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我們精心挑選了數篇優質農村養老的概念文章,供您閱讀參考。期待這些文章能為您帶來啟發,助您在寫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層樓。
[關鍵詞]以房養老;抵押貸款;金融機構;房屋價值評估;政府監管
[DOI]10.13939/ki.zgsc.2016.03.156
1 以房養老的概念及意義
1.1 以房養老的概念
以房養老,就是針對老年人所擁有的房產資源,尤其是人們死亡后住房尚余存的價值,通過一定的金融或非金融機制方式以提前套現變現,使房產資源充分利用,同時使得老年人在晚年可以獲得一筆長期、持續、穩定的現金收入。在我國,以房養老的方式還處于初級不成熟階段。隨著老齡化社會的到來,“以房養老”的觀點會逐漸被更多社會民眾所接受。
1.2 以房養老的意義
1.2.1 保障養老問題
根據國家人口計生委預測結果顯示,到2045年,我國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將達到4億多。而我國的家庭模式仍然主要是獨生子女家庭,贍養老人承擔的經濟壓力比較大。同時,老年人口數量龐大,國家的養老資源將會嚴重不足,財政支出緊張。為了使老年人口的養老問題得到充分保障,增加養老資源,以房養老的實施變得相當迫切。
1.2.2 增加就業機會、利于家庭關系的穩定和睦
以房養老的方式得到社會的普遍推廣和認同后,將會出現更多的金融機構、中介機構、服務機構,從而會增多就業機會,實現人力資源的充分利用。從家庭的角度來講,以房養老不僅能有效解決老人生活上經費緊張的困境。而且,又不會增加子女負擔,有利于一個家庭的長期穩定和關系和睦。
1.2.3 促進房地產業、金融業以及整個國民經濟的發展
通過以房養老的方式可以使房產資源達到更有效的利用,進一步激活房地產交易市場,同時也可以擴大金融機構的業務,對金融機構的發展起著積極的作用。人口老齡化將使更多的人為了養老和防老而進行儲蓄。“以房養老”也有利于降低社會儲蓄率,釋放社會消費,使社會資源得到充分利用,從而推動經濟發展。
2 我國開展以房養老所存在的問題
2.1 傳統觀念的影響
在國人眼里,房產作為其安身立命的根本,“以房養老”不管是老人還是子女,都不會輕易接受。此外,以房產抵押養老這種方式也極易被鄰里街坊視為是兒女不孝的表現,老人將會受到輿論壓力。對于子女來說,不僅他們喪失了父母房產的繼承權,還可能會使家庭關系破裂或者不和,而且也是對子女尊嚴的傷害。我國對于孝道、房子是安身立命之本等的傳統觀念,嚴重束縛了以房養老模式在我國的發展進程。
2.2 推行機構公信力不高
國內推行以房養老模式還屬于起步階段,而參與其中的大多都是一些鮮為人知的機構,大多數老人無法將這么大一筆財產交予一個沒有保障的機構。同時,也會有房產轉移后自己的老年生活得不到預期保障的擔憂。并且,由于機構的公信力沒有具體要求限制,市場上極有可能存在機構詐騙、貪污的情況,這不利于整個政策的推行,還可能會破壞這種市場環境。
2.3 政策法規不完善
“以房養老”需要一個公開、公正、公平的法制環境。而我國的市場經濟體系還不健全,行業發展還不成熟,政策法規存在不完善的情況。例如,對金融機構違約的情況沒有明確規定,而且我國農村宅基地不允許抵押,因此“以房養老”如何在農村中進行推廣也存在相關的問題。老人在養老機構的花銷賬目透明化也沒有得到明確的規定。
2.4 房屋價值評估難以科學化
由于房屋價值的評估存在各種問題,房地產的評估體系還不是很健全,管理的效率也比較低下,整體的評估水平不高。很有可能由于技術人員的專業水平不夠或者選取不同的房屋評估方法,造成高估或者低估,使得雙方當事人在抵押房產過程中遭受不必要損失。也有可能評估人員與機構勾結,共同牟取老人的不法利益。
2.5 養老機構條件較差以及以房養老經濟負擔較重
就現有養老機構而言,存在檔次較高的養老機構費用高昂、床位緊俏;檔次較低的養老機構硬件設施、服務水平等條件不足的兩極化現象。而且在我國,特別是大城市,過高的房價讓國人買房本就不是一件易事,而以房養老通常都是60歲以上的老人才有資格,很多人就會做一個考慮,大概只有10~20年的老年生活,似乎自己養老的花銷遠小于購房的成本,因此人們不愿意將房產抵押給金融機構。
