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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基礎勞動創造了人,也是人與自然界分離的標志。從此,人成為自然界和社會生活的主體和主導,對人自身和人性的認識,對人生的意義和價值及其評判與標準,對人的生存與發展的理解和詮釋便成為社會實踐和政治致思的永恒主題。人性是“人生而固有的普遍本性:它一方面是人生而固有的自然本性,另一方面則是人生而固有的社會本性”。古代哲學家大多認為:人之為人,在于人“成神似的自戀”,成了“萬物之靈”,成為一種超越性的存在,人能夠不斷超越自我,不斷克服有限局限,為自己構建充滿理想的真、善、美相統一的現實社會,達到道德至善、價值完美、理性無限。這種完美主義播下了的恰恰是不寬容意識,培育了政治不寬容的土壤。的人性論認為,人是自然性和社會性的統一。“寬容”作為一種社會屬性,與人的兩重性———自然性和社會性的矛盾共存有密切的關系。再三重申:對于客觀存在的現實社會的人而言,“他自己的實現表現為內在的必然性,表現為需要。”“他們的需要表現為他們的本性。”需要是人類自身客觀存在的內在必然性。“你自己的本質即你的需要。”“一切人類生存的第一個前提,也就是一切歷史的第一個前提。這個前提就是:人們為了能夠‘創造歷史’,必須能夠生活。但是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東西。”可見,需要是人的內在特性,人作為一種客觀存在的生命方式,首先需要的是滿足生存和生理方面的需求,哪怕是世俗的需求,其次才是尋求更高層次意義上的生存價值和生活意義的精神需求以及社會屬性方面的需要。首先,人具有自然屬性。人源自于自然,這一點注定了人永遠不可能擺脫“自然性”。恩格斯晚年在《反杜林論》中說:“人來源于動物界這一事實已經決定人永遠不能完全擺脫獸性,所以問題永遠只能在于擺脫得多些或少些,在于獸性或人性的程度上的差異。”自然性是人之為人的基本規定之一,“七情六欲”是對人的自然性的高度概括。因此,物質利益的需求,感性的欲望、利己的動機,都是人性不可抹殺的題中之意。
第一,人有一定的物質需求。這是人得以生存、發展的根本條件。離開了一定的物質基礎,人的衣、食、住、行就無法進行,更談不上發展了,因而,社會中的人對物質的追求是客觀的,也是必需的。這是人的自然性的最根本表現。
第二,人有感性的欲望。人的種種需要、欲望,在社會歷史長河中,是普遍的、絕對的與永恒的。馬斯洛將人類的基本需要按順序分為五大類:生理需要、安全需要、歸屬和愛的需要、尊重的需要和自我實現的需要。其中,高級需要以低級需要為基礎,當某種基本需要得到滿足時,他就會對更高層次的需要產生動力。
第三,人有利己的動機。人是從生物進化而來的,是生物中的一員,生物的基本特性在人身上起著作用。生物是一個自組織系統,具有自我復制、自我更新、自我完善的趨利避害的反應本性。這種反應本性對外的反應就表現為利己的反應。只要人還是生物界的一員,人的這一利己本性就不會改變。承認人的自然性,就需要我們用一顆寬容之心,去真正地體諒和理解別人。對追求正當物質利益的個人不屑一顧,或者對追求自我實現的人嗤之以鼻,這種做法都是不夠寬容的,因為,私人利益不是恥辱,更不是罪孽,而是每個人須臾不可缺少的起碼的生活權利。無論富裕貧窮,無論高低貴賤,都擁有同樣的追求私人利益的自由。我們寬容人的正當的塵世欲望和需要,就是尊重每一生命個體最基本的生命權利。人是不完善的,我們不能以“完人”的標準去衡量他人,不能動輒就給別人扣上自私的帽子。人的自然性的客觀存在,要求我們必須正確地審視他人,要把他們放到平凡人的位置上,寬容他們的不完美。其次,人具有社會屬性。人總是生活在社會中的,不可避免地要和他人發生聯系,單獨的個人是無法生存的,原始社會就是最好的明證。在原始社會里,殘酷的自然環境,使人們聚集在了一起。在對付兇猛的野獸和獲取維持生命的食物的過程中,他們互相依賴,互相幫助,互相啟迪,互相效法,依靠集體的智慧和力量同大自然作著斗爭。那時候的人們已經深刻地認識到,為了要生存和發展,就必須要彼此寬容和合作,進行相互交往。如果有人不能寬容,而要離開這個集體,結果不是餓死就是被野獸吃掉。社會歷史的發展已經證明,“人只有在社會中并通過社會來獲得自己的發展”。在社會中,人與人之間是相互依存的關系,人們生存和發展所需要的物質和精神產品,要靠別人提供。任何人都有不同的需要,既有衣食住行等物質方面的需要,又有求知、娛樂、自尊和成就等精神方面的需要。盡管這些需要在不同的時代和民族,水平與層次不盡一致。但是,最基本的需要從來都要靠別人的幫助才能滿足。尤其是當人類走出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社會以后,幾乎任何消費品都具有合作的性質,都是社會的產物。而生產社會化的實現,更使得人們越來越依靠別人的勞動成果實現自己對物質和精神生活的需求。所以,對待他人,我們應該持平等和寬容的態度,因為我們自身的發展有賴于他人得到同樣的發展,對他人寬容也就是對我們自己寬容。雖然人們在追求自身發展的過程中,由于每一個個體都有自己的特殊利益需要,都是在自己的利益驅動下活動的,不同個體之間在利益上就必然有互相排斥、互相限制、互相否定的一面,這就可能會導致不寬容態度的產生。但是,個人在追求自己利益的同時就意識到了個人利益實現的非獨立性,意識到了個人利益對他人利益的依賴性,這就使相互沖突的利益之間又表現出相互依賴、相互滲透、相互聯結的一面。這種利益的共同性使人們認識到,要實現自己的愿望就必須相互合作、相互寬容。
