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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K826.1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1、基本原則
基本原則:堅持統一規劃,綜合治理的原則。對于選定的建設區域,需考慮農田水利工程與其他相應的農田、路、林及電力設施的配套問題,需兼顧相關部門規劃,統籌安排,規模整治。堅持因地制宜的原則。根據不同區域自然地理條件和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因地制宜的選取適合當地實際條件和實際需要的灌排技術和設備。堅持數量、質量和生態并重的原則。在經濟條件許可的情況下,既要推動高標準農田水利工程的規模化建設,也必須確保工程建設質量,兼顧生態環境良性可持續發展。堅持農田主體地位,依法保障農民的知情權、參與權和受益權,鼓勵農民采用多種形式參與工程建設的原則。堅持建管并重的原則。高質量的完成高標準農田水利工程建設后,需要完備的運行管護機制來保證工程可持續的發揮效益。
2、工程建設標準
2.1輸配水工程
1)渠道輸配水工程
選用灌溉保證率,渠道水利用系數,渠道設計使用年限,渠道建筑物配套率,渠道襯砌率,田間渠道畝均長度等指標對高標準渠道輸配水工程進行評價。
不同水文氣象、水土資源、作物組成等條件不同,灌溉設計保證率也不同。以旱作為主的豐水地區灌溉設計保證率不低于85%;以水稻為主的豐水地區灌溉設計保證率不低于95%;以旱作為主的缺水地區灌溉設計保證率不低于75%;以水稻為主的缺水地區灌溉設計保證率不低于80%。流量小于1m3/s的支渠,斗渠和農渠各級渠道水利用系數不宜低于0.80;其中,支渠不宜低于0.95、斗渠不宜低于0.95,農渠不低于0.90。襯砌渠道的設計使用年限不宜低于30a。渠道建筑物設計應符合《灌溉與排水工程設計規范》等有關規范的要求,對于斗門、農門、涵洞(管)、量水堰等固定設施,宜采用工廠化生產或現場預制的裝配式結構,渠道建筑物配套率不宜低于95%。流量小于1m3/s的支渠和斗渠的襯砌率不宜低于100%,農渠的襯砌率不宜低于75%。渠道畝均長度與地面灌水質量(節水要求)、田塊規格、機械作業要求密切相關,平原區農渠畝均渠道長度宜不低于2m,流量小于1m3/s的支渠和斗渠畝均渠道長度不低于1m;丘陵區可適當增加。
2)管道輸配水工程
選用灌溉保證率,管道水利用系數,管道設計使用年限,管道量控及安全設施配套率,支管間距,單口給水栓的控制面積,固定管道畝均長度等指標對高標準管道輸配水工程進行評價。
以旱作為主的豐水地區灌溉設計保證率不低于85%;以水稻為主的豐水地區灌溉設計保證率不低于95%;以旱作為主的缺水地區灌溉設計保證率不低于75%;以水稻為主的缺水地區灌溉設計保證率不低于80%。井灌區管道水利用系數不宜低于0.98,渠灌區不宜低于0.95。管道設計使用年限不宜低于30a。管道量控及安全設施的布置應符合相關技術規范,使用方便安全,滿足運行管理要求,配套率宜到達100%。支管間距不宜超過100m。田間給水栓的布置應符合《農田低壓管道輸水工程技術規范》的要求,同時考慮農戶操作方便,給水栓單口灌溉面積不宜低于0.16hm2。田間固定管道的畝均長度宜不低于10m。
2.2排水工程
選用排澇標準,排澇模數,排水溝建筑物配套率,明溝間距,明溝深度,明溝畝均長度,管道畝均長度(暗管排水情況) 等指標對高標準農田排水工程進行評價。
