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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創意農業;創新發展;政府補貼機制;“二階段”補貼
中圖分類號:F302 文獻標識號:A 文章編號:1001-4942(2017)01-0160-07
Abstract The development of creative agriculture is the results of innovation of operators, and the innovation of operators need government support. On the basis of investigation and analysis about government subsidies for creative agriculture, the compensation mechanism which would use two phase system model contract was optimized based on the incentive theory. The research showed that “two-stage” subsidy mechanism could distinguish the innovation levels of operators and effectively motivate operators to carry out innovation work. The key of improving the effectiveness of subsidies was reasonable reward standard and ratio of different grades at the second stage.
Keywords Creative agriculture;Innovative development;Government subsidy mechanism;“Two-stage” subsidy
創意農業以市場需求為導向,將農業生產、農村生態和村民生活與創意產業相結合,形成多元化的產業鏈和價值體系,從而實現資源優化配置、產生更高附加值的一種新型農業生產方式[1]。現有研究表明,影響創意農業發展的因素包括政策法規、資源稟賦、人力資源、市場需求、金融支持、知識產權保護等[2-5];創意農業的發展需要因地制宜制定發展規劃,設計出有利于創意產業與農業融合發展的推進機制;鼓勵工業企業、文化企業、科技企業投資和支持意農業發展[6]。
政府支持力度較小、支持效果差是影響我國創意農業發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對于我國創意農業發展政策的研究,學者們從產業政策、財政政策、金融政策、稅收政策等方面進行了分析和探討,提出政府財政部門可以靈活運用財政補助、公共財政支出、政府財政采購、財政轉移支付等多種財政手段,引導和鼓勵社會民間資本投資創意農業領域[7];政府應設立創意農業發展的財政專項資金,并實施全產業鏈布局的投資模式,使創意農業產業鏈的各個環節相互支持、相互協作[8];專項資金應重點支持產業關聯度高、帶動能力強、與農民關系緊密、有較強市場競爭力的創意農業項目[9];利用財政專項資金設立創意農業貸款風險補償機制,建立創意農業融資風險補償基金,分散創意農業企業的信貸風險[10];政府在制度安排上應注重對經營主體的積極性和創造力的激勵和調動[11];制定創意農業知識產權的申報與保護的相關政策,對有關創意農業專利申請與保護費用予以補貼[12,13]。