二、政治寬容的認識
論基礎政治寬容是人類理性的產物。所謂理性,常被看作是人類獨有的用以調節和控制人的欲望和行為的一種精神力量,它是指人的抽象的邏輯思維能力以及受這種思維能力所支配的人的理智的、克制的、自覺的能力和存在屬性。理性使政治寬容成為了可能,理智、克制和自覺這些“理性品質”使人們可以冷靜而審慎地看待這個世界而不至于陷入盲目、迷信與狂熱之中,從而為寬容奠定了堅實的基礎。而政治寬容正是對“人是有理性的”這一命題的認可。人是理性的,這不僅表明人可以有意識地進行思考,而且可以基于自身的利益對自己的行為可能產生的后果權衡利弊,從而在最大限度上作出最有利于自己的選擇。這樣就有必要給每個人留下自我選擇和活動的空間。然而,理性的合理內核和功能含義如何界定?這一直成為人們探討和深究的話題。迄今為止,理性幾經嬗變,因其概念泛化,仍難被人們表述清楚,乃至眾說紛紜,歧義百出。綜而觀之,我們可以從四個維度概述理性的功能含義即本體理性、認知理性、價值理性和方法理性。但是,理性的這些功能含義卻暗含著另一種危險,即對理的無限夸大和盲目崇拜,又會陷入理性主義的泥潭。理性使寬容成為可能,而盲目夸大人類理和作用的理性主義,又會導致人類走向寬容的反面———不寬容。特別是近代以降,隨著自然科學的顯著發展,人們對自身理性能力的自負達到了極致。尤其是西方啟蒙哲學家們不僅把理性看作是一種先天具有的邏輯思維能力,試圖從一個確定無疑的邏輯起點,經過理性的演繹、歸納和推理,架構起邏輯上自成的知識體系,從而獲取某種預設的、具有確定性的結果,并以此用以分析對象、認識事物并揭示客觀事物的本質。“我思故我在”正是笛卡爾為理性主義辯護的最好回應,而且經過康德對“理性”的偏執,特別是黑格爾的過分偏愛,“理性”最終被推到了終極真理的高度。理性成為最高裁判者,除此之外,一切皆被置于理性天平的審視之下。如是,理性便生成為一種主宰本體的決定性因素。它是道德至善、人性完美、絕對真理的堅強支柱,也是政治實踐、政治致思和社會歷史發展的決定力量,從而阻礙了人們進一步探索真理的可能,探索真理的過程成了符合論,是一種向本原復歸的過程。人類在消除神秘虛幻的宗教外衣,掙脫宗教神權的控制,從漫長的神學崇拜中解脫出來之后,卻又掉入自我設計的理性主義的陷阱之中,一切任由理性裁斷其存在的合理性,并獲得至高無上的權威,進而伸延至社會政治生活領域,走向絕對理性,導向政治神話,產生因過分夸大理性的作用而引發政治不寬容的悲劇。從政治寬容的角度審視,反思政治實踐和社會歷史發展的歷程,人們在承認理性的功能和作用的同時,也看到了理性的局限性、過錯性和相對性。理性常常與主體的抽象思維能力緊密結合在一起。主體可以通過抽象思維能力,通過概念、判斷、分析、推理獲得對客體抽象形式的認識。倘若這種抽象形式是事物的本質形式,人類為此也就獲取了對客觀事物的本質認識,獲得人們所需要的科學知識、絕對真理和永恒價值標準。其實不然,抽象思維能力之所以被重視,恰恰是因為人類理性是相對的和有限的,它自始至終受到人的有限理性的局限和制約,所謂的“全知論”者是不存在的。基于人類理性認識的有限性,認識主體才需要通過各種抽象思維形式來分析、判斷、認識客觀事物,得出對客物事物的最可能正確的認識,即相對真理和科學知識。“人的有限理性對抽象思維的制約表現在抽象思維并不總能認識到事物的本質形式,而且所把握到的本質形式也總是具有歷史相對性。”
1845年春,馬克思在《關于費爾巴哈的提綱》中指出:“哲學家們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釋世界,問題在于改變世界。”在這里,馬克思開始批判“哲學家”,把自己不是作為新“哲學家”而是作為非“哲學家”和“哲學家”相對立。可見,1845年以后,馬克思已經自覺離開了“哲學的基地”。當“思辨終止”,馬克思這種“描述人們實踐活動和實際發展過程的真正的實證科學開始”了。從此,他徹底清算了自己“從前的哲學信仰”,進入了“真正的實證科學”時期。在這個時期,馬克思開始采取科學立場,這種立場絕不意味著進入科學主義,達致科學霸權,“用科學準則衡度每件事,然后宣布其他形式無意義”,而是強調馬克思“真正的實證科學”相對于作為非科學“在場”的舊哲學的科學性。具體說來,首先,馬克思通過批判舊唯物主義的直觀性,肯定唯心主義“發展了能動的方面”,即它認為“感性世界”在人的活動中不斷生成發展,辯證運動。其次,馬克思同時又批判唯心主義“只是抽象地發展了”“能動的方面”。因為“辯證法在黑格爾手中神秘化了……在他那里,辯證法是倒立著的”,所以在黑格爾看來,生成現實世界的只是人的精神活動,其中的辯證發展不過是精神運動的環節。最后,馬克思認為要消解唯心主義的抽象性,“發現神秘外殼中的合理內核,必須把它倒過來”,為此應當走進“新唯物主義”,把從“天國”出發徹底“倒過來”轉而“從物質實踐出發來解釋觀念的形成”。正是由于把黑格爾抽象的辯證法徹底“倒過來”,馬克思開始真正“從物質實踐出發來解釋觀念的形成”,其人化自然觀也迅速躍遷到了科學人化自然觀。其一,他遵循“倒過來”的辯證法,“從物質實踐出發”,不是形而上學否定而是辯證否定了自己從前的“哲學”人化自然觀,保留了其中闡述的自然界是“通過工業”或實踐形成的合理思想。毋庸置疑,“從前的哲學信仰”時期的“哲學”人化自然觀有一定的局限,但它除了糟粕,也有精華。馬克思“真正的實證科學”時期關于人化自然的自我意識正是“保存”了這些精華并以此為“階梯”躍遷到了科學人化自然觀。