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我們精心挑選了數篇優質監理合同管理措施文章,供您閱讀參考。期待這些文章能為您帶來啟發,助您在寫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層樓。
關鍵詞:合同管理建筑工程 措施
中圖分類號: TU198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 加強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現實意義
1.1 加強合同管理是市場經濟規律的必然要求
市場經濟機制的有效發揮要靠契約和法律。施工合同作為調節業主和承包商經濟活動關系的主要法律依據,必須按照市場規律要求,健全和完善內部各項管理制度,其中合同管理制度是其管理制度的關鍵內容之一,其對建筑市場機制的健全和完善,作用不言而喻。
1.2 加強合同管理是規范建設各方行為的需要
目前,從建筑市場經濟活動及交易行為來看,工程建設的參與各方缺乏市場經濟所必需的法制觀念和誠信意識,不正當競爭行為時有發生,承發包雙方合同自律行為較差,一定程度上導致了建筑市場經濟秩序的混亂。因此,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對規范市場主體的交易行為、促進建筑市場的健康穩定發展十分必要.
1.3 加強合同管理是建筑業迎接國際性競爭的需要
自從我國加入WTO 后,建筑市場將全面開放。如果業主不以平等市場主體進行交易,仍然盲目壓價、壓工期和要求墊支工程款,就會被外國承包商援引“非歧視原則”而引起貿易糾紛。另外,由于我國的一些建筑企業不能及時適應國際市場規則,特別是對FIDIC 條款的認識不深和理解不透,將喪失大量參與國際競爭的機會。因此,承發包雙方應盡快樹立國際化意識, 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規范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以避免不遵循市場規則而造成巨大經濟損失的嚴重后果。
2 加強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措施
2.1 把合同管理真正納入法制管理的軌道
市場經濟首先是法制經濟,加強施工合同管理,保證建筑市場正常健康發展,離不開有效的法律機制作后盾。作為建筑行政主管部門,要完善合同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如最近最高人民法院擬出臺的《關于審理建設工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征求意見稿)中傾向于確認“陽合同”的法律效力,進一步規范了合同雙方行為。主管部門還要加大監管、處罰力度,增強發包人、承包人合同法律意識和合同管理意識,使得合同雙方認真執行《招標投標法》和《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對違反合同的行為,不論是合同的哪一方,都應依法接受處罰,把合同管理納入法制管理的軌道,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違法必究,確保合同的嚴肅性,營造良好的合同管理法律氛圍。
2.2 設立專門合同管理機構,培養專職合同管理人才
設立專門的合同管理機構,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并且重點培養有應變能力、堅持原則、知識面寬廣的工程師擔任合同管理工作,使他們成為工程技術、工程經濟、合同、法律、商務等復合型人才,以利于正確處理合同管理中的各種復雜問題,發揮合同管理的紐帶作用,使得施工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和終止等活動的結果,成為工程項目管理與科學決策的依據。
2.3 堅持合同評審制度,做好合同的談判與簽訂
承發包雙方應建立科學規范的合同管理工作程序,合同簽訂前進行嚴格、細致的合同評審,由專職合同管理人員、負責質量安全的總工程師、經濟師、項目經理等成立合同評審小組,對合同條款進行分析、研究,確定能否滿足項目的各項目標。并找其中存在的缺陷和潛在風險,制定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減少合同漏洞。切記少用或不用口頭協議、君子協定,防止引起合同爭執。確保合同條款明確、完善,達到業主的各項要求和在施工企業內部順利執行。
2.4 堅持合同交底制度