現有關于我國創意農業政策的研究,主要立足于創意農業的獨特功能和產業屬性,提出相應的制度安排和調控措施。其中,政策補貼是主要調控措施,這與創意農業的特性相符合,也與現階段我國創意農業的發展需求相符合,也具有較強的可行性。但現有研究中,對如何提高政府補貼措施有效性的研究深度不夠,這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研究結論對實踐的指導作用。鑒于此,本研究在現有研究基礎之上,立足經營主體的內在需求和決策機理,從激發經營主體積極創新的角度出發,研究提高政府補貼措施的有效性來驅動經營主體提高創新努力水平;通過政策有效性的提高,實現政策資源的有效配置和最大化利用,進而提升創意農業創新發展績效,創造出更加優質的產品和服務來滿足消費者需求。
1 現行政府補貼機制的有效性分析
創意農業作為一種新型的農業發展形態,卻擺脫不了農業高風險的特質。創意農業的生產需要創新思維、高新技術和設備、高素質從業者和高資金投入,這使創意農業產業化的發展門檻提高,隱藏了很大的投資風險。同時,創意農業賴以發展的創意和設計,在實踐中容易被模仿,知識產權保護難度較大。此外,創意農業在我國尚處于起步階段,規劃不足、人才缺乏、金融支撐體系不完備、市場不穩定等因素也制約了創意農業的發展[14]。降低創意農業發展的風險和困難,需要政府通過科學激勵與約束,提高經營主體的抗風險能力。
1.1 現行主要政府補貼措施
為促進創意農業發展,全國各地均出臺過相應的補貼政策。以遼寧省為例,省政府出臺的《關于加快發展休閑農業與鄉村旅游的意見》、《推進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行動計劃》、《加快發展現代農業實施意見》、《農業綜合開發、扶持農業優勢特色產業,促進農業產業化發展的指導意見》、《關于加快轉變農業發展方式,建設現代農業的實施意見》等各項政策中,都涉及促進創意農業發展的相關措施。例如,創意休閑農業項目基礎設施建設時,政府按照固定資產投入額的10%給予補助,最高可達500萬元;對經營企業所需的經營性貸款可納入農業貸款擔保補助范圍;設置人才培訓專項經費,對從業人員進行免費的專業培訓;對創意農業經營主體給予稅收優惠和貸款支持等。
U(a,m1,a*,mH)=U1(a,m1)+U2(a*,mH)。 (4)
公式(4)為連續可導函數。由于效用可疊加,因此,U1m1=0,則a′m1=0,這說明創意農業經營主體努力創新的工作水平與政府第一部分補貼標準m1的大小沒有關系。這是符合實際情況的,因為只要經營主體能夠進行創新,就會獲得第一部分補貼m1,因此,經營主體通常不會以較高的努力水平進行創新。
第一階段補貼標準是創意農業創新發展的“保健性”因素,其激勵作用較小。因此,在實踐中這一標準通常不應該過高,并且最好采取“補助”形式。例如,政府對經營者建設道路、給排水、電力、通信、衛生等基礎設施給予一定補助。設定第一階段補貼標準時,主要依據當地創意農業經營主體的基礎條件、經營規模、服務項目、服務水平、經營能力、經營成本等因素確定,并據此設定補貼“門檻”。對達到設定標準的經營主體給予相應補助,以提高經營主體的滿意度,強化其參與創意農業創新發展的信心和動力。
3.3 第二階段內較低補貼標準mL的設定
第二階段內較低補貼標準是激發創意農業經營主體努力創新的“基礎性”激勵因素,對經營主體努力創新工作具有一定激勵作用,但激勵效果有限。這是因為
a′mL=hmL=f(π*-a)U′2U′1
在實踐中,設定第二階段內較低補貼標準mL時,應重點考慮區域內創意農業經營主體的共性需求、普遍發展水平、經營能力和區域內創意農業整體發展狀況等因素。例如,在創意農業發展較快的地區,這部分補貼應較低、覆蓋面也應較大,旨在引導各主體規范經營、科學發展、合理競爭;在創意農業發展較慢地區,這部分補貼應相對較高、覆蓋面相對較小,重在為那些優秀的經營者提供補償,以降低其創新成本。
3.4 第二階段內較高補貼標準MH的設定
如前述分析,由于a′mH=hmH=-f(π*-a)×U′2U′1>0,表示第二部分補貼中,較高補貼標準mH越高,經營主體獲得的補貼就越多,就越會努力工作去創新。這與實踐中經營主體的理性決策相符合。因此,第二階段的補貼標準mH是影響經營主體努力工作的重要因素,應該具有更明顯的“針對性”,以滿足經營主體的個性化需求。
