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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企業所得稅 匯算清繳 問題 對策 研究
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是指對于企業每年度的所得稅進行匯總計算、提供材料以及證據,多退少補的一個過程。企業匯算清繳工作既是一項原則性強、政策性強的工作,也是一項技術性較強的工作,需要企業高度重視。2007年,我國頒布并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以下簡稱(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并于2008年1月1日起實施,對于企業的所得稅制度的規范和統一提供了法律依據。另外,財政部以及國家稅務總局也相繼出臺了一系列關于企業所得稅補充和配套的政策文件等。在這一背景下,要針對這些紛繁復雜的稅收法律法規等進行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對于稅收機關的工作人員以及企業稅務人員提出了越來越高的要求。目前,我國的企業所得稅在匯算清繳的實際工作過程中還存在著一些不足和問題,需要得到廣泛的重視。
一、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中存在的問題
(一)政策性強,匯算清繳工作過于繁雜
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涉及到的政策面非常廣,使得匯算清繳工作過于繁雜。我國有著數量眾多的所得稅相關法律法規,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企業財產損失所得稅前扣除管理條例》等。關于所得稅匯算清繳的政策文件過多,導致納稅人需要花費大量的時間去研究相關文件,并且在這一過程中,也不可避免的出現一些遺漏和疏忽的地方。例如,以企業廣告費用的抵扣為例,關于這方面的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國家有不同的政策解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而財政部《關于執行企業制度和相關會計準則有關問題的通知》中則規定,廣告費用不允許預提或者待攤,應作為期間費用直接計入當期營業費用中去;國稅發(2006)31號文中規定,廣告費用扣除限額的技術可以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和視同銷售收入。這些政策對于廣告費用有著不同的規定,并且政策的變化也非常頻繁,使得納稅人在進行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中面臨很大的困難,難以準確的進行匯算清繳工作。
(二)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量比較大
納稅人在進行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時,需要處理的內容和事宜非常多,工作量比較大。企業需要向稅務機關報送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表、企業的相關財務會計報表、經過稅務機關審核批準的可以稅前扣除的通知書、稅前扣除項目列表、企業所得稅減免年審表等眾多項目。這些資料需要在每年的4月30號之前整理和報送到稅收機關,對于企業來說,工作量非常巨大。另外,關于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稅法與會計準則差異產生的納稅調整問題也造成了企業每年巨大的匯算清繳工作量。
(三)匯算清繳工作技術難度大
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涉及到的面非常廣,關于稅前列支,稅前抵扣,遞延所得稅等等,需要具有熟練專業能力的人員進行處理。另外,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頒發的《關于修訂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的通知》,對于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的填寫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這些都給企業的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帶來很高的技術難度。
(四)稅務機構人才缺乏
我國的很多企業的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一般都是由專門的稅務機構來執行。所得稅納匯算清繳是一項專業性要求非常高的活動,其對于工作人員的綜合素質要求非常高,匯算清繳工作人員不僅需要精通稅收方面的知識,還需要掌握稅法,財務,會計等多方面的知識,另外,在對不同的企業進行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時,還需要對于企業具體的經營管理狀況,財務狀況,業務范圍等進行全方位的了解,從而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所得稅匯算清繳計劃。然而,我國的稅務結構規模都比較龐大,在對于企業進行所得稅匯算清繳的工作方面,缺乏專業素質強的人才,使得匯算清繳工作難以很好的進行。
二、加強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的對策
(一)稅務機關要加強對于稅收法律法規的宣傳