排澇設計標準應符合有關規定,設計暴雨重現期為5 a~10a,建議易澇區為10a,非易澇區為5a。設計暴雨歷時和排出時間應達到:旱作區1d~3d暴雨1d~3d排除;稻作區1d~3d暴雨3d~5d排至耐淹水深。旱田設計排漬深度不宜低于0.8m,水稻田設計排漬深度不宜低于0.4m;旱作物耐漬深度不宜低于0.3m,耐漬時間不大于4d。排澇模數與設計暴雨歷時,強度和頻率、排澇面積、排水區形狀、地面坡度、植被條件和農作物組成、土壤性質、地下水埋深、河網和湖泊的調蓄能力、排水溝網分布情況和排水溝底比降等因素有關,不同地區高標準排水工程的排澇模式應符合《灌溉與排水工程設計規范》中的相關規定。排水溝上必需的橋、涵、閘等建筑物應該配備完善,配套率不宜低于95%。明溝間距和明溝畝均長度與田間布局密切相關, 需考慮與渠道、路和田塊的布局相協調。明溝間距平原區一般為30m~40m,山丘區一般為50m;明溝畝均長度不少于6m。明溝深度需考慮農作物對地下水位的要求和當地自然經濟條件,可參照《灌溉與排水工程設計規范》進行設計。平原區一般為1.2m;山丘區一般為1.0m。暗管排水系統的管道埋深、間距以及畝均長度等設計標準應符合《灌溉與排水工程設計規范》的相關規定。畝均管道長度不小于80m。
2.3田間高效節水灌溉工程
1)噴灌工程
選用噴灌設計保證率,噴灌均勻系數,噴灑水利用系數等指標對噴灌工程建設標準進行評價,同時,對于管道式噴灌還需要選用固定管道畝均長度;對于輕小型移動式噴灌機組還需要選用單位功率的機組控制面積;對于大型噴灌機還需要選用單臺噴灌機的控制面積等指標。
噴灌設計保證率與自然條件和經濟條件都有關,對于經濟價值高的作物不宜低于95%,對于大田作物不宜低于85%。噴灌均勻系數與風速、管網的設計和噴頭的布局等都有關,不宜低于0.8。噴灑水利用系數與氣候條件和作物等密切相關,對于風速小的地區不宜低于0.9,對于風速稍大的地區不宜低于0.8。管道式噴灌工程的固定管道畝均長度不宜低于3m。輕小型移動式噴灌機組的單位功率機組控制面積不宜低于6.67hm2。大型噴灌機單臺噴灌機的控制面積不宜低于13.34hm2。
2)微灌工程
選用微灌設計保證率,微灌均勻系數,微灌水利用系數,固定管道畝均長度等指標對微灌工程建設標準進行評價。
微灌設計保證率與自然條件和經濟條件都有關,對于經濟價值高的作物不宜低于95%,對于大田作物不宜低于85%。滴灌工程的灌溉均勻系數不宜低于0.8;微噴工程的灌溉均勻系數不宜低于0.85。滴灌工程的灌溉水利系數不宜低于0.9;微噴工程的灌溉水利用系數不宜低于0.85。微灌工程的田間干、支固定管道畝均長度不宜低于6m。
3、管理措施
高標準農田水利工程要可持續發揮工程效益,除了確保工程建設質量外,必須建立切實可行的運行管護機制。堅決杜絕重建設、輕管理,工程管理機構不健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責任不落實,造成工程有人建,無人管,損壞后無人修的現象。
高標準農田水利工程的管理技術與水平要與時俱進,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和農村勞動力的短缺,在經濟發達有條件的地區可逐步實施農田水利工程管理信息化建設,實現工程運行管理自動化。堅決杜絕樣板工程,在經濟條件和技術水平達不到信息化管理可持續發展的地區,不建議盲目開展信息化建設。
4、結語
這一成果有助于規范全國高標準農田水利工程的建設程序和評價依據,推動全國高標準農田水利工程建設工作,提高高標準農田水利工程的建設質量,為將來進一步制定有關高標準農田水利工程建設標準的行業或國家標準提供參考意見。
參考文獻:
[1]趙琦,陳曙光,葉新華.高標準農田建設的做法與思考[J].農業開發與裝備,2009,(5):18-21.
[2]國土資源部.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規范(試行版) [S].國土資發[2011] 144號,2011.