2.6 未涉及農村老人的以房養老問題
我國仍然是發展中國家,盡管城鎮化的推進正在順利進行,但是農村人口依然居多,而我國的農村宅基地是規定不能用于抵押的,以房養老模式受限制于農村居民,多服務于城鎮居民。而實際上,我國最需要解決的是農村老年人的養老問題,他們缺少生活經濟來源,養老的經濟負擔過重。
3 對策建議
3.1 加強對以房養老的正確宣傳,消除傳統觀念的阻礙
要想順利推行以房養老,首先就要消除國內民眾的陳舊認識觀念,加大以房養老的宣傳力度,使民眾正確認識到以房養老的概念、程序、好處以及各項優惠政策。具體可以通過社區宣傳、電視新聞節目、網絡宣傳等方式。通過有效的宣傳,轉變民眾的傳統觀念,提高老年人處理個人房產的自主獨立性,從而積極參與試點項目,由點及面,逐步推廣以房養老。
3.2 以房養老形式多樣化,適當放松限制條件
國內初步運行以房養老政策的限制條件過于嚴格,并且項目形式單一。因此針對不同的養老需求制定不同的項目形式尤為重要,應該圍繞房屋所有權是否變更、何時變更、機構的選擇、機構的硬件設施條件等提出多種多樣的選擇方式。在此基礎上,也可以制定出一系列優惠政策(如降低貸款利率、提高貸款補貼等)。以房養老的限制條件也可適當放松。通過項目形式的多樣化和限制條件的適當放松吸引更多的老年人參與進來,推動以房養老的發展。
3.3 增強運行機構公信力,加強政府監管
增加運行機構的公信力度相當重要,國內初步推行該政策可以有傾向的選擇銀行、知名有公信力的機構。之后可以建立一個以房養老運行機構的等級評定協會,對運行機構各個方面進行綜合的評定,且評定結果公開透明,這將是老年人在選擇養老機構的一個重要依據,同時,也減少了老年人對機構的不信任和顧慮。最后,政府也要加強監管力度,對以房養老項目的每一個運行流程都嚴加把關,加強對運行企業的監管力度,防止腐敗貪污事件的發生。
3.4 完善相關的政策法規,房屋價值評估科學化
目前國內以房養老模式存在相關政策法規的缺陷,例如,對金融機構違約的情況沒有明確規定,我國農村宅基地的以房養老模式,老人在養老機構的花銷賬目透明化等方面都沒有得到明確的規定。因此,完善相關的政策法規十分重要,可以在政府部門的網站、官方微博、微信開啟意見征集信箱,發動全國學者和專業相關人士共同出謀劃策,科學地完善政策法規。同時,在房屋價值評估上也到做到公平公正、科學化。
3.5 提高養老機構的硬件設施水平和服務水平
目前多數養老機構的條件較差,普遍存在護理人員素質較低而對老人照顧不周全、硬件設施條件不高、衛生條件較差、老年人的娛樂活動較少等。這就要求養老機構在軟硬件設施方面提高資金的投入。具體要保障老人生活居住的環境舒適、衛生健康,發展老人疾病就醫服務。對于看護人員的雇傭,可以采取高薪聘用優秀、有耐心、有經驗的看護人員。同時,增加機構里老人群體的娛樂活動,從各個方面使老人得到最舒心的照顧。
3.6 在農村居民中進行推廣,并且積極開展以房養老試點
我國目前的以房養老模式受限制于農村居民,多服務于城鎮居民。而實際上,我國最需要解決的是農村老年人的養老問題,他們缺少生活經濟來源,養老的經濟負擔過重。因此,需要針對農村居民制定相關的以房養老政策,真正做到全面地推進以房養老政策。同時,積極開展試點工作,采用多種模式,由點及面,逐步拓展以房養老模式,使其被更多的民眾接納。
4 結 論
盡管我國現目前的以房養老模式屬于初級階段,有待進一步的發展,但是我們一方面必須看見以房養老的積極正面意義。另一方面,也必須正視我國以房養老政策運行過程中存在的缺陷,并需要積極改正。而以房養老模式運行中新的問題又將層出不斷。屆時,我們需要不斷想出更有效、更全面的解決辦法。總之,以房養老,我們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參考文獻:
[1]范雪蕾,高子建.“以房養老”模式的國情分析[J].商業時代,2009(8).
[2]袁Z.“以房養老”模式推行障礙及對策[J].人民論壇,2011(20).
[3]王成程.“以房養老”在中國的實踐分析[J].價值工程,2009(3).
