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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型顱腦損傷后出現精神障礙時有發生,表現為當患者神志由昏迷轉模糊、清醒時出現煩躁、易激惹、不安、傷人、智力低下等癥狀,是造成精神殘疾的常見原因。作者收集本科自2005年2月至2007年9月重型顱腦損傷致精神障礙患者28 例,現就其住院期間的特點及治療報告如下。
1 臨床資料
1.1 一般資料 本組28例中男16例,女12例;年齡12~65歲,平均(33.8±12.9)歲。致傷原因:車禍傷10例、打擊傷9例、墜落傷6例、其它傷3例。傷后就診時間:均在10min~10h內,其中<30min 15例、30min~1h 6例、1~3h 5例、>3h 2例。
重型顱腦損傷的診斷標準:格拉斯哥昏迷分度表(Glasgow coma scale, GCS) 評分,總分≤8分,傷后昏迷或再次昏迷≥6h[1];根據中國精神疾病分類方案與診斷標準第2 版修訂本有關腦器質性精神障礙的分類進行精神障礙的評估及診斷[2]:顱腦創傷所致精神障礙,包括智力障礙、遺忘綜合征、人格改變、精神病性癥狀、情感性障礙(躁狂癥或抑郁癥) 及神經病樣癥狀(包括神經衰弱癥狀、癔癥樣癥狀、焦慮樣癥狀等) 等。
1.2 臨床表現 所有患者均有不同程度昏迷,有中間清醒期16例,GCS:4~5分19例、6~8分9例。所有患者均在入院后急診行頭顱CT檢查,28例中腦挫裂傷19例,其中額葉挫傷9例、顳葉挫傷3例、廣泛腦挫傷(以額顳葉為主)7例;顱內血腫14例,蛛網膜下腔出血8例,額骨凹陷性骨折6例,顱底骨折8例;硬膜下積液(以前額為主)2例。
1.3 方法 對28例重癥顱腦損傷者按有/ 無智力損傷、伴/ 不伴精神病性障礙、有/ 無人格改變及出現的時間進行統計。(1)常規治療:行開顱術和行鉆孔引流術;早期均予以脫水、止血、吸氧、抗感染、能量合劑、神經營養藥物。(2)精神癥狀治療:昏迷期間出現躁動以鎮靜、冬眠為主;清醒后出現精神癥狀以氟哌啶醇、奮乃靜等藥物治療,輔以安坦對抗其錐體外系副作用,劑量可根據病情增減。
2 結果
2.1 精神障礙出現時間,臨床類型及發生率 傷后均有意識障礙,在<1周出現精神癥狀6例、1~3周16例,>3周6例。主要精神癥狀:(1)以智力障礙為主4例,包括語言能力、抽象思維能力、計算、推理、計劃能力的改變。(2)以人格改變為主16例,其中表現為煩躁、沖動、脫抑制9例;情感淡漠、遲鈍4例;混合型3例。(3)外傷性精神病障礙樣表現8例。其中部分患者合并兩種和三種精神癥狀。
2.2 治療結果 本組28例患者通過治療后,<1個月精神癥狀痊愈15例、<2個月痊愈8例、治療>2個月仍有精神癥狀5例。
3 討論
顱腦外傷后所致早期精神障礙多數表現為意識障礙和躁狂狀態,主要癥狀與內源性情感障礙的躁狂非常相似,以易激惹,行為沖動為特征,但缺乏內在的情感因素[3]。據報道顱腦損傷所致精神障礙約為外傷人數的2.8%~14.8%[4]。因此,顱腦損傷性精神障礙在神經外科較常見,但其發生機制仍不十分清楚[5]。一般認為顱腦損傷患者可因腦器質性損傷或受傷本身所導致的精神心理創傷而產生各種精神障礙,資料表明在出現神經綜合征中以神經衰弱樣癥狀為主,其發生可能與腦器質性損傷和精神心理創傷的綜合作用有關。如中央溝附近損傷導致患者偏癱時,患者受傷前后肢體活動的差異及其所帶來生活上的不便利,會給患者造成一種極大的反差,此時他們心理承受能力的改變就成了精神障礙發生的原因。
通過本組臨床分析,28例患者既往無精神障礙病史和精神病家族史,重型顱腦損傷是引起精神障礙的主要因素。從本組患者看,以人格、情感改變為主要表現的最多,占57.1%,表現為沖動、傷人或精神淡漠、懶言、情緒不穩;外傷性精神障礙樣表現也較多見,為28.6%,而智能障礙相對較低,表現為記憶力減退,對周圍環境、事物不理解,或表現為語言障礙、語無倫次、捻衣摸床、言語不避親疏。通過相應的手術和精神治療后,<1個月精神癥狀痊愈15例、治療<2個月痊愈8例、治療>2個月仍有精神癥狀5例。
此外,重型顱腦損傷患者出現的精神障礙必須排除顱內病變惡化。精神障礙易誘發并發癥,并可能發生自傷、傷人及影響護理工作,甚至因意外而導致死亡。故一旦發生精神障礙,應加強治療,盡快進行手術治療,同時應用神經營養劑、血管擴張藥物等綜合治療方法, 促進受損大腦的功能恢復。
總之,顱腦損傷后精神障礙的出現是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尤其是重型顱腦損傷。神經外科醫生在治療腦器質性損傷的同時,也應對患者的精神心理狀況作全面的評估和認識,并充分考慮精神癥狀的處理,從而選擇合適的治療方法,以盡量減少精神殘疾的發生,提高治療效果。
【參考文獻】
1 裘法祖,孟承偉.外科學.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1991.253~263.