在實踐中,在設定第二階段較高補貼標準時,需要綜合考慮本地創意農業財政專項資金額度、各類經營主體的數量與規模,以及本區域創意農業發展水平和發展目標等因素。例如,在創意農業發展較快地區,這部分補貼應該較高,重點激發經營主體積極進行業態創新、技術創新、項目創新和模式創新;在創意農業發展較慢地區,這部分補貼可以適度降低,其作用僅在于引導經營主體形成創新意識、逐步開展創新活動,而并不強調創新的內容和水平。
3.5 第二階段內重點補貼比例p的設定
由于a*是由政府內定的第二階段獎勵標準π*決定的,而π*是由政府對外公布的比例p間接給出的。單個經營主體在選擇a時,會將π*視為給定的,來決定自己努力創新的行為。因此,可以通過分析p對經營主體創新水平選擇的影響來間接分析a*的影響。依據補貼機制優化模型,可知重點補貼比例為:
當f(π*-a)>0時,a′p
在實踐中,首先,地方政府應對本區域內發展創意農業的村鎮、農業科技園區、農業生產基地、創意農業體驗園等各類經營主體進行分類統計,依據不同類型經營主體的數量、規模,確定不同的補貼比例。其次,應注意本區域創意農業整體發展水平,并充分考慮發展規劃與戰略、各經營主體的效益情況和創新積極性,以及歷年補貼情況來確定不同的補貼比例。另外,補貼比例要根據各因素的變化及時調整。通過重點補貼比例p的設置,使政策資金向創意農業“示范點”、“聚集區”、“重點村鎮”、“龍頭企業”等具有發展前景的經營主體聚集。
4 實證分析:大連市創意農業政府補貼機制的優化
4.1 現行相關補貼政策
目前,大連市各級政府尚無針對創意農業的專項政策。對創意農業的政策扶持,主要通過鼓勵現代農業、發展休閑農業與鄉村旅游,以及苗木補助、種業補貼、現代漁業補貼和現代村鎮建設補貼等專項補貼政策來實現,相P政策措施如下。
從2003年開始,大連市政府出臺鼓勵投資農業的優惠政策,在資金補貼、土地出讓、稅費減免、項目審批等方面實行傾斜;對爭取國家專項資金支持、科技成果轉化、開拓境外市場、擴大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從事出口貿易等企業給予更大扶持。2006年,大連市政府建立專項資金,對依托農業發展旅游的達標鄉鎮和村給予5 000元到10萬元不等的資金補貼。2008年大連市政府出臺的《加快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發展實施意見》和2010年出臺的《大連市關于發展都市型現代農業的意見》中都明確提出發展創意農業,并給予相應的稅費優惠、貼息補助和金融扶持、用地扶持等。
關鍵詞:農村經濟發展;保險需求;商業性供給
1引言
我國農村經濟發展速度較快,農業經營模式也隨之發生變化,這使得農村保險保障制度也受到極大的威脅,必須要根據現狀提出全新的農業保險制度,以確保農村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本文中在分析農村經濟發展的保險需求的前提之下,對其提出商業性保險供給的策略,推動農村經濟發展能夠獲得良好的保險保障。
2堅持原則
農村經濟的快速發展為商業保險而言給予發展機遇,同時也需經營與培育,而在這一方面,我國可以從國外汲取豐富的實踐經驗,根據我國農村經濟發展形勢予以適當的調整,搶占市場先機。在具體實施過程中必須要堅持以下原則:首先,長期經營原則。針對農村保險而言,具體表現為暫時的,還有局部性虧損,這對商業保險提出更高的要求,他們需要對其進行長期經營,在這個過程中必須要精簡某些業務,但是不能放棄這個市場。首先,完善的任務強化市場基礎投入,比如宣傳企業形象,強化其在農村市場的宣傳;強化人才培養,構建營銷渠道;必須與當地相關部門予以有效溝通與協作,這樣能夠引導客戶潛在需求,讓農戶對其產品及服務具有一定的關注度。其次,差異化原則。針對農村保險市場而言,一方面具有極大的發展潛力,另一方面存在有效性需求不足的狀況,而這其中的需求不足,將很有可能是由于經濟不發達造成的,也或者是因為保險意識不強引起的,則需要根據具體情況區別對待。針對不同地區,不同經濟水平,不同消費習慣等特點,商業保險公司需要制定差異化推廣戰略,給予差異化產品與服務。最后,農村及農業保險協調發展。現階段城鄉一體化趨勢不斷強化,農業產業化逐步加快,因而需要從市場一體化角度予以分析,從而全新審視農村保險市場,這其中需要認識到農村經濟發展,主要是以農業作為基礎,發展農業保險,必須要獲得政府的扶持與認可,這樣才能推動農村保險得以有效推廣。