[4]朱鯤鵬,張曉偉.我國實施以房養老制度可行性分析[J].湖北社會科學,2015(1).
[5]商登琿.以房養老的本土化探析[J].宏觀經濟管理,2014(2).
[6]柴效武.以房養老,離我們并不遠[J].人民論壇,2006(12).
[7]劉杰鋒,朱沙,曾勝.以房養老:理念、模式和經驗[J].西部論壇,2014(3).
[8]錢麗娜.“以房養老”在我國的困境及對策研究[J].改革與開放,2014(11).
關鍵詞 自我養老;必要性;實現途徑;自我養老意識;述評
中圖分類號 C91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4-4434(2013)01-0090-06
近年來,隨著我國老年人數量的不斷增長和人口的日益老齡化,養老成為一個嚴峻的社會問題。讓1億多老年人安享晚年。是以人為本思想的體現和社會和諧的重要保證。社會老齡化程度的日趨嚴重和養老問題的日趨嚴峻,必然引起學界的關注,如何構建適合我國國情的養老模式,也成為學界探討日趨活躍的一個主題。
關于養老模式的選擇問題,家庭養老和社會養老是最為熟知的兩種模式,學界的研究和探討也主要集中于這兩種模式上。實際上除了這兩種之外,還有“第三條道路”,那就是“自我養老”模式。與其他兩種模式比較起來,自我養老的現有研究雖然相對較少,但已引起學者們越來越多的關注。學者們認為,在家庭養老和社會養老都不太盡如人意的情況下,自我養老是一種值得倡導和重視的養老選擇和出路。
目前學界關于“自我養老”的稱謂并不統一,有的稱為“自我養老”,有的稱為“獨立養老”,還有的簡稱為“自養”、“自立”等,為了保證文獻收集盡可能詳實。筆者在CNKI網上分別以主題為“自我養老”(精確)、主題為“獨立養老”(精確)、主題為“老年人”(或者“老人”)和“自養”(精確)、“老年人”(或者“老人”)和“自立”(精確)進行檢索,查找了國內自1980-2012年的研究成果,經過篩選后共搜索到直接相關且有價值的研究成果20多篇。另外,有些關于自我養老的研究成果還分散在相關的“養老模式”、“家庭養老”等的研究文獻中,為了更全面地了解國內在此領域的研究現狀,筆者對相關文獻也進行了查找。在閱讀相關文獻的基礎上,筆者嘗試對這些成果進行簡要評述,對前人的研究作系統的梳理,以期為今后自我養老的研究和養老模式的探索提供有益的參考。
一、“自我養老”的概念及含義
在界定和使用“自我養老”這一新型養老方式時,學者們常有較大差異,尚未達成統一的意見,這種差異往往是和自我養老的內容聯系在一起的。
第一種,認為自我養老就是經濟自立。穆光宗和姚遠曾就學界自我養老的概念界定問題進行過這樣的總結:“自我養老的概念有兩種表述。第一種,自我養老是指既不靠子女和親屬(或無從依靠),又沒有離退休金的社會保障,而主要靠儲蓄或勞動收入或其他收入如租金、股金來維持生計的養老模式。第二種,自我養老是指自力養老(不靠子女,退而不休)為主,外力養老(老年夫妻助養,老年產業助養,老年保障助養,社會公益事業助養,政府政策助養)為輔的養老模式。”這兩種表述的共同點是老年人自我提供經濟支持,因而含義過于狹隘。
第二種,認為自我養老就是經濟自立和生活自理。劉從龍認為:“如果老人有自己的收入來源、自己料理自己的生活,即為自己養老。”
第三種,認為自我養老就是經濟自立、生活自理和精神自強。陳賽權提出一種“養老靠自己”的新模式。“養老靠自己”的含義是指“在整個養老時段上,不管是經濟供養和生活照料,還是精神慰藉都是依靠自己為主;當這三項中的某一項或兩項失去自立而需要家庭、社會或國家提供服務或幫助時,自己仍有資源存量與之進行交換,不致于造成家庭、社會或國家的負擔:只有當自己的所有資源存量幾乎都耗盡時,才向家庭、社會或國家凈索取”。杜守東認為,中國未來養老方式的選擇,“只能走一條以自我養老為基礎的綜合養老的道路。……老年人首先應增強自我養老意識,立足于自我養老,這種自我養老不僅包括生活上的自我照料和精神上的自我慰藉,更主要的是要包括經濟上的自我供養”。徐勤等人提出了老年人自立的觀念,認為“‘自立’是一個與‘依賴’、‘依靠’相對應的概念。老年人自立包括經濟、生活和心理三個主要方面。經濟自立指老年人有自己獨立的收入來源,包括退休金收入、勞動收入和個人儲蓄等。老年人在生活方面的自立通常稱之為‘自理’,指身體健康,或者有殘疾但不需要別人的幫助而能獨立料理生活。生活自立也包括與子女分居即‘在家養老’的居住方式。心理自立包括把握自己的生活意識,精神愉快,沒有孤獨感和寂寞感,亦可稱為‘自強’”。