實行公司和項目部兩級的合同交底制度,將招標文件、招標答疑資料、投標圖紙、投標書和施工合同對項目部各管理人員進行交底,使其明確工程項目的特殊技術和商務要求,將合同責任目標進行分解,落實到部門和責任人,形成全員的合同管理。
2.5 對合同履行實行全過程的動態管理
合同簽訂后則產生法律效力。合同雙方就形成一定的經濟關系。合同規定了雙方在合同實施過程中的經濟責任、利益、權力和義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嚴格履行,不應違反。但從根本來說,合同雙方的利益是不一致的,容易導致工程建設過程中的利益沖突,造成在工程施工和管理中雙方行為的不一致,不協調和矛盾。在施工合同履行過程中,應加強對施工合同的監督和跟蹤,進行積極主動全過程管理。
1)嚴格遵守工程合同約定的標的、數量、期限、價格,進行保修條款的履行管理。
2)必須加強承包人與發包人、設計單位、監理單位的溝通,協調和處理好各方面的關系,及時解決項目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各種問題,保證工程計劃有序實施。
3)做好工程工作日志、往來電話、函件、文件、會議記錄等并存檔,作為解決糾紛的證據資料。
4)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做好增減、變更項目工程量的確認簽證工作,特別是隱蔽工程驗收簽證,涉及工期、費用記錄要記錄清楚,減少因各種原因引起的糾紛,以保證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
5)及時辦理合同的變更、中止、轉讓工作。在實際工作中,經常發生如項目承包范圍或者工期等發生變化的情況,因項目實施層即項目部與管理層即原合同簽訂部門信息溝通脫節,這些實質性變化的信息未能及時反饋給管理層,導致未能及時辦理相關變更,造成工程最終完工進行清算時出現糾紛,嚴重影響企業形象及市場聲譽。一旦業主出現類似資金危機等則會嚴重影響工程進一步開展的情況,所以應必須及時辦理合同中止、轉讓工作,確保企業自身利益不受侵害。
2.6 加強對工程分包的管理,學會使用“指定分包商”
目前,工程分包是建筑市場最容易出現的問題,也是出現問題最多的一個環節。“指定分包商”是現在公路工程承包施工實踐中經常采用的一種分包方式。由于種種原因,總包商對指定分包商應承擔的責任往往和普通分包商同等對待,造成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被動。按照國際慣例在合同關系和合同責任方面,“指定分包商”的不同主要表現在:由于特定的工程部位由業主指定的分包商來完成,當這個“指定分包商”沒有完成合同義務時,業主要承擔一定的責任;如果總承包商不按時按量地向“指定分包商”支付他已從業主方面領到的工程款時,業主可以直接地向“指定分包商”支付工程款;“指定分包商”所負責實施的工程部位,其報價列入總承包商的報價書,但此項款額由“暫定金額”項目支付。由上述特點看,如果“指定分包商”違約,無論是施工的質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者是施工期限落后于合同進度,業主負有推脫不開的責任,總承包商可以擺脫合同責任。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對一些根本沒有能力完成分包任務的“指定分包商”,要向業主建議要求更換,以確保整個工程的質量、進度和投資目標。
2.7 充分發揮工程監理的第三方作用
工程項目實施中,有不少的業主認為委托監理只是找一個承擔質量的責任者,出了質量問題可以推卸責任,責任是監理的,權利是業主的,不愿在選擇承包商、資金支配管理、進度管理等方面放權,發包人把監理工程師視為監理員、質檢員等,增加監理工程師對承包人管理工作的難度。在工程實施中,業主應該充分發揮監理工程師作為工程項目建設第三方的作用,對發包人、承包人的協調作用,這對規范合同雙方的行為、合理解決承包雙方的合同糾紛會有積極的作用。
2.8 及時進行索賠和反索賠
在合同履行中,注重雙方違約、合同缺陷、施工條件變化、工程變更、工期拖延、工程師指令、國家政策及法律、法令變更等等,按規定的索賠程序,及時有效進行索賠,以索賠促管理,促進建筑工程管理水平的提高。
2.9 建立合同管理的微機信息系統
合同管理在工程建設項目管理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隨著工程建設項目規模擴大,合同標的日趨龐大,涉及合同的內容、條款日益復雜,采用傳統合同管理手段和方法已經無法適應現代化大、中型工程項目動態管理的要求,借助于微機處理系統為合同管理人員提供支持,已經成為必然趨勢。利用微機數據庫系統,進行數據收集、整理、存貯、處理和分析,從而可以滿足在合同管理方面的信息需要,提高管理水平。建筑施工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項目管理的重要工作。只有增強法律意識,加強合同管理,搞好施工合同的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和控制,才能在項目管理上不斷創新,從而不斷提高我國建筑工程項目管理水平。