3實施產品創新而
商業保險公司要充分發揮自身的職能作用,根據當前農村經濟與政策的最新情況,獲取農村經濟熱點,并且配套供給產品。依照區域經濟發展水平,還有發展要求,則需要不斷細化農村市場研究,針對不同層次,還有不同需求的消費者,為他們設計不同的產品,這樣才能最大限度滿足農村和農業及農民的要求。例如針對基層干部而言,需要為其開發鄉村干部綜合保險,而針對流動人口來說,需要為其設定綜合保險、農村流通企業、設定物流保險等。新階段農村經濟發展呈現出多元化的趨勢,商業保險公司則需要不斷完善自身的業務水平,開發不同的險種,從而保障農村經濟發展能夠獲得合理的保險保障。
4進行營銷和服務創新
農村本身地域廣闊,人們密度較小,直銷成本極高,保險公司需根據農村的實際情況,繼而轉變以往直銷模式,在農村發展過程中,設置人出單,或是個人營銷制度,針對不同的客戶,采取不同的營銷渠道,構建合適營銷網絡。除此之外,要按照農村點多面廣,以及區域差異化不斷拉大的特點,保險公司必須要調整自身的服務策略,實現創新,并且因地制宜,積極探索適合農村經濟發展特點的服務項目。例如針對專業大戶,需要給予業務信息咨詢,實施異地賠付;針對產業化龍頭企業,則需要給予天氣預報、防災技術咨詢;針對投保養老的有健康保險,為他們提供免費體檢,還有醫療信息咨詢等。
5培養專業化人才
從發展角度來說,商業保險公司的發展離不開人才的儲備及培養,是推進其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保障,相較于城市保險市場而言,農村保險市場具有極大的差異性,這就需要根據特殊情況制定適合農村保險市場發展的全新策略,積極培養扎根農村并熟悉農村業務,而且專業化水平相對較高的理賠人員,并且組織開展農業保險承保,還有理賠,再到技術培訓,抑或是開展針對性專業技術培訓,從而為農村保險發展提供專業化人才,在人才儲備完善的基礎上,能夠構建專職服務農村保險的隊伍,這樣能夠促進農村市場發展具有良好的商業保險保障作為依托,全面提升農村經濟發展的有效性,所以從整體角度分析,于農村商業保險需求的基礎上培養專業化的農村保險理賠人員是非常必要的,這能夠為農村商業保險的推廣與實施奠定良好的基礎,提高農村經濟保險的有效實施。
6結語
總體來說,我國農村經濟發展新階段的保險需求正在不斷上升,而商業保險發展的不斷完善,促使其在農村經濟市場的運用中發揮了極為關鍵性的作用,從而大大提升商業保險在農村市場的推廣度。本文中從四個層面闡述了農村經濟發展新階段的保險需求,還有商業性供給的具體實施。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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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農村科技園區;創業;階段;創業環境
1 農業科技園區創業與創新發展的階段分析
從20世紀90年代初開始,農業科技園區作為一種新型的農業發展模式迅速涌現并發展起來,逐漸具備了農業技術創新和技術組裝的基地,農業科技成果轉化的平臺和現代農業生產的示范載體功能。農業科技園區出現與發展的十多年來,經過不斷創業與創新。農業科技園區的建設進入了規范化、制度化的新階段。農業科技園區在我國從探索到發展的時間并不長,目前,我國農業科技園區發展總體上仍處于創業階段,其創業發展歷程可分為3個階段:
1.1 第一階段。從1993年到1997年。農業科技園區建設處于探索階段