關于這一點,在《關于費爾巴哈的提綱》中,馬克思開篇就批判說:“從前的一切唯物主義(包括費爾巴哈的唯物主義)的主要缺點是:對對象、現實、感性,只是從客體的或者直觀的形式去理解。”這意味著“從前的一切唯物主義”認為現實的感性世界僅僅只是自然存在或者自然感性,是既成的、先在的東西。馬克思既然斷定這一點是“從前的一切唯物主義”的“主要缺點”,也就表明他和“從前的一切唯物主義”相區別,并不認為現實世界是先在的、既成的,而是生成的。另外,從馬克思批判時使用的“只是”一詞來看,他并沒有否定“從前的一切唯物主義”堅持的唯物主義也即現實世界不是抽象的對象,而是一個客觀存在的物質世界。因此,在馬克思的視閾中,人現實生活的世界決不是由人的精神活動生成的,因為從“無”不能生出“有”,它只能是一個人通過自己能動的物質實踐活動創造出來的物質世界,是一個被人改造過的人化的自然。其二,通過徹底地把從抽象的原則出發“倒過來”,馬克思“從物質實踐出發”,批判克服了舊哲學的缺點。
第一,闡發了其自然觀和歷史觀的相互融合。在《德意志意識形態》中,馬克思、恩格斯批判說:“當費爾巴哈是一個唯物主義者的時候,歷史在他的視野之外;當他去探討歷史的時候,他不是一個唯物主義者。”確實,只要進入社會歷史領域,費爾巴哈就先驗地假設人有抽象的“類本質”,極力張揚人道主義歷史觀,這和黑格爾的“絕對精神”及其運動史一樣都“是倒立著的”,因此“必須把它倒過來”。而通過把“倒立著的”東西再“倒過來”,馬克思不再從抽象的思辨出發,用先驗的原則去生搬硬套現實,而是“從物質實踐出發”,按照事物的本來面目指出:“可以根據意識、宗教或隨便別的什么來區別人和動物。一當人開始生產自己的生活資料的時候,這一步是由他們的肉體組織所決定的,人本身就開始把自己和動物區別開來。”這表明盡管人和動物的區別點非常多,例如人有意識,信仰宗教,動物沒有意識,更談不上信仰宗教,因此,可以根據意識和宗教或隨便別的什么來區別人和動物。但是,馬克思還是看到了意識等本身卻是需要由人的勞動、人的實踐活動來說明的東西,它們“只是由于需要,由于和他人交往的迫切需要才產生的”,所以,馬克思并不贊成有意識與宗教是人與動物的根本區別。因而僅僅“根據意識、宗教或隨便別的什么”并沒有把人和動物真正區別開來。只有“當人開始生產自己的生活資料的時候”,人的生產勞動才真正開始“把自己和動物區別開來”。人的生產勞動是人的實踐活動,說生產勞動把人自己和動物真正區別開來,就是說是實踐把人自己和動物真正區別開來。這表明實踐是人區別于其他事物的根本特質也即人的本質。同時,關于人自己生成的人化的自然界,因為“從前的一切唯物主義”“不是把它們當作感性的人的活動,當作實踐去理解”是其“主要缺點”,所以與“從前的一切唯物主義”相對立,馬克思認為應該把人化的自然“當作感性的人的活動,當作實踐”,也即人化自然是人的實踐活動。這樣,由于實踐是人的本質,因此當馬克思肯定人化自然是人的實踐活動時,人化自然也就是人的本質。因而作為“感性世界”,人化自然并不在人自身之外,它就是人自身的本質性存在。可見,在“真正的實證科學”時期,馬克思的人化自然觀一方面表達的就是他對客觀存在的物質世界的看法,就是自然觀;另一方面也是闡發他關于人自身的意見也即歷史觀。換言之,此時馬克思的自然觀和歷史觀已經相互融合在一起。
第二,馬克思也考察了人化自然的異化及其克服。費爾巴哈的“哲學”人本主義異化觀,盡管“斷言自己已經超出了黑格爾哲學”,也用了一些世俗化的范疇如“類本質”“人”等,但它“都是在純粹的思想領域中發生的”,本質上都是黑格爾精神辯證法的變種。為此在科學人化自然觀中馬克思把它“倒過來”,開始“從物質實踐出發”,從歷史考察中去抽象“一般運動形式”來論述人化自然的異化。他指出:“只要分工還不是出于自愿,而是自然形成的,那么人本身的活動對人來說就成為一種異己的、同他對立的力量,這種力量壓迫著人,而不是人駕馭著這種力量。”因此,在強制性分工存在的條件下,受這種分工制約的以人的實踐活動“在場”的人化自然對人來說也是“某種異己的、在他們之外的強制力量”,“不僅不依賴于人們的意志和行為反而支配著人們的意志和行為”。為此,人化自然的這種異化與“哲學”人本主義視閾中的“類特性”無關。首先,它只是人們物質生活發展的必然結果,表征著人們在一定條件下的一種存在方式。在這種特定的存在方式中,它就表現著人的特定本質,因而現實中的人并不是非人,而只是呈現特定本質的特定的人。其次,人化自然異化的客觀根源不僅在于“特殊利益和共同利益之間還有分裂”,而且在于“自然形成的”分工,在于私有制,因為“分工和私有制是相等的表達方式,對同一件事情,一個是就活動而言,另一個是就活動的產品而言”。再次,由于分工或私有制是與社會物質生產發展與進步的一定水平相聯系,因此,人化自然的異化不是永恒的現象,它“在具備了兩個實際前提之后”就會消滅,即“要使這種異化成為一種‘不堪忍受的’力量,即成為革命所要反對的力量,就必須讓它把人類的大多數變成完全‘沒有財產的’人,同時這些人又同現存的有錢有教養的世界相對立,而這兩個條件都是以生產力的巨大增長和高度發展為前提的”。因此,隨著整個社會“生產力的巨大增長和高度發展”,不必再為爭取必需品而爭斗的人們之間就會建立起普遍的交往,因而“地域性的個人為世界歷史性的、經驗上普遍的個人所代替”。這樣,私有制就會被揚棄,進而人化自然也因為強制性分工的消亡而轉變為人們能夠充分駕馭的力量,即克服自己的異化狀態。
二馬克思人化自然觀的歷史性及其價值選擇
【關鍵詞】自然主義/認識論
【正文】