關鍵詞:建筑企業合同風險管理措施
中圖分類號:TU723文獻標識碼: A
1 引言
建筑企業合同管理,是指企業對以自身為當事人的合同,依法進行簽訂、履行、變更、解除、轉讓、終止以及審查、監督、控制等一系列行為的總稱。合同管理作為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已成為與安全管理、質量管理、進度管理、成本管理并列的一大管理職能。合同管理產生的經濟效益往往大于技術優化產生的經濟效益,建筑企業如何保證工程施工的順利完成,爭取更大的經濟效益,合同管理意義重大。
2 建筑企業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
2.1法律風險防范意識淡薄
在合同的簽訂階段以及簽訂后的履行過程中,施工企業法律風險防范意識淡薄,合同管理把關不嚴,經常導致法律糾紛產生。由于缺乏法律和合同意識,在簽訂合同時,對合同條款往往未做詳細推敲和認真決定就草率簽訂,特別是對違約責任,違約條件未做具體約定,而建設施工合同履約程度往往比較低,隨意修改合同或違背合同規定的違約現象時有發生。在合同簽訂階段的問題主要有:合同主體不當;合同文字不嚴謹;合同條款掛一漏萬;違反法律法規簽訂無效合同等。在合同履行階段的問題主要有:應變更合同的沒有變更;應當發出的書函(會議紀要)沒有發出或發出不規范;應簽證確認的沒有辦理簽證確認;應當追究的錯過了訴訟時效;應當行使的權力沒有行使;應當重視證據(資料)的法律效力的卻沒有得到足夠的重視。法律風險防范意識淡薄給施工企業帶來了巨大的經濟損失,而發生損失時由于法律意識差,往往又不能通過合理有效的途徑挽回損失。
2.2合同管理人員素質低,缺乏專業人才
合同管理涉及施工合同、買賣合同、租賃合同、分包合同、技術合同等等,種類多、數量大、專業面廣,因此合同管理是一項高智力型的工作,它是全局性、專業性、技術性和法律性很強的極其復雜的管理工作,對合同管理人員的素質要求很高。合同管理人員需要有一定的專業技術知識、法律知識和造價管理知識。目前建筑企業合同管理專業人才的缺乏成為影響合同管理效果的一個重要因素。目前多數建筑企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人員,都是非專業出身,往往由一般經營人員擔任,也有的是剛走出校門的大學生,對合同管理認識不足,業務水平較低,大部分合同管理人員僅充當資料員的角色。
2.3合同管理體制不完善
建筑企業不重視合同管理體系的建設,合同管理比較混亂。合同管理存在著明顯的缺陷:一是企業合同管理責任主體錯位,合同履行主體分工不明確,把項目部或項目經理作為合同責任主體,而企業法人則遠離合同管理,造成企業法人對合同管理弱化。二是企業法人合同管理部門與項目部合同管理部門工作脫節。企業法人合同管理部門對項目部合同管理部門缺乏業務指導,項目部不能及時反饋合同履行中的信息,使企業合同履行中的關鍵問題缺乏合同專家的集體會診,造成項目合同管理出現漏洞無法彌補。企業缺乏一套嚴謹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歸口管理、分級管理和授權管理機制不健全,對合同的審核、簽訂、履行、變更、中止或終止、解除及合同的監督考核全過程缺少必要的審查和評估步驟,未能實現系統化、規范化和科學化管理。有的建筑企業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確,該履行的手續不履行,簽約隨意性大,對合同審查、把關不夠,權限設置混亂,缺乏對合同管理的有效監督和控制。
2.4合同履行存在缺陷
不少施工企業一旦投標中標,施工合同與甲方簽訂后,合同就束之高閣,“合同”只是以文件形式轉給項目經理部,合同交底往往流于形式,忘記了合同履行過程是實現權利義務的過程,而僅僅把它看成是生產的過程,不研究對照合同并從中找出問題,趨利避害。產生問題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種,一是沒有做或不會做合同履行分析,出現問題才去查找原始合同文件。二是沒有做或沒有能力做合同交底,沒有形成以合同為中心的技術交底,合同的責任無法在項目活動中體現出來。三是認為合同履行是經營部門的事,管理合同的部門不具體運用合同,真正要落實合同責任的部門和人員卻不知曉合同內容。四是不注意合同履行中有利的證據收集,發生糾紛后無法及時取證。
3 加強建筑企業合同管理的幾個措施
