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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松江濕地旅游開發模式探究
中圖分類號:S342.2文獻標識碼: A
引言
隨著旅游開發逐步深入到濕地區域內部,相關的實證性研究反映出當前濕地的旅游開發是一種對自然資源高需求、高消耗的模式。國內許多學者認為對資源類別不加以區別,全面推行的大眾旅游開發模式將對濕地的可持續發展產生嚴重的負面影響。所以,要實現濕地旅游的可持續發展,需要深入分析濕地旅游系統, 并找到與濕地區域相適應的旅游發展模式[1]。
松江濕地區域旅游資源特征
哈爾濱松江濕地生態環境經過長期的自然變遷,并在人類的社會經濟活動的影響下,形成了目前的“自然——社會——經濟”復合型生態系統,在濕地旅游開發上具有以下優勢。
1.1生境資源多樣性
松花江哈爾濱段濕地動物區系屬古北界、東北區、長白山亞區。生境的多樣性帶來物種的多樣性,野生動物資源極為豐富。據統計,松花江哈爾濱段濕地內脊椎動物有 58 科 190 種。
1.2濕地景觀多樣性
哈爾濱松江原生態濕地區是由松花江及其支流呼蘭河、阿什河等受河道地形和水文情勢的影響下,形成的聯通水道的帶狀濕地。在哈爾濱段發育有大面積的水面、沼澤、河灘和島嶼,水陸界面景觀多樣,通過不同形式的過水斷面及堤岸形態塑造多樣性的濱水帶狀景觀,突出空間的延展性。
1.3濕地文化多樣性
松江濕地文化資源有其特定的形式和內涵,主要表現在:以闖關東為變遷的歷史文化;以中華巴洛克為代表的歐陸風情民俗文化;以松花江濕地為基礎的生態景觀文化。作為歷史文化名城的哈爾濱,其為使人所熟知的豐富的多元文化與正處于開發初始階段的松江兩岸濕地旅游資源相結合,以濕地為載體進行復合型生態與文化旅游發展提供了條件。
松江濕地旅游開發基本原則
哈爾濱松江濕地旅游資源的開發應兼顧濕地旅游價值的挖掘和濕地生態功能的保護,全面實現濕地在生態、社會、經濟上的綜合效應,因此要遵循以下的基本原則:
2.1 生態設計原則
哈爾濱松江濕地旅游開發要根據景觀生態學和恢復生態學的要求對景觀環境進行監控,以最少化的人工設計突出顯露濕地的自然性和原生性,并以水系通道和生態廊道動態連接整個生態景觀體系,利用有效的手段對景觀活動斑塊與交通廊道進行隱蔽和同化,將旅游活動和濕地環境完美結合。
2.2 多元規劃原則
松江濕地旅游應多層次規劃建設,使多種旅游層次,多種旅游形式和旅游項目來分擔旅游開發的風險。在開發的時候從橫縱兩個維度進行,橫向上劃分不同功能,滿足多種需求,可以劃分為生態修復區、生態保護區、游覽觀光區、休閑度假區等;縱向上實行分期開發,分別從遠期、中期、近期開展規劃建設,有彈性的根據時間調整建設方案。
2.3 突出特色原則
挖掘旅游特色是增添旅游吸引力的重要手段,哈爾濱松江濕地旅游的特色在于氣候上適宜夏季避暑的特點和區位上與市區聯系方便的特點,以“人無我有、人有我優”的資源優勢建立區域旅游特色,打造了“萬頃松江濕地,百里生態長廊”的國際旅游形象。
松江濕地特色旅游開發模式
“人與自然和諧發展”是濕地旅游開發的前提條件,濕地生態旅游是保護環境、發展經濟的結合點。在濕地生態旅游進一步的發展中,應尋求能夠兼顧生態效益、環境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綜合發展模式。
3.1功能分區開發模式
生態旅游分區模式有很多案例可循,最早的功能分區模式是美國景觀建筑師Richard Forste所提出的同心圓式模式,他將國家公園由里向外劃分成三個區域,即核心保護區、游憩緩沖區和密集游憩區。
其中核心保護區域為生態極度敏感的區域,應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進入,禁止任何形式旅游活動。緩沖區用來緩沖對于核心區的影響,可以允許有限的活動,可采取必要的設施與技術手段對被破壞景觀資源加以培育恢復。游憩休閑區是探索生態資源保護和生態旅游結合的最佳區域,是游人集中活動區域,其活動量需控制在自然環境承載力范圍內[2]。
根據該理論,以松花江哈爾濱段為依托,將其劃分為四段旅游區:濕地恢復培育區段、松江濕地保護區段、湖光山色景觀區段、城市綠色休閑區段。同時結合松花江旅游景點沿江呈帶狀墜珠式布局特點,三者呈同心圓結構,建立松江濕地理想的濕地功能分區模式。
3.2 “一線四項”開發模式
針對自然保護區的旅游開發應實施保護優先,選擇適合各類型濕地的特色發展模式。哈爾濱,北方寒溫帶特色濕地旅游資源得天獨厚,根據其氣候上適宜夏季避暑和區位上與市區聯系方便的特點,把濕地旅游開發定位為“一條主線,四項結合”的思路。一條主線即是避暑休閑——濕地觀光——領略哈爾濱歷史文化名城內涵;四項結合是指:與避暑休閑結合;與了解金朝遺址文化結合;與節慶活動結合;與游覽哈市獨特歐洲風情結合。從而為改善哈爾濱廣大市民的生存環境、優化哈爾濱的人居環境和提升哈爾濱的旅游產業環境,為實現城市的生態化發展做出貢獻。
