家村鎮銀行從整體上提升素質是個難題。二是實施村鎮銀行管理模式創新。突破主辦行管理村鎮銀行模式,借助股權基金管理運作模式,走出“小資本小銀行”的誤區,在全國以省(市)為單位組建村鎮銀行控股公司,通過聚集一批高端專業人才,建立市場化委托制,對村鎮銀行進行全方位、高端化管理和服務。實施高端戰略投資者同“本土化”民間資本組合,實現規模化連鎖式為特色的村鎮銀行,實現銀行管理模式創新。這樣的村鎮銀行有別于農商行,農合行和農信社,從資本規模、人員素質、經營理念、管理模式多個層面實行改革創新,真正做到高人一籌,為我國農村金融創新邁出堅實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