自然主義(naturalism)是一個意義模糊的概念,它貫穿于歐洲哲學發展的全過程。縱觀西方哲學史,我們可以把自然主義的發展分為四個時期:古希臘萌芽時期;十七——十九世紀的自然主義;本世紀二、三十年代在美國興起的自然主義以及當代西方(特別是美國)科學哲學中的自然主義。本文擬就當代的自然主義進行考查。
一、科學派的自然主義
在后現代哲學文化的大背景中,在心理主義的復歸和計算科學與認知科學的迅速發展的前提下,特別是在科學實在論和反實在論的懸而未決的爭論之后,自然主義的科學哲學思潮出現了。這一思潮的首倡者是奎因(W.V.O.Quine)。
1.奎因的自然化認識論
在科學哲學中最早明確倡導自然主義的哲學家當推奎因。奎因提出自然化認識論的動機是對傳統認識論的不滿。我們知道,所謂傳統的認識論主要是指經驗論的認識論和唯理論的認識論。在奎因看來,傳統的經驗論有兩個教條:一是所謂的分析命題和綜合命題的區分問題;按照奎因的觀點,如果全部科學(包括數字、自然科學和人文科學)是一個緊密聯系的整體,它們只是沿著邊緣與經驗相接觸,那么分析——綜合命題便沒有了明顯的界限,因此,認識論問題便是自然科學的一部分了。這是奎因自然化認識論的起點。二是所謂的還原論教條。奎因認為,休謨欲將關于世界的知識還原為感覺印象是不成功的,因為關于存在的全稱陳述以及關于將來事件的陳述是不能用感覺印象來確定的。因此后來人們轉向用語境定義(contextualdefinition)和集合論來使知識還原。如羅素的《我們關于外部世界的知識》、卡爾納普的《世界的邏輯構造》等都企圖將普遍科學語言翻譯成邏輯的語言,然而這些努力都失敗了,因為哥德爾不完全性定理告訴我們,即使有自洽的公理,也不能涵蓋整個邏輯系統。因此,傳統的經驗論走入了誤區。
對傳統的唯理論的挑戰則更為嚴重。唯理論者追求一種內在完備的理性的邏輯建構,以作為知識的基礎,然而這一基礎動搖了。因為,人們已認識到,用以建構的那種元邏輯和元標準根本找不到,前提性知識無法建構。另外,上面所提到的哥德爾定理更清楚地表明了這種邏輯建構的內在缺陷。所以不可能為科學知識建構一個可靠的邏輯基礎。[1]
由以上分析可知,奎因的自然主義的一個來源是整體論(holism);另一個來源是非再生的實在論(unregeneraterealism),這種實在論所表現的是“除了科學內部可以商量的、不確定的事物之外,毫無惶惑之感的自然科學家的堅定狀態”[2]。這種非再生的實在論的目的是建立科學主義(scientism),而整體論提出的目的則是放棄第一哲學,即傳統的認識論。這兩者的結合使奎因認為應該放棄合理重構,從而訴諸于心理學,把認識論看作是對認識的實際進行過程的記錄,因此認識論者成了科學地探究人類知識獲取的經驗心理學家,“認識論的地位僅僅降低為心理學(因此,是自然科學)的一部分”。([1],p.74)
可見,奎因的自然化認識論認為,傳統的認識論雖然受到挑戰,但在新的澄清的意義上認識論還存在,不過此時它已經是自然科學(特別是心理學)的一部分了。它和傳統認識論的一個明顯區別便是我們可以自由地運用經驗心理學。這實質上就是把科學認識論降級到自然科學內部,從而取消了認識論的獨立性地位,代之以心理學等自然科學,因此我們稱以他為代表的一派觀點為科學派的自然主義。奎因的觀點可參見陳波的文章(《自然辯證法通訊》),1995.4.)。在八十年代科學實在論和反實在論爭論不休之時,奎因的自然化認識論思想引發了不同的自然主義流派,引起了廣泛的討論。
2.R.N.吉爾的工具化認識論
吉爾提出工具化認識論的原因有三個。一是傳統的方法論基礎主義失敗了。例如,萊欣巴赫不是在邏輯中而是在實際行為規則中尋找方法論基礎,哈金(Hacking)論證說,這些規則序列是隨機的,從而也就不知道其是否合理。而卡爾納普則在方法論上采取歸納邏輯的計劃,他的觀點也受到嚴厲的批判。繼卡爾納普等人之后,拉卡托斯和勞丹提出了元方法論。吉爾認為元方法論不能為反對相對主義提供有力的辯護,因為勞丹的策略實際上是直覺主義的元方法論,它是以判斷關于科學合理性的前直覺知識的合理性為起點的,因此本質上講這是一種解明策略而不是辯護,合理性問題因而被抹殺了。可見,元方法論也困難重重。波普爾將其方法論建立在否定后件推理的簡單規則之上,而拉卡托斯(I.Lakatos)已經證明,若遵循波普爾的規則,會將一切理論證偽。如果假定應排斥被證偽的理論,那么一切理論都應被排斥,顯然這是不可能的。綜上吉爾認為,想從事尋找基礎的工作是不可行的,應該放棄方法論基礎主義而選擇自然主義。“對任何科學來講,都不存在哲學的基礎,也不存在探討科學的理論深度的哲學方法,存在的僅是科學方法本身”。[3]
第二個原因是雖然庫恩、漢森、奎因和坎貝爾(Campbell.D.T)等人使心理學、經濟學以及計算科學成為自然化認識論的基礎,但是在吉爾看來,這些學科尚不足以完成這項任務。第三個原因是從六十年代起,認知科學開始出現并且對哲學的內容和方法,以及語言哲學、心理哲學和認識論產生了影響,進而也開始影響到科學哲學。正是在這種情況下,許多科學哲學家開始把認知科學作為對科學(作為一種認知活動)所做的哲學研究的一種手段。吉爾正是其中的一位。為把這種研究手段推向深入,1988年以后,他又把認知科學分為三束:①人工智能,②認知心理學,③認知神經科學。其中每一束都為科學哲學的中心研究課題提供了模型。這樣,吉爾自認為已經完成了把科學哲學建立在認知科學基礎之上的任務。這也正是他的工具化認識論(即自然化科學哲學)的核心所在。即“理論是通過一種包括個體判斷和社會關聯兩者的自然過程而被接受(或放棄)的,并不涉及什么理論選擇的合理性原則”。([3],p.7)自然主義的科學哲學不需要定義合理性,因為“理論選擇的方式是‘自下而上的’,它從真正的行為者在其實際科學生活所面臨的種種選擇開始”,[4]“對我來說,存在的唯一一種合理性便是為達到已知目的而去運用經驗確認策略的工具”。[5]可見,吉爾把合理性看作是工具性的,因而也就無需對其進行定義。因而我們稱他的觀點為工具的認識論。