在上述三種概念界定中,筆者認為第三種界定較為全面。
還有一種比較特別的、從更高層次上理解自我養老的視角。陳功認為:如果我們從老年人一生的歷時性而言,老年人本身就是自己在養活自己,而不是“家庭”或“社會”在養老年人,這時,“家庭養老”、“社會養老”實質上都是“自我養老”;李元旭認為,“養老的實質是老年人自己養自己”,無論是養兒防老也好,社會養老也好,其實質都是老年人的自我養老。也就是說,在這些學者看來,自我養老囊括了現存所有養老形式。這種解釋還是有一定說服力的。對我們也有啟發意義。
二、自我養老是一種獨立的養老方式嗎
自我養老是一種獨立的養老方式嗎?一般認為,自我養老的力量來自于老年人自身,那么,這種來自于老年人自身的力量到底是一種獨立的力量還是屬于家庭的力量呢?關于這個問題,有不同看法存在,涉及到對家庭養老的不同理解。
第一種看法認為,家庭養老的力量來自于子女、配偶和其他親屬,也包括老年人自身。按照這種觀點,獨立的自我養老顯然是不存在的,它只是家庭養老的組成部分之一。比如,曹行船等人提出,所謂“家庭養老,即老年人的居住地點是家里,供養者主要來自老年人的家庭成員,如配偶、子女或其他親屬。從供養者方面來分析,又可以具體分為自我養老、夫妻養老、子女養老三種”。崔恒展等認為,現存的農村家庭養老和傳統的家庭養老相比已經發生了諸多的變化,而老年人自養比例的增加應該是其中最大的變化。賀巧知也把家庭養老的經濟供養劃分為個人自養和子女供養兩個部分。
第二種看法則認為,家庭養老的力量來自于子女、配偶和其他親屬,而養老的力量如果主要來自于老年人自身,則屬于自我養老。“自我養老”是不同于“家庭養老”的一種新型養老模式。持這種觀點的有穆光宗、于景元、郝麥收、崔恩紅等,以穆光宗為代表。穆光宗認為:從養老支持力的角度劃分養老模式,提供了另外一種視角。特別重要的是凸現了老年人自身在養老中的地位和作用。“家庭養老”和“自我養老”雖然有很多聯系,但本質上還是屬于兩個不同的養老模式。忽視“自我養老”的存在是不應該的。這種忽視可能會導致我們對老年人是“負擔”和“包袱”這種偏見的固化。實際上,老年人自身在解決晚年生計的過程中扮演著相當重要的角色。
第三種看法則忽略了老年人自身的力量,不將它歸為任何一類。比如,陳功將中國的養老方式分為家庭養老和社會養老兩種,認為社會養老是由非家庭關系的社會成員或組織產生的養老方式,而家庭養老主要來自老年人的家庭成員。如配偶、子女、其他親屬。顯然,按照陳功這里的理解,在養老這一問題上,老年人自身的力量是不存在的。此外,還有不少學者提出“家庭養老是家庭成員提供的養老”,但這里的“家庭成員”到底包括哪些人則沒有作出說明,比如,老年人屬于家庭成員嗎?這其實也是一種忽視老年人自身力量的看法。持有第三種觀點的學者不在少數。
在筆者看來,盡管東方社會的傳統使得老年人與家人(尤其是子女)的關系較為親密,但在現代社會崇尚獨立的背景下,來自家人(主要是子女)的養老支持與來自老人自身的養老支持還是有區別的,當老年人能夠在經濟上自立、生活上自理、精神上自撫時,他(她)就能夠過一種更加獨立和有尊嚴的生活。因此,筆者贊同第二種觀點,即認為“自我養老”是與“家庭養老”和“社會養老”并列的第三種養老模式。這種養老模式特別凸現了老年人自身在養老中的地位和作用。它是一種較特殊的養老模式,在這種模式中,養老的主體和客體實現了統一。當然,這里需要特別說明的是,我們關于“家庭養老”和“自我養老”的區分并不是說家庭養老與自我養老是完全對立的。因為任何一種養老模式都是相對的、有條件的,實際上,自我養老雖不同于家庭養老,但與家庭養老關系密切,在現實中,自我養老和家庭養老常常是有機結合起來的、相輔相成的。當養老資源完全由老年人自己提供時,就是純粹意義上的自我養老;當養老資源完全由家庭成員提供時,就是純粹意義上的家庭養老。但這種純粹意義上的養老方式的劃分更加類似于馬克斯·韋伯所說的“理想類型”,實際生活中我們所見的更多的是混合型的存在,只不過哪種養老支持力更占優勢的問題。
