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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當前中非經濟貿易合作現狀
首先,根據相關統計數據現實,中非之間的經濟貿易額呈現出穩定增長的良好態勢,尤其是進入21世紀之后,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和非洲地區經濟的騰飛,中非貿易額年增幅不斷提高。其次,中非貿易比重在我國對外貿易額中所占的比例持續上升,并且非洲在對外貿易比重方面與過去相比也有較大的提升,我國作為非洲的重要貿易合作伙伴,在非洲對外貿易中的地位在不斷提高。另外,在中非貿易商品結構方面一直保持著穩定的結構態勢,非洲主要向我國出口燃料和礦產品,而我國主要向非洲出口制造業產品。最后,從總體上來看,非洲對我國貿易順差,但是個體對我國逆差,這主要是因為在非洲除了少數國家以外,大部分非洲國家和地區經濟發展較為落后,經濟產業結構比較單一。
(二)當前中非經濟貿易合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當前中非經濟貿易合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有兩個。首先,中非貿易合作關系的基礎四資源稟賦差異,這種合作出發點對雙邊貿易關系發展產生了一定的不良影響。這種不良影響首先來自西方國家中非貿易的惡意揣測,認為我國利用經濟方式對非洲進行資源掠奪,破壞了中非經貿合作環境。非洲國家和地區的制造業也在不斷發展,這對我國大量的制造業產品產生了一定的影響,而且有些國家正在采取貿易保護主義措施促進本國制造業的發展,中非貿易合作形勢不樂觀,加上新能源新技術的發展,使得以石油、礦產等不可再生能源為主的中非貿易形勢面臨新的挑戰。其次,由于我國和非洲經濟仍然處在發展階段,并且中非之間的經濟貿易合作范圍較窄、中國企業對非洲市場的自信心較低等原因,中非貿易合作總量仍然處在較低的層次。
二、中非經濟貿易合作未來發展趨勢
(一)加大非洲進口
為了更好地促進中非經濟貿易合作關系,加大非洲進口是未來中非經貿合作發展的重要趨勢。首先,要進一步開放國內市場,增加非洲產品在我國市場上的占有量,這是改變當前中非經貿關系逆差狀況的重要措施,在于我國有著良好外交關系的非洲欠發達國家95%稅目產品輸華免關稅的待遇措施要得到切實的落實,并且在未來考慮將這一比例提高到97%,進一步優化相關制度細則,促進非洲國家出口創匯。其次,建立促進非洲非資源類的產品宣傳銷售平臺,創新營銷手段,為非洲企業建立良好的宣傳和推介環境,為其提供更多的優惠政策。
(二)改善我國出口
改善我國出口方面的內容主要集中在兩個方面。首先,要對我國出口非洲的市場秩序進行進一步的規范,強化質量監督機制,嚴把質量關,禁止向非洲地區出口劣質產品和殘次品。其次,要對我國出口產品的質量和檔次進行不斷的提升,在非洲地區建立良好的品牌效應,增強營銷渠道等等,強化企業的國際經營模式,不斷提升我國出口貿易的品質。
(三)強化中非經貿合作的便利性
強化和促進中非經貿合作的便利性是未來中非經貿合作的重要載體,也是新時期中非經貿合作的必然要求。首先,落實相關會議規定,利用法律援助、資本融資等方式方法,幫助非洲國家對其海關、商檢的設施進行調整和改善,提高非洲國家的清關效率。其次,要在海關、稅務、質檢、產品標準體系建立等方面進行積極的溝通,強化我國同非洲地區在部門對口合作、業務合作機制等方面的溝通和交流,基于雙邊經濟發展現狀和相關制度措施,借鑒國際經濟法和國際貿易法等相關制度規定,建立符合相關制度的便于經貿合作的合作機制。最后,積極跟進貿易便利化中的“單一窗口”合作協議的落實工作,不斷提高中非貿易合作的便利性。(四)在整體上優化中非經貿合作在整體上優化中非經貿合作是解決當前中非經貿合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的根本措施,也是未來中非經貿合作發展的必然趨勢。整體上優化中非經貿合作,最主要的就是要用投資代替部分制造業在產品對非洲出口,緊緊把握當前非洲國家工業化發展初期的良好機遇,在我國產業結構調整的要求下,在非洲地區開展綠地投資、勞動密集型產品投資等,逐步降低中低端制造產品對非洲的出口,是深化中非經貿合作的重要措施。
三、結束語
加入WTO之后,我國的國際經貿商務發展迅速,并且面臨不少挑戰。作為法律文件的外貿合同也將在規范國際經貿運作,促進國際經貿發展,防范國際支付風險,鞏固國際經貿成果等方面,起到相當重要的作用。本文將對外貿合同訂立中應注意的問題進行一些探討。
一、外貿合同概述