伊弗朗(N.J.Efron)和費池(M.Fisch)從合理性的角度出發批評吉爾。他們認為,吉爾的解釋是不充分的,因為它忽視了合理性問題。吉爾在判斷模型的相對優勢時過分強調其自然的模型技巧,過分強調自然的直觀推理(uaturalheuristics),而對刻畫科學活動的模型、發現錯誤以及模型化的系統嘗試等的反省卻不夠重視。因此,“科學和其它人文學科的這一方面——即創造性的、思辨性的、反應性,簡言之即說明的合理性方面——在吉爾的研究中完全被忽視了。”這樣看來,吉爾對科學的說明像其它自然主義者的觀點一樣,確切地講排除了關于科學的很重要的且最需要解釋的方面。他們認為,正是由于吉爾放棄了合理性,才使他的理論的解釋性價值受到了嚴重的限制。由于合理性對科學的探究來說是基本的,因此“吉爾的眾多洞察和深刻的分析的結合并沒有象他所說的那樣能真正地解釋科學”。[6]我們可以把他們的觀點總結如下:一方面,科學不單單是純形式的模型建構過程,它還有非邏輯的因素,后者恰被吉爾忽視了;另一方面,吉爾應該為自己的自然主義的合理性進行辯護,然而他卻放棄合理性,從而也就無法為自己辯護。
總之,吉爾的工具的認識論本質上與奎因的觀點一樣都訴諸科學以解決認識論問題。他們或者把認識論看作心理學的一個部分,或用認知科學研究認識論。二者都使認識論問題“實證”化了,因而在某種意義上取消了認識論問題。不過,與奎因相比,吉爾更加注重工具的合理性,從而上承分析哲學的方法論余緒,而更靠攏美國新實用主義的哲學精神。他以工具為出發點,試圖使自然主義有解決描述和解釋兩方面的認識論問題的能力。但是吉爾忽視了科學認識的文化學方面,這一點伊弗朗是對的。也正是由于這一原因,從庫恩、漢森以來,對科學認識的社會研究(即科學的社會認識論)才開始受到人們的重視,而科學的非邏輯方面也得到了相當深入的研究。從這一點上說,吉爾在自然主義諸流派代表人物中,受傳統分析哲學的影響似乎較深,而同人文主義和價值論最為疏遠。
3.撒加德、丘奇蘭德、西蒙等人的計算化認識論
如果說奎因、吉爾等人的自然化科學哲學的觀點仍然有相當濃厚的抽象理論特色的話,那么,撒加德的思想則試圖實際地把認識論實證化。在《計算的科學哲學》一書前言中他具體地闡述了自己的觀點:“本書用一種解題和歸納的計算機程序來解釋計算的觀念同關于科學理論的發現、評價以及應用等的關聯”。[7]可見,撒加德試圖在計算機的框架內解釋科學中的一系列問題,其觀點如下:
a.理論是在計算機系統中的復雜資料結構;它們存在于由規則、概念以及解題所構成的高度組織的集合之中;
b.解釋和解題是由規則、概念以及解答等作為中介的計算機程序;
c.理論的發現和評價是在解釋和解題的語境(context)中引出的子程序;
d.理論概念是有意義的,因為它產生于發現程序,并且與其它概念有關聯;
e.在科學探索過程中,理論活動和實驗活動都是基本的,二者不可偏頗;
f.科學應如何研究,關于科學如何運行的描述性研究可以作出根本性的貢獻。(p.189)
撒加德認為這個科學理論性質的計算性說明是較全面的。他對PI系統充滿信心,認為它能解決認識論的許多問題(如規范和描述之間的關系)。但是后來他發現PI系統至少有兩點不足。一是,現時的模型不能解釋問題如何出現,因為PI要求的是給出問題;另一個不足涉及到PI中觀察信息的來源,因為許多科學問題產生于觀察和實驗,而PI對新觀察和實驗的來源沒有發言權。([7],pp.175—176,)由于PI系統有局限性,所以撒加德近來又發展了他的觀點。他從注重科學自身轉向也注重科學的社會性,并給出一種新的模型,“該模型從布散式人工智能(distributedartificialintellegence.DAI)的觀點出發來看待科學共同體”。[8]亦即對科學的、心理的以及社會因素給出一種綜合的看法,實際上這是一種科學的社會模型。因為此前有一種方法論個體主義學說認為,所有解釋社會現象和個體現象的嘗試肯定只涉及有關個體的事實,據此可知,社會解釋能夠而且最終會被還原為心理學解釋。不管這種學說是否成立,撒加德認為,把科學看作布散式計算的系統并非是以該學說為先決條件的。我們可以把他給出的理由簡單地總結如下:①有的事實具有無法簡化的社會性;②心理學解釋和社會學解釋相互依賴;③對個體計算心理學的解釋也可能用具有社會特點的術語來表述;④社會現象太復雜難以處理。所以他說:“把科學共同體看作是布散的計算系統的觀點并不是把社會問題還原為心理學問題,而是要共同推進對社會和心智的理解”。([8],p.10)可見,撒加德并不否認認知個體活動的作用,他的目標是把對個體認知活動的理解和對科學共同體的分析結合起來,從而認識為什么科學的心理學說明和社會學說明可以結合為一體,以達到他所說的“從一種綜合的觀點出發來看待科學史、科學哲學、科學心理學和科學社會學”的目的。
總之,撒加德認為,哲學與科學是連續的。兩者的區別僅在于哲學處理的問題相對于科學來說是較一般的、思辨的和規范的。涉及到推理的哲學分支與心理學和人工智能是連續的。他試圖把科學共同體看作是布散式人工智能,以求用計算機網絡來解決有關問題,從而把科學的心理學方面和社會方面結合為一個整體。
特萬泥對撒加德等人的計算機模型提出五點質疑。可以概括表述如下:
①模型能處理高階的直覺推理嗎?