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的有效開展,需要納稅人對于相關的所得稅法律法規有著非常清晰的了解和掌握。因此,稅務機關需要在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中切實做好自身的職責,幫助企業開展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首先,稅務機關要加強對于稅收法律法規的宣傳,通過各種方式來幫助企業了解和掌握國家最近的所得稅法律法規文件。稅收機關可以通過廣播,文件,網絡等形式向企業宣傳和講解稅收知識,向企業傳遞最新的稅收政策信息,從而使企業能夠全面的掌握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的全過程。其次,稅務機關要為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提供咨詢等幫助。稅務機關應該定期的選派工作人員深入到企業中,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為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提出建議意見,并及時的幫助企業解決在所得稅匯算清繳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尤其要重視幫助解決企業遇到的技術難題。另外,稅務機關還要和其他部門加強溝通,例如和財政部門加強溝通和協調,防止在所得稅匯算清繳過程中出現一些矛盾的地方。
(二)納稅人要自覺做好納稅清繳工作
納稅人自身一定要做好所得稅納稅納稅清繳工作,積極主動的對于所得稅相關法律法規進行了解和掌握。首先,企業應該做好自身的財務會計工作。企業應該不斷的規范自身的財務會計工作,嚴格按照會計準則以及相關稅收法律法規的要求,提高企業財務管理以及會計核算的質量,為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礎。其次,企業應該弄清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的范圍。根據國家相關規定,所有查賬征收企業以及核定征收中定率征收企業所得稅的企業都屬于所得稅匯算清繳的范圍。另外,企業要按時進行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企業應該在所得稅法規定的時間范圍內,向稅務機關報送年度的企業所得稅申報表,并及時的進行匯算清繳,辦理相應的退稅抵稅手續。
(三)加強與主管稅務機關的聯系
企業的相關稅務人員在平時應該積極主動的與主管稅務機關進行溝通聯系,對于企業在日常所得稅匯算清繳過程中遇到的困難,應該與事前向當地稅務機關進行咨詢,尋求幫助。另外,企業應該主動的向稅務機關學習相關的所得稅法律法規,及時的掌握國家在所得稅政策方面的變化,了解相關的所得稅匯算清繳的具體要求,從而使得企業所得稅清繳工作能夠更加順利的開展,從而控制和防范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風險。
(四)及時的向稅務部門提出各種減免稅以及其他審批
為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減少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中的困難和阻力,保證企業的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能夠順利的進行,企業應該及時的向稅務部門提出各種減免稅以及其他審批申請。每年年度終了,企業應該盡快對于涉稅的相關審批事項進行檢查,例如,對于企業應該享受的稅收優惠政策是否得到審批,企業可以進行稅前列支的成本費用等確認的方法和手段是夠得到稅務機關確認,企業會計核算方法的變化是否得到稅務機關的認可等要進行檢查。
(五)充分發揮中介機構的作用
我國存在著大量的稅務師事務所以及會計師事務所,擁有很多財務稅務方面的專業人才,他們在稅務和財務領域有著非常豐富的理論和實踐經驗,對于企業以及稅務機關做好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有著很大的幫助。因此,應該充分發揮中介機構的力量,幫助納稅人提高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的效率。稅務機關要積極引導納稅企業選擇合適的中介機構,納稅人自身在委托中介機構進行所得稅匯算清繳之后,要積極配合中介機構的工作,提供詳盡真實的財務報表以及所得稅清繳單據。通過這種合作方式,納稅人可以從紛繁復雜的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中解脫出來,匯算清繳工作的效率得到了很大的提升。
三、結束語
做好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不僅僅是稅務機關進行稅收管理的要求,也是納稅人自覺履行納稅義務,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表現。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是一項復雜的工程,稅務機關、納稅人以及其他機構應該積極配合,采取分工協作的方法,不斷的提高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的效率。
參考文獻:
[1]陳雪梅,司宇佳.如何規避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稅務風險[J].會計之友.2011(10)
【關鍵詞】安全生產費;準則解釋;稅法扣除
安全生產費用,根據財企〔2006〕478號文件規定,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礦山開采、建筑施工、危險品生產以及道路交通運輸的企業以及其他經濟組織按照規定標準提取,在成本費用中列支,專門用于完善和改進企業安全生產條件的資金。