對現有基礎性設施進行改造,提高管理能力,優化傳統制度,確保各種相關配套設備完好,使得道路通達、田中水土有效開發、資源利用率提高。采用規劃的灌溉技術,將水源的輸送與排出迅速有效地進行,免受嚴重的洪災;渠道修建完善,相關設備齊全,灌溉用水由源頭至田園能夠迅速流通,用戶在灌溉用水中可對進地水用量及時間進行靈活控制,減少渠道輸配水損失與灌溉水深層滲漏,提高灌溉水的利用率;水土資源科學地應用,減輕灌溉污染的現象,維護水系統的良性循環。
2高標準農田水利項目的執行規則
2.1輸水及配水。第一,渠道的設計與建設。對渠道設計與管理進行合理的評估。如依據渠道用水的系數、灌溉水的有效率、設計的使用期限、相關建筑的占有率等規則進行。針對各地區的自然環境與農作物的生長情況進行灌溉水的總體設計。由于田塊不一樣的實際狀況,其灌溉的有效率也會產生差別。如以玉米等經濟作物為主的豐水田,它的灌溉設計有效率要>84%,而對應的缺水區,灌溉有效率>74%;對于水稻作物的豐水區,它的灌溉設計有效率>94%,相應缺水區的灌溉有效率>82%等。對于流量較低的支渠,斗渠、農渠的灌溉水應用系數最好超過0.86,支渠和斗渠一般>0.96,農渠>0.91。渠道的使用期限一般以超過三十年為宜。相關建筑物的具體設計標準要與相關規范相符,斗門、農門等固定設施宜應用工廠化生產的裝配結構,渠道建筑物其配套率宜高于95%;第二,管道的設計與建設。對管道設計與建設工程進行有效地評估。如依據管道的設計使用期限、灌溉的有效率、相關量控率、配備的安全設備、管道用水的應用指數等方面展開工作。對于田間井的灌溉地區的管道用水,它的利用指數最好超過0.97,渠道灌溉地區利用指數超過0.94;配套率宜達到100%,支管的間隔宜低于100米。管道的使用期一般設定超過三十年,管道相關的量控一定要與國家規定的標準相符,達到運行管理的要求。2.2排水項目。對于農田排水項目進行有效地評估。如選擇排水的相關準則、溝渠之間的距離、溝渠的最大深度及相關建筑設施的建設率等方面開展。用管道畝均長度指標對高標準農田排水項目作出評價。排澇的設計標準要與規定相一致,暴雨重現期設為5至10年,容易遭受澇災等南方地區設定為10年,其他普通的地區為5年為宜。對于暴風雨的歷經時間及排水的時日設定要做到:旱作物區l-3天,暴雨1-3天排除;稻作區域1-3天,暴雨3-5天排入耐淹的水深。旱地排除水漬的最大深度一般設定為0.9米,水田的排漬最大深度一般設定為0.5米,玉米等旱田耐漬的最大深度要超過0.4米,耐漬時日不要超過四天。排澇的指數、暴風雨的經歷時間,暴雨的強度、除澇的面積等,不同區域的排澇方式要與相應的規則相一致。排水溝渠以上的浮橋、水閘等重要的建筑設施一定要保證完備,相關的配套建筑率宜高于95%。明溝的間隔:平原為30-40米,山區為50米,明溝畝均長度大于6米。明溝的深度要考慮到農作對于地下水位的影響,可參考國家有關的設計規定來設計,平原為1.2米,山區為1.0米。2.3田間的高效節水灌溉項目。首先,對噴灌項目的設計與規劃。對管道式的噴灌要選擇固定管道的畝均長度,對移動式的噴灌還要選擇功率的機組來控制面積。噴灌的設計有效率一般會與自然環境與經濟發展有關系,對經濟作物宜高于95%,關于大田的農作要超過84%。噴灌的均指數、管道網絡設計等一般超過0.7。噴灑水的應用指數具體包括:風小區域宜高于0.9,風大區域宜高于0.8。特定管道的畝長度要超過4米左右。其次,對微灌的設計與規劃。一般包括設計的有效率、實行微灌的平均指數、特定管道的長度等方面。滴灌的灌溉水的平均指數一般超過0.9,微噴的灌溉水平均指數一般要超過0.95。滴灌的灌溉水的應用指數一般要超過0.95,而對于微噴的灌溉水的應用指數一般超過0.9。微灌項目關于田園的主要管道總長度通常要超過7米。2.4關于農田、道路與相關設施的具體設計及管理標準。第一,農田土地的設計與規劃。農田土地項目一般有土地平整、田間布局方式等。土地平整后一般很集中,進行耕地的表面一定要符合平整的精度標準,如玉米旱田的地表的平整度應當在2.5厘米以內,水稻等水田地表的平整度應當在2厘米以內;條田與格田規格先要符合農機化的生產標準,再考慮節水、節地與省工等效益,需結合當地條件與耕作模式來決定。最后實現機械設備可通暢地行駛,道路寬敞平坦,農田的水流動適量順暢,高質高效地進行田園的機械化生產;第二,田園道路的設計與規劃。田園的道路主要是指:各個田地與村莊之間、機械設備與農業相關的資源運輸過程中行駛的主要干道。田間道路通常和當地人們住房的位置有很大的關系,具體的鄉間、村鎮的公路連接、寬度等建設,應當與國家規定的農田水利、農業機械等有關規定相一致,路寬一般要設定在3-7米,應配套必要的橋、涵等設施。生產路的寬度要符合當地農機具的具體實行規定,一般3-4米,路基一般要超過地表25-45厘米左右,能夠設立單行的車道。關于田園道路的通暢程度,如果是平原地區,一般要超過96%,對于丘陵地區,一般要超過82%;第三,關于農田及道路等農田水利項目的管理方法。首先,從可持續發展的理念考慮,實行高標準的項目一定要實現很多的經濟效益與環境效益,具體是對于農田水利項目的運行機制進行優化設計,以達到相關的項目執行有較高的質量,在科學地對農田水利相關項目的管理模式進行調整規劃以后,還要抓好具體執行的情況,當地的政府要與相關技術負責人及村民進行有效地溝通,了解農田水利各個項目的異?,F象等,并及時采取相應的方案將問題解決或有效地防控,如遭遇洪水、道路塌陷等。其次,在高新科技的應用較為廣泛的時代,實行高標準的農田水利的各個項目時,要摒棄傳統的管理模式,引進世界先進的技術與管理模式,從而讓我國的農田水利建設實現現代化、智能化發展。此外對于“渣滓工程”等還應當有效地控制,但要注意的是:對技術水平不高的地區,目前還不建議展開信息化的管理體制。