3.1普及合同法制教育
隨著經濟全球化的發展,建筑市場面臨著國際化的挑戰,《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合同法》、《招投標法》的頒布和實施,為推動和加快我國建設事業的發展指明了方向,并提出了法律保障,它標志著法制化時代的到來。施工企業要想盡快適應新形勢,必須加強培訓學習,堅持經常性的學習制度,外部培訓或聘請專家、知名人士進行內部培訓,全員普及合同法制教育,了解施工合同,熟悉和牢記與自己有關的合同內容,使施工企業合法地參與建筑市場經濟活動。通過全員參與,促使工程項目各部門、各環節互相銜接,密切配合,保證項目經營管理活動的順利進行,達到工程項目高質量、高效益,滿足 社會需要。
3.2培養專業合同管理人才
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素質是企業合同管理的首要任務,合同管理人員包括專職人員,也包括企業主要部門的領導,如項目經理、總工程師、總經濟師、經營部門負責人等。合同管理人員首先必須是優秀的工程技術人員,同時還必須熟練掌握和運用各種法律、法規;精通合同業務,熟悉合同履行和工程索賠管理。施工企業應重點培養有應變能力、堅持原則、知識面寬廣的工程技術人員擔任合同管理工作。通過對他們的培養,使他們能夠應對施工合同管理中的各種復雜問題,發揮合同管理的紐帶作用,為工程項目管理提供科學決策的依據。
3.3建立企業合同管理網絡
為實現企業對合同管理的全過程監控管理,企業除了要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組織網絡,還必須根據我國《合同法》和相關法規以及企業自身的實際情況,建立一套完善、可行、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網絡。主要做好以下工作:第一,要建立合同管理的工作程序。合同管理的主要環節包括:合同的草擬、洽談、評審、簽訂、下達、交底、學習、責任分解、履約跟蹤、變更、中止、解除、終止等。在工程實施過程中,合同管理的日常事物性工作很多,要協調好各個方面的關系,使合同的實施工作程序化、規范化,按質量保證體系進行工作。第二,要建立文檔系統。文檔系統建立與管理對日后工程的索賠與反索賠有重要意義,合同管理人員負責各種合同資料和相關的工程資料的收集、整理和保存。建立合同目錄、編碼和 檔案,列入永久保存資料,從而有利于合同的存放和查找,并且為查詢、檢索合同條款,分解、綜合合同條款等高層次服務提供方便。第三,建立報告和行文制度。總承包商和業主、監理工程師、分包商之間的溝通都應該以書面形式進行,或以書面形式為最終依據。這既是合同的要求,也是經濟法律的要求,更是工程管理的需要。對在工程中合同雙方的任何協商、意見、請示、指示都應落實在紙上,使工程活動有依有據。
3.4動態管理合同履行
在現代市場經濟中,合同交底更為重要,只有“按合同施工”才能在執行合同時不出或減少偏差。合同依法簽訂后,建立合同實施的保證體系,保證合同實施過程中的日常事物性工作有序地進行,使工程建設項目的全部合同事件處于受控狀態,以保證合同目標的實現。建筑企業應動態管理合同的履行,首先要作合同交底,分解合同責任,按合同的有關條款做質量、進度、投資、安全等目標工作流程圖,抓好各目標的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特別是事前控制。對簽訂的各項條款必須牢記,找合同履行中可能出現的薄弱環節,提前制定各種減少合同糾紛的預防措施。在工程進展中,通過檢查發現合同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并根據法律、法規和合同的規定加以解決,以提高合同的履約率。整個合同履行的動態控制過程按策劃、實施、檢查、改進PDCA循環方法行,從而達到有效的控制,保證項目目標的實現。
3.5加強合同變更管理和索賠管理
在合同變更中,最常見的是工程變更,它在工程索賠中所占的份額也最大。合同變更意味著索賠機會,所以必須加強合同變更管理。合同管理人員應記錄、收集、整理所涉及到的各種文件,如圖紙、各種計劃、技術說明、規范和業主的變更指令,并對變更部分的內容進行審查和分析。經常檢查與甲方往來的各種工程文件、記錄、指示、信件等資料,以確認它們對合同的影響以及是否符合合同要求,以作為工程變更調整費用、工程索賠的基本依據。建筑企業在合同履行中對工程索賠認識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賠所需的意識和動力。因此,提高索賠意識是建筑企業亟待解決的問題。在合同簽訂后,應全面詳細地分析合同條件,充分抓住合同中的漏洞,盡可能地捕捉一切可以索賠的機會。尤其在目前市場競爭積累,施工單位均以低價中標的情況下,索賠是建筑企業實現盈利的一個重要手段。索賠要有證據,證據不足或沒有證據,索賠就不能成立。