三、自我養老的必要性及積極意義
“自我養老論”者以于景元等為早期代表。他們認為,20世紀80年代末農村人口養老模式以家庭養老模式為主,自養也有一定比例。但由于當時的年輕人從農村經濟發展中首先受益,會較容易地承擔自己的養老費用。因此未來中國農村養老將以不完全自我養老和完全自我養老為主。
郝麥收認為,傳統的三種養老模式,即靠子女養老的小農養老模式,靠企業養老的計劃經濟養老模式,靠社會養老的西方養老模式,本質上都是依賴型的養老模式,都將走向衰弱。根據“剩余勞動理論和內切圓規律”,“我國必然選擇自我養老為主的養老模式。這種自我養老的模式就是有中國特色的養老道路”。“以自力為主、外力為輔的養老模式是我國新型的養老模式。”
還有相當一部分學者主要從當前的客觀現實出發,認為在家庭養老、社會養老等其他養老方式不太盡如人意的情況下,自我養老是一種值得倡導和關注的養老選擇。這其中,有一些學者是從特殊家庭的角度來關注自我養老的。例如,崔恩紅從城市空巢家庭的角度提出自我養老是一種新型養老模式,它具有對社會資源的依賴程度低、主要強調老年人自身的資源挖掘和利用等突出特點,因此可以作為家庭養老和社區養老的有益補充,且未來必然會呈現出越來越強的發展趨勢。風笑天則從獨生子女家庭的角度分析了自我養老的必要性,認為當代社會已失去傳統中國家庭養老的客觀基礎,獨生子女家庭有必要在養老觀念上進行轉變,變依賴養老為獨立養老、變依靠子女為依靠自己。穆光宗也提出,忽視“自我養老”的存在是不應該的。這種忽視可能會導致我們對老年人是“負擔”和“包袱”這種偏見的固化。實際上,老年人自身在解決晚年生計的過程中扮演著相當重要的角色。他還指出,針對獨生子女家庭存在的非經濟養老風險,“社區精神贍養”和“老年精神自養”的結合是構筑非經濟養老支持的兩根重要支柱。而陽義南等更是認為事實上當前我國農村養老的主要方式就是自己養老,并從農村養老政策、集體及社會養老力量薄弱、農村社區獨特的經濟條件和文化習俗探討了造成這種狀況的原因。
自我養老不僅具有必要性,還具有可行性。首先,老年人具有重要的社會價值。老年人是現存制度、社會政策和集體觀念的社會基礎,是維系社會基礎的重要紐帶。其次,老年人具有重要的經濟價值。就經驗和技能而言,老年人具有比較優勢和積累優勢,是勞動力市場中市場價值很高的人力資源。
提倡自我養老具有積極意義。從老年群體自身來看,有助于提高老年人自身的生活質量、尊嚴和在家庭中的地位;從整個社會來看,自我養老首先有經濟意義,它節省了社會財富,使得可以有更多的資金投入社會的擴大再生產,從而有利于經濟的發展和提高社會應對人口老齡化的承受能力;自我養老還具有戰略意義,因為自我養老使得老年群體繼續和社會互動的時間延長,這必然會影響到社會其他方面的發展和利于老齡化社會整體發展戰略的實現;另外,還有助于在全社會培養養老靠自己的觀念,為未來老年人的養老探索一條新途徑;最后,自我養老模式的推行和觀念的建立對目前仍是中青年而將步入老年期的這些人的養老提供了一條切實可行的途徑。
四、自我養老的實現途徑
如何實現自我養老?郝麥收認為,實現自我養老模式要針對性地解決三個問題:變革親子關系,即由雙向依賴的親子關系轉變為雙向自立的親子關系;恢復家庭經濟;發展老年產業。
在具體的自我養老方式上,巖復提出“老年集體自我養老”制,馬亞靜根據老年社會學的活動理論,借鑒國內外經驗與實地調查,提出了“企業式自我養老”,認為其可以作為農村社會保障的補充形式。“老年集體自我養老”和“企業式自我養老”雖然提法不同,但是在具體方法上有異曲同工之處,都是主張發揮老年群體的作用,通過有效組織來提高老年人的經濟自養能力。