3結束語
我國農田水利的建設相比世界先進的技術水平目前還有一定的距離,隨著經濟的迅速增長,生產力的提升,在實行高標準的農田水利重點項目的時候,還需結合當地具體的實際情況,因地質宜地提出關于農田水利項目的建設標準。這一結論有利于更好地規范我國的高標準農田水利的項目,有效地提升高標準的農田水利項目建設質量,為未來制定出相關建設標準的行業提供了可靠的參考。
參考文獻
[1]省農委發展計劃處.推進高標準農田項目整合將“五個集中”要求落到實處[J].吉林農業,2016(19):44.
[2]福建:實行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信息備案制[J].中國標準導報,2016(09):12-13.
《規范》明確指出,高標準基本農田即一定時期內,通過土地整治建設形成的集中連片、設施配套、高產穩產、生態良好、抗災能力強,與現代農業生產和經營方式相適應的基本農田。包括經過整治的原有基本農田和經整治后劃入的基本農田。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則是以建設高標準基本農田為目標,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整治規劃,在農村土地整治重點區域及重大工程、基本農田保護區、基本農田整備區等開展的土地整治活動。
《規范》要求,建設高標準基本農田,要堅持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實保護耕地的基本國策,規范開展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堅持規劃引導,統籌安排,規模整治,優先在基本農田范圍內建設;堅持因地制宜,實行差別化整治,采取田、水、路、林、村綜合整治措施;堅持數量、質量、生態并重;堅持農民主體地位,充分尊重農民意愿,維護土地權利人合法權益,鼓勵農民采取多種形式參與工程建設;以土地整治專項資金為引導,聚合相關涉農資金,集中投入,引導和規范社會力量參與。
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的主要目標包括五方面:一是優化土地利用結構與布局,實現集中連片,發揮規模效益;二是增加有效耕地面積,提高高標準基本農田比重;三是提高基本農田質量,完善田間基礎設施,穩步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四是加強生態環境建設,發揮生產、生態、景觀的綜合功能;五是建立保護和補償機制,促進高標準基本農田的持續利用。
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的重點區域包括基本農田保護區和基本農田整備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土地整理復墾開發重點區域及重大工程、土地整治規劃確定的土地整治重點區域及重大工程、基本農田整理重點縣。地形坡度大于25度的區域、自然保護區、退耕還林區、退耕還草區、行洪河道以及河流、湖泊、水庫水面等區域則禁止建設。
《規范》強調,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內容主要包括土地平整、灌溉與排水、田間道路、農田防護與生態環境保持以及其他等五項工程。通過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實現每個耕作田塊直接臨渠(管)、臨溝、臨路,保證每個耕作區與農村居民點相連。
《規范》還規定了各項工程的具體建設標準,如耕作層厚度應達到30cm以上,有效土層厚度應達到60cm以上,灌溉水利用系數應不低于0.6,田間基礎設施占地率應不高于8%,基礎設施使用年限一般不低于15年等。
公眾如何參與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并發揮積極作用?《規范》要求,落實公眾聽證制度、公告制度、群眾監督制度等,確保公眾參與的規范化和程序化;充分尊重當地農民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在公眾參與中的主體地位,鼓勵群眾全程參與;實行多方監督,確保工程建設符合設計和質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