4 結語
市場經濟實際上就是契約經濟,伴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深化和建筑市場逐步完善,合同將發揮更加重要的作用,成為市場雙方不可或缺的紐帶。合同管理已成為工程項目管理的主要內容,做好合同管理將對工程項目管理的成功和取得較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隨著全球經濟一體化,我國的施工企業面臨的競爭越來越激烈、壓力越來越大,施工企業只有加強自身合同管理,把好合同管理的各種關口,才能更好地適應當前競爭激烈的社會,才能站穩腳跟,才能取得更好的發展。
【參考文獻】:
[1]丁曉欣,宿輝:《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化學工業出版社,2005。
[2]宋宗寧:《建設工程合同風險管理》,同濟大學出版社,2007。
[3]劉赫:《怎樣進行工程項目合同管理》,中國電力出版社,2009。
關鍵詞:建筑企業;工程變更;建筑合同管理;優化措施
在建筑施工過程中,索賠和糾紛等問題經常出現,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大都是因為工程變更造成的。在建筑合同中,必須要對工程變更予以高度重視,這對于處理合同糾紛具有極大的幫助。但是在實際上,對于建筑合同各方,對工程變更的重視程度不足,也沒有實施正確的處理方式。因此,必須要制定切實可行的優化措施,比如明確工程項目變更流程;完善工程變更合同;嚴格控制工程變更的審批權限;實施動態化管理模式等,進而確保工程項目更好、更快地進行。
一、工程變更管理的重要性分析
對于工程變更來說,與合同變更之間的差異性較為顯著。合同變更,主要是指在建筑工程合同期內,合同內容極容易出現變化。而工程變更,主要是指在工程施工作業中,對于施工設備和施工工藝等,要進行相應的變更,進而嚴重影響著工程項目的實施,因此,必須要予以高度重視。在建筑工程施工情況中,監理方、建設方以及承包商等屬于重要的參與主體。由于在工程變更管理的影響下,極容易影響到工程施工質量。因此,必須要積極開展組織協調和投資掌控等工作。對于工程變更來說,可以結合建筑合同,以此來開展相應的施工工作,但是會影響到建筑合同標準化管理。一般來說,對于工程變更現象的出現,主要是由于具有較多的工程參與主體,一定程度上導致不確定因素越來越多,進而在建筑合同中,原規定的內容出現了翻天覆地的變化,比如承包商變更、設計變更等,嚴重影響著合同標準化管理目標的實現。
二、基于工程變更的建筑合同管理影響因素
1.工程量變化較為顯著
在工程項目施工方案過程中,由于在設計人員水平不足、施工過程臨時調整以及突發狀況等因素的影響下,很難準確計算工程量大小。基于此,在實際施工過程中,施工單位必須要加強與設計單位之間的聯系和溝通,進而更好地調整和變更工程相關情況。
2.施工順序和時間變化較為顯著
一般來說,在工程項目中,資金和技術都屬于復雜的系統化工程,在施工過程中也存在著較多的影響因素,資金到位較為滯緩、延緩施工等現象經常出現,甚至還需要對施工方案和圖紙進行修改或調整,進而導致工程合同變更現象的出現。
3.施工材料出現變更
在工程項目中,對施工材料的要求越來越嚴格,所以必須要確保所選材料與相應的標準要求相符合,進而給予工程質量強有力的保障。但是在實際上,如果施工材料質量難以保證,很難確保工程項目的順利推進。首先,不同地區所制定的材料標準是不一致的,而且再加上一些企業過于追求經濟利潤,極容易導致質量問題的出現。所以在具體施工過程中,會造成工程項目的變化較為顯著[1]。
4.變更索賠風險難以避免
第一,工程施工準備階段。對于變更索賠風險的出現,主要體現在工程施工準備階段。如果招標文件的合理性難以保證,很難提高整個施工過程的管理水平,從而導致施工合同風險的出現,大大加劇了變更索賠風險的發生概率。第二,招標階段。在招標階段中,變更索賠風險難以避免。在招標過程中,如果不對投標人實施嚴格的審核,很難保證招標人獲得工程項目,進而引發施工索賠風險的出現。第三,合同簽訂階段。這是合同雙方確定合同約定內容、條款的重中之重,對于合同雙方來說,如果不對合同內容進行深入分析和核對,極容易導致合同變更索賠風險的出現。第四,合同實施階段。這是變更索賠風險頻發的階段,出現變更索賠風險的概率極高,所以在施工過程中,必須要予以高度重視,并控制好各項變動性因素,避免出現變更索賠問題。
三、基于工程變更的建筑合同管理優化措施
1.明確工程項目變更流程