2 中華醫學會精神科學會,南京醫科大學腦科醫院. 中國精神疾病分類方案與診斷標準(CCMD-2-R).南京:東南大學出版社,1995.23~31.
3 趙峰,章建勛,張育放,等.顱腦外傷性精神障礙27例分析.浙江臨床醫學,2005,7(2):164.
【關鍵詞】 癲癇; 精神障礙; 精神病學
癲癇所致精神障礙是在癲癇基礎上出現的一組以感知覺、情感活動、認知功能、精神運動等異常改變的繼發性精神病,由于其發病的基礎在于大腦皮層異常發電所引發的癲癇,因此受累及部位及病理生理改變的不同可出現不同臨床癥狀,統計表明,約有1/3的癲癇患者伴有精神障礙癥狀[1]。本文對本院2011年5月-2012年6月診治的80例癲癇性精神障礙患者進行回顧性分析,現報道如下。
1 資料與方法
1.1 一般資料 選擇本院2011年5月-2012年6月診斷為癲癇性精神障礙的患者共80例,符合中國精神障礙分類和診斷標準第3版(CCMD-3)對癲癇性精神障礙的診斷標準,既往存在癲癇發作病史,以精神病性癥狀為特征,病程持續,所有患者入院后均進行過腦電圖檢及頭顱CT掃描檢查。其中男51例,女29例,平均年齡(29.3±18.7)歲,原發性癲癇67例(83.75%),繼發性癲癇13例(16.25%),其中包括因顱腦損傷7例,腦炎5例,中毒性腦病1例。原發性癲癇病例中有精神病家族史者53例(79.1%),繼發性癲癇病例中有精神病家族史者5例(38.5%)。
1.2 方法 采用回顧性研究方法,對所有患者臨床治療進行數據統計分析。
2 結果
2.1 癲癇臨床表現分型 所有患者中,單純部分性發作47例(58.75%),單純部分性發作繼發全面性發作6例(7.5%),復雜部分性發作10例(12.5%),全面強直陣攣發作17例(21.25%)。
2.2 精神癥狀出現時間 精神癥狀出現距離癲癇發作最短者為4個月,最長者18年,以5年作為時間段進行統計,5年以內出現精神癥狀者24例,6~10年內出現精神癥狀者15例,11~15年之內出現精神癥狀者21例,16~20年之內出現精神癥狀者20例。
2.3 腦電圖及腦CT掃描結果 所有患者中存在腦電圖異常者71例(88.75%),以顳葉局限性癇性放電為特征者24例,局限性慢波26例,彌漫陣發性慢波21例,正常者9例(11.25%);CT掃描結果異常者55例(68.75%),未見異常者25例(31.25%)。
2.4 癲癇性精神障礙的分型 癲癇性精神病47例(58.75%),癲癇性人格改變17例(21.25%),癲癇性情感障礙10例(12.5%),癲癇性癡呆6例(7.5%)。
2.5 治療及療效 所有患者給予抗癲癇藥物合并小劑量抗精神病藥物治療,抗癲癇藥物按照個體化治療方案進行選擇,根據患者癲癇發作類型及腦電圖顯示結果有所區別,抗癲癇藥物以卡馬西平治療為主者65例(81.25%),丙戊酸鈉治療為主者8例,苯妥英鈉治療為主者7例,抗精神病藥物以氟哌啶醇治療為主者56例,以奮乃靜治療為主者13例,以利培酮治療為主者11例(13.75%%)。按療程治療結束后,出院結果評定痊愈者43例(53.75%),好轉者17例(21.25%),進步者16例(20%),無效者4例(5%)。
3 討論
癲癇是由大腦神經元局灶性或廣泛性異常放電所導致的腦部疾病,癲癇發作的患者有約1/3的伴有精神障礙的表現,這類與癲癇發作有相關性的精神疾病被稱為癲癇性精神障礙,由于癲癇發作時異常放電形式病理生理改變的不同,因此癲癇性精神障礙的癥狀表現也多種多樣。癲癇的異常放電相關假說較多,目前較為認可的學說包括細胞膜電位離子異常學說,以及腦神經遞質紊亂學說兩種,其中腦神經遞質紊亂學說相對更容易接受,即認為興奮性氨基酸神經介質如谷氨酸等同抑制性氨基酸神經介質如γ-氨基丁酸等之間平衡紊亂,造成腦神經元活動異常,過度放電而出現相應的臨床表現[2]。