1993年,山東省人民政府決定在全省成立10大農業科技園區,濟南農業高新技術開發區率先成立,以后全省陸續成立10個省級農業科技園區,探索利用高新技術改造傳統農業的道路,拉開了全國各地探索農業科技園區發展的序幕。1994年,我國在北京建立了以展示以色列設施農業和節水技術為主體的示范園――中以示范農場;1995年,北京市人民政府決定成立順義三高科技農業試驗示范區;1996年,上海市人民政府決定成立孫橋現代農業示范區。
該階段主要以新技術、新成果的展示為主。進行設施農業示范。在種植方面以推廣蔬菜、花卉、果樹等園藝作物為主。該階段以濟南農業高新技術開發區建設為標志。
1.2 第二階段,從1997年到2001年。農業科技園區建設處于快速發展階段
1997年2月,由國家科技部正式立項啟動工廠化高效農業示范區。1997年建立的陜西楊凌國家級農業高新技術示范區,由中央和陜西省人民政府共同籌辦。國家科技部1998年批準立項持續高效農業示范區,在全國不同生態區域布點。國家財政部1998年批準立項建設現代農業科技園區。國家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從1999年起專門設立農業綜合開發高新科技示范項目,示范區的面積一般為1萬畝以上。另外。地方政府主辦的地市級農業科技園區如雨后春筍般發展起來,建設一批高效的農業科技園。據農業部科教司2000年統計數字顯示,我國地市級以上農業科技園區和現代農業示范區已達到600多個,縣級以上農業科技園區達到2000多個(蔣和平,2001)。
該階段強調示范功能、培訓功能,探索新的運行機制和運行模式,但部分園區的政府色彩濃厚,多為“盆景”或“形象工程”,部分園區效益不顯著。該階段以國家科技部正式立項啟動工廠化高效農業示范區為標志。
1.3 第三階段,從2001年起。農業科技園區建設處于規范發展階段
通過幾年的發展,農業科技園區吸引了多渠道的向農業產業的資金投入,開發、引進、推廣了一大批農業高新適用技術,通過培訓提高了當地農民素質,增加了農民收入,帶動了產業結構調整,促進了當地經濟的快速發展。農業科技園區在實踐中取得了巨大的成績,但也有不少問題。2000年中央農村工作會議肯定了農業科技園區的實踐,并明確指出“要抓緊建設科學園區,并制定扶植政策”。此后科技部聯合農業部等6部委制定了《國家農業科技園區發展規劃》,2001年,《農業科技園區指南》與《農業科技園區管理辦法(試行)》正式實施。按照“先行試點、總結經驗、穩步推進”的原則。2001年8月和2002年4月,科技部連續啟動兩批“國家農業科技園區(試點)”。使我國農業科技園區發展納入規范化、制度化軌道。
該階段,園區進行規范的技術創新、制度創新、組織創新,建設農業科技專家大院、科技特派員等創新服務體系。國家肯定了農業科技園區的實踐,并出臺一系列規章制度,規范農業科技園區的發展。該階段以2001年8月科技部啟動首批“國家農業科技園區(試點)”為標志。
2 農業科技園區創業發展的環境分析
農業科技園區創業的區域創新環境可分為硬環境和軟環境,把全球創業觀察(GEM)開發出的金融支持、政府政策、政府項目支持、教育與培訓、研究開發轉移效率、商業和專業基礎設施、進入壁壘、有形基礎設施、文化和社會規范等9個方面的創業環境條件分列入軟環境和硬環境,與園區創業與創新的主體作用。
2.1 促進農業科技園區創業的硬環境
農業科技園區的可持續發展必須實現以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的協調發展,三者缺一不可,互為支持關系。要實現三者的協調發展,園區需要一個好的硬環境如區位環境、自然環境、基礎設施環境等等。硬環境又可分為不可變硬環境和可變硬環境。
2.1.1 不可變硬環境
創辦農業科技園區的區位選擇十分重要,將使園區具備其自然屬性,因為一旦園區選址確定,將使園區創業的地理位置和自然環境確定,如交通距離、土地資源、生物資源、氣候資源、水資源及其他生態資源不可改變,或者改變時需要大量成本,如建設配套水庫等。