隨著企業會計準則的深入貫徹實施和擴大實施范圍,新情況、新問題不斷涌現,近日,財政部下發關于印發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3號的通知(財會[2009]8號),其中第三條涉及“高危行業企業提取的安全生產費,應當如何進行會計處理”做出了新的解釋,能夠較好地解決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會計處理的實際問題。
一、高危企業安全生產費管理規定沿革
2004年5月,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聯合下發財建[2004]119號文,要求煤礦按原煤實際產量從成本中提取煤炭生產安全費用,專門用于煤礦安全生產設施投入;2006年3月財政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聯合下發財建[2006]180號文,煙花爆竹生產企業按照年度銷售收入提取,列入成本,專門用于安全生產投入;2006年12月財政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又聯合下發財企[2006]478號文,要求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礦山開采、建筑施工、危險品生產以及道路交通運輸的企業,按照規定標準提取,在成本中列支,專門用于完善和改進企業安全生產條件;煤炭開采企業和煙花爆竹生產企業不執行此規定。
《關于執行〈企業會計制度〉和相關會計準則有關問題解答(四)》第十條規定:煤炭生產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取安全費用時,應將按照國家規定標準計算的提取金額,借記“制造費用(提取安全費用)”科目,貸記“長期應付款――應付安全費用”科目。同時又規定,費用性支出直接沖減安全費余額;形成資產的,在轉資時一次性提足折舊。
為了與《企業會計準則》相銜接,《企業會計準則講解(2008)》又對安全生產費的處理做出了的規定,企業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提取的安全生產費用,應當在所有者權益中的“盈余公積”項下以“專項儲備”。企業提取的安全生產費用不再從成本中列支,而是做為利潤分配的一種形式。
《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3號》則對安全生產費會計處理做出了最新的規定,高危行業企業按照國家規定提取的安全生產費,應當計入相關產品的成本或當期損益,同時記入“4301專項儲備”科目。企業使用提取的安全生產費時,屬于費用性支出的,直接沖減專項儲備。企業使用提取的安全生產費形成固定資產的,應當通過“在建工程”科目歸集所發生的支出,待安全項目完工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確認為固定資產;同時,按照形成固定資產的成本沖減專項儲備,并確認相同金額的累計折舊。該固定資產在以后期間不再計提折舊?!皩m梼洹笨颇科谀┯囝~在資產負債表所有者權益項下“減:庫存股”和“盈余公積”之間增設“專項儲備”項目反映。企業提取的維簡費和其他具有類似性質的費用,比照上述規定處理。本解釋前未按上述規定處理的,應當進行追溯調整。
二、高危企業安全生產費的會計處理
高危行業提取安全生產費用的意義和作用眾所周知。如果改在“利潤分配”列支,除與《公司法》的有關規定有悖外,也與制訂這項支持高危行業安全生產政策的初衷相背離。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3號解決了這一問題。這樣基本和原會計處理一致,只是在計提時,原規定安全生產費應在計入生產成本的同時,確認為負債――長期應付款;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3號改為,應當計入相關資產的成本或當期損益,同時,確認為專項儲備。
(一)安全生產費用的計提
計提時,借方記入相關產品的成本或當期損益,同時貸方記入“專項儲備”科目。不同于新準則講解要求,企業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提取的安全生產費用以及具有類似性質的各項費用,應當在所有者權益中的“盈余公積”項下,以“專項儲備”項目單獨反映,即借記利潤分配――提取專項儲備;貸記盈余公積――專項儲備;也不同于舊規定中要求安全生產費用在提取時直接記入負債,即借記制造費用――提取安全生產費用,貸記長期應付款――應付安全生產費用。新規定提取的安全生產費,應當記入相關產品的成本或當期損益,而是貸方記入“專項儲備”科目,“專項儲備”不再為二級科目。
(二)安全生產費用使用方面
一是企業使用提取的安全生產費時,屬于費用性支出的,直接沖減專項儲備。企業使用提取的安全生產費形成固定資產的,應當通過“在建工程”科目歸集所發生的支出,待安全項目完工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確認為固定資產;同時,按照形成固定資產的成本沖減專項儲備,并確認相同金額的累計折舊。該固定資產在以后期間不再計提折舊。不同于新準則講解要求企業按照安全生產費用實際使用的金額在所有者權益內部進行結轉,結轉金額以“盈余公積――專項儲備”科目余額沖減至零為限;也不同于舊規定中在相關費用實際發生時直接沖減“長期應付款”的處理方法。二是安全生產費用使用形成固定資產時不同于前規定要求企業應當按正常購建的固定資產計提折舊,計入有關成本費用;在形成費用性支出時,計入當期損益。新規定中在安全生產費用使用形成固定資產時,一次性全額計提折舊,在資產以后使用期間不再計提,并且在形成費用性支出時,也并不計入損益科目。
例1,山西某金屬礦山企業屬井下礦山,該礦山企業安全費用依據開采的原礦產量按月提取,提取標準井下礦山為每噸8元,原礦產量月9 000噸。2009年7月10日,經有關部門批準,購入一批需要安裝用于完善和改造礦井運輸的安全防護設備,價款為100 000元,增值稅進項稅額17 000元,安裝過程中支付人工費20 000元,7月26日安裝完成。該同類設備采用年限平均法計提折舊,無殘值,預計使用年限為5年。2009年7月27日,企業另支付安全生產檢查費用2 000元、安全技能培訓及進行應急救援演練支出3 000元。
會計分錄處理如下:
1.企業提取安全生產費用9 000×8=72 000
借:制造費用 72 000