有研究認為癲癇發作同精神障礙兩者之間存在著明顯的因果關系,且癲癇病程長短、發作頻率快慢、間歇期長短同精神障礙的發生率及病情嚴重程度密切相關,這主要是由于造成腦缺氧的幾率決定腦器質性損害的嚴重程度,進而決定精神障礙的發生發展[3]。目前,多數學者認為癲癇性精神障礙的出現屬于繼發過程,主要病變在于顳葉功能失調,該部位功能出現障礙后在早期及間歇期表現為癲癇發作,而后期則可以出現精神病性表現。尤其是顳葉邊緣系統的神經元電活動紊亂,達到頂峰時可表現為癇性抽動,在發作間歇期神經元電活動繼續紊亂,后期則對精神活動產生影響,進而發展為精神障礙。有研究發現癲癇患者腦電圖以顳葉異常為主,存在顳葉、顳額、顳枕等部位局限性尖波、棘波,部分性癲癇伴發精神障礙率較高,顳葉異常多見[4]。本研究中由腦電圖檢查顯示異常率達88.75%,以顳葉異常為主,同上述研究報道較一致。國內報道指出癲癇性精神障礙的原發癲癇發作類型以部分性發作為主約60%,本研究中以單純部分性發作患者為58.75%,與上述報道基本符合。但對于癲癇性精神障礙是否都以顳葉癲癇為主導,也存在不同的看法,國內外有研究發現全身性強直痙攣發作為主者亦占有不低的比例[5],對以顳葉發作為主的觀點形成了挑戰,今后需要擴大樣本深入探討。有研究認為癲癇患者伴發的精神障礙同大腦優勢半球的疾病有關,而非優勢半球出現病變則與抑郁狀態相關度較高。在癲癇所致精神障礙的患者中,主要的臨床癥狀表現在思維、情感、感知覺、行為、認知、人格等方面的異常改變,同精神分裂癥的某些臨床癥狀具有很高的相似性,因此臨床誤診率較高[6],若未進行癲癇家族史調查或腦電圖或CT檢查,更不容易發現。既往有學者發現所治療的癲癇性精神障礙患者在首次發病時有65%被誤診為精神分裂癥,反映出該種精神障礙的復雜性、多樣性及隱秘性[7]。
癲癇性精神障礙的病程及臨床癥狀有明顯特征性表現,其癥狀表現多種多樣,精神癥狀界定較難,且患者異常行為多具有突發突止特點,沖動型明顯,動機不明,目的難料,不計后果,造成損傷或損失后往往感到后悔;多數患者情感反應良好,間歇期自知力較好,僅有少數可出現自知力缺失;此類患者病程表現不符合功能新精神障礙的診斷標準,由腦電圖及CT掃描表現可發現大多數異常;某些患者在發病后出現人格改變,但占有比例相對較少,按照功能性精神障礙入院后,給予抗精神病類藥物并不能使癥狀有效緩解;以上臨床癥狀特征是癲癇性精神障礙的主要表現形式,在診斷時可進行參考[8]。另外癲癇性精神障礙的妄想、幻覺等思維感知癥狀可出現明顯異常,故有學者認為將此類患者命名為癲癇妄想/幻覺綜合征似乎更顯準確,有研究發現在該類患者的精神癥狀中,發生頻率最高的包括沖動及攻擊行為、關系妄想、易激惹、幻聽和被害妄想,表明行為、思維異常在該癥中占有相當大的比例。本研究中癲癇性精神病分型以癲癇性精神病占有比例最大,其次為癲癇性人格改變,癲癇性情感障礙和癲癇性癡呆,與伍光輝等[9]的研究稍有不同。