②模型能處理不確定的交互作用嗎(chancyinteractions)?
③模型能處理視覺的形象化描述嗎(VisualImaginery)?由于計算論者沒有注意到視覺認知的動力學,因此,甚至連這一問題的范圍都沒認識到。
④模型能處理一個廣義的知識基礎嗎?特萬泥認為這里有一個問題,即在一個知識基礎中的那些條目實際上并不真正是原始資料,例如還有一些無認知的評價(如“結果不令人滿意”)等等。“就我們所知,沒有任何計算論者能在數據庫(database)中做到使這樣的信息(指元認知評價之類的信息——筆者)具體化。”
⑤模型能懷疑數據嗎?科學家們一般都懷疑數據。然而,幾乎所有的計算機模型都忽視了這一問題,它們把數據看作是一開始就固定不變的,給出的模型很難把握現實世界中的科學家所面臨問題的范圍。由于存在上述疑問,特萬泥認為,“看來,有必要在一個更大的語境中來考慮計算機模型的作用,這個語境是我們關于科學思想的、發展著的理論語境。”[9]
特萬泥的詰難是有一定道理的。科學理論的發現和科學理論的性質等問題有其非程序性的方面,諸如直覺的、社會的種種因素以及數據真偽性等問題都是不能用計算機來處理的。撒加德等計算論者們把計算機理論泛化,以至使之成為解決所有認識論問題的萬能鑰匙,這里的片面性是顯然的。他實質上用計算機理論取代認識論問題,這同奎因等人本質上是一致的。
以上我們談了奎因、吉爾、撒加德等人的自然主義觀點。總體來說,他們都注重把科學認知的哲學反思與科學本身的實證研究結合起來進行考察。應當說,吸收現代實證科學對認知的若干性質所做的具體研究是值得重視的,現代認識論如果不吸納這些成果,不可能有新的突破,自然化的認識論注意到這一點,這使他們的工作有很大的啟發意義。但是,他們卻使認識論的獨立性地位問題受到了挑戰,甚至把認識論消解為實證科學。而且,在自然主義的界定意義上,作為描述性事業的科學與作為規范性事業的認識論似乎是不可調和的。因此描述和規范的關系對他們來說是無法解決的。許多學者也正是基于這兩者才對他們進行批判。但是,規范性和描述性難道真的不可調和嗎?自然化認識論不能有規范的維度嗎?為了突破這一二難的困境,勞丹才將價值論引入科學認識論之中,從而形成了他的規范自然主義。
二、勞丹的規范自然主義
勞丹提出其規范自然主義的直接動因便是奎因等人放棄了認識論的規范地位。在他看來這是自我毀滅。他主張自然化認識論可以以某種方式保持規范性,從而認識論雖然是自然化的,但卻并不因此而喪失獨立性以至于被徹底消解。
1987年,勞丹明確提出了規范自然主義理論。其原因有兩個:一是勞丹認為科學方法論面臨許多困境。在傳統的科學哲學中,方法論占據重要地位,但是由于波普爾、特別是庫恩的工作,這種情況一去不返。波普爾把方法論看作約定,因此,沒有了合理性選擇;庫恩則認為方法論標準太模糊,沒有固定不變的方法,方法不能決定競爭理論的選擇。拉卡托斯甚至斷言我們根本提不出什么有根據的建議以使科學家接受或放棄哪個理論。費耶阿本德的綱領是“怎么都行”,主張方法論無政府主義。至于羅蒂則認為一切都應“羅蒂化”。由此可見,在歷史社會學派那里,方法論發展到如此地步,以至于其規范力量已被完全剝奪了。
二是勞丹以前的自然主義方法論觀點并不令人滿意。如奎因認為,方法只不過是對自然科學所用方法的描述,因而沒有規范的力量。這樣,奎因等人便面臨一個嚴重的困難:自然主義應該為自身的合理性進行辯護,但是“合理性是一個非自然的概念,”[10]這樣自然主義要用非自然主義為自身辯護,這是一個悖論。為避免悖論,因此勞丹認為:“方法論的非規范化并不是由其自然化來表征的。恰恰相反,人們可以表明一個完全‘科學的’和徹底‘描述的’方法論將具有一個規范的結果”。[11]可見,勞丹希望在以前的自然化認識論和科學哲學中的相對主義之間找到一條“中間道路”——規范自然主義。具體觀點及評論參見孟建偉和方在慶的文章(《自然辯證法研究》。1992.8;《自然辯證法通訊》,1992.2)。此處不再贅述。
三、“文化派”的自然主義
1.瓦托夫斯基的歷史化認識論
奎因和勞丹等人的自然主義的共同特點是對社會文化的疏離。M.W.瓦托夫斯基(Wartofsky)則注意到認識的文化性,他倡導認識論的歷史化以替代上述認識論。他認為,歷史的認識論開始于如下前提:知識的獲得是人類活動的基本方式,它不能脫離其它形式的人類實踐,因此也不獨立于這些其它形式實踐的歷史性(即其歷史變化和發展)。[12]由這一前提可以引伸出三點論斷:(1)人類認知實踐的適當的研究域并不是抽象的“人類心靈”,而是具體的、有多種特色的歷史的人類實踐域——是社會的、技術的、藝術的以及科學的。(2)認知的進展要通過表征(representation),因為它通過把人工制品作為象征來表現。認知方式歷史地隨社會實踐,因之也隨表征的改變而改變。(3)對所有人類知識而言,不存在固定的、基本的形式或結構,人的心靈隨著各種各樣的歷史實踐的不同而改變,即心靈是一個變化發展的、歷史地自我超越的人工制造物。
瓦托夫斯基認為,卡爾納普的記錄語句為經驗的科學哲學提供歸納基礎,但它并不就是感覺資料。后來卡爾納普放棄了這些而支持他所謂的生活經驗,但即使這樣也還是不夠的,因為在邏輯重構過程中,所使用的資料并不簡單地是經驗,而是描述經驗的語句在操作。但是這些語句——記錄語句——必須依據某種語言,而卡爾納普認為這種語言的選取是出于方便和實踐上的約定。因此瓦托夫斯基說,卡爾納普的這一寬容原則(principleoftolerence)實質上并沒有為任何語句提供內在的或必要的歸納基礎性說明,因此它是一個實用主義或工具主義的社會文化約定。
