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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精耕細作的農業生產模式日益完善;
3、男耕女織式的經營方式;
4、具有封閉性和落后性;
5、抵御天災人禍的脆弱性;
6、自耕農是國家賦稅的主要承擔者;
小農經濟形成的原因(1)社會生產力的進步和發展,鐵農具和牛耕的使用和逐漸普及;
(2)農民不同程度地有一定土地、農具、耕畜等生產資料,具有生產積極性;
(3)為了求得生存,農民努力提高耕作技術,盡可能提高單位面積產量;
(4)歷代統治者采取重農抑商政策,注意減輕農民負擔,扶植小農經濟。
小農經濟的特點(1)在小塊土地上使用落后的手工工具進行分散經營;
(2)生產力水平低,抵抗自然災害的能力弱;
關鍵詞:封建小農經濟;小農經濟起源;小農經濟;農耕時代;小私有制;起源
中圖分類號:S-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0432(2011)-06-0038-1
小農經濟在我國封建社會的歷史發展進程中,曾經起過巨大的影響作用。進入現代社會以來,我國的小農經濟還依然普遍存在,并且對我國現在的經濟社會發展影響程度依然存在,并且在未來一段時間內可能還會繼續存在,從我們國家目前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狀況來看,它也是我國廣大農村農民發展農業的一種主要形式。因此說,封建社會的小農經濟對我國農業的發展有著深刻的影響,其重要表現是農民生產出來的農副產品自給自足,不去進行市場競爭與交換。從目前小農經濟對農業發展的作用來看,雖然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農村經濟的發展,也有助于穩定農村社會。但是對于現代的大農業來講,隨著經濟的全球化程度的加深,我國農產品進出口貿易額的加大,封閉的小農經濟不利于抵制國際大市場的沖擊。因此,只有大力發展現代農業,才能使農業走上振興之路。對此,本文分析研究了我國封建社會小農經濟的基本內涵,并且對其起源進行了進一步的分析研究。
1 小農經濟的基本內涵及其特點
談到小農經濟,多數人對此的理解認為就是與農民種田方面的內容,因此有的人認為的小農經濟是就是種植業;有的人則認為過去的經營地主也是到小農經濟的一種表現形式;還有的人把我國歷史上的小農經濟等同于現代的家庭農場。
對于小農經濟的內涵,我們不要簡簡單單地從表面上去理解。實際上,小農經濟是有其特定的科學的內涵的,從理論來源上來講,這一概念主要來自于馬克思的經典著作中,偉大的哲學家和思想家馬克思把小農經濟當做是社會發展歷史進程中的一種小生產的方式,其實它應該是特定指的是農業領域中的小生產方式。對此,馬克思明確指出:“這種小生產者包括手工業者,但主要是農民……”。根據馬克思的論述,小農經濟有如下一些特點:
(1)小農經濟是以個體家庭為單位進行生產和消費的。對此馬克思曾經形象化地把小農經濟稱之為小家庭農業,也可以進一步地稱之為自給自足的農民家庭的小生產。在現代生活中我們習慣上把以個體家庭為單位從事農業生產的農民稱之為個體農民。
(2)小農經濟的另一特點是與此相聯系的生產孤立、分散和自給自足。小農經濟與個體家庭為單位,這種經濟與勞動生產的孤立性和分散性相適應,其具體表現為小農經濟是一種小而全的經濟。從這個意義上說,小農經濟的表現僅僅是一種維持生計的農業。
(3)小農經濟事實上是以個體家庭或者農民為主的一種個體經濟,也叫小私有制經濟。通過上述分析我們知道,小農經濟是以各個獨立勞動者與其勞動條件相結合為基礎的私有制。這種個體經濟小私有制經濟的主要特點是生產工具相對簡陋,也比較原始,雖然如此,他們的生產資料是屬于生產者自己的。
2 我國小農經濟的起源問題探析
從當前我們國家對于小農經濟的認識程度來看,多數學者認為我們國家的小農經濟起源于春秋戰國時期,并且進一步論述小農經濟的出現是封建制或封建地主制的前提和標志。如果說按照這種觀點,在春秋戰國以前我們國家就應該不存在小農經濟,并且在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之中存在還是不存在小農經濟,大多數學者也是不贊成的。如果說這個問題不能很好的解決,不但關系到我們如何正確對待小農經濟的問題,而且還進一步地關系到如何正確看待和準確把握我們第一個奴隸制社會的形成過程以及商殷到西周時期中國社會形態的如何劃分的問題,這就需要我們高度重視。
正如前面所陳述的那樣,小農經濟的主要特征之一,就是以單個的個體家庭為單位進行的生產,這種生產以及消費在一定程度上是獨立進行的。因此,對于小農經濟的概念上,如果我們認真的進行分析和研究,就可以追溯到封建社會個體家庭的形成。事實上,個體家庭的分散勞動和獨立經濟早在原始社會末期就已經在中國出現了,本人認為這應該視為我們國家最早的小農經濟。
從我國的歷史發展過程及其學者對于考古研究來看,具有獨立經濟的個體家庭確實是在原始社會末期出現的。通過相關的考古研究我們發現,我國中原地區,比如說河南、山東、陜西等地,從仰韶文化開始普遍發現小型的住房遺址。到了龍山文化時期,這種情況比以前更加普遍了,而且在以前的小小房子的基礎上,又有了兩室的房間,個別的甚至出現了套間的現象,說明比從前更加進步了。通過考古調查研究分析我們發現,住這種獨立的住房的主人一定是有獨立經濟的個體家庭或者是小私有制經濟的生產者。這些獨立經濟的個體不但具有生產的職能,而且還具有消費的職能。到了夏商時代,小農經濟的歷史發展遺跡依然淺析可見,從對當時的史實及文字資料的考證我們知道,我國的字諸如“眾”和“小人”等的出現,基本上屬于小農的范疇上加以鞏固的基礎上完成的。由此可見,我國西周時期的小農經濟既是從屬于種族的組織當中的,又是生活在廣大農村公社之中的一種原始的生產模式,這是我國西周時期小農經濟的又一顯著特點。
通過一些考古發現研究情況來分析,個體家庭在原始社會過末期不但已經出現,而且其獨立經濟已經有所發展。在一些古書中就有所記載,比如說我國上古時代的井田制,就是這種小農經濟的農村公社及其變體的表現,這也就這就進一步證明了我國的小農經濟起源于原始社會末期。
參考文獻
[1] 劉昶.試論中國封建社會長期延續的原因[J].歷史研究.
1981(2).
[2] 黃宗智.華北小農經濟與社會變遷(中譯本).中華書局.
1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