不同于以上學者重點關注老年人的經濟自養,徐勤等人則從個人、群體和社會三個層面提出了全面提高老年人自立程度的種種途徑。例如,在個人層面,要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通過再就業增加收入,及早投保,及時儲蓄;加強體育鍛煉,積極參與社會活動和工作;要發展自己的興趣愛好;要樹立自力更生的思想;要克服心理障礙,適應變化的社會環境和生活環境。在群體層面,提倡老年夫妻之間、社區之內、鄰里之間的互幫互助。在社會層面,可以采取經濟資助、幫助老年人就業、轉變觀念、家庭幫助、醫療支持、宣傳教育和提早預防等措施。
還有些學者從個體的整個生命歷程的角度綜合考慮自我養老的實現途徑,這是一種把養老問題放人個體的整個一生中來安排的歷時性的動態的觀點。從這個角度,葉文振提出養老保險基金來源的個人化和養老資源管理方式社會化的養老模式。與葉文振主要著眼于經濟自養不同,陳賽權從養老的經濟供養、生活照料及精神慰藉三方面考慮提出了“養老資源的自我積累制”。“養老資源的自我積累制”指的是當人們在年輕時就開始為自己積累養老資源,追求目標是積累足夠的養老資源存量,盡可能不造成家庭、社會和國家的負擔,或者說向家庭、社會或國家的凈索取為零以至于負值,具體實施方案是建立“服務儲備制度”。
五、自我養老的現狀及意識
除上述內容外,學者們對自我養老的研究還涉及到了其他方面的內容,比如老年人自我養老的現狀及意識等。李曉霞等使用國家統計局2005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數據,考察了中國老年人的自我供養率及影響因素。在目前尚無全國性自我養老情況調查的背景下,這樣的研究極有意義,因為它可以讓我們從總體上把握中國老年人自我養老的狀況,評估自我養老在整個養老體系中的作用。董亞紅認為:“從現實情況看,目前我國絕大部分老年人只要身體許可,都想方設法自我服務。”陽義南等借用1991年民政部《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論證報告》中的數據,認為當時我國農村養老的主要養老方式是自我養老;吳曉林認為,目前很多留守老人實際上過著自養的生活,而這種自養是城市化與老齡化雙重作用下產生的農村“公共性”問題的“私化”處理的結果。宋一君運用回歸分析探討了不同人群對養老模式選擇的特點,認為男性、收入較高的人較傾向于獨立養老。吳燕民等人則具體研究了北方某小鎮健康老人經濟自養的狀況。葉文振以實證研究的方式探討了中國婦女的自我養老意識及其影響因素,這也是現有研究中僅有的關于自我養老意識的實證研究。
六、既有研究的不足和后續研究的前瞻
(一)現有研究的不足
1 雖然國內很早就有學者關注到自我養老模式,但迄今為止對其研究還非常薄弱。在中國養老模式研究的早期階段,學者們把關注的目光主要放在家庭養老功能的弱化及社會養老的倡導上,認為家庭養老和社會養老是中國養老模式的兩種主要類型。隨著時間的推移、研究的深入,自我養老開始進入學者們的視野并引起越來越多的關注。但目前就三種養老模式來說,學界主要關注的還是家庭養老和社會養老,自我養老的研究與家庭養老、社會養老研究相比,還比較薄弱,尚未引起足夠的重視。從20世紀80年代初至今,發表在各類學術期刊上的、與自我養老研究相關的研究論文大約不到30篇,還沒有相關學術專著出版。筆者認為,在我國未富先老的情況下,單一的養老模式無法滿足我國老年人養老的需求,有必要建立起“家庭養老”、“社會養老”、“社區養老”和“自我養老”相互支持、相互補充的多支柱養老模式,這其中,“自我養老”模式應該受到更多的關注。而且,在養老支持力中老年群體自己的養老潛能和資源獲得必要的尊重、重視和挖掘。這也是“尊重老年人”和“健康老齡化”的題中應有之義。
2 關于自我養老的概念統一問題。對“自我養老”的稱謂尚未統一,未達成共識,同時,存在對其概念和內涵的界定模糊,有些研究甚至未作任何概念上界定就開始進行。因此,對此研究時頗易產生歧義,不利于深入研究的開展和學界討論的進行。
3 理論基礎薄弱,研究缺乏理論的指導;經驗研究很少,而高質量的經驗研究更是少之又少。許多研究局限于本學科狹小的范圍內,一般的描述研究和對策研究較多,抽象的理論研究很少。同時,目前的研究大多數是泛化的、空洞的、心得體會式的結論,有一部分學者也曾進行經驗研究,但或者是借用別人的研究進行數據的二次利用,缺乏以科學方法為指導的第一手材料為支撐的實證研究,或者是對個別村鎮的研究,高質量的經驗研究可謂鳳毛麟角。