貸:專項儲備72 000
2.動用安全儲備支付費用性支出2 000+3 000=5 000
借:專項儲備 5 000
貸:銀行存款5 000
3.動用安全儲備購置安全設備等固定資產(2009年開始進項稅可以抵扣)
借:在建工程100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17 000
貸:銀行存款117 000
4.支付安裝費
借:在建工程 20 000
貸:銀行存款20 000
5.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
借:固定資產 120 000
貸:在建工程 120 000
6.按照形成固定資產的成本沖減專項儲備,并確認相同金額的累計折舊,該固定資產在以后期間不再計提折舊
借:專項儲備 120 000
貸:累計折舊 120 000
(三)注意執行時間
根據會計準則解釋第3號規定,本解釋前未按上述規定處理的,應當進行追溯調整。也就是說在會計準則解釋第3號前,高危企業按照《關于做好執行會計準則企業2008年年報工作的通知》(財會函[2008]60號)等執行的,要按照《會計準則解釋第3號》進行追溯調整。
三、高危企業安全生產費的稅務處理
《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镀髽I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進一步明確,《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有關的支出,是指與取得收入直接相關的支出?!镀髽I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產經營活動常規,應當計入當期損益或者有關資產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镀髽I所得稅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企業財務、會計處理辦法與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不一致的,應當依照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計算。綜上所述,由于新《企業所得稅法》對于企業計提的安全生產費用如何處理沒有相關的具體規定,因此,企業在對安全生產費用進行所得稅處理時,可以比照國家頒布的相關的企業財務、會計處理辦法來進行操作。
《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只有與企業生產經營“相關的、合理的并實際發生的”支出才能準予稅前列支。高危行業企業按國家規定標準提取的安全生產費用雖然與企業的生產經營相關、合理,但并未實際發生支出。在實務中,發生的安全生產支出,屬于費用性的支出,直接沖減安全生產費余額;屬于資本性的支出,轉資時,固定資產要一次性提足折舊。企業在處理稅務事項時,通常的做法是,將本年度提取的安全生產費調增應納稅所得額;對于費用性支出,調減應納稅所得額,對于資本性支出,要按稅法規定的折舊年限計算各年度應計提的折舊額,分年度調減應納稅所得額。
另外,企業還需要注意,符合規定的安全生產設備的投資額可以按一定比例實行稅額抵免。《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四條規定,企業購置用于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的投資額,可以按一定比例實行稅額抵免?!镀髽I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一百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四條所稱稅額抵免,是指企業購置并實際使用《環境保險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節能節水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和《安全生產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規定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的,該專用設備的投資額的10%可以從企業當年的應納稅額中抵免;當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個納稅年度結轉抵免。
接例1,在申報納稅時將本年度提取的安全生產費72 000元調增應納稅所得額,填在主表的14行:納稅調整增加額(填附表三);對于費用性支出5 000元調減應納稅所得額,填在主表的15行:納稅調整減少額(填附表三);對于資本性支出120 000元,要按稅法規定的折舊年限計算各年度應計提的折舊額,120 000×(1-5%)/5=22 800元分年度調減應納稅所得額,填在主表的15行:納稅調整減少額(填附表三)。若該設備符合《安全生產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規定條件的安全生產設備,該專用設備的投資額100 000的10%可以從企業當年的應納稅額中抵免,填在主表的28行減:抵免所得稅額(填附表五)。
總之,《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3號》關于高危企業生產安全費的
規定是符合客觀實際的。高危行業企業提取的安全生產費,依據《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和國際準則概念框架,均不具有負債性質,應當列入所有者權益;同時結合我國實際情況,要防止成本外部化?!稌嫓蕜t解釋第3號》兼顧了上述兩方面的要求,對安全生產費的會計處理作了相應調整。但企業應遵照稅法的有關規定進行稅務處理。
【參考文獻】
[1] 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S].國務院令512號.