在工程合同變更過程中,必須要遵守相應的程序。一般來說,對于業主和施工單位等來說,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見或想法,以此來進行變更合同。在合同變更之前,監理工程師可以提出申請,明確變更的原因和要求等,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而且監理工程師針對提交的申請材料,要開展全方位、多角度領域地審核和分析,并邀請相關人員共同進行商討,最終形成統一的想法如果確定需要進行變更,要及時予以回復。反之,如果無法變更,也要進行相應的解釋。一般來說,在工程合同出現變更的情況下,工程出現變化的概率也比較高,比如工程成本增減情況。基于此,監理工程師要結合相應的標準要求,引導相關技術人員仔細核算和分析工程量和成本等,并與相關單位進行有效協商和交流。
2.完善工程變更合同
首先,針對施工招標文件,要不斷進行完善。在招投標文件中,必須要明確合同工程變更方面的條款,投標人接受業主的招標文件,象征著對于工程變更的合同條款,予以接受態度,進而借助招標,使工程變更變成承包商的承諾。其次,選擇最為適宜的合同類型。在建筑工程項目和環境條件等因素的影響下,要想避免出現工程變更現象,必須要靈活選擇合同類型,將風險保持在合理范圍內,并加大變更控制力度,進而為業主加強工程變更管理提供便利性。最后,針對施工合同文本,也要進行相應的完善。在建筑施工合同中,對于示范文本,明確提出了對設計變更的要求,但是沒有明確規定其他的變更內容,進而極容易出現心理誤區。因此,在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必須要明確工程變更概念。而且針對現行的施工合同范本[2],也明確規定了承發包雙方的工作,但是沒有合理安排工程變更管理任務,一定程度上極容易導致職責管理范圍出現混淆現象,對工程變更管理產生了極大的影響,所以在施工合同范本第8條中,比如要求發包方,必須要向承包方提供變更設計圖紙。
3.嚴格控制工程變更的審批權限
要想促進工程項目的順利實施,相關部門必須要進行嚴格的審批,為正式施工奠定堅實的基礎。而且如果工程情況出現了變化,也需要進行變更,也要獲得相關部門的審批同意。基于此,對于變更后的工程項目,相關部門必須要予以高度重視,定期邀請專門人員來進行現場調查,如果不需要進行變更,可以回應不予批準。反之,在確定變更時,要結合相應的程序規定來進行批復,進而給予變更內容強有力的法律效能。
4.實施動態化管理模式
在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具有極大的動態性和持續性。基于此,針對工程合同的簽訂、履行以及變更等情況,要加強動態化管理模式的應用,并加強科技設備的應用,以便于提供精準的材料,為合同動態化管理的實施創造有利條件。同時,在合同過程中,突發現象難以避免,必須要明確合同的變更原因、內容,進而作為可行的判斷依據。如果出現了意外事故[3],施工方和建設方要保持密切的聯系和溝通,借助書面形式進行闡述。
5.提高變更索賠風險應對能力
(1)對于工程設計質量,要加大控制力度。在工程項目中,要將整個工程質量提升上來,進而將合同變更索賠風險保持在合理范圍內。所以說,必須要對整個工程施工質量進行有效控制,制定完善的建筑設計方案,并加強與設計單位之間的聯系,進而將雙方權責關系進行明確化。同時,在設計之前,要開展相應的調查工作,比如施工項目所處環境,進而避免合同變更風險的出現。(2)制定完善的招標文件,這也是提高變更索賠風險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方式方法。對于招標文件,可以有效管理合同,避免合同糾紛的出現。所以,必須要準備出充足的時間,以此來開展招標文件的編制工作,進而給予合同準確性一定的保障。(3)嚴格管理變更的合同。在管理變更合同過程中,必須要注意以下幾點:第一,針對合同內容,要進行充分了解和掌握,進而以免錯過索賠的最佳時機;第二,在施工階段合同中,必須要高度重視變更風險的防范和控制;第三,對于合同規定的內容和范圍,要進行充分了解和掌握,以便于對施工過程進行充分掌握和了解,避免違反合同內容現象,進而為提出索賠要求創造了有利條件。
四、結束語
在工程項目中,加強工程變更的建筑合同管理是至關重要的,可以促進工程項目的有序進行,確保順利完工。并且還可以將諸多管理成本保持在合理范圍內,避免出現工程變更,防止引發不必要的矛盾或糾紛現象,從而為建筑企業贏取更多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參考文獻
[1]楊孝政.合同管理在公路工程施工管理中的作用研究[J].交通世界,2018,(30):116-117.
[2]張軍海,賢力訥.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之工程變更法律風險研究[J].混凝土世界,2018,(9):88-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