例如,大連金州國家農業科技園區是科學技術部于2002年5月批準建立的國家級農業科技園區,原有園區核心區――連豐農業園區建設中存在的水資源不足、土地費用過高等問題,嚴重限制了園區的可持續發展,為加快培育大連市農業科技園區的龍頭。更好發揮國家級農業科技園區的先導及輻射、帶動作用,加快農業現代化步伐,大連市決定將原大連金州國家農業科技園區核心區(連豐園區)與登沙河鎮大連市農業現代化園區進行整合,組建新的大連金州國家農業科技園區核心區(登沙河)。新的大連金州國家農業科技園區核心區由一個具有綜合功能的中心區和9個具有專業特色的分區構成,形成“1+9”模式,不僅可以解決原國家農業科技園區因空間狹小,發展受到制約的矛盾,還為加快發展提供了有利條件。
2.1.2 可變硬環境
農業科技園區選址一旦確定,將進行一系列的現代化的基礎設施、便利的交通通訊、配套的生產服務設施和機構的建設,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投入,是可變的硬環境。可變的硬環境體現著政府對園區的支持力度和園區建設發揮創新主體的能動能力。各級農業科技園區的建設,一般基礎設施如水、電、路、通訊由政府投資興建,資本運作良好的園區可以將一些基礎設施建設企業化運作,由人駐園區的企業投資或融資建設。可變的硬環境越完善、配套越齊全,越利于園區的可持續快速發展。
例如。沈陽沈北農業高新區從2006年起,沈北新區蒲河以南地區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納入市城建規劃和城建計劃,連續5年,市政府每年補貼1億元,用于該地區基礎設施建設。高新區將“七通”(上下水、電、
暖、蒸汽、煤氣、電訊)接至項目用地紅線50米范圍內,產業用地免征電力增容費和基礎設施配套費。
2.2 促進農業科技園區創業的軟環境
營造農業科技園區創業的區域創新環境,隱藏在硬環境背后的軟環境對硬環境作用的發揮起著決定性的作用。園區創業的軟環境主要表現為網絡系統。即建立在區域內企業間,以及企業與科研機構和行政機構間長期合作基礎上的穩定關系,這種軟環境可分為3個層次:介質環境、機構環境、調控環境。
2.2.1 介質環境
介質環境包括農業科技園區文化水平、心理素質、價值觀念、社會風氣等,直接影響人們的創業精神、互信合作的精神等。這種環境與園區的社會文化基礎有關,有賴于長期的教育投入、國民素質提高和精神文明建設。
(1)教育培訓
教育培訓是園區創業活動得以開展的必要條件,也是創業者將潛在商業機會變為現實的基礎(GEM,2002),農業科技園區建設十分重視教育培訓活動,強調示范、培訓、孵化功能,一方面引導園區產業創業成功,另一方面對廣大農戶進行示范、培訓,引導農民使用新技術,帶動千家萬戶農民走向國內國際大市場。與科教機構合作,引入企業管理和創業管理教育是農業科技園區下一步教育培訓努力的方向,將使園區中具有更多的創業和創新精神。例如科技部很重視國家科技園區教育培訓工作,將其列為園區重要的考核指標。
(2)文化和社會規范
文化與社會規范環境包括相互聯系的兩個方面的內容:農業科技園區文化是園區社會群體中人們相互交流的產物。主要包括群體信守的價值觀、信仰、思想、習俗和語言等方面的因素;園區社會規范是共享文化的人的相互交流,表現為人際交往和人際關系。文化和社會規范不能相互獨立存在,二者相互聯系、相互影響。
例如,創新文化是構建整個沈陽沈北農業高新區創新體系的系統軟件。由企業、研發機構、教育機構、政府部門、中介機構等多種社會組織之間的充分交流互動共享,構成了一個良好的無縫聯合、高效運行的創新網絡。沈北園區蒲河新城良好的園區環境、便捷的工作條件和鮮明的形象標示與各種規章制度、行為規范和評價體系建立,以企業為主體的新城創新體系正在形成。在科技部門的引導下,新城共有30余家企業與大專院校合作,組建企業研發中心。其中。禾豐集團建立了博士后流動站并成立了飼料加工工程技術中心,輝山乳業成立了乳制品加工工程技術中心、大陸激光成立了渦輪激光修復技術中心等。
2.2.2 機構環境
機構環境包括各種農業科技園區內創新和創業主體之間建立聯系的機構和制度。主要是指園區各種社會機構和科技中介服務機構以及這些機構服務的規范化、制度化。國家農業科技園區建設指導方針中明確提出中介參與,技術依托單位參與園區建設。我國國家創新系統建設中也將科技中介建設列入重要的地位。