至于波普爾對理論證偽的說明,瓦托夫斯基認為也有賴于社會心理學。因為證偽的經驗檢驗的構成也是社會文化的約定。奎因和哈貝馬斯都訴諸于語言共同體的共識,對他們來說,真理是基于語言的內在規范。可見,認識論的社會化在當代哲學特別是科學哲學中的進展一開始本是建立在經驗主義基礎之上的。從主體間的可檢驗性到社會選擇、語言約定,都明顯地表現了從經驗基礎的相對化向合理性選擇論題的過渡。由此可見,認識的根據已從傳統認識論的內在的或心智的語境轉移到一個語言共同體的行為的外在的社會語境。
由以上論述,瓦托夫斯基提出應以歷史化的認識論來替代傳統理解的認識論。亦即把認知活動看作是歷史地變動的,這種變動的涵義是指:認知、知覺的方式隨整個人類實踐(包括社會的、技術的、科學、經濟、藝術的實踐)的改變而改變。他把認知活動規定為不僅僅是思想上的,還包括通過實踐形式表現出來的感情活動或主體能力的域;也包括在道德、藝術、科學技術語境中所涉及的判斷方式。又因為人類認知活動不是獨立發生的,它不能脫離各種實踐形式,包括狩獵、生產、社會交往、戰爭、政治等;所以,實踐是認識活動的具體方式。
2.富勒的社會認識論
富勒(S·Fuller)提倡社會的認識論。他認為,“一個對知識的自然化的研究本身就應該運用心理學和社會科學的方法和發現”,[13]而作為一門交叉學問的社會的認識論即可滿足這一要求。它本著建構一種規范的科學哲學的目的而把“知識社會學”作為經驗來源。它從三個方面來研究:(1)作為一種元理論;(2)作為一種經驗的研究綱領;以及(3)作為知識策略。
首先,作為元理論,社會認識論的基本功能在于做出一種設計,以重新解釋哲學家和社會科學家在研究時到底在做什么。社會認識論者建構元理論的主要動機在于使知識“自然化”,并且確信知識是在它所涉及的世界之中的。而知識的自然化應該包括的不是認識論的消失,而是使一種界限——認識論和關于知識的社會科學研究的界限——消失。近來,后現代主義者羅蒂為了追求經驗的歷史的研究而放棄規范的研究,這表明當代對知識所做的規范的哲學解釋漸漸脫離了社會科學的解釋。社會化的認識論者認為這正是對哲學在科學中的作用的一個錯誤理解的產物。
其次,社會的認識論也是一種經驗研究綱領和一種知識策略的工具。在經驗方面它是雙重的:一是根據預設的科學編年史工作來分析關于知識增長的哲學陳述;二是在認識上把比較突出的歷史事件分解為各個“運作部分”,這樣才能決定一個認識規范的存在與否對事件的出現所產生的不同影響。在策略方面,社會的認識論目的是發展一種修辭(rhetoric),以便把它的元理論和經驗研究轉變為一種增加科學共識性的方法。
3.唐斯的社會自然化認識論
唐斯(S.M.Downs)在富勒等人的基礎上進一步具體地闡述了社會自然化的認識論。他認為,以前的自然化科學哲學不太關心科學實踐的社會本質,所注重的只是用認知科學的成果來解釋科學,因而這種研究是有缺陷的。一個缺陷是采用了認知個體主義(cognitiveindividua-lism),另外,科學實踐的社會性不可化簡。
唐斯認為,R.吉爾、西蒙以及撒加德等人把認知科學的方法用于研究科學理論的變革、評價、本質以及科學發現等問題,用認知科學的經驗成果來充實和約束哲學理論,這是不恰當的。因為他們采取了認知個體主義立場,即完全根據個體的心理過程來解釋認知現象,認為對科學家個人的心理機制的說明能充分地說明科學中哪些因素具有認知特點。他們認為在對成功的科學進行說明時要以認知因素為依據,而對失敗的科學的說明則要應用非認知因素。這一觀點在勞丹的不合理性命題中得到了明確表述:所有合理的科學實踐都可以根據認知因素來解釋,除此之外的部分則由社會學家或心理學家來解釋。可見,心理因素和社會因素對成功科學的解釋是不相干的,社會因素的積極作用從而被抹煞了。唐斯對認知個體主義進行了批判。他從科學家為什么組成共同體來開展研究這一問題入手進行分析,認為之所以必須組成研究群體,原因首先在于,檢驗或評價假說所需要的不僅僅是心理能力,還要有技術分工和合作。勞動分工是按照技術在科學共同體成員中的分布進行的。其次,單憑個人力量來評價假說實際上是不可能的,個人能力畢竟有限。所以“科學家們應協力工作以克服個人的經驗限制,從而可以對認知勞動進行分工。如果忽視這一事實,認知科學家也就忽視了科學知識生產所具有十分重要的社會本質。[14]
根據以上的批評,唐斯認為應該在認識論中加入一個社會的維度。他認為科學的社會本質有三個側面:一是理論是公有的財富,它可以跨越時間在共同體中流傳;二是社會相互作用直接導致認知成果;三是應從更大的社會背景上看問題,這對于我們了解某項活動是不是對科學的一種貢獻十分必要。這三個側面有助于明確科學事業的地位,澄清科學共同體與一般社會事業的關系。所有科學實踐至少包含以上三個社會層次。唐斯的總結論是:(1)認知科學如果不放棄認知個體主義,它就不能對科學作出適當的描述性說明,(2)具有某一規范范圍的自然主義科學哲學必然會有一種描述基礎,這種基礎要考慮科學實踐與眾不同的社會本質,(3)科學知識的生產本質上是一種社會活動。([14],p.66)