外貿合同是買賣雙方通過磋商就某項或某些商品在國際間的買賣問題取得完全一致的意見而達成的書面協議,是外貿文件中最常見的形式。國際貨物買賣正是以這種合同為中心進行的。依法成立的合同,對雙方當事人都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都應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倘若發生不屬于不可抗力或其他免責范圍內的不符合同規定的行為或不行為,就構成違約,違約方就應賠償對方因此而造成的失。如違約方不賠償或不按對方的實際損失進行賠償,對方就有權視不同情況采取合理措施以取得法律保護。
一般而言,構成一項有效的外貿合同的必備條件有以下幾方面:其一是買賣雙方當事人應具有法律行為的資格和能力;其二是國際貿易合同是買賣雙方的法律行為,不是單方面的行為,所以,必須雙方當事人表示意思一致,這種合同才能成立;其三是國際貿易合同是商務合同,是有償的交換;其四是合同的標的和內容必須合法;其五是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形式和審批手續。
二、外貿訂立中存在的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1.爭取合同文本的起草
當買賣雙方就交易的條款經過頻繁的磋商與函電、電郵往來,達成一致意見后,就進入合同簽約階段,于是有了合同由誰起草的問題。一般來說,合同文本由誰起草,誰就容易掌握主動。因為口頭洽商的內容要形成文字有一個過程,有時僅僅是一字之差,意思則有很大區別。合同起草的一方在合同擬寫過程中,可以根據雙方協商的內容,認真考慮寫入合同中的每一條款,斟酌選用對自己有利的措辭,安排條款的順序或解釋有關條款。而對方即使認真審議了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但由于文化上的差異,對詞意的理解也會不同,很難避免不出漏洞。所以應重視合同文本的起草,盡量爭取起草合同文本。如果做不到這一點,也要與對方共同起草合同文本。起草合同的文本,需要做許多工作,這可以同談判的準備工作結合起來。
2.注重外貿合同的中英文翻譯
在我國的對外貿易業務中,合同一般都采用中英兩種語言文字寫成,而且兩種文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因此,在實際業務中,經常需要對合同條款進行翻譯。一般認為,涉外合同的翻譯需要注意以下四點:一是忠于原文。即譯文要忠實再現原文的涵義,不能有任何的違反和疏漏,尤其對合同的前文(Premble),及本文(body)中的具體條款(specificconditions)和有效期限(duration)的翻譯要特別慎重。具體來講,對于價格條款、數量、單價等重要數據萬萬不可以譯錯,否則很可能會因小的疏錯而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其二,符合國際貿易慣例。一個合同的當事人對于對方國家的習慣解釋,往往不甚了解,常會引起當事人之間的誤解、爭議和訴訟。為此,一些國際組織制定了在國際上已被廣泛采用的規則,形成了一般的國際貿易慣例,最典型的就是貿易術語。而英語合同的格式、條款、用詞和符號等也都應該按照該行業的國際貿易慣例翻譯,力爭做到對合同的翻譯符合國際貿易慣例。其三盡量使用規范的法律用語。由于依法成立的合同是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文件,起草合同的業務人士習慣使用法律術語,以顯示其準確、規范、威嚴的特色。因此,翻譯過程中,盡量使用確切的法律名詞、術語和用詞,使譯文準確而不含糊,嚴謹而無漏洞。
3.各種貿易術語慎重使用
在國際貿易中,最常用的貿易術語是FOB,CFR和CIF。這三種貿易術語有許多相同之處,如風險都是貨物在裝運港有效越過船舷時由賣方轉移給買方;交貨地點都在裝運港船上;三者都屬干象征貨,即賣方憑單履行文貨,買方憑單履行付欺,只要賣方提供正確、齊全的符合合同規定的單據,買方就要服行付款義務而不管貨物。但在實際業務中,三種貿易術語對買賣雙方所承擔的風險又有所不同。
一、成功舉辦第七屆兩岸產業共同市場論壇
2012年7月26日,第七屆兩岸產業共同市場論壇在臺北市圓山飯店舉行。該次論壇由臺灣兩岸共同市場基金會、廣西桂臺經濟科技文化交流協會和廣西社會科學院共同主辦。
第七屆兩岸產業共同市場論壇有以下特點:
一是主題明確,緊扣兩岸關系和經貿文化合作發展趨勢。第七屆兩岸產業共同市場論壇的主題是:“共同推進ECFA實施 深化兩岸產業合作”,重點研討在兩岸和平發展新形勢下,桂臺利用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CAFTA)建成和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簽定機遇,創新合作機制,務實推進雙方合作。論壇設立3個主要議題:推動ECFA落實,促進兩岸交流合作;兩岸產業合作的路徑與制度創新;利用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CAFTA)建成和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簽定機遇促進桂臺產業合作。二是由于論壇主題和議題是臺灣業界關注的重點,引發島內企業界、學術界人士的積極響應參與。由于再次當選,兩岸關系繼續朝著良性互動方向發展,推動ECFA落實成為兩岸互動最重要的議題之一,也是臺灣業界關注的重點。在只有1個月準備時間,又值臺灣學校放假的情況下,仍然邀請到臺北經營管理研究院院長、中國臺商投資經營協會理事長、海基會、亞洲臺灣商會聯合總會顧問陳明璋博士,淡江大學中國大陸所張五岳所長,中華經濟研究院劉大年研究員,臺灣大學國發所杜震華教授等臺灣著名學者參會演講,臺灣企業界人士20多人參會。廣西壯族自治區副主席藍天立出席論壇并致辭,兩岸共同市場基金會董事長詹火生主持會議并致辭,廣西社會科學院院長呂余生主持會議并做主題發言。廣西社科分團全體專家學者以及廣西欽州保稅港區管委會、廣西投資集團、廣西旅游投資集團等單位的嘉賓參會,參會的桂臺嘉賓共50多人。三是就利用兩岸關系不斷向前發展,ECFA進一步落實的機遇,廣西有條件充分發揮自身優勢,通過加強與臺灣的經貿文化合作,共同促進資源整合,合作開拓包括東盟在內的國際市場達成廣泛共識。與會專家學者一致認為:《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的簽署和實施,為兩岸產業合作奠定制度基礎。特別是2011年1月1日ECFA貿易、服務貿易早期收獲全面實施后,到現在已經開始第二階段降稅,超過早期收獲產品總數94%的貨物均已實現零關稅,兩岸貨物貿易規模持續擴大,服務貿易自由化進程不斷加快,充分發揮了兩岸產業優勢,為進一步深化兩岸產業合作打下了良好基礎。桂臺兩地資源互補,產業合作基礎良好,在ECFA背景下,雙方加強和深化產業合作正逢其時。廣西鄰近東盟,具有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合作前沿的獨特優勢,北部灣經濟區有條件成為ECFA特殊補充與關稅減讓、市場開放、產業合作的主要試驗區,南寧、欽州、北海、防城港等中心城市將在桂臺合作中發揮重要作用。在產業合作方面,桂臺雙方可以加大電子、石化、汽車、能源、鋼鐵、生物制藥、精細化工、輕工食品等制造業領域合作;繼續深化農業合作;全面拓展金融、港口物流、文化、旅游、教育等服務業領域合作,促進產業全面升級,共同開發國際品牌,開拓包括東盟在內的國際市場。四是反響良好。廣西電視臺和中國新聞社等新聞媒體對論壇進行了全程跟蹤采訪,香港文匯報、臺灣和國內新聞媒體也對論壇進行采訪報道。
二、與臺灣學術界開展廣泛交流
廣西社科分團發揮自身特點,與臺灣學術界開展了廣泛交流,達成了加強合作、共同建設學術交流平臺的共識。
廣西社科分團作為以廣西社會科學界專家學者為主的學界代表團,發揮自身優勢,精心選擇了臺灣不同類型的學術機構和智庫,與兩岸共同市場基金會、中華經濟研究院、臺灣大學社會科學院等臺灣智庫開展了以“社科研究與智庫建設”為主題的座談交流活動,重點討論了加強智庫合作,共同促進桂臺交流合作等議題。在與兩岸共同市場基金會的座談中,兩岸共同市場基金會詹火生董事長指出,廣西與臺灣共同主辦的兩岸產業共同市場論壇成功舉辦了七屆,已經成為兩岸穩定互動交流的重要平臺之一,更是基金會推動的與海南博鰲論壇、福建兩岸關系論壇并重的重點交流平臺之一,今后仍要繼續推動。對于廣西社會科學院呂余生院長提出的就桂臺合作具體議題開展研討的建議,詹火生董事長表示支持。在與中華經濟研究院的交流中,雙方學者就人才培養合作,桂臺農業、產業經濟、文化合作,面向東盟的交流合作等議題進行了廣泛的交流,中華經濟研究院東協(東盟)研究中心表達了與廣西社會科學院建立穩定交流合作關系的愿望。在與臺灣大學社會科學院的座談中,雙方達成了加強人才培養合作,就共同感興趣的兩岸交流和桂臺合作具體課題開展合作研究的共識。這三個不同類型的臺灣智庫均表示愿與包括廣西社會科學院在內的廣西智庫合作,共同建立學術交流平臺,開展桂臺合作課題研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