[2]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S].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六十三號.
[3] 財政部會計司編寫組.企業會計準則講解[M].人民出版社,2008.
[4] 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稅法[M].經濟科學出版社,2009.
[5] 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會計[M].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9.
一、高危企業安全生產費用計提范圍與標準
根據財企[2006]478號文件規定,安全生產費用是指在我國境內從事礦山開采、建筑施工、危險品生產及道路交通運輸的企業以及其他經濟組織按照規定標準提取,在成本費用中列支,專門用于完善和改進企業安全生產條件的資金。高危行業是指在我國境內從事礦山開采、建筑施工、危險品生產及道路交通運輸的企業以及其他經濟組織。不包括地熱、溫泉、礦泉水、鹵鹽開采礦山和河道采砂、采金船作業、小型磚瓦粘土礦等危險性較小的非煤礦山。根據財企[2006]478號文件規定,安全費用的提取標準包括以下幾點:礦山企業安全費用依據開采的原礦產量按月提?。唤ㄖ┕て髽I以建筑安裝工程造價為計提依據;危險品生產企業以本年度實際銷售收入為計提依據,采取超額累退方式按照標準逐月提取。
二、高危企業安全生產費管理規定沿革
2004年5月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聯合下發財建[2004]119號文,要求煤礦按原煤實際產量從成本中提取煤炭生產安全費用,專門用于煤礦安全生產設施投入;2006年3月財政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聯合下發財建[2006]180號文,要求煙花爆竹生產企業按照年度銷售收入提取安全生產費,列入成本,專門用于安全生產投入;2006年12月財政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又聯合下發財企[2006]478號文,要求在我國境內從事礦山開采、建筑施工、危險品生產以及道路交通運輸的企業,按照規定標準提安全生產費,在成本中列支,專門用于完善和改進企業安全生產條件;煤炭開采企業和煙花爆竹生產企業不執行此規定。
《關于執行(企業會計制度)和相關會計準則有關問題解答(四)》第十條規定:煤炭生產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取安全費用時,應將按照國家規定標準計算的提取金額,借記“制造費用(提取安全費用)”科目,貸記“長期應付款(應付安全費用)”科目。同時還規定,費用性支出直接沖減安全費余額;形成資產的,在轉資時一次性提足折舊。
為了與《企業會計準則》相銜接,《企業會計準則講解(2008)》又對安全生產費的處理做出了新的規定。企業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提取的安全生產費用,應當列在所有者權益中的“盈余公積”項下的“專項儲備”。企業提取的安全生產費用不再從成本中列支,而是做為利潤分配的一種形式。
《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3號》則對安全生產費會計處理做出了最新的規定:高危行業企業按照國家規定提取的安全生產費,應當計人相關產品的成本或當期損益,同時記入“4301專項儲備”科目。企業使用提取的安全生產費時,屬于費用性支出的,直接沖減專項儲備。企業使用提取的安全生產費形成固定資產的,應當通過“在建工程”科目歸集所發生的支出,待安全項目完工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確認為固定資產;同時,按照形成固定資產的成本沖減專項儲備,并確認相同金額的累計折舊。該固定資產在以后期間不再計提折舊。“專項儲備”科目期末余額在資產負債表所有者權益項下“減:庫存股”和“盈余公積”之間增設“專項儲備”項目反映。企業提取的維簡費和其他具有類似性質的費用,比照上述規定處理。本解釋前未按上述規定處理的,應當進行追溯調整。
三、高危企業安全生產費的會計處理