結論
總的來說要實現濕地旅游可持續發展,必須在保護性開發的前提下,應根據實際情況選擇與本地域濕地相適應的旅游開發模式。哈爾濱市以“萬頃松江濕地、百麗生態長廊”為依托,大力開發松江濕地旅游資源,通過生態旅游的特色開發模式,使生態旅游開發向深層次推進,實現松江濕地的全面升級。
參考文獻
一、科學規劃原則
科學地規劃是生態旅游健康發展的基礎。旨目的、無系統的開發只能導致生態旅游資源的破壞,短期的經濟利益代替長期的可持續發展,片面的保護與地區經濟發展的沖突。生態旅游的科學規劃就是通過對生態旅游資源進行調查、分析與評價,并根據生態旅游市場的需求特點,提出生態旅游規劃的總體思想、基本原則以及具體目標。在規劃的過程中,特別要注意生物多樣性與自然、人文環境的保護規劃,因為大部分能開展生態旅游的地方都具有較為獨特的自然生態和文化生態遺產。>文秘站:
二、持續發展原則
可持續發展日前已經成為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趨勢。可持續發展是既能滿足當代人的需要,又不損害后代人滿足其需要的發展。可持續發展是生態、社會和經濟全方位的發展,包括人類需要、資源限制和公平三大要家。生態旅游的開發,不僅要滿足旅游者獲得在旅游地享受的需要,而且也要滿足旅游地的群眾獲得經濟發展的需要;不僅要合理利用當地的生態旅游資源,更要為當地的生態旅游資源的維持和發展創造條件。所以生態旅游的開發不是單方向,而是雙向的,是旅游者、投資主體和當地社會之間的平衡和互動,這樣才能達到公平。生態旅游的可持續發展實質是要求旅游與自然、文化、經濟和人類生態環境成為一個整體。生態旅游開發是改善地區經濟生活和社會生活的系統工程的一個人口,通過生態旅游的開發促進區域系統的可持續發展,因此從更大的層麗上來看,生態旅游需要全社會積極有序的參與。
三、最大限度的社區參與與防“泄露”原則
鼓勵最大限度的社區參與,讓當地群眾加入到生態旅游業的開發,這也是區域生態旅游開發成功的原則之一。我國人口眾多,一些具有較好生態旅游資源的地方在經濟上比較貧窮,生態旅游開發如果完全脫離當地社會是很難成功的。積極地獲得當地政府、社區和群眾的支持,是生態旅游開發成功的基礎。即使自然保護區、風員名勝區這類由國家直接管理的半封閉或封閉區域,生態旅游也不應是象牙寶塔,否則也很難持續發展。只有當地居民理解、參與生態旅游的開發并從中受益,才能使區域生態旅游業和自然保護事業健康發展。讓當地群眾參與生態旅游的開發進程,從社區的初步評價,到規劃過程與實施,直至不斷發展中的監測,都能反映出“共享的社區設想”,從而得到當地的支持。
所謂“泄露”就是旅游的收益流到旅游區域以外。要做出最大的努力,最大限度地使該項生態旅游的經濟效益保留在受影響社區內。這也是維持當地計區和群眾對生態旅游開發信心的重要保證。在生態旅游開發過程中、注重對當地群眾進行培訓和扶助,以提高他們的技能,更多地參省生態旅游項目的建設和從事旅游紀念品的生產,從而使新的商業機會能在地方層次上解決,使生態旅游的效益用于當地社會經濟發展。
四、區域整體發展原則
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方針是“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在這一基本方針指引下,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適度的保護與合理的開發,有利于文化遺產的傳承發展。而非物質文化遺產作為一種獨特的人文旅游資源,已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重視。正確處理好保護傳承與旅游開發的關系,讓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與旅游開發有機融合,對促進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的合理開發和利用,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和發展,實現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與旅游產業發展的雙贏,有著積極的作用。
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性開發的兩個基本途徑
當今世界已進入遺產旅游時代,非物質文化遺產是一個地方旅游業的“金字招牌”。許多地方為了產生品牌效應,增強吸引力,促進旅游發展,都會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開發利用以及包裝,以期實現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旅游發展雙贏的格局。