4 目前學界還停留在論述自我養老的必要性、倡導人們建立自我養老意識這一階段,缺乏從可持續發展的角度來研究。雖然也有些學者開始探討自我養老的實現途徑,但都是分散的、零星的研究,沒有形成系統的研究成果。
5 從養老內容的幾個方面來看,經濟自養、養老保險方面的研究相對較多,而對生活自理和精神自強方面的研究很少。在目前我國“未富先老”的情況下,經濟供養確實應該給以更多關注,但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方面的研究也不能完全忽視或自動將之屏蔽。實際情況是,對于絕大多數城市老人來說,因為有社會化的養老金保障,他們在經濟上自我養老的壓力并不是太大。相對來講,他們對于生活照料和精神方面較于經濟方面的需求可能更突出。而由于子女生活照料及精神慰藉的不斷減少,同時社會的照料及精神慰藉又顯得那么遙不可及,他們的自我養老主要表現為日常生活的自我照料及精神上的自我慰藉。另外,對于一些特殊的老年人群,如城市空巢老人、農村留守老人等,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方面的慰藉或者甚至比經濟更重要,近期媒體常有報道的“孤獨死”問題,不能不引起我們的警覺。
(二)后續研究的前瞻
1 規范研究方法。后續研究應注意采用科學的經驗研究方法,一方面,對老年群體者進行較大范圍的、嚴格隨機的問卷抽樣調查,獲得較為可靠的一手數據,通過專業軟件對原始數據進行定量的統計分析,既可以從宏觀和總體上把握新出現的自我養老已有多大程度的發展,又在老年群體的養老中發揮多大的作用等等,也可以檢驗已有的理論命題和假設,得出比較可靠和具有理論深度的結論;另一方面,要重點關注特殊老年人群的自我養老及存在的問題,如獨生子女家庭老人、城市空巢老人、農村留守老人等。
2 引入“社會整合”的概念,從可持續發展的角度繼續深化自我養老的實現途徑的研究。筆者認為,老人不僅是一個個具有能動性的個體行動者,同時還是社會結構、社會整體的一部分。因此,這里應適時引入“社會整合”的概念。社會整合分為兩種,“一種以個人為分析中心,強調作為自身存在的意義,即個人如何適應社會;后者以社會整體為研究對象,強調作為系統存在的意義”。對應地,后續研究中需要在“社會整合”這兩個方向上齊頭并進:一方面,從“老年人自身”思考如何促進其發揮養老潛能,需要倡導人們建立自我養老的意識,發揮自身的潛能,同時,要繼續關注社會新出現的現象和各地成功的做法、經驗,例如“土地養老”、“以房養老”、“搭伴養老”等形式的可行性及具體的操作方式;另一方面,從“社會整體”思考如何降低老人群體融入社會的阻力,這就要求社會力量也要發揮必要的支持作用,這也是保證自我養老可持續發展、提高老年人自我養老質量的非常重要的一環。這其中,重點要研究的是如何構建自我養老的社會支持網絡,特別是政府、非政府組織(如慈善組織、學校、其他社團等)、社區甚至包括企業等經濟組織如何介入,幫助構建老年人自我養老的社會支持網絡。例如,政府要支持發展老年自助產業,對于進行老年產業投資的企業,可以在財政、稅費方面給予優惠,在技術方面給予支持。適量發展老年非營利性組織。在我國慈善性組織發展非常滯后,針對老年人的慈善性組織還不多見。
關鍵詞:鄉村社會資本;農村養老;民約失靈;村莊參與
中圖分類號:C913.7文獻標識碼:A
一、社會資本及其與對農村養老的意義
1980年,法國社會學家皮埃爾•布迪厄正式闡釋了“社會資本”這一概念,指出“社會資本是實際或潛在資源的集合體,那些資源是同對某些持久性的網絡的占有密不可分的”。科爾曼則提出“社會資本是根據其功能定義的。它不是某種單獨的實體,而是具有各種形式的不同實體。
其共同特征有兩個:它們由構成社會結構的各個要素多組成;它們為結構內部的個人行動提供便利”。普特南認為“社會資本……指的是社會組織的特征,例如信任、規范以及網絡,它們能夠通過促進合作行為來提高社會的效率”。