高危行業提取安全生產費用的意義和作用眾所周知。如果改在“利潤分配”列支,除與《公司法》的有關規定有悖外,也與制訂這項支持高危行業安全生產政策的初衷相背離。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3號解決了這一問題。這與原會計處理一致,只是在計提時,原規定安全生產費應在計入生產成本的同時,確認為負債(長期應付款);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3號改為,應當計入相關資產的成本或當期損益,同時,確認為專項儲備。
一是安全生產費用的計提。計提時借方記入相關產品的成本或當期損益,同時貸方記入“專項儲備”科目。不同于新準則講解要求,企業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提取的安全生產費用以及具有類似性質的各項費用,應當在所有者權益中的“盈余公積”項下,以“專項儲備”項目單獨反映,即借記“利潤分配――提取專項儲備”,貸記“盈余公積――專項儲備”。也不同于舊規中要求安全生產費用在提取時直接計入負債,即借記“制造費用――提取安全生產費用”,貸記“長期應付款――應付安全生產費用”。新規定提取的安全生產費,應當計人相關產品的成本或當期損益,而是貸方記入“專項儲備”科目,“專項儲備”不再為二級科目。
二是安全生產費用使用方面。企業使用提取的安全生產費時,屬于費用性支出的,直接沖減專項儲備。企業使用提取的安全生產費形成固定資產的,應當通過“在建工程”科目歸集所發生的支出,待安全項目完工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確認為固定資產;同時,按照形成固定資產的成本沖減專項儲備,并確認相同金額的累計折舊。該固定資產在以后期間不再計提折舊。不同于新準則講解要求企業按照安全生產費用實際使用的金額在所有者權益內部進行結轉,結轉金額以“盈余公積――專項儲備”科目余額沖減至零為限。也不同于舊規中在相關費用實際發生時直接沖減“長期應付款”的處理方法。安全生產費用使用形成固定資產時不同于前規定要求企業應當按正常購建的固定資產計提折舊,計入有關成本費用;在形成費用性支出時,計人當期損益。而新規中在安全生產費用使用形成固定資產時,一次性全額計提折舊,在資產以后使用期間不再計提,并且在形成費用性支出時,也并不計入損益科目。會計處理分錄為:(1)企業提取安全生產費用時,借記“相關產品的成本或當期損益”,貸記“專項儲備”。(2)動用安全儲備支付費用性支出時,借記“專項儲備”,貸記“銀行存款”等。(3)動用安全儲備購置安全設備等固定資產時(2009年開始進項稅可以抵扣),借記“在建工程”、“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等,貸記“銀行存款”等。(4)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借記“固定資產”,貸記“專項儲備”、“累計折舊”。
此外,根據會計準則解釋第3號規定,本解釋前未按上述規定處理的,應當進行追溯調整。即在會計準則解釋第3號前,高危企業按照《關于做好執行會計準則企業2008年年報工作的通知》(財會函[2008]60號)等執行的,要按照《會計準則解釋第3號》進行追溯調整。
四、高危企業安全生產費的稅務處理
《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進一步明確,《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有關的支出,是指與取得收入直接相關的支出?!镀髽I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產經營活動常規,應當計人當期損益或者有關資產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企業財務、會計處理辦法與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不一致的,應當依照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計算。綜上所述,由于新《企業所得稅法》對于企業計提的安全生產費用如何處理沒有相關的具體規定,因此,企業在對安全生產費用進行所得稅處理時,可以比照國家頒布的相關的企業財務、會計處理辦法來進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