瓦托夫斯基正確地看到了認識的獲得是一個歷史的、本身是實踐的、而且不脫離其它實踐的過程。他注意到寬容原則的實用性和約定性,從而提出認知活動是歷史地變動的這一觀點,并把它作為歷史化認識論的整個出發點。這種見解雖然不錯,但卻并不全面。首先,認知活動是變化的,但變化是一切事物的特點。另外,認識有一定的穩定性,在一定時期內相對不變,單純談論認識的歷史變化顯然有失偏頗,不可理解。應該把自然的因素和歷史的因素結合起來才對。富勒主張把社會科學的方法應用于自然化的認知研究。他的觀點得益于知識社會學、科學社會學以及歷史社會學派的主張。自庫恩發表《科學革命的結構》以來,對知識的社會歷史研究漸漸盛行起來,而這已成為社會歷史學派的特征。富勒、唐斯等人進而把自然化的科學哲學納入到整個社會文化背景之中去思考,認為哲學與科學(包括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是連續的,應該把自然和社會科學方法運用于哲學研究及認識論研究。這種觀點有一定的道理,但也不全面。首先,雖然應用科學的方法于認識論的研究本身無可厚非,但是認識論的研究方法是否一定是科學的方法?認識論是否具有自己獨特的問題和方法?他們這樣做的結果能否使認識論保持獨立性?這些都是成問題的。第二,從奎因開始倡導哲學和自然科學的連續性,接下來又把計算機科學和其他認知科學成果運用于認識論研究,后來又在自然化科學哲學中加入社會的維度,這里似乎有一個修改傳統哲學所界定的認識論研究域的問題。本來意義上的自然主義所主張的方法論主要是把自然科學方法移植到認識論之中,現在又加入了社會科學的方法。于是整個科學方法(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就是認識論研究所采用的方法。這樣一來,認識論的特殊地位何在?它還屬于哲學了嗎?第三,唐斯批判認知個體主義,注重認識的社會性,認為這樣才能對科學作出適當的描述性說明。這種觀點當然不無道理,然而盡管科學是社會大系統中的一個很重要的子系統,離不開社會實踐,但科學本身畢竟有其發展的內在規律。科學認知的本體論基礎是自然界本身,它是獨立于社會的,是價值中立的,在這一點上,科學認知活動的不同層次的主體(科學家個體和科學共同體)具有等價性。因此,對科學認識的說明是不能完全社會化的。在這方面,外史論綱領(如愛丁堡學派的硬綱領)已經宣告失敗。
總而言之,自然主義的本質特征在于承認認識論和科學之間存在連續性,否認這種連續性便是非自然主義。在這一點上,我們所論述的三種自然主義流派符合這一界定。因為它們都認為認識論研究和科學密不可分。自然主義者之間的區別在于在科學和認識論的連續性上采取怎樣的形式,能夠走多遠。奎因等人把認識論同心理學、計算科學、神經科學等自然科學聯系起來,并認為是后者的一部分。顯然這否認了認知的規范特性,使諸如辯護、推理以及證據等規范概念失去地位,而代之以一些自然科學的概念。這實質上就是取消了認識論,走向了一個極端。勞丹等人正因為看到這一點才把規范性,價值論納入自然主義科學哲學之中,認為描述性和規范性可以調和。而文化自然主義者更有甚之,他們注重認識的歷史性、社會性、文化性,主張認識論和社會科學是連續的,然而社會科學的研究對象是帶有人為的、主體色彩的事物,是“想要”的事物,它需要解釋學的詮釋,有賴于對價值的認識和理解。因此可以說,文化自然主義比勞丹更注重認識的規范性,并有走向否認科學認識所具有的描述性,單純強調規范性、價值性的危險,更有走向徹底相對主義的嫌疑。可以說,文化自然主義與其他自然主義的上述異同點使它走向了另一個極端。
我們已經看到,自然主義科學哲學追求的是把認識論和科學聯系起來,在科學的基礎上進行哲學研究。應該說,這種重視科學的思想對當代哲學如何走出困境,如何擺脫基礎主義的陰影等具有很大啟發意義。它本身也是為擺脫基礎主義、本質主義和辯護主義而出現的,在客觀上為西方科學哲學的重構提供了一條思路,但這條思路行不通。對當代自然主義來說,認識論或者成為科學的一部分,或者與價值論等結合,不管所采取的方式如何,認識論的獨立地位已不復存在,哲學已經降低層次、消溶在科學之中,哲學和科學的界線從此化為烏有。這實質上是認識論的取消主義。如所周知,恩格斯曾經說過:“全部哲學,特別是近代哲學,重大的基本問題是思維和存在的關系問題。”由此出發,關于認識的本質、發展、評價、解釋等一系列問題,都帶有極大的普遍性。這些問題的性質和解決途徑都屬于世界觀的范疇,它超越于任何一門具體科學之上。歸根結底,認識論取消論不過是重蹈歷史上經驗主義的覆轍。而正如恩格斯所警告的,蔑視辯證法,蔑視哲學的理論思維是“不能不受懲罰的”。恩格斯甚至直截了當地說:“在這里,唯一的問題是思維得正確或不正確,而輕視理論顯然是自然主義地、因而是不正確地思維的最確實的道路。”[15]自然主義作為吸收當代科學成果構建合理的哲學體系的一種嘗試值得重視,但循著這條路走下去,所得到的只能是一朵不結果實的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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