(一)科學有序篩選遺產項目進行開發。要根據旅游區的實際,對所在地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現狀進行普查,全面了解和掌握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種類、數量、地域分布、生存環境、保護現狀及存在問題,為搶救和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提供數據,也為旅游開發和利用提供基本素材。在此基礎上,篩選一些對游客具有旅游吸引力、市場前景好并容易轉化成旅游產品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有選擇的開發。同時要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開發研究機構,組織有關專家進行深入細致的調查研究,制定統一的開發規劃,以避免盲目開發,重復開發。
(二)結合遺產特點選取合適的開發模式。非物質文化遺產具有鮮明的民眾色彩、濃郁的鄉土氣息、高度的活動性而對旅游者產生吸引力,要從游客的旅游需要出發,結合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特征和現存狀態,構建不同的旅游開發模式。一是建立文化生態保護區(村)。非物質文化根植于民間,要通過建立文化生態保護區(村),給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設立安全屏障,將遺產原狀地保存在其所屬的環境之中,使之成為“活文化”,以原汁原味的、活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給旅游者以強大的吸引力,增加鄉村旅游的內容和深度。二是搞好節慶活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旅游開發,通常以節慶活動、廟會等為表現形式。而節慶活動能在短時間內會聚較大的客源流、信息流、商品流等,產業聯動效應大,因此要把那些具有觀賞性、體驗性的項目挑選出來,通過節慶活動的方式,吸引游客參與,形成相得益彰的效果。對那些有一定市場前景、流傳深遠、文化內涵深厚、適宜舞臺化表演的遺產項目,可舞臺演出的形式加于演繹,讓游客近距離接觸。
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旅游開發要堅持的三個基本原則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重要價值是其原真性。在保護與旅游開發之間要把握好一個“度”,即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旅游開發的關系中找到一個平衡點,趨利弊害,將保護與開發融為一體。
(一)堅持相互統一原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與旅游開發之間具有雙向互動關系,要堅持二者的統一協調,不能盲目的將開發置于保護的對立面上,單純為了保護而禁止開發,或為了開發而拒絕保護。雖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目的與旅游產業發展的目標不盡相同,但他們兩者之間的相互依存卻是客觀存在的。不能脫離旅游產業單獨探討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也不能拋棄非物質文化遺產單獨探討旅游產業的發展。
(二)堅持適度開發原則。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流動的、發展的,它是植根于民間的活態文化,是發展著的傳統行為方式。在開發中要堅持可持續性原則,重視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真實性和整體性,在有效保護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防止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誤解、歪曲和濫用。在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活態旅游開發中,要防止過度商業化、低級趣味化和庸俗化。要對旅游開發的適宜性做科學評價,選擇合適的開發模式,達到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與旅游產業同步發展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