(1)研究開發轉移
構建科技創新和成果轉化平臺是農業科技園區重要的任務之一,園區的創業與創新成功的關鍵是園區研究開發轉移的環境構建。通常園區與科技機構密切合作。選擇幾個技術依托機構,成立一個利益共同體,做好知識產權的保護,形成良好的互動機制,園區以此構成良好的研究開發轉移環境,促進農業技術開發和技術商品化。
例如,重慶渝北國家農業科技園區十分重視專家大院建設,適應了農民群眾盼望掌握現代農業科學技術、領先科技致富的迫切要求,園區各農業專家大院與重慶以及西南甚至國內外的農業科研機構和院校合作,聘請專家,針對重慶市農業結構調整,進行良種牛繁育、薯類脫毒、柑橘脫毒育苗等方面的技術攻關。
(2)金融支持
為了促進園區的可持續發展。國家農業科技園區建設伊始就重視園區的融資問題,發起成立國家農業科技園區的6個單位之一就有中國農業銀行信貸部。農業科技園區的建設除了有專業商業銀行的支持之外,還需要國家政策性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支持,形成一種良性的造血和輸血機制。園區企業的股份制改造及上市融資也是一個很好的籌資渠道。為了促進高科技產業的迅速發展,各種引導基金如孵化基金、種子基金和創業投資基金的設立也是必要的。
例如,沈陽沈北農業高新區成立中小企業擔保公司,對符合產業政策的優勢企業、種子期科技企業等具有發展潛力的企業提供融資擔保等金融服務,為企業搭建融資平臺,提供增值服務,解決資金瓶頸:區內蒲河新城作為國家開發銀行全國“三化”解決“三農”的示范區,將積極選擇、推薦國家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及其它大型產業化企業與國家開發銀行對接,爭取國家開發銀行的長期、優惠貸款。
(3)商業和專業基礎設施
農業科技園區的商業和專業基礎設施屬于園區促進創業的機構環境的一部分,各種中介機構的建設如:法律服務機構、會計服務機構、各種咨詢、評估機構等;各種服務體系的配套如:通訊設施、郵電網點、供電、供水、污水處理、供暖等機構、設施的健全。這些機構、設施是否健全,提供的服務水平如何。提供的服務能否使人園企業用得起等方面是機構環境建設重要的衡量標準。目前成立的各種科技園區絕大多數都設有科技服務區或管理服務區,為園區的軟硬環境提供服務。
2.2.3 調控環境
調控環境是指政府發揮宏觀調控作用,使園區多個創業和創新主體發生協同效應。國家農業科技園區建設指導方針中也明確提出政府指導,就是要發揮政府的宏觀調控能力,支持和引導園區健康可持續發展。
(1)政府政策
政府在促進園區創業和創新中的角色是制定政策。通過政策來影響創業者或創新主體的決策以達到政府宏觀調控的目的。我國目前的高技術產業更多的是靠政府在推動。近年來,我國陸續出臺一些促進創業和創新的法律法規,如《關于促進科技成果轉化若干規定》、《關于科學技術體制改革的決定》、《關于加強技術創新,發展高科技,實現產業化的決定》,促進科技人員創業。并對高技術創業企業在稅收、科研經費等方面給出了相應的政策優惠。
(2)政府項目
我國比較有規模的農業科技園區都是通過政府項目建設的,體現著政府的政策導向。如陜西楊凌國家級農業高新技術示范區,由中央和陜西省人民政府共同籌辦,持續高效農業示范區和工廠化高效農業示范區由科技部立項建設,現代農業科技園區由財政部批準立項,國家農業科技園區項目由科技部聯合農業部、水利部等6部門聯合啟動。
(3)進入壁壘(入園項目選擇)
全球創業觀察模型(GEM)提出的進入壁壘主要涉及國內開放程度。體現在創業企業在進入市場時是否存在行業準入壁壘,是否有一個公平競爭的環境。在農業科技園區創業和創新環境中,進入壁壘涉及對創業企業入園時所作的限制。農業科技園區是一個現代農業發展模式的縮影,體現科技、效益、生態三位一體。因此,各地農業科技園區在招商時制定一系列優惠政策的同時,又對一些入園企業進行限制,主要從生態、節水、節能、園區功能分區、當地產業發展方向及產業帶動等方面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