結合我國發展的現實,我們認為社會資本就是“存在于特定共同體之中的信任、互惠、合作和規范為主要表征的參與網絡。它具有社會結構資源的性質,其中信任、互惠和合作構成社會資本的三大基本要素……因血緣、地緣等因素而構成的關系網絡,是中國農村社會資本的主要表現形式,這些參與網絡體現了深厚的中國傳統文化背景,從而成為影響農村社會發展的重要因素”。
鄉村社會資本是農村養老的重要社會基礎,其普遍存在性對解決農村養老困境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
首先,家庭資本能為農村養老提供基本物質保障,家庭成員長期生活在一起,代際之間比較協調和融洽,為供養雙方提供心理和精神上的慰藉和需求;
其次,村舍網絡成為家庭資本的重要補充,通過同村莊社區內鄰里之間的相互扶持、幫助,構成家庭養老模式的重要補充;
最后,村規民約構建農村養老的輿論環境,孝順是百姓面子的核心內容,在農村生活中起著“一票否決制”的作用,同時制度性供給是村莊公共物品最可靠的來源。
二、鄉村社會資本的現狀及其對農村養老的影響
(一)人際交往的功利化
改革開放之后,農民的生產活動逐步被納入市場經濟體系,人情交往日益功利化,農戶間的互助關系更多體現出市場經濟條件下人際交往中的“互惠互利”的原則。特別是家庭成員之間的合作逐漸弱化,出于利益考量,兄弟姐妹之間對于贍養父母的責任相互推脫,贍養費用的多寡爭論不休,老人沒有一個穩定的生活環境,家庭養老資本也逐漸分散。
(二)團結和睦的村民關系日益淡化
隨著市場經濟對農村地區的覆蓋和村民主體意識的覺醒,鄰里由于利益得失引發矛盾和摩擦沖突的現象逐漸增多,鄰里功能大為削弱,信任度極大降低,出門不鎖門不再安全,懇請鄰居對家里老人的照看也不再那么放心,傳統的家庭養老與鄰里互助的功能日益弱化。
(三)村規民約失靈
隨著農村社會的變遷,各種農村制度體系存在及發生作用的客觀基礎已經發生了變化甚至消失,原有的制度體系已經不適應社會發展的要求,造成概念界定不清晰、社會事務的管理無法可依等。傳統的鄉村輿論環境發生了變化,道德至上逐漸被利益至上所取代,村民通過經濟優勢可以彌補違背村規民約的損害。同時,長達數十年的國家政策的盲區,使得農村始終處在一個被人遺忘的角落,村莊公共物品的制度性缺失嚴重制約農村養老事業的發展。
三、重塑鄉村社會資本完善農村養老
通過以上的分析,我們發現鄉村社會資本除了為農村養老事業的發展提供制度支持外,更主要的是利用鄉村社區的非正式關系網絡滿足資源供給的需求。
但是,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與社會結構的變遷,傳統的家庭結構發生了變化,鄰里之間的關系也日趨利益化,宗族、規制更是基于消失。政府行政權力在鄉村的退縮引發村莊公共物品供給不足。因此,培育鄉村社會資本成為解決農村養老問題的重要途徑。
(一)增加家庭資本儲量,奠定農村養老的基本物質基礎
一方面,擴展家庭經濟來源渠道,重構家庭核心凝聚力,強調家庭責任意識,培育家庭資本;另一方面,開發老年人人力資本,增加自我資源積累。此外,政府對家庭養老的必要的政策、資源扶持也顯得必要。
(二)提高村莊公共參與度,增強村民之間的信任與合作
首先,通過“一事一議”等村民公共參與渠道,提高村民參與意識,增強村民之間的交流與合作;
其次,提高村民之間的合作效率,增強相互之間的信任度,培育村民的集體榮譽感;
最后,通過舉辦各種集體活動,增加村民之間的情感交流,密切村民關系,為農村養老保障事業的發展創造一個良好的社會環境。
(三)加強思想道德教育,完善農村養老保障制度
針對農村社會資本缺失的具體問題,制定一套適合青少年的德育原則,從小培育青少年的尊老愛幼、勤儉節約等傳統道德理念。
同時,建立健全和完善農村養老保障制度,比如大力推行農村醫保、農村醫療保險等,增加政府的投資和公共物品供給力度。
參考文獻:
[1]徐國亮,底線公平:農村養老社會保障的框架及其意義.生產力研究,20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