癲癇性精神障礙的治療應以抗癲癇藥物治療為基礎,單純使用抗精神病藥物治療無明顯效果??筛鶕颊甙l作形式及病程特點不同進行個性化選擇抗癲癇藥物,在此基礎上根據精神障礙的不同選擇不同的抗精神病藥物[10]。其中卡馬西平應用較為廣泛,其能夠對顳葉邊緣系統進行選擇性抑制,進而阻止該部位的異常電活動的發生,對于顳葉癲癇發作的發生發展具有良好效果,并可防止病程發展至后期精神障礙的出現。除抗癲癇藥物外,應當根據患者的精神癥狀表現,給予適量的抗精神病藥物治療,如本研究中給予氟哌啶醇、利培酮等,均可在控制癲癇發作的基礎上控制精神癥狀的出現。有研究表明,為控制癲癇所致精神障礙,單純使用抗癲癇藥物或采取加量方式治療,并不能取得良好效果,甚至可導致病情加重,聯合應用抗精神病藥物,效果更確切有效。本研究中采用抗癲癇藥物聯合抗精神病藥物治療方案進行,取得較好療效,其中痊愈者43例,占53.75%,好轉者17例,占21.25%,進步者16例,占20%,無效者僅4例占5%。不過本研究中選擇病例數量較少,且在治療過程中有2例患者未規則服藥,是造成無效者比例較高的主要原因,今后需要繼續擴大樣本,嚴格按照治療過程進行深入探討。本研究中所有患者均給予的藥物治療,對藥物敏感度較高,且未有情緒顯著異常及行為改變過于明顯者,因此未考慮應用電休克或無抽搐電休克治療方案,若在今后出現此類對藥物治療無效,精神癥狀較顯著如行為過激者可予以考慮。
總之,癲癇所致精神障礙患者精神癥狀表現同精神分裂癥類似,在臨床診斷中極易誤診,需要通過對其病程、家族史進行仔細詢問,完善腦電圖、腦CT檢查方可確診,治療上應當注重以給予個體化抗癲癇藥物為基礎,聯合應用抗精神病藥治療,才能提高癲癇所致精神障礙患者的診療率,改善患者預后。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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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伍光輝,秦霞.癲癇性精神障礙70例臨床分析[J].內科,2008,3(4):558-560.
重型顱腦損傷后出現精神障礙時有發生,表現為當患者神志由昏迷轉模糊、清醒時出現煩躁、易激惹、不安、傷人、智力低下等癥狀,是造成精神殘疾的常見原因。作者收集本科自2005年2月至2007年9月重型顱腦損傷致精神障礙患者28例,現就其住院期間的特點及治療報告如下。
1臨床資料
1.1一般資料本組28例中男16例,女12例;年齡12~65歲,平均(33.8±12.9)歲。致傷原因:車禍傷10例、打擊傷9例、墜落傷6例、其它傷3例。傷后就診時間:均在10min~10h內,其中<30min15例、30min~1h6例、1~3h5例、>3h2例。
重型顱腦損傷的診斷標準:格拉斯哥昏迷分度表(Glasgowcomascale,GCS)評分,總分≤8分,傷后昏迷或再次昏迷≥6h[1];根據中國精神疾病分類方案與診斷標準第2版修訂本有關腦器質性精神障礙的分類進行精神障礙的評估及診斷[2]:顱腦創傷所致精神障礙,包括智力障礙、遺忘綜合征、人格改變、精神病性癥狀、情感(躁狂癥或抑郁癥)及神經病樣癥狀(包括神經衰弱癥狀、癔癥樣癥狀、焦慮樣癥狀等)等。
1.2臨床表現所有患者均有不同程度昏迷,有中間清醒期16例,GCS:4~5分19例、6~8分9例。所有患者均在入院后急診行頭顱CT檢查,28例中腦挫裂傷19例,其中額葉挫傷9例、顳葉挫傷3例、廣泛腦挫傷(以額顳葉為主)7例;顱內血腫14例,蛛網膜下腔出血8例,額骨凹陷性骨折6例,顱底骨折8例;硬膜下積液(以前額為主)2例。
1.3方法對28例重癥顱腦損傷者按有/無智力損傷、伴/不伴精神病、有/無人格改變及出現的時間進行統計。(1)常規治療:行開顱術和行鉆孔引流術;早期均予以脫水、止血、吸氧、抗感染、能量合劑、神經營養藥物。(2)精神癥狀治療:昏迷期間出現躁動以鎮靜、冬眠為主;清醒后出現精神癥狀以氟哌啶醇、奮乃靜等藥物治療,輔以安坦對抗其錐體外系副作用,劑量可根據病情增減。
2結果
2.1精神障礙出現時間,臨床類型及發生率傷后均有意識障礙,在<1周出現精神癥狀6例、1~3周16例,>3周6例。主要精神癥狀:(1)以智力障礙為主4例,包括語言能力、抽象思維能力、計算、推理、計劃能力的改變。(2)以人格改變為主16例,其中表現為煩躁、沖動、脫抑制9例;情感淡漠、遲鈍4例;混合型3例。(3)外傷性精神病障礙樣表現8例。其中部分患者合并兩種和三種精神癥狀。
2.2治療結果本組28例患者通過治療后,<1個月精神癥狀痊愈15例、<2個月痊愈8例、治療>2個月仍有精神癥狀5例。
3討論
顱腦外傷后所致早期精神障礙多數表現為意識障礙和躁狂狀態,主要癥狀與內源性情感障礙的躁狂非常相似,以易激惹,行為沖動為特征,但缺乏內在的情感因素[3]。據報道顱腦損傷所致精神障礙約為外傷人數的2.8%~14.8%[4]。因此,顱腦損傷性精神障礙在神經外科較常見,但其發生機制仍不十分清楚[5]。一般認為顱腦損傷患者可因腦器質性損傷或受傷本身所導致的精神心理創傷而產生各種精神障礙,資料表明在出現神經綜合征中以神經衰弱樣癥狀為主,其發生可能與腦器質性損傷和精神心理創傷的綜合作用有關。如中央溝附近損傷導致患者偏癱時,患者受傷前后肢體活動的差異及其所帶來生活上的不便利,會給患者造成一種極大的反差,此時他們心理承受能力的改變就成了精神障礙發生的原因。
通過本組臨床分析,28例患者既往無精神障礙病史和精神病家族史,重型顱腦損傷是引起精神障礙的主要因素。從本組患者看,以人格、情感改變為主要表現的最多,占57.1%,表現為沖動、傷人或精神淡漠、懶言、情緒不穩;外傷性精神障礙樣表現也較多見,為28.6%,而智能障礙相對較低,表現為記憶力減退,對周圍環境、事物不理解,或表現為語言障礙、語無倫次、捻衣摸床、言語不避親疏。通過相應的手術和精神治療后,<1個月精神癥狀痊愈15例、治療<2個月痊愈8例、治療>2個月仍有精神癥狀5例。
此外,重型顱腦損傷患者出現的精神障礙必須排除顱內病變惡化。精神障礙易誘發并發癥,并可能發生自傷、傷人及影響護理工作,甚至因意外而導致死亡。故一旦發生精神障礙,應加強治療,盡快進行手術治療,同時應用神經營養劑、血管擴張藥物等綜合治療方法,促進受損大腦的功能恢復。
總之,顱腦損傷后精神障礙的出現是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尤其是重型顱腦損傷。神經外科醫生在治療腦器質性損傷的同時,也應對患者的精神心理狀況作全面的評估和認識,并充分考慮精神癥狀的處理,從而選擇合適的治療方法,以盡量減少精神殘疾的發生,提高治療效果。
【參考文獻】
1裘法祖,孟承偉.外科學.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1991.253~263.
2中華醫學會精神科學會,南京醫科大學腦科醫院.中國精神疾病分類方案與診斷標準(CCMD-2-R).南京:東南大學出版社,1995.23~31.
3趙峰,章建勛,張育放,等.顱腦外傷性精神障礙27例分析.浙江臨床醫